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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金尧:书写人民大众的历史:社会史学的研究传统及其范式转换

http://www.newdu.com 2017-11-03 中国世界史研究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一、导 言  在古老的历史学中,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社会史研究(本文称之为“社会史学”)是一个年轻的领域,现在仍处在发展之中,因此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成长的烦恼,其中一个根本性问题是社会史的概念至今仍然没有一个得到普遍认可的定义。目前,“社会史”这个概念通常指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或者指对社会进行总体的研究,人们主要是从“社会的”(the social)和“社会”(society)这两个词的字面意义上去界定社会史。结果,社会史要么局限在较狭窄的范围内;要么看上去无所不包,实际上却容纳不了或忽视了很多重要的历史内容。于是,对大众文化的历史研究仿佛独立于社会史,人们喜欢把这种研究称为“新文化史”,以示与“社会史”的区别。 而社会史学家在界定社会史时也没有把“新文化史”纳入自己的领地,似乎将新文化史当成社会史的异类对待。
    除了概念不清外,社会史学在发展过程中其内部不同研究类型之间的纷争不断。在20世纪60、70年代的“新社会史”阶段,社会史学家追求对社会的历史进行全面研究,他们讥讽屈维廉所说的那种专门化的社会史只是政治史的剩余史,甚至他对社会史的界定也被说成是“臭名昭著”的定义。 到80、90年代,史学风尚转向,在历史学的修辞和实践中发生了从“社会的”历史向“文化的”历史的大转移, 历史研究又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即新文化史盛行的阶段。新文化史学家针对新社会史忽视人的经历和行为等问题,主张要把文化的因素找回来,注重人作为行动者及其行动的积极作用,推崇用文化人类学的方法叙述历史。 他们不仅标榜自己的研究不同于社会史,一些人还把社会史批评得几乎一无是处,甚至要终结社会史 。大约从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新文化史学家与新社会史学家之间的争论十分激烈,形成“越来越具有敌意的氛围”,“社会史研究面临着分裂为两个对立阵营的危险” 。这种情形使人明显感觉到做社会史学家的好时光 已经一去不复还了。不过,新文化史也是好景不长,从90年代中期起,对新文化史的批评和反思越来越多,史学出现了超越新文化史的动向。人们重新认识到“社会的”重要性,并且认为只有把文化分析模式和社会分析模式结合起来,才会产生最好的研究成果。 而新社会史研究者在经历文化(语言)转向的洗礼以后,也承认社会史研究应更加注意文化的重要性,将历史人物的经历、解释、象征性行为和文化实践与当时的社会结构和进程结合起来。
    社会史学的艰难岁月由于开始“超越文化转向”而得以度过,现在依然处在“超越”的阶段。但是,“超越文化转向”也引出了新的问题:“超越”之后的历史研究前往何方?历史研究或许正在形成一种新的形态,但是,形成中的新形态究竟应该被称为“实践的历史” 还是叫“后社会史”, 现在还不得而知。它是否仍属于社会史,也无人谈及。社会史研究者的这些疑问表明,尽管历史学家已经投入很大精力思考文化转向与社会史之间的关系, 但社会史学仍然面临身份认同的困境。
    社会史学的身份认同指的是对社会史这门学科基本特征的把握。通过身份认同,我们可以确认什么样的历史研究具有社会史的特性,以便把社会史研究与其他类型的历史研究区分开来。在明确身份认同的基础上,再来辨认社会史学内部的各种范式就会变得比较容易。解决身份认同问题有助于平息社会史学各种范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可以避免学术研究走太多的弯路。 确认社会史学的身份,与界定社会史概念一样,其目的都是为了给社会史研究在历史学中寻找一个适当的学术定位。但不同的是,前者意在把握这一学科的基本特征,而不是给社会史限定一个明确的范围。我们主要根据社会史的基本研究对象而不是根据研究对象中某一个方面或根据某种研究方法,来确认某种研究的社会史性质。尤其重要的是,社会史学的身份确认完全摆脱 “社会史”这一概念中的“社会”一词的束缚,不依“社会”/“社会的”或“文化”/“文化的”这些词汇本身的含义来确认某种历史研究是社会史还是文化史。因此,身份认同将使社会史学更加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
    本文认为,书写人民大众(或大众社会)的历史是社会史学的根基及其存在的理由,也是它区别于其他历史研究的主要特征。新文化史研究历史上的大众文化,因而属于社会史学。最近几年正在发生的超越新文化史的历史研究,继续坚持了为“人民大众”书写历史的方向,当然也是社会史。社会史学是一个以人民大众为根本的、开放性的史学领域,它在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创造出多种研究范式,每一种新型的社会史研究的出现,不仅丰富了社会史学的多样性,而且推动了社会史学本身的进步。
    二、社会史学以民为本  以政治制度、杰出人物为主要研究对象是历史学的传统,然而,到了启蒙时代,政治史的主导地位受到了挑战。大约在18世纪中期,一些学者就已经在关注社会历史,伏尔泰就是其中的一位。 到19世纪时,依然存在着要求研究人民大众历史的呼声和实践,比如米什莱就呼唤写作“那些受苦、劳作、衰老和死亡,却又无法刻画其苦难的人的历史。” 不过,个别人的呼声在当时还不足以产生广泛的影响。即使把这种想法付诸实践,“人民大众”在历史作品中的份量依旧不大。
    从19世纪末起,欧美主要国家的历史学家纷纷提出了史学革新的要求,一些人认为,历史学要研究政治史,但不能局限在政治史,应当把人民大众作为研究对象。这种要求广泛存在,形成了一股强劲的史学潮流。
    德国是兰克史学的故乡,主张新史学的历史学家与兰克学派史学家之间曾经爆发了一场大争论。在这场被称为“兰普雷希特之争”的新旧史学交锋中,新派人物卡尔•兰普雷希特斥责德国的正统史学过于偏重政治史和伟大人物,要求扩大史学研究的范围,主张在历史研究中全方位地考虑人的活动,并提出要从其他学科,如社会心理学、人文地理学中借用概念和方法来改造历史学。1891年,兰普雷希特推出了12卷本《德国史》的第一卷,与主流的历史著作不同,这部著作主要不是写历史上的大人物,而是着重写了社会和文化,为人们理解政治史提供了一个背景。他的历史虽然仍是民族国家的历史,但民族国家的中心不在政治组织中,而是在文化中。 在美国,被称为社会史开拓者的爱德华•埃哥斯顿和约翰•麦克马斯特在19世纪的最后二、三十年就提出要把社会的一切都纳入历史学家的视野。埃哥斯顿心目中的美国史是“民众取代政治和军事伟人”成为描述的主要对象,史家的主要笔墨要用于叙述“人民的家庭和社会生活、服饰、食品、情感、思想和生活方式”。麦克马斯特在1883年发表的《美国人民史》第一卷,也是有意识地将“人民”作为该书的主题。1900年,埃哥斯顿当选为美国历史学会主席,他在主席演说中号召史学同行写出“男女民众的真正历史”。 在法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历史学家撰写或期待的历史也包括了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男女,力图将社会和文化的各个方面整合到历史作品中。 到20世纪的20、30年代,年鉴学派形成,早期代表人物吕西安•费弗尔和马克•布洛赫针对传统史学的弊端,也提出了扩大史学研究范围的主张,鼓吹全面、整体地研究历史。在年鉴学派的历史研究中,政治史或政治人物被放在不起眼的位置。“社会史学家与将重点放在政治精英、政治传记和官方文件、党派政治和选举的传统史学进行斗争。他们将重点放在下层群体,放在以前为人们所忽视但可以为历史学家提供信息的资料上” ,社会史学在这种背景中应运而生。
    回顾这一段历史,有助于我们从源头上确定社会史研究的特性。历史学要关注人民群众,这种想法早已有之。但是,在那个时候,政治史的主导地位不可动摇,社会史也不可能真正发展起来。只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史学的大趋势才发生转变,新史学家倡导并实践为人民大众书写历史的主张,形成了一股创新的潮流。新史学在研究对象、方法、资料等方面都提出了革新的要求。根据鲁滨逊的说法,“一切关于人类在世界上出现以来所做的、或所想的事业与痕迹,都包括在历史的范围之内。大到可以描述各民族的兴亡,小到描写一个最平凡的人物的习惯和感情”都是历史研究的对象。新史学也是开放的,它应当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一定能够利用人类学家、经济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所做的与人类相关的种种发现”来从事历史研究,“历史学的理想和目的应该伴随着社会和社会科学的进步而变化”。新史学还追求运用新资料,鲁滨逊说,历史学“只有通过改进研究方法,搜集、批评和融化新的资料才能获得发展”。在他看来,某个地方的石斧和报纸,都是史料的来源。
    不过,那时的新史学家并没有为社会史划定一个范围,甚至也没有刻意为社会史研究争一个名分。 社会史学在诞生之初没有领到一张标记身份的证明,事出有因。社会史学虽然起源较早,但在很长时间里,它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确切地说,它主要依附于经济史。 即使到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即新社会史即将风靡于欧美史学界的前夕,社会史在学术界的地位仍比较低下,比如在英国,社会史在当时还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方向,大学里没有设立专门的教席,没有独立的社会史系,没有专业刊物,甚至也没有像样的教科书。因此,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史仍属于历史研究中的“灰姑娘”。 据学者考证,如果按照通常的专业标准,晚至1962年,社会史几乎还不存在。 但是,有没有社会史之名,它当初的学术地位如何,这些问题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人们确定,社会史研究起源于新史学潮流。
    “新史学”是一个内涵较为丰富的概念,在新史学中,哪一方面的内容可以被我们认定为社会史? 有学者曾指出,“社会史最好根据它不想成为什么,或者以它所希望的为背景来界定” 。这个看法对于确定社会史的身份和确认某种研究是否具有社会史的属性具有启发意义。新史学中发展较快的方向是经济史而不是社会史,这意味着,经济史才是新史学的主流。在美国,思想史也是历史学家有意识超越传统政治史而形成的新史学分支。但是,如果历史学家不想研究政治和政治人物,也不太关注经济和思想观念,而只是希望研究下层社会和人民大众的历史,那么,他所研究的历史就是社会史,社会史“感兴趣的是与权力无缘的社会大众,是受制于这些权力的人”。
    当然,“人民大众”、“社会民众”、“普通人”等说法可以做各种不同的理解。比如谁是“人民”?“人民”是指每一个人?还是指穷人或被压迫阶级? 人们通常是根据比较双方是国王与民众、富人与穷人、有教养者与头脑简单者等来辨识谁是“人民”。“人民”的范畴也不尽一样,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人民是通过剥削关系构成;在民俗学家那里,人民是由文化差异所造成;在政治学中,人民则由政治统治而形成。“人民”一词在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涵义。在法国,19世纪的“人民”观念打上了大革命的烙印,所以,“人民”一词与阶级力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英国,由于长期的宪政主义传统,“人民”一词与保卫政治和社会权利联系在一起。在德国,“人民”这个词是根据客观的外在性来定义的,人民是受到外族影响和统治的民俗共同体。对于民俗学家来说,“人民”基本上就是农民;对于社会主义者来说,“人民”就是工人阶级;而在文化民族主义者那里,“人民”的范围与某个特定族群的命运共消长。与“人民”一词的众多涵义相应,有关“人民”的历史也可以有不同的版本。根据研究,“人民的历史”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涵和名称,在有些情况下,“人民的历史”聚焦于工具和技术;在某些情况下又以社会运动为重点;在另一些情况下,家庭生活成为“人民的历史”的中心。“人民的历史”这个词也可以适用于60、70年代试图撰写以档案为基础的“自下而来的历史”(history from below)的各种史学活动,如“历史工作坊”(the History Workshop)。在从事“自下而来的历史”的各种史学活动过程中,史学的重心发生了从民族国家向地方/区域研究、从公共制度向家庭生活、从治国理政向大众文化研究的转变。现在,“自下而来的历史”这一说法与“普通人的历史”、“日常生活史”等说法一样,用来指称人民大众的历史。
    以人民大众作为历史研究的对象,这对社会史的身份认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新社会史”号称“自下而来的历史”;“新文化史”也以研究历史上的“大众文化”相标榜;试图超越文化史的历史研究也仍然在探讨着大众社会的象征、经历、行动、实践等之间的关系。它们都行进在社会史的大道上。
    新文化史具有社会史属性是由这种文化的特性所决定的。“大众”即社会中的群众,大众的文化就是生根于社会、在社会中存在和发展的文化。因此,不存在离开社会生活的大众文化,这个事实决定了历史学家无法研究脱离了社会现实的文化课题。从史学实践来说,根据一定的社会背景来理解大众的文化,是新文化史研究产生有价值成果的必要条件。
    《马丁•盖尔归来》的故事表明,马丁•盖尔的经历绝对离奇和独一无二。但是,随着故事的展开,读者可以发现马丁•盖尔的经历完全是在他所处的那个社会的情景中发生的,他的经历没有超越那个时代的乡村社会对爱情、婚姻、性关系的习惯和一般性看法,也受到当时的财产继承、司法方面的制度性约束。戴维斯认为,马丁•盖尔的故事中所涉的几位主要人物的活动与他(她)们的邻人们的经历其实相差不大,当有关人物的资料缺失时,她就“借助于来自同期本地的其他资料”。 可见,马丁•盖尔的故事不管如何奇特,它也需要被放在16世纪法国乡村生活和法律的价值和习惯之中来理解。戴维斯后来在一次访谈中更加明确地指出,“就马丁•盖尔而论,没有了早期现代法国国家的司法体系和人们对于社会流动性的广泛期望,他的故事就没有了意义。历史学家必须在这些高度聚焦的研究和更加广泛的研究之间保持不间断的对话,并将对话所可能具有的意蕴充分发挥出来”。 拉杜里的《蒙塔尤》 也是以小见大的历史研究的典型,拉杜里通过《蒙塔尤》来反映13世纪晚期到14世纪早期法国乡村社会的生存状况和农民的意识,他在这本书的中文版前言里用一滴水与显微镜的关系来比喻教区与宗教裁判所。他在书中引用《奥义书》的话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一团泥,人们可以了解所有泥制品,只有泥是真实的,变化的只是名称而已。所以,一部好的微观史作品,“应该是一部有着自身深厚内蕴的研究,但同时也会揭示出与在它之外的其他进程和事件的关联”的作品。 反之,这个故事就可能是“对轶闻逸事的发思古之幽情”, 立足于“奇闻轶事”无法说明更广泛的事情,“最重要的是坚持某种历史发展的视野”。
    一旦解决了社会史的身份认同问题,社会史的领域就会变得非常开放。由于大众社会具有丰富的内容,社会史的选题范围更加广泛,从阶级、集团、家庭、婚姻这类传统的“社会的”题材,到仪式、象征、身体、性别、感觉、气味等通常被看成是“文化的”新题材,统统可以纳入社会史研究范围。题材的多样化容易使人产生“碎化”的感觉,不过,它们来自于大众社会,因而不失社会史的属性。尤其重要的是,社会史研究从此可以超越社会的/文化的、宏观的/微观的、分析的/叙事的、总体的/专题的等争执,而把它们看成是研究人民大众历史的不同范式、途径和方法。各种社会史研究范式并存,表明它们在研究人民大众历史的过程中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我们没有理由因为追求社会的历史而贬损屈维廉式的社会史 ,也没有理由因为研究大众的文化而将这种研究置于社会史之外,使其成为社会史的异类。
    三、社会史学发展中的多样性(上)——新社会史  研究人民大众的历史可以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进行,从而产生多种类型的社会史研究,体现出社会史学发展中的多样性特征。
    新社会史在战后发展起来,到60、70年代达到鼎盛,这时的社会史研究已完全摆脱了从前对经济史的依附地位。以英国为例,那时,一些大学不仅设立了专门的社会史教席,如在兰开斯特、爱丁堡、埃克塞特、伯明翰、纽卡斯尔、沃里克等大学的社会史教席,而且,几乎所有的经济史教席都改换了名称,称为“经济和社会史••••••”。专门的研究机构也建立了起来,专业杂志陆续创办,如《社会史》(Social History)、《历史工作坊》(History Workshop)等。到70年代,英国的社会史研究已经在历史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可以从当时一些著名的社会史学家的言语中感觉出来,除了霍布斯鲍姆所说的“现在是做社会史学家的好时光”那句经典名言以外,哈罗德•珀金教授也指出,“从某种角度看,社会史是太成功了。现在从事政治史、经济史、思想史研究的历史学家几乎都宣称要把他的专业牢牢地置于一定的社会背景之中,‘现在,我们都是社会史学家了’,一切事情都发生在社会中,因而,一切都是社会事件”。 到70年代中期,社会史真的发展到了一个“好时光”,在主要的欧美国家里,从来没有那么多的人从事社会史研究。 相关的期刊和学术团体大量涌现,通常在社会史的名义之下开设的课程大量增加。研究方法的革新,加上新的研究主题的发展(如妇女史、闲暇史、性史、人口流动史、老年史、性别史等),将社会史置于聚光灯下。
    社会史研究能出现如此兴旺的局面,首先是与时代相关。现实社会提出的问题,要求历史学家从历史上寻找根源和答案,社会史研究明显呼应着时代的需要。60年代,西方国家的妇女运动、青年学生运动、民权运动等各种社会政治运动特别活跃,这些运动促使历史学家研究历史上妇女的地位、两性关系、婚姻状况、家庭生活,以及族群和有色人种、青年人的历史。结果,妇女史、性别史、性史、阶级和种族的历史都成为社会史的重要课题。比如青少年和儿童的历史研究就是由社会史学家在60年代开拓出来的新领域,一方面,由于人口史和家庭史研究已经奠定了良好的学术基础,青少年史的发展是自然而然的。另一方面,社会情势也推动了这一方向的研究,“1968年学生激进主义和普通年轻人的反叛激发了人们对青年亚文化的兴趣”。 60年代晚期和70年代早期,这一研究与犯罪、规训、法律、监禁等社会史研究的新题目结合在一起,迅速发展成为最流行的研究领域之一。德国社会史的时代烙印也极为明显。德国两次发动世界大战的灾难性经历,引起西德历史学家对近代以来德国所走过的“独特道路”的探索,他们在60、70年代越来越转向社会科学的模式以寻求解答“纳粹的独裁政权以其全部的野蛮性是怎样成为可能的这一问题”。根据伊格尔斯的看法,他们当时之所以对社会科学发生强烈的兴趣,是与“他们渴望批判地对待德国的过去和他们之献身于民主的社会紧密相联系着的”。
    其次是社会科学的发展。如果没有社会科学各学科在战后的较快发展,新社会史在60、70年代崛起将是不可想象的。二战以后,社会科学各学科发展很快,新的理论和方法,如现代化理论、发展理论、结构主义理论、历史人口学、以计算机应用为基础的计量统计方法等,为历史学家进行跨学科研究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联系在20世纪中叶起就已建立起来,法国的《年鉴》杂志、英国的《过去与现在》都是推动跨学科研究的先驱。1958年创办的《社会和历史比较研究》(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1967年创办的《社会史杂志》(Journal of Social History)、1970年创办的《跨学科史学杂志》(Journal of Interdisciplinary History)都是进行跨学科对话的新场所。历史学家应用现存的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被比喻为“社会科学的消费者”。 当年西德的社会史学更是被称为“历史社会科学”,社会史学家一心要把历史学建成一门社会科学。
    第三是有关社会变迁的宏大理论为新社会史研究整体社会及其变迁提供了理论支撑。韦伯、涂尔干、帕森斯等社会学家关于社会分层、社会结构及其功能的理论,被历史学家用来研究历史社会的结构和长期变化趋势。现代化理论,以及在现代化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发展理论,也被人们广泛应用以描述和分析社会较长时段的历史变迁,强调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在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变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不仅社会的总体会发生这种转变,而且像家庭这样的社会微观组织也会发生从结构复杂的大家庭向以夫妇为核心的小家庭的转变。
    战后的各种社会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是新社会史的主要理论来源之一。 马克思主义不仅为研究历史上的阶级和阶级斗争、工人运动等60、70年社会史的重要主题提供了理论指导,而且为研究历史上的革命和社会变革提供了宏大的理论框架和立足于社会经济基础上的因果性解释,适合对社会进行总体研究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对英国社会史学家的影响尤其突出,60、70年代英国重要的社会史学家几乎都是或曾是马克思主义者,或者是力图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历史的史学家。还在二战刚结束之时,英国的一批年轻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组成了“共产党历史学家小组”,成员包括莫里斯•道布(Maurice H.Dobb,1900—1967)、乔治•鲁德(George Rude,1910-1993)、罗德尼•希尔顿(Rodney Hilton,1916-2002)、克里斯托夫•希尔(Christopher Hill,1912—2003)、爱德华•P.汤普逊(Edward P. Thompson,1924—1993)、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1917-- )等。在50年代,“共产党历史学家小组”主要研究英国历史中的两大问题,一是劳工史。二是英国资本主义工业化史。1952年,“共产党历史学家小组”创办了《过去与现在》(Past and Present)杂志。1956年匈牙利事件以后,“共产党历史学家小组”中的这些成员几乎都退出了该小组,从而导致该历史学家小组的解体。但他们仍然坚持用马克思主义解释历史,采用了新的视角和方法研究历史。 马克思主义对新社会史的影响世所公认,“从历史编纂学上来看,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视角的深刻洞察,从文艺复兴到现代这一历史时期的欧洲社会史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 “英国历史学尤其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也就无从谈起。”
    上述时代背景和学术条件决定了新社会史的突出特点是对社会历史进行全面的、总体化的研究。法国年鉴学派一直提倡总体史,年鉴学派的总体史是对历史研究的追求,而并非只针对社会史研究所提的要求。根据勒高夫的说法,年鉴学派早期的历史学家在创办《年鉴》时使用了“社会”一词,就因为“它能包括历史的整体而被选定”。 不过,从《年鉴》杂志的刊名上(创刊时的名称为《经济社会史年鉴》,1946年,杂志更名为《年鉴:经济、社会、文明》)看不出总体史等同于社会史的意思,社会史更像是总体史的组成部分。我们从费尔南•布罗代尔的《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一书中看到这种情况,一般人理解的社会史,即群体和集团的历史,相当于他所划分的三个时段历史中的中间部分的历史。 因此,年鉴学派的总体史并不专指社会史。但是,关于社会的历史,年鉴学派的历史学家总是用总体的观念和视角去研究,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会》就是这样一部关于欧洲封建社会的综合性著作。
    在社会史发展到新社会史阶段时,全面地研究社会整体的历史就像是对社会史学家的一种召唤了。霍布斯鲍姆在70年代初发表《从社会史到社会的历史》一文,倡导对社会历史进行全面研究 。他认为,社会史不能像经济史等专门史那样专门化,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背景不能与人类生存的其他方面分割开来,从专门史的角度看,像对普罗旺斯的诗歌和对16世纪的通货膨胀这些主题完全异质的历史研究,都是社会史要研究的内容。因此,从理论上说,对社会历史的研究包含着对人类的一切活动及与人类活动相关的所有方面的研究。
    西德60、70年代的社会史也具有英法社会史学家的那种进行综合研究的雄心。1962年,沃纳•康策把社会史定义为“社会的历史”(history of society),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社会的结构、进程和运动的历史。 当时西德社会史学派“比勒费尔德学派”的代表人物韦勒和科卡都追求在一个研究计划中把历史学的不同领域整合进来,从史学分支意义上的社会史研究,到经济史、商业史,扩大到劳工史、政治史、观念史和其他的历史领域,他们通过跨学科的方法,把各个领域的研究整合起来,通过综合以达到理解德国历史的目的。 对科卡来说,总体史就是力图揭示社会中的各种现象的关联及其相互之间的共时性和历时性,即社会总体的结构。他认为,若要理解历史,就不能将其基本组成部分割裂开来。 对韦勒来说,“社会的历史”(societal history)植根于可以导向“历史的整体”(the unity of history)的某种综合,“在这一意义上,社会的历史致力于分析由经济、权力和文化这三个同样重要的维度所构成的社会整体。其综合的能力将表现在它比老式的整合观念能更加充分地协调现实这个由不同维度组成的复合体及其联系” 。这就是德国式的总体化希望,与霍布斯鲍姆的“社会的历史”和年鉴学派的总体史相类似。
    社会史学家的总体史取向通常受某些特定问题的引导,他们围绕某个问题,挖掘和分析有助于说明该问题,或与该问题有联系的社会各方面的历史,形成总体的认识。前已提及,西德的社会史学家主要关心的是德国近代以来所走过的独特道路。英国历史学家则关注现代早期或前现代的历史,着重讨论了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专制主义的兴起、资产阶级革命、资本主义在农业中的起源、宗教改革的社会动力等重大历史问题。1954年,霍布斯鲍姆的文章《17世纪总危机》的发表,引起《过去与现在》杂志头十年多次组织由很多欧洲国家的历史学家参与的大讨论,有关的文章后来结集成书。 对这种宏大题材的探讨是历史学家对整体社会的历史进行概念化的理论尝试。
    因为追求总体史,新社会史学家必须进行宏大叙事,将社会理论用于分析历史社会的结构,他们倾向于从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中寻找社会变迁的终极原因,把它们当成历史变迁中的决定性力量,以解释和描述长期的历史进程。在新社会史研究中,“人民大众”以概念化的形式或各种匿名(无人物)的阶级、阶层、集团等集体形式出现。写作方式基本上是分析性的,大量的历史内容以数字、曲线和图表的方式来表达。
    与老式的、专题性的社会史研究相比,新社会史的盛行明显反映了社会史学的发展。比如屈维廉,他是老式社会史的代表,不具备总体史的思想,但他试图用联系的眼光看待各方面的历史。他在讲到政治史、经济史与社会史的相互关系时说,“没有社会史的经济史是平淡无聊的,没有社会史的政治史是难以理解的。” 可见,屈维廉并不孤立地看待社会史。但是,他的实际研究结果却使社会史与政治史、经济史割裂开来,把社会史变成了比较狭窄的专门史研究。
    新社会史的兴起无疑表现了社会史学的发展,同时也要看到,在60、70年代,社会史专题研究并未衰退,反而是更加兴旺,社会史研究题材激增,以至人们经常抱怨“碎化”,说明这类研究其实活力十足。所以,社会史学的发展不是一种范式取代另一种范式的过程,社会史的总体化研究和专题化研究并存,这是社会史学在新社会史阶段就已表现出多样化的基本事实。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新社会史本身也是多样的,欧美的社会史沿着各国历史学发展的不同路线至少形成了四种不同的模式,即美国的、法国的(年鉴学派)、西德的(历史社会科学)和马克思主义史学(主要是英国,以及苏联和东欧国家) ,这些模式已由伊格尔斯做过专门的分析,这里从略。
    四、社会史学发展中的多样性(下)——新文化史  作为20世纪80、90年代兴起的对大众文化的历史研究, 新文化史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新社会史的基础上,并从新社会史内部产生的,新社会史,无论是它的成就,还是它的不足,都成了新文化史研究产生的条件。同时,西方学术界的文化转向、语言学转向、后现代主义的兴起,进一步推动了新文化史。新文化史研究不仅丰富了社会史内涵,弥补了以往社会史研究的不足,而且也有助于纠正新社会史的一些偏向,新文化史的流行是社会史学的又一次发展。
    社会史学本身一直就有大众文化研究的传统,是新文化史的来源之一。在法国年鉴学派那里,大众文化方面的内容以“心态”来表达,因此,心态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关于大众文化的历史研究。在法国第一代年鉴学派的史学家那里,“心态”概念就已经出现。不过在那个时期,总体史主要由经济、社会这两个领域所组成,心态领域的研究没有与经济、社会领域区分开来。在第二代年鉴学派时期,经济和社会史研究仍占主导地位,而心态史研究在“第二代中已黯然失色”。 但是,经济社会史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方向人口史,却使心态史在年鉴学派的研究中复兴。由于历史人口学的发展,历史学家掌握了近代初期法国人口变迁的轨迹,经济史的研究方法是探索人口变化与物质生产状况、饥荒、疾病等因素之间的关系,但是,人口运动的统计模式背后也隐藏着经济史无法解释的东西,比如,人口统计材料表明,在18世纪以前,人口变动状况一直呈有规律地上下波动,这可以通过经济的、疾病的和人口方面的原因得到合理的解释。而且,避孕技术也为当时的人们所了解,但人们并没有广泛地去运用这些技术,所以,避孕技术对法国人口变化的影响不大。但是,到18过纪末和19世纪初,历史学家可以清楚地看到避孕技术广泛传播,其影响达到了全面改变人口运动和年龄结构的程度。那么,如何解释这种变化? 局限于一般的经济社会史和统计数据已经很难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但从心态方面进行解释很好地解决了历史学中的难题,人口运动曲线之下的秘密在于对家庭、性、生命、死亡的态度的变化。这样,“人口史不仅重新复活了年鉴学派创始人的那部分已经冻结了的遗产,还使一种新的心态史从文学传统的轶闻趣事般的印象主义中脱胎出来,并使其具有统计学的基础,最后还使心态史能对各种现象作非经济学的、更为广泛的解释”。 结果,在第三代年鉴学派历史学家那里,“心态史”成为研究重点,比如菲利普•阿里埃斯对儿童和死亡的态度的研究,就是心态史研究的杰作。 心态史与经济、人口及社会的历史研究之间的继承关系显而易见。 值得注意的是,史学家将心态史当作社会史看待,米歇尔•伏维尔曾明确表示,“作为一个心态史学家,我同其他一些同行一样认为,心态史远不是社会史的对立面,而最多只是研究社会史的终结和归宿:在这一层次上,社会史的研究对象最后都表现为人们的态度和群体的表象”。
    从妇女史到性别史的发展也可以说明新文化史在新社会史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过程。性别史的前身是新社会史重要领域之一的妇女史,到80、90年代,由于女性主义史学家的积极鼓动,性别史成为新文化史中十分活跃的前沿地带。有意思的是,妇女史在开始时并未引起社会史学家的足够重视,而这一领域发展之快又超乎人们的预料。1997年,霍布斯鲍姆在他的论文集《论历史》一书收录他在70年代初所写的《从社会史到社会的历史》一文时,加了一段说明性的文字,其中讲到当时对妇女史认识不足。他说,回想社会史的发展,他对于该文未提及妇女史感到吃惊,并且感到“尴尬”。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妇女史这个领域在60年代末以前基本上尚未开展;另一方面,当时很多重要的历史学家都是男性,他们“似乎都未能意识到这一缺陷”。 的确,社会史学家起初主要关注阶级、家庭、婚姻这类题材,女性的内容有所涉及,但历史上的妇女并未成为单独的研究对象。妇女史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方向与60、70年代的女权运动有关。受女权运动的影响,一些历史学者,特别是女性历史学者,开始关注历史上妇女的地位和权利问题,从而形成妇女史研究的热潮。所以,妇女史也被称为“政治上的女性主义的女儿”。 然而,妇女史研究者后来发现,用原先的方式研究妇女史,只不过是把妇女的历史内容添加到已有的历史框架上而已。而这一框架原本为男性所建构,包含着对女性的歧视,反映了两性间的不平等。她(他)们在研究过程中逐渐发现,性别,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是社会文化建构起来的,性别的差异和不平等也是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所以,她(他)们主张要研究性别的历史。对于性别史研究,原来的理论和概念显得苍白无力,比如“阶级”的概念就无法说明“性别”问题,甚至可能掩盖女性的不平等地位。结果,“性别”作为历史学中的一个有用范畴被提了出来。 妇女史研究就这样逐渐地发展为性别史研究,由此可见新文化史在新社会史基础上的成长过程。
    由于新文化史与新社会史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延续和发展的关系,我们就不用奇怪新文化史学家中的一些著名的学者以前都以社会史学家著称,勒华拉杜里、林•亨特、娜塔利•泽蒙•戴维斯、卡洛•金兹堡、汉斯•梅迪克等都曾从事社会史研究,他(她)们曾经都是著名的新社会史学家,后来又成了重要的新文化史学家。
    以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历史研究所的汉斯•梅迪克、于尔根•什鲁鲍姆等人为主体的“原始工业化”研究队伍转向日常生活史研究,更像是从经济社会史学家向新文化史学家的一次“集体”转型。在70年代初,位于德国哥廷根的马克斯-普朗克历史研究所的梅迪克、什鲁鲍姆等人,与美国历史学家富兰克林•门德尔斯共同研究近代早期乡村地区的农民家庭经济。他们的研究在那个时期属于典型的经济社会史研究,他们运用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的概念和方法,着重考察家庭结构和功能、婚姻和生育、生产和消费、财产继承等农民家庭的生产、生活细节。同时,他们也把农民家庭的生产和生活放在近代早期资本主义起源和世界市场形成这样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来理解家庭这个微观的经济社会单位在外部世界影响下所做出的反应和对策。 显然,原始工业化研究是侧重于经济和社会历史的研究,对于文化领域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从80年代以后,以马克斯-普朗克历史研究所的这些历史学家为主体,加上其他的一些历史学家,如美国人戴维•萨比安,从他们过去较为一般的原始工业化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具体的乡村或教区,并把文化的内容也纳入他们的研究范围。 他们把人口数据、财产清单、审判记录、识字率等大量的数据输入计算机并进行处理,产生了有关文化的信息,比如从财产清单中整理出书籍拥有量的信息。日常生活史研究者还拒绝不是直接来自于微观历史资料的理论、模式和一般性的术语。在他们看来,历史世界是“从下面和从内部”被建构起来的,而不是对理论有兴趣的社会史学家用“冷冰冰”、概念化的语言来分析和解剖的 。这种研究取向与60、70年代德国社会史注重宏大的历史结构和进程的学术风格大不相同。为此,这些被称为“日常史学小伙计”的历史学家与从事宏大叙事的“社会史学大师”发生过激烈的争论。 然而,日常生活史研究有力地推动了德国的社会史,这也是后者所承认的。
    除了在新社会史基础上的延续和发展之外,新文化史的流行也反映了人们对新社会史研究中占主导的史学理论和方法的不满。新文化史学者对业已发展起来的社会、经济、人口等历史研究模式进行集中而激烈的批判,尤其是对新社会史研究中存在的社会经济决定论倾向发起挑战,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新文化史逐渐形成。
    新社会史的主要理论来源都强调历史发展的社会和经济根源,这种理论被应用到历史研究,就造成文化方面的内容和个人的活动不受重视,其历史作用被轻描淡写。而文化转向则挑战了上述决定论。这种挑战最先可以在E.P.汤普森于1963年发表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中看到,他的研究为历史学者从经济之外、但在文化之中寻找历史原因打开了一条道路,被认为是在新社会史与新文化史之间架起了桥梁。
    历史学中的文化转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现在看来,这一转变的轨迹还是很清楚的。对历史学转向文化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的两本书,即海登•怀特的《元史学》 和克利福德•格尔茨的论文集《文化的解释》在1973年就已经出版,不过,那时显然还是新社会史最有魅力的时期。在70年代,皮埃尔•布尔迪厄、雅克•德里达和米歇尔•福柯的著作也开始影响历史研究,但这也有一个过程,比如福柯的一些重要著作,如《事物的秩序》、《知识考古学》、《规训和惩罚》等,从70年代初起就已陆续地被译成英文,但在70年代出版的关于犯罪、律规、监禁等主题的最早的社会史作品中完全看不到福柯思想的影响,到80年代初,历史学才明显地关注福柯。
    大体上,到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感觉灵敏的人已经发现有一股“潜流”正在将很多杰出的新史学家再次拉回到某种形式的叙事体中。 但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并未感知到文化转向有什么特别之处,社会史学家以为仅仅是社会史研究遇到了某些局限。然而,在重新思考文化、意识形态、意义、主观性等问题的过程中,一些学者已经进入了当时的社会史可容忍的前沿。其中,语言转向使文化史研究终于突破了新社会史的传统范式。
    在80年代,几部重要的史学作品陆续问世,展现了历史研究中的语言/文化转向,以及向语言/文化决定论演变的轨迹。1980年,威廉•休厄尔发表《法国的工作和革命:从旧制度到1848年的劳工语言》 一书,探讨了工人阶级意识的产生和发展。该书所说的“劳工语言”不仅包括工人的言论和有关的理论话语,而且还包括一系列的制度设置、礼仪、工作实践、斗争方式,以及能给工人世界带来明确形式的习惯和行动。尽管作者承认经济力量及其变迁在劳工史上具有重要作用,但否认经济因素的优先地位。通过研究“劳工语言”,作者发现语言对于形成工人的革命意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1983年,加雷斯•斯特德曼•琼斯发表《阶级的语言:1832—1982年英国工人阶级史研究》 。作者认为,“阶级”一词体现在语言中,因而,要在阶级的语境中来分析。对宪章运动的意识形态的分析必须从宪章派人物实际所说和所写的开始,而不能简单地根据想象中某个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所面临的物质经济方面的危情来推断,不能只根据人们所表达的社会和经济苦难而写出令人满意的宪章运动史。不过,琼斯仍认为,语言的分析并不能穷尽对宪章运动的解释,他的研究也不是要用语言的解释取代社会解释,而是要重新思考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琼斯的语言分析使得各种相关的社会史观点发生动摇,从而引发很多社会史学者的不安。
    1984年,林•亨特发表《法国大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和阶级》 一书,认为法国大革命的政治文化不能从社会结构、社会冲突,或革命者的社会身份中推演而来。政治实践不是作为“基础的”经济和社会利益的简单表达。革命者通过他们的语言、他们使用的形象和日常的政治活动改造了法国的社会和社会关系。在林•亨特看来,法国大革命的政治文化由象征性的实践活动,如语言、形象和姿势所组成,这些象征性的实践(比如某种修辞的使用、某些符号和仪式的传播)在某些地方和某些人群中受到较为热烈的欢迎,产生一种团结和认同的意识,从而创造出新的政治阶级。
    1988年,琼•斯科特发表《性别和历史中的政治》论文集, 表达了更加激进的立场。她认为,性别是关于两性差别的知识,这种知识不是绝对的或真实的,而是相对的。运用这种知识成为构建权力关系的手段,知识成了维持世界秩序的一种方式。她认为,除非把两性差异看成是关于我们对身体的知识的一种功能,否则,我们就看不到两性差异。这种知识也是不“纯洁”的,它的含意与话语语境有关。对历史学家来说,问题不再是女人和男人发生了什么,以及她(他)们如何对这些事情做出反应,而是女人和男人作为身份的范畴,其主观和集体的意义是如何被建构起来的。这样一来,女性主义史就不只是对过去的纠正和补充,而是成为一种批判性地理解历史如何作为性别知识生产的场所而发挥作用的方法。斯科特还质疑历史学家专注于经历。对于大多数历史学家来说,在历史人物的亲身经历的基础上形成的证据证言,成为历史资料真实性和客观性的基础。但她认为,经历是日常话语的组成部分,不是个人拥有经历,而是主体通过经历被建构起来。如果说经历是主体的历史,那么,语言就是历史表现的场所。经历不是人类行动的真实来源,它本身也是话语的产物。
    从这些史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对大众文化的研究从开始时作为对新社会史的补救,逐渐转化为对文化、语言或话语的重要性的不断强调,最终挑战了经济社会决定论,并走向另一个极端——文化/语言决定论。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学术争论不断,有时甚至十分激烈和激愤,很多社会史学家斥责后现代主义者放弃了历史学的使命,退缩到游戏历史研究,甚至斥责他们否认历史学家对证据的通常规则。而一些自我标榜的后现代主义者批评社会史学者守着过时的概念和方法,尤其批评经济社会决定论者的阶级概念。
    与新社会史一样,新文化史也有相应的理论支撑,并受到这些思想的推动。结构主义是新文化史研究重要的思想来源。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首先将结构主义应用于语言学,认为语言是一个具有内在秩序的符号系统。在结构主义看来,文化本身可以像语言一样进行分析,所有行为的意义经常是从体现在行为中的无意识的或隐晦的结构规则中获得的。结构主义思想吸引新文化史学者的地方在于它把语言看成是一个独立的符号系统,符号的意义由符号之间的相互关系来决定,这就否认了语言或话语来自于外在的、先于语言的某种实在的说法,否定了语言/话语是实在的反映的观念。
    然而,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比结构主义走得更远。因为结构主义还承认语言有一个独立的体系和结构,并且坚持它客观、科学的本质。而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则在批判结构主义强调确定性的、严密的意义结构的同时,质疑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着重指出了语言形成知识,以及语言形成有关实在的观念的路径。受后现代思想影响的历史学者反对在历史研究中运用现代理论,反对探讨历史的规律性和普遍性。反对将经济、社会结构和进程看成是文化的决定性因素的观点,而把话语(或语言)看成是历史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结果,一切都成了文化的产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重要的新文化史学家都不认为自己是后现代主义者,比如有人把卡罗•金兹堡当成后现代主义史学家,他“听起来觉得很奇怪”。 彼得•伯克也承认自己与后现代主义保持着距离,他说他对后现代主义着迷,“但是我仍然觉得与它多少有些疏远”。 纳塔利•泽蒙•戴维斯不认为“后现代”这个标签对于《马丁•盖尔归来》、《蒙塔尤》、《奶酪与蛆虫》等微观史著作来说能够说明多少问题。 在她看来,后现代专注于文化和语言的重要性,并认为所有的一切都受其制约;后现代的路数抵制普遍化,更爱谈论碎片而不是融贯的整体。但这三本书均认真对待地方性文化也关注经验和长时段的传统以及思想结构,而且都希望对于超出它们所研究的个案之外的过程能够得出某些洞识。
    伊格尔斯在20世纪末下过一个结论,可以作为我们评估后现代主义在史学中的影响的重要参考,他认为,“在20世纪80年代下半叶,占领了《美国历史评论》和其他美国杂志篇幅的‘语言学转向’,并没有同样地风靡于北美以外的历史学界”,“语言决定论所激烈总结出来的各种理论对历史著作的影响都是有限的”。 的确,大约从90年代中期起,西方史学界已经出现了批判语言/文化决定论而试图超越文化转向的迹象和趋势。
    五、形成中的社会史新范式——实践的历史  “超越文化转向”表明,人们已经发现了新文化史研究中存在着语言/文化决定论的弊病。激进的文化史学者坚持认为语言作为一个自立的体系先于并建构社会实在,他们过多地强调文化的作用,看上去有助于纠正以经济和社会结构为基础的决定论,但在实际上,这只是在他们的分析过程中用文化和语言替代社会和经济,用“符号”取代“阶级”、“社会共同体”, 是用一种决定论取代另一种决定论,他们本质上并未摆脱客观/主观、实在/观念、经济/文化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就此而言,激进的新文化史学者其实是追随了新社会史学家的思维模式。语言转向后的历史学要得到发展,就必须跨越二元思维模式,跨越决定论的障碍。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已经到了该抛弃福柯的时候了。
    这样,从70年代早期起,在语言学、哲学、历史学等很多领域都陆续出现了反对结构主义的动向。学者们针对结构主义否认有意识的主体在社会和文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以及否认历史“事件”对结构产生重要影响的问题,开始思考可以使人的行动和事件发挥更加积极作用的理论模式。1977年,博德里厄的著作《实践理论纲要》 的英文版发表,大约到那时,学术界对于重视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呼声越来越高。
    这样,到80年代以后,“文化”概念突出了“实践”的内容。人们反对把文化说成是逻辑上必然的、有内聚力的、统一的和静态的观点,认为文化是一个存在着实践活动的领域,充斥了有意识的行动、斗争、冲突和变迁,强调文化中人的活动。在分析中,学者们对一系列相关的术语——如实践、习惯、行动、交互作用、活动、经历、表演等——的兴趣越来越大。与此相关的另一组术语,如行动者、自我、个体、主体、身体、意志、知识、语言/话语等,在相关论著中也普遍出现。广义而言,人们惯常的行为方式、人本身的运动、处理客观事物、对待主体、描述事物、理解周围的世界,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实践的内容。不过,人类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而从事的有意识活动,才是人类学家真正关注的社会实践。
    实践理论试图解释人类的行动与作为“体系”的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既可以表现为体系对人的行动,即实践的影响,也可以表现为实践对体系的影响。关注实践的人类学家认为,社会和历史不是简单地对某些特定的积极因素发生专门的反应或适应这些因素而造成的结果,而是受到有组织的、有价值的系统的支配。正是这些系统(具体体现在制度、符号和物质形式之中)构成了体系。此外,体系并不分割为类似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和文化这样的单元,体系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无缝整体。一个制度,比如说婚姻制度,同时就是一个由社会关系、经济安排、政治过程、文化范畴,以及道德、价值、观念、情感模式等所组成的体系,不应将这些元素分为若干层次,并且使一种层次成为另一个层次的基础。同时,实践理论认为,尽管体系是一个整体,但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和维度并不拥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在某一时间、某个地方,体系内部存在着非对称性的、不平衡的现实,这是引起体系矛盾运动的关键,实践理论要解释的就是某个特定的社会/文化整体的发生、再造,及其形式和意义的变化。
    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在超越文化转向的过程中对“实践”进行思考后提出来的观点,反映了社会史学已达到的理论前沿。威廉•H.斯韦尔试图协调文化作为“体系”和“实践”的关系,认为“体系”和“实践”无需分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辩证的关系,可以互补。从事文化的实践意味着要利用现存的文化符号去达到一定的目的,同时,文化体系离开了不断的实践就无法存在。因此,体系也意味着实践。斯韦尔认为,文化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维度,独立于其他维度;作为一个符号体系,文化具有“真实但微弱的内聚力”,它不断被实践所突破,从而发生转变。 与斯韦尔一样,马歇尔•萨林斯也是辩证地理解文化秩序与个人行动和经历的关系,认为文化有其二元的存在模式,一是作为一般的体系或结构,二是文化在人类有目的的行为中的出现和运用。他认为,结构是静态的,而人类的行为在时间中不断地展现开来。行动在结构中开始,也在结构中结束,但人的行动或实践的积累性、集聚性的效应将使结构发生变化,从而为历史的发展留下了空间。所以,文化在人们的行动中被改变和再生产,而“结构”也就变成了一个历史性的存在。 理查德•比尔纳克把意义的生成放在语言和物质实践交汇的地方,在他看来,正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文化实践,符号的使用者才逐渐地从经验上感到符号的真实存在。所以,是行动者自己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创造了意义。 罗杰•夏蒂埃提出要关注社会的集体表象,以避免那种根据社会起源来解释文化和政治的社会简化论,避免那种认为政治和思想完全自成一体、与社会相分离的镜像观念。人们在社会表象中所看到的不是先在的社会关系的复本,而是构建社会分化的一个场所,这由实践来表现。
    这些探索代表了当前历史学在超越文化转向过程中进行理论思考的主要趋势,探讨的重点在于行动者是如何使文化发生变化的问题。 不过,当前关于实践的研究极为多样,关于实践的理论现在也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为方便起见,我们不妨称之为“实践理论”。
    实践理论其实就是关于人民大众在日常生活世界中的行动的理论,这种理论特别适用于以人民大众为本位的历史研究。然而,正如实践理论是一种未成形的理论一样,“实践的历史”也是一种正在形成中的历史研究。 尽管如此,“实践的历史”在当前已成为“受到社会理论与文化理论影响最大的历史写作的新领域之一”。
    “实践的历史”涉足的新题材有语言史(尤其是言语史,history of speech)、宗教实践史、旅游史、收藏史、阅读史等,甚至像文艺复兴史、科学史这类传统的历史研究主题由于“实践的历史”的影响而出现新的面貌,比如科学史的注意力从以前集中于杰出科学家及其思想,转向常规科学中方法的变化,从而使科学仪器制造师和实验室的助手和工作人员所做出的贡献也在科学史中找到了应有的地位。
    在社会史的传统题材如婚姻、家庭、亲族关系的研究中,“实践的历史”也有新的收获。还在70年代早期,皮埃尔•布尔迪厄就用“实践”的思想研究了比利牛斯山区农民的婚姻问题。他发现,当地的农民们往往会在婚姻方面采取一定的策略,以确保他们的家系的延绵和他们对生产工具的权利,这些策略也可以看成是社会再生产的策略。 此后,“策略”成了家庭史研究者在描述农民如何应对日常生活,尤其是应对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和艰难困苦的生活状况时经常用到的一个词,比如劳伦斯•方丹和于尔根•什鲁鲍姆就专门探讨了现代早期欧洲和当代第三世界国家中贫困家庭的生存策略问题,揭示这些家庭和个人在一定的文化、政治、社会和经济条件下如何根据有利的条件和资源来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
    其实,“策略”一词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它不仅指人们有意识地制定某个计划以达到一定目的的那种传统意义上的计谋,而且也可以指依赖亲朋关系网来组织行动,使人们能够实现许多不同生活目标的一般方法。人们的行动策略是结合习惯、性情、感情、世界观等因素而形成,文化正是通过这些因素的联系而对人们的行动产生影响。然而,文化总是包含着各种不同的、相异的、甚至是相冲突的符号、仪式、传说,文化犹如一个“工具箱”,行动者从中选取不同的工具来建构行动的路径,行动者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集体,都知道在不同的环境下如何利用相应的文化资源而采取不同的行动。 这样一来,人们的行动“策略”就成为人们在变动着的日常生活中运用已有的文化资源来实现目标、达成心愿的一种方法。同时,由于时代和现实环境的不断变化,“策略”也总是在变动之中,从而,文化对行动的影响也极为复杂,文化既制约着人们的策略和行动,也为人们的策略和行动提供可用的资源。
    “实践的历史”,或称为“后社会史”,是人们赋予超越文化转向的历史研究的一个暂时的名称,这种历史研究是在考虑了“社会的”和“文化的”两方面因素(但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突出了人作为行动者的主体地位,使人成为在一定的文化、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等环境中有意志、有计划、具有能动性的行动者。实践的历史较好地体现了社会史学书写人民大众历史的追求。就此而言,这种正在形成中的史学形态可能成为社会史学的又一种新范式。
    六、结语:转向但不偏向  在过去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社会史研究几经变化。然而,社会史学不论经历多少范式,它以民为本的基本特性连绵不绝。社会史学的研究对象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人民大众,变化的只不过是研究人民大众历史的理论、方法、视角和资料,社会史研究范式的多样化就是这些变化的产物。
    每一种新范式的出现都体现了社会史学的发展,但也要看到,社会史学在发展过程中也付出了代价,过于激进的态度容易使研究出现偏向。语言/文化决定论就是一种偏向。这种偏向虽已得到部分纠正,但对待新社会史的偏见到现在也未完全消除。人们在欢迎超越文化转向、重新把“社会的”因素带回学术的同时,认为社会史研究不可能回到60、70年代的状态。 这听起来很有道理,比如新社会史发展阶段盛行的各种“决定论”当然不会再在历史研究中大行其道。人们也不会相信那种认为只有用计量的方法来进行研究才是科学的历史研究的观点。 但是,对于不会回到60、70年代的新社会史,我们应该如何理解? 新社会史不是“决定论”的代名词,它有更丰富的内涵,不再回到新社会史是否意味着在新社会史研究中曾采用过的其他理论、方法和视角都要随决定论一起被抛弃? 同时,我们也要思考,即使“实践的历史”是对新文化史的超越,历史研究是否只要专注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观察和理解他们所运用的各种行动“策略”,而不需要阐述宏大的历史进程?行动/行动者的作用的确不应轻视,因为历史就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但是,行动者的作用也不应夸大,而且,作为个人的行动者与作为集体的行动者对历史变迁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在很多情况下,作为集体的行动显然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作为集体的行动者及其行动的重视必将使历史研究重新审视社会和社会结构等新社会史关注过的历史内容。不过,到目前为止,专心于“实践的历史”的历史学者对这些问题还没有给予充分的注意,这也意味着正在形成中的社会史新范式并未消除对新社会史的偏见。
    要做到转向而不偏向,尤其需要正确地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首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主要是关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宏观理论,用宏观理论来把握社会整体的、长时段的变迁仍是历史研究的必需。因为历史就是以一种宏大叙事的方式履行其文化导向功能。如果没有了宏大叙事,一个社会在文化上就不能“存活下去”, 历史学的作用和意义也会受到贬损,史学会面临着碎片化的危险 。同时,微观史研究也需要以宏大叙事做依托,微观研究本来作为观察更为宏大的历史社会的一种视角和方法(通常比喻为显微镜), 具有独特的价值,但微观史一旦游离于宏大历史架构而成为历史研究的目的,历史学就可能走向“昏暗的角落”,并且会受到“回报递减法则”的作用。 只要承认对宏大叙事的需要,我们就不能绕过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演变和发展的宏大理论。
    其次,应重视马克思主义对“实践的历史”的指导价值。关于行动/行动者的社会实践及其作用,当前实践中的历史主要从博德里厄和吉登斯等人的理论中汲取营养,而很少直接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从事有关实践的历史研究。其实,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理论资源十分丰富,博德里厄作为实践理论的代表性人物就深受马克思的影响,他的几本重要的实践理论著作均经常提到或引用马克思。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自己创造着历史,这就指出了人作为行动者、作为主体的能动作用。马克思主义又认为,人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人们是在既定的、制约着他们的现实社会环境中创造历史的。而且,在许多单个意志的相互冲突的过程中,历史被创造出来。这样,推动历史发展的力量是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无数人的行动最终可能出现谁都没有预想到的结果。 这又指出了人的行动的约束性因素。可见,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于发展“实践的历史”仍不失指导意义。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不是“决定论”的典型,马克思主义讲究辩证法,而辩证法与“决定论”是不能兼容的。况且,恩格斯曾明确反对过分看重经济和把经济当作唯一决定因素的观点,强调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 。我们需要把马克思的社会和历史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以及试图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历史的历史学者在研究中表现出来的决定论区分开来 ,而不是在反对决定论的时候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一起否定。
    总之,实践表明,关于人民大众的历史研究确实可以侧重于不同的方面,借用不同的理论、方法和资料,回答不同的问题,并形成不同的学术风格和范式。没有理由因为探讨宏大历史进程而只分析结构和忽视人的行动,同样也不能因为转向实践而放弃对大结构、大进程的阐述。未来对于中国社会在过去三十多年所经历的大转型的研究,应用任何一种社会史范式,都将大有作为。当然,缺少了哪一种范式,关于这三十多年的历史阐述都将是一种缺憾。
    注释:
    1.这种情况在西方出现过,现在可能会在中国史学界出现。可参见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新文化史与中国近代史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9年。
    2.Peter Burke, “Overture.: The New History, Its Past and its Future,” in Peter Burke, ed., New Perspectives on Historical Writing, Second Edition, Pennsylvania: 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2001, p.18.
    3.Geoff Eley, “ Is All the World a Text? From Social History to the History of Society Two Decades Later,” in Terrence McDonald, J., ,ed., The Historic Turn in the Human Sciences, Ann Arbor: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96, pp.193-194. 有关研究也证实了大西洋两岸的历史学者对社会—经济史的兴趣衰落和对思想文化史兴趣增长的趋势。Thomas J. Schaeper, “ French History as Written on Both Sides of the Atlantic: A Comparative Analysis,” French Historical Studies, vol.17, no.1(Spring, 1991), pp.242,243,246.
    4.Hans Medick, “‘Missionaries in the Rowboat?’Ethnological Ways of Knowing as a Challenge to Social History,” in Alf Ludtke, ed., The History of Everyday Life: Reconstructing Historical Experiences and Ways of Life, trans. by William Templer,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5, pp.41—71.
    5.Patrick Joyce, “The End of Social History?” Social History, vol. 20, no.1(January 1995), pp. 73-91.
    6.Paula S. Fass, “Cultural History/Social History: Some Reflections on a Continuing Dialogue,” Journal of Social History, vol.37, no.1 (Fall 2003), p.40. 彼得•伯克:《历史学与社会理论》(第二版),姚朋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0—21页。
    7.70年代初,霍布斯鲍姆感觉到了这样的好时光。参见Eric Hobsbawn, “ From Social History to the History of Society,” in Eric Hobsbawn, On History, London: Weidenfeld & Nicholson, 1997, pp.71-93.
    8.Victoria E. Bonnell and Lynn Hunt, eds., Beyond the Cultural Turn: New Directions in the Study of Society and Cultur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9, “Preface”.
    9.于尔根•柯卡:《社会史:理论和实践》,景德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51页。
    10.施皮格尔将语言转向之后的历史学称为“实践的历史”。Gabrielle M. Spiegel, ed., Practicing History: New Directions in Historical Writing after the Linguistic Turn, New York : Routledge, 2005.
    11.卡夫雷拉将超越文化转向后的历史研究称为“后社会史”。Miguel A. Cabrera, Postsocial History: An Introduction, trans. by Marie McMahon, Lanham: Lexington Books, 2004. 该书中文版由李康译出, 名为《后社会史初探》,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12.John Tosh, ed., Historians on History, second edition, Harlow: 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 2000, p.13
    13.社会史学家杰夫•埃利以其自身在20世纪下半叶从事历史研究的经历和认识,写成《曲线:从文化史到社会史》一书( Geoff Eley, A Crooked Line: From Cultural History to the History of Society, Ann Arbor: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2005),揭示了20世纪下半叶历史学经历过的曲折过程。
    14.比如他的《风俗论》就被认为是这一类作品。
    15. 转引自彼得•伯克:《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刘永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页。
    16.Georg G. Iggers and Q. Edward Wang, A Global History of Modern Historiography, Harlow: 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 2008, p.159;格奥尔格•G.伊格尔斯:《德国的历史观》,彭刚、顾杭译,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6年,第265—268页。
    17.参见满云龙:《美国社会史学的兴起与美国的社会和文化》,中国留美历史学会编:《当代欧美史学评析》,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85—101页。
    18.Georg G. Iggers and Q. Edward Wang, A Global History of Modern Historiography, pp.160-161.
    19.Lynn Hunt, ed., The New Cultural History, Berk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p.6.
    20.见詹姆斯•哈威•鲁滨孙:《新史学》,齐思和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3-20页。
    21.Eric Hobsbawn, “From Social History to the History of Society,” pp.72-74.
    22.Harold Perkin, “Social History in Britain,” Journal of Social History, vo.10, no.2 (Winter 1976), p.129.
    23.Richard T. Vann, “The Rhetoric of Social History,” Journal of Social History, vo.10, no.2 (Winter 1976), p.222.
    24.S. Bowlby, “Social History,” in N. J. Smelser and P. B. Baltes, eds.,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 Behavioral Sciences, Oxford: Elsevier Science Ltd, 2001,p.14299
    25.菲利普•阿里埃斯:《心态史学》,雅克•勒高夫等编:《新史学》,姚蒙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 第172页。
    26.Peter Burke, “Overture: The New History, Its Past and its Future,” p.9.
    27.自从E.P.汤普森提出“自下而来的历史”以后,这一概念得到广泛使用,并得到进一步的阐述。E. P. Thompson, “History from Below”, 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April 7, 1966, pp.279-280. Jim Sharpe, “ History from Below”, in Peter Burke (ed.), New Perspectives on Historical Writing, pp.25-42; 霍布斯鲍姆: 《论来自下层的历史》,《史学家:历史神话的终结者》,马俊亚、郭英剑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33-249页。
    28.Nicole Eustace, “When Fish Walk on Land: Social History in a Postmodern World,” Journal of Social History, vol.37, no.1 (Fall 2003), p.80.
    29.娜塔莉•泽蒙•戴维斯:《马丁•盖尔归来》,娜塔莉•泽蒙•戴维斯:《马丁•盖尔归来》,刘永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6页。
    30.玛丽亚•露西娅•帕拉蕾丝-伯克编:《新史学:自白与对话》,彭刚译,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76页。
    31.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蒙塔尤》,许明龙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
    32.玛丽亚•露西娅•帕拉蕾丝-伯克编:《新史学:自白与对话》,第76页。
    33.伊格尔斯:《二十世纪的历史学——从科学的客观性到后现代的挑战》,何兆武译,沈阳: 辽宁教育出版社, 2003年,第131页。
    34.近藤和彦:《关于母亲/政治文化/身体政治:林•亨特访谈录》,陈恒、耿相新主编:《新史学》第四辑(新文化史),郑州:大象出版社, 2005年,第267页。
    35.在拉裴尔•塞缪尔看来,E.P.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就是具有左翼色彩的有关人民的历史研究,而屈维廉的《英国社会史》是一部缺乏斗争和理想但又具有强烈的宗教和价值意识的历史著作,属于右翼版本的人民史。Raphael Samuel, “Editorial Prefaces: People’s History,” in Raphael Samuel, ed., People’s History and Socialist Theory, Boston: Routledge & Kegan Paul,1981.pp.xx, xxi.
    36.Harold Perkin, “Social History in Britain,” p.136.
    37.在美国,从1958年到1978年的20年里,社会史方面的博士论文所占比例增加了三倍,超越政治史而成为研究生最主要的选题范围。参见乔伊斯•阿普尔比、林恩•亨特、玛格丽特•雅各布:《历史的真相》,刘北成、薛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9年,第130页。
    38.Geoff Eley, A Crooked Line:Ffrom Cultural History to the History of Society, p.45.
    39.伊格尔斯:《二十世纪的历史学》,第76页。
    40.Hartmut Kaelble, “Social History in Europe”, Journal of Social History, vol.37, no.1 (Fall 2003), p.31; 辛西亚•海伊:《何谓历史社会学》,S.肯德里克、P.斯特劳、D.麦克龙编:《解释过去,了解现在——历史社会学》,第27-29页。
    41.伊格尔斯:《二十世纪的历史学》,第78-80页。
    42.Geoff Eley, A Crooked Line: From Cultural History to the History of Society, pp.25-26.
    43.John Tosh, ed., Historians on History, “ Introduction”, p.5.
    44.格特鲁德•希梅尔法布的《新旧历史学》有一章详细讨论了该小组的成员,见格特鲁德•希梅尔法布:《新旧历史学》,余伟译,北京: 新星出版社,2007年,第95—121页。
    45.Peter N. Stearns, ed., Encyclopedia of European Social History from 1350 to 2000, New York: Carles Scribner's Sons, 2001, p.55.
    46.汉斯-乌尔里希•韦勒:《二十世纪末的历史思考(1945—2000)》,保罗•利科等:《过去之谜》,綦甲福等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1-92页。
    47.雅克•勒高夫:《新史学》,雅克•勒高夫等编:《新史学》,第6页。
    48.费尔南•布罗代尔:《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第一版序言”,唐家龙等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6年,第9页。
    49.Eric Hobsbawn, “ From Social History to the History of Society,”, pp.71-93.
    50.参见Gerhard A. Ritter, The New Social History in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London: German Historical Institute,1991, p.9.
    51.Geoff Eley, A Crooked Line:From Cultural History to the History of Society, p.71.
    52.于尔根•科卡:《社会史:理论与实践》,景德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18-219页。
    53.Hans-Ulrich Wehler,“Historiography in Germany Today,” in Jurgen Habermas, ed., Observations on “The Spiritual Situation of the Age”, trans. an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Andrew Buchwalter, Cambridge: MIT Press, 1984, pp.243-244.
    54.Trevor Aston, ed., Crisis in Europe, 1560-1660: Essays from Past and Present, London and Henley: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Ltd., 1965.
    55.G. M. Trevelyan, English Social History: A Survey of Six Centuries, London: Book Club Associates for Longman, 1944, “Introduction”.
    56.详细内容可参见Georg G. Iggers and Q. Edward Wang, A Global History of Modern Historiography, pp.251- 270; 伊格尔斯:《二十世纪的历史学》,第41-107页。
    57.根据霍尔2001年对加州伯克利大学图书馆的统计,学术著作标题中含“文化史”一词的著作数量在1970年到1979年为62部,1980年到1989年为99部,1990年到1999年为181部,2000年到2001年的18个月内,以“文化史”为标题的著作有25部。约翰•R.霍尔:《文化史死了(“九头蛇”万岁)》,杰拉德•德兰迪、恩斯•伊辛主编:《历史社会学手册》,李霞、李恭忠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年,第287页。
    58.菲利普•阿里埃斯:《心态史学》,雅克•勒高夫等编:《新史学》,第174页。
    59.见菲利普•阿里埃斯:《心态史学》,雅克•勒高夫等编:《新史学》,第176页。
    60.Philippe Aries, Centuries of Childhood,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62; Philippe Aries, The Hour of Our Death, trans. Helen Weaver, New York:Alfred A. Knopf, 1981.
    61.罗杰•夏蒂埃:《“新文化史”存在吗?》,杨尹瑄译,《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5卷第1期,2008年6月,第201页。
    62.米歇尔•伏维尔:《历史学和长时段》,雅克•勒高夫等编:《新史学》,第142页。
    63.见Eric Hobsbawn, On History, p.71.
    64.此话出自卡罗尔•史密斯-罗森堡,见John Tosh, ed., Historians on History, p.137.
    65.见Joan W. Scott, “Gender: A Useful Category of Historical Analysis,”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vol.91, no. 5. (Dec., 1986), pp.1053-1075; Gisela Bock, “Women’s History and Gender History: Aspects of an International Debate,” Gender & History, vol.1, no.1,(Spring 1989), pp.7-30; Joan W. Scott, “ Women’s History,” in Peter Burke, ed., New Perspectives on Historical Writing, pp.43-70.
    66.Franklin Mendels, “ Proto-industrializaation: The First Phase of the Industrialization Process,”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32(1972); Hans Medick, “ The Proto-industrial Family Economy : The Structural Function of Household and Family during the Transition from Peasan Society to Industrial Capitalism”, Social History, 3(1976), pp.291-316; Peter Kriedte, Hans Medick andJurgen Schlumbohm, eds., Industrialization Before Industrialization,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
    67.例如戴维•萨比安对德国南部村庄纳卡豪森的研究。David Warren Sabean, Property, Production and Family in Neckarhausen, 1700—1870,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68.Gerhard A. Ritter, The New Social History in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p.35.
    69.雅各布•坦纳:《历史人类学导论》,白锡堃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64—67页。
    70.见于尔根•科卡:《社会史:理论与实践》,第80,217-222页。
    71.Jacques Revel, “Microanalysi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 in Jacques Revel and Lynn Hunt, eds., trans. by Arthur Goldhammer and others, Histories: French Constructions of the Past, New York: The New Press, 1995, pp.492-497; Richard Biernacki, “Method and Metaphor after the New Cultural History,” in Victoria E. Bonnell and Lynn Hunt, eds., Beyond the Cultural Turn, p.62.
    72.Richard Biernacki,“Method and Metaphor after the New Cultural History,”in Victoria E. Bonnell and Lynn Hunt, eds., Beyond the Cultural Turn, p.65.
    73.海登•怀特:《元史学》该书的中文版由陈新译出,上海的译林出版社2004年出版。
    74.Geoff Eley, A Crooked Line: From Cultural History to the History of Society, p.127.
    75.Lawrence Stone, “The Revival of Narrative: Reflections on a New Old History,” Past and Present, no.85( Nov., 1979), pp.3-24.
    76.William Sewell, Work and Revolution in France: The Language of Labor from the Old Regime to 1848,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0.
    77.Gareth Stedman Jones, Languages of Class: Studies in English Working Class History 1832—1982,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78.Geoff Eley, “Is All the World a Text? From Social History to the History of Society Two Decades Later, ” in TerrenceMcDonald, J.,, ed., The Historic Turn in the Human Sciences, p.194.
    79.Lynn Hunt, Politics, Culture, and Class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4.
    80.Joan Wallach Scott, Gender and the Politics of Histor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8.
    81.Joan Scott, “The Evidence of Experience,” in Terrence McDonald, J., ed., The Historic Turn in the Human Sciences, pp.379-406.
    82.Peter N. Stearns, ed., Encyclopedia of European Social History from 1350 to 2000, p24.
    83.玛丽亚•露西娅•帕拉蕾丝-伯克编:《新史学:自白与对话》,第255页。
    84.埃娃•多曼斯卡编:《邂逅: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历史哲学》,彭刚译,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第267页。
    85.安克斯密特认为后现代主义历史学关注的中心是“历史的碎片”,并以拉杜里、金兹堡、戴维斯等人的微观史作品为例。F. R. Ankersmit, “Historiography and Postmodernism,” History and Theory, vol.28, no.2. (May, 1989), p.149.
    86.玛丽亚•露西娅•帕拉蕾丝-伯克编:《新史学:自白与对话》,第74页。
    87.伊格尔斯:《二十世纪的历史学》,第155页。也可见汉斯-乌尔里希•韦勒:《二十世纪末的历史思考(1945—2000)》,保罗•利科等:《过去之谜》,第86页。
    88.Richard Biernacki, “Method and Metaphor after the New Cultural History,” in Victoria E. Bonnell and Lynn Hunt, eds., Beyond the Cultural Turn, pp.63,73.
    89.Gareth Stedman Jones, “The Determinist Fix: Some Obstacles to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Linguistic Approach to History in the 1990s,” History Workshop Journal, 42(1996), pp.19—35.
    90.Pierre Bourdieu, 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 trans. by Richard Nic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7.
    91.Sherry B. Ortner, “Theory in Anthropology since the Sixties,” p.145.
    92.Sherry B. Ortner, “Theory in Anthropology since the Sixties,”, p.149。
    93.William H. Swell, Jr., “The Concept(s) of Concept,” in Victoria E. Bonnell and Lynn Hunt, eds., Beyond the Cultural Turn, pp.35-61.
    94.Marshall Sahlins, Islands of History, 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5,pp.vii-xviii, 136-156. Marshall Sahlins, Culture in Practice: Selected Essays, New York: Zone Books, 2000, pp.277—291.
    95.见Richard Biernacki, “ Language and the Shift from Signs to Practices in Cultural Inquiry,” History and Theory, vol.39, no.3, (Oct., 2000), pp.289-310.
    96.Roger Chartier, “ The World as Representation,” in Jacques Revel and Lynn Hunt, eds., Histories: French Constructions of the Past, pp.544-550.
    97.见William H. Swell, Jr., “A Theory of Structure: Duality, Agency and Transformation,”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98, No.1(July, 1992), pp.1-29; Richard Biernacki, “Method and Metaphor after the New Cultural History,” in Victoria E. Bonnell and Lynn Hunt, eds., Beyond the Cultural Turn, pp.61-92.
    98.Andreas Reckwitz, “Toward a Theory of Social Practices: A Development in Culturalist Theorizing,”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Theory, 5 (2002), pp.243-263.
    99.施皮格尔编的论文集《实践中的历史》这一书名很好地表达了历史研究的这种状况。
    100.彼得•伯克: 《什么是文化史》,蔡玉辉译,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67页。
    101.见彼得•伯克: 《什么是文化史》,第67-72页。
    102.Pierre Bourdieu, “Marriage Strategies as Strategies of Social Reproduction,” in Robert Forster and Orest Ranum, eds., Family and Society: Selections from the Annales, Baltimor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6, pp.117-144.
    103.Laurence Fontaine and Jurgen Schlumbohm, “ Household Strategies for Survival: An Introduction,”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Social History, 45(2000), pp.1-17.
    104.Ann Swidler, “Culture in Action: Symbols and Strategie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51, no.2 (April, 1986), pp.273-286.
    105.Jurgen Kocka, “Losses, Gains and Opportunities: Social History Today,” p.26.
    106.此话出自勒华拉杜里,见John Tosh, ed., Historians on History, p.252.
    107.约恩•吕森著:《历史思考的新途径》,綦甲福、来炯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5,16,132页。
    108.弗兰克林•安克斯密特坦言,“后现代主义首要地是表达了这样一种认识:今天的一切东西都在走向碎片化、解体和丧失中心的方向。” 见埃娃•多曼斯卡编:《邂逅: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历史哲学》,第108页。
    109.E. J. Hobsbawm, “The Revival of Narrative: Some Comments,” Past and Present, no.86.(Feb., 1980), p.7.
    110.彼得•伯克:《历史学与社会理论》(第二版),第45页。
    111.参见高亚春:《布迪厄:在实践中超越——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契合》,载《江海学刊》2006年第4期,第38-41页。
    112.《恩格斯致约瑟夫•布洛赫》、《恩格斯致瓦尔特•博尔吉乌斯》,中共中央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文集》(10),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2-593,668-669页。
    113.《恩格斯致约瑟夫•布洛赫》,《恩格斯致康拉德•施米特》,中共中央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文集》(10),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1,593,601页。
    114.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历史学家从马克思那里学到了什么?》和《马克思和历史学》,见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历史学家:历史神话的终结者》,第165,170,187页。
      (载《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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