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866年2月,在新西兰奥塔哥省的两度邀请之下,12名来自澳洲维多利亚金矿的华工到达达尼丁,由此开始了持续数十年的华工淘金热。1871年10月,新西兰华人总数达到4215人。当数千名华人成为新西兰的现实存在以后,当地社会对于华人的到来反响不一,新西兰国会于1871年专门成立华人移民特别委员会展开调查,其调查结论对于华人移民给予了肯定的评价。然而,1870年代末期,随着政治、经济格局的转变以及种族主义势力的急剧膨胀,新西兰于1881年正式出台排法立法。在此一从容纳到排斥的转换过程中,华人群体蒙受了诸多的不公指责和肆意侮辱,他们被不可预知的变数所裹挟的命运以及由此折射出的中国国运的式微,令人叹息。 关键词:新西兰 奥塔哥 华人移民 淘金热排华立法 全文阅读 1866年初,12名来自澳洲维多利亚的华工踏上了新西兰南岛奥塔哥省(Otago)省会达尼丁(Dunedin)的海岸,标志着持续数十年的新西兰华工淘金热的开始,亦开启了绵延150余年的华人移民新西兰之旅。1866—1881年间,华人在新西兰的境遇可谓跌宕起伏。华工系在奥塔哥方面两度邀请之下前来,1871年新西兰国会所成立的“华人移民特别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 on Chinese Immigration)对于华人的出现给予了正面评价。然而,1881年,新西兰正式通过《华人移民法案》(Chinese Immigrants Act),长达40年的排华立法由此肇始。本文的主旨在于呈现新西兰社会对于华人移民从容纳到排斥的转换。目前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着重于对早期华人移民生活情状的描绘以及歧视华人现象的罗列,对于华人群体的境遇转换过程并无缜密的梳理,对于酿成此一变化过程的社会历史背景亦缺乏深入的剖析。[②] 本文力求在两个方面对于既有的研究成果有所推进,其一,以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还原此一复杂多变的历史过程;其二,将华人移民置于新西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之中,从更为广阔的视角考察华人移民史和海外排华史,以期深化华侨史的研究。 一、华工到达新西兰之缘起 在19世纪中叶兴起的环太平洋地区淘金热潮中,新西兰的淘金热出现较晚。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澳洲维多利亚、新南威尔士等地的淘金热如火如荼之际,新西兰南岛金矿区尚处于一片静寂之中。1861年5-6月间,曾在美国加州和澳洲采矿的老矿工里德(W. G. Read)向奥塔哥的内陆地区行进了35英里,最终在加百利溪谷(Gabriel’s Gully)有了极其重大的发现。1861年6月4日,里德致信奥塔哥省省督,宣布发现了图阿皮卡(Tuapeka)金矿。消息一经传扬,尚处于7月的隆冬时节,图阿皮卡的淘金热便迅速兴起。[③] 在此之后,始于1862年8月的邓斯坦(Dunstan)淘金热、始于1862年9月的箭镇(Arrowtown)淘金热、始于1862年10月的休特弗河(Shotover River)淘金热接踵而至。到1863年初,已经有数千名淘金者沿莫利纽克斯河(Molyneux River)及其从图阿皮卡到休特弗河上游的各支流从事勘探。淘金者以英国人和爱尔兰人占主导地位,但其中并无中国人的身影。[④] 在淘金热的刺激之下,奥塔哥省人口激增,百业兴旺。1861年,奥塔哥省的人口约为13000人,1864年激增至67000人。[⑤] 为了配合金矿的开发,整个社会经济规模亦相应膨胀。然而,奥塔哥省的繁荣景象并未持续很久。淘金时代的人口流动向以瞬间汇聚、顷刻离散为特征。金讯传出,人潮汹涌,暴富的机会减少以后,人们成群结队地离去。1864年年底,奥塔哥省开始步入繁华落尽之后的萧索。1865年,奥塔哥省总人口下降到47000人,而矿工及矿区人口数量的下降更为显著。1864年年初,估计欧洲矿工人数为18800人,1865年底下降到6000人。与淘金者的离去同步,奥塔哥省黄金产量逐年下降,从1863年的614387盎司,下降到1866年的168871盎司。[⑥]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奥塔哥省的某些人士将目光投向了澳洲维多利亚金矿的华工。 奥塔哥方面先后两次向澳洲华工发出邀请。1864年底,某位有影响的当地居民提出了邀请维多利亚的华工到奥塔哥金矿进行再开采的建议,得到奥塔哥省督的书面批准,随后向维多利亚方面发出了邀请,[⑦] 但并无华工响应。1865年,达尼丁商会(Dunedin Chamber of Commerce)再度提出引进华工之议。是年9月,达尼丁商会召开会议,议决支持华人移民,所依据的理由是,奥塔哥省需要人口,华人安分守己,是重要的消费者,华人所受到的指责均未经证实。达尼丁商会为此任命了一个执行委员会,就此事与奥塔哥省政府磋商。[⑧] 商会派出代表前往奥塔哥省议会,并得到了他们将会保护华人的保证,该保证书的书面文本连同再一次向中国人发出的邀请被送往维多利亚。[⑨] 这一次的邀请引起了回应。华商何阿美(Ho A Mee)很快亲赴达尼丁考察。 何阿美是1858年起就居住于维多利亚的华商。他之所以响应奥塔哥方面的邀请,系着眼于从引进华工的生意中获利。何阿美事后回忆称:“依据其时我对自己未来前途的规划,新西兰金矿场乃是我施展身手的上选之地,但我本人并非矿工,因此,我认为应首先促成劳工的引进。倘若计划告成,则通过完全掌握供给业务而获利。”何阿美此行的直接目的有二:其一,证实信息的可靠性;其二,得到奥塔哥省官方对于保护华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证。何阿美于1865年12月23日抵达达尼丁并停留一周,得到了很好的接待,并如愿获得了奥塔哥省官方的承诺。与此同时,他还获知了矿区的信息,尤其是矿区管理员派克(Vincent Pyke)所提供的情况。从何阿美的有关记载中,可以明显感知奥塔哥人士对于华工的热切盼望。道别之际,何阿美向他们保证:为了我同胞和贵国的共同利益,我将竭尽所能,尽早促成向贵国引进华工,希望你们的期望会很快得到满足。[⑩] 何阿美返回墨尔本后立即开始行动,最终他成功说服了12名身无分文的矿工。为了使他们成行,何阿美为每人垫支20镑,用于旅费以及置办采矿所必需的装备。何阿美带着这支12人的队伍于1866年2月到达达尼丁。按照派克等人的建议,华工们于两天后出发前往离达尼丁最近、也是当时奥塔哥省最富裕的矿区——图阿皮卡,并于2月21日到达图阿皮卡。何阿美忆称,华工们受到了各阶层人士相当热情的接待。 何阿美共组织输入了两批华工。他的第二支队伍经过同样的安排,于一两天后到达。这批人经由不同的路线进入矿区,亦是在当地人士的建议和保护下出发的。何阿美忘记了确切的目的地。之所以选择不同的路线,是为了让华工们很好地考察不同金矿场的获利特点,从而做出自己的判断。根据何阿美的回忆,两批华工总共约30人。为了安排两次行程,他共耗资800镑。[11] 由于没有等到华工们回馈的好消息,何阿美放弃了继续向奥塔哥输送华工的念想。何阿美没有想到的是,他所瞩望的华工淘金潮在不久之后成为了现实。 二、华工淘金潮的形成与当地社会的反响 何阿美成功输送两批华工到达奥塔哥后,华工的新西兰淘金潮逐渐兴起。1866-1872年间,大批华工集中进入新西兰南岛各矿区。华工入境初时以由澳洲转道而来为主,其后则是广东华工直接奔赴新西兰。 何阿美在巴拉瑞特工作期间,奥塔哥省传来了某些重要的消息,意谓淘金收益甚好,有些华工已经收获颇丰。这些消息在维州传扬开来,引致了华工奔赴奥塔哥的热潮。根据何阿美的记载,其时驶离霍布森湾(Hobson’s Bay)铁路码头的每条船都接运30人以上。此一热潮持续期间,大约有1000人前去奥塔哥。[12] 奥塔哥金讯传出后,亦有大批华工直接从中国前去。最初的线路多为经澳洲墨尔本或悉尼中转。1869年4月23日的《伊达山纪事报》有如下记载:数周前,载运250名中国人前来奥塔哥省的的一条船到达墨尔本,其中28人乘“奥米欧号”(Omeo)于4月17日到达达尼丁。其余的人于4月14日乘坐“塔拉鲁阿号”(Tararua)自墨尔本启程前来。[13] 1870年则出现从香港直航奥塔哥的情况。1870年10月,已在香港政府供职的何阿美参与了安排包船事宜。据何阿美所云,当时有人向他咨询包船直航达尼丁是否可行,因为有大批中国人希望订票直航达尼丁而非途经墨尔本,最后的结果是包租了“旋风号”(Whirlwind)。“旋风号”于1870年底从香港启航,载有乘客350多人,除了少数运往墨尔本,均为赴达尼丁者。1871年,“北星号”(Northstar)载运140多人赴新西兰南岛的查默斯港(Port Chalmers)。[14] 到何阿美写信时的1871年6月,尚有“金海号”(Golden Sea)在等待装船前往达尼丁。[15] 上述记载可与新西兰方面的资料相互印证。根据常年在奥塔哥矿区向华工传教的新西兰长老会教士唐愿高(Alexander Don)的记载,并参考当地报纸的有关报道,直航运载华工入境的数字如下:1871年3月,354人;7月,316人;8月,348人;9月,253人,10月205人。1872年2月,120人,以上共计1596人。但上述统计中,遗漏了何阿美所说的“金海号”,该船约在1871年9月底到达,载运华人478人。总计自1871年3月到1872年2月,直接来自香港的7条船共载运入境华人2074人。[16] 综合各方面的统计数字,历经此一时期的华人集中入境,奥塔哥省的华人数量变动如下:1867年12月,1185人;[17] 1870年1月,2640人;[18] 1871年9月,3715人;[19] 1871年10月,4159人。[20]。入境华人绝大多数以淘金为业。1871年9月的3715人中,矿工人数达到3561人,所占比例高达近96%。[21] 随着1868年首位华人到达奥塔哥省最遥远的瓦卡蒂普(Wakatipu)矿区,华工足迹已经遍布奥塔哥省。 当数千名华工成为奥塔哥省的现实存在以后,当地社会反响不一。 首先,奥塔哥省官方及商界对华工的态度一如既往。奥省当局及达尼丁商会对于引进华工并非一时的心血来潮,邀请之前有可行性论证,华工到达后有当地人士的接应与安排。奥塔哥省议会的保护承诺亦不是一纸空文。1867年年中,奥塔哥偶发一宗华人被杀案,奥塔哥省督为此于1868年1月29日签发通告称:“中国人在连续几任省督作出保证的情况下前来奥塔哥,他们将得到充分的保护,省政府决心履行承诺,严格要求警察保护、照看各自辖区内的华人。” [22] 1868年,省议会介绍了一名中国人到奥塔哥内陆地区充任警察兼译员,并允许法庭上有华人翻译。[23] 达尼丁商会1866年年报则称:“已有百名以上中国人在奥塔哥金矿区安顿下来,他们与欧洲人一起和睦工作。不言而喻,他们满意于本省所提供的前景,因此,在即将到来的夏天,其数量可能有相当的增加。”[24] 其次,一般社会舆论的反响仍较为正面。随着华工的到来,奥塔哥各地报纸对于华工的行踪及表现有许多报道,尽管有不同的声音,但总体而言,较为和善。1870年11月19日的《奥塔哥日报》上的读者来信,秉持人类平等理念,质疑对华人征税的建议。作者认为,“中国人冒很大风险来到这里,我们无权专门对他们征税。”[25] 1871年4月22日的《奥塔哥见证报》刊登读者来信,对华工极尽赞美,称誉华工勤勉,有贸易、冶金术等方面的知识。[26] 1871年8月,《图阿皮卡时报》转载《晚星报》(Evening Star)上的一篇文章称:我们并不认为中国人是最理想的移民,但他们的出现有胜于无。[27] 同一份报纸上还刊有一封读者来信,声称:“就图阿皮卡地区的经验而言,我们以为中国佬并未造成危害,他们开采欧洲矿工今后多少年都不会开采的黄金,他们展现出的活力及组织性,我们乐见自己的同胞仿效。为了采金,他们使10英亩租赁围场的价格多达120镑。前几日一位店主告诉我们,途经劳伦斯的每个中国佬都让他有2镑的进帐。中国人给这个国家带来很多好处,更不用说他们与欧洲人同样分担的间接税以及中央政府财政计划下他们在各自省份的人头费。”[28]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奥塔哥见证报》转述过《邓斯坦时报》报道的一则轶事,用以表明中国人并非如某些人所说的那样,缺乏美好的品质。该报道称,曾有两位中国人冒昧到邓斯坦附近的欧洲人家中投宿,并得到很好的接待。不久后,他们特意托人送去一些好茶,以示感谢。[29] 这则充满温情的轶事以及《奥塔哥见证报》的态度,反映出早期华洋人士和睦关系的一个侧面。 第三,欧洲矿工对华工的排斥情绪在逐渐累积。在奥塔哥省引进华工的过程中,欧洲矿工自始至终抱持着强烈的抵触情绪。他们反对华工的理由,可以概括为以下诸点:(1)华人是所有移民中最不受欢迎的一类;(2) 为何给予他们特殊的保护?(3) 欧洲人只是暂时离去,如果他们的常去之地华人泛滥,他们就再也不想故地重游;(4)中国人是潜在的盗贼,由于这个臭名昭著的事实,现有的警察队伍需要大加扩充;(5)由于同行女性数量有限,没法相信他们是有道德、品德端正之人;(6) 众所周知,华人只是地表采矿的矿工,其开采会降低土地的价值;(7) 华人是最坏的移民,引进这样的人将被证明是对欧洲矿工极大的伤害;(8) 奥塔哥主要是淘洗金矿,黄金及有关设备长时间裸露;(9)中国人嗜偷,尽人皆知,各工地晚上必须有人看守。[30] 随着进入矿区的华工数量的增长,某些原来态度较为温和的欧洲矿工也开始担忧起来。有些人表示:“或可容许数百名中国人进入矿区,但允许数千名华人在我们的矿区聚集是没有道理的。”[31] 随着欧洲矿工不满情绪的逐渐汇聚,欧洲矿工及其利益代言人开始采取行动,其中以瓦卡蒂普地区,尤其是箭镇的排华活动最为活跃。箭镇矿工协会(Arrow Miners’ Association)拥有会员100多人,拟具了呈递新西兰国会的请愿书,提出“必须切实禁止中国人的进一步涌入”,该请愿书在奥塔哥矿区广为散发。[32] 欧洲矿工对该请愿书强烈回应,最终有2400人签名。奥塔哥矿业委员会的报告书称:“华人移民问题乃是应该由立法机构考虑之事,它确实涉及严重的政治和社会问题。(新西兰)殖民地存在着数量有限的华人并不是太重要,尽管亦属无益,因为他们终将带着存下的所有金钱离开。但是,如果不加抑制,华人来此的数量之多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困难,并抑制欧洲移民的流入。基于这些理由,委员们希望提请立法机构关注此一问题。”[33] 金矿区委员会(Gold Fields Committee)主席霍顿(C. E. Haughton)大力推进排斥华工的活动,力促政府采取行动。在此情况下,新西兰国会于1871年8月29日设立“华人移民特别委员会”,就有关事宜展开调查。 三、1871年华人移民特别委员会的调查 华人移民特别委员会自成立以后,耗费了将近3个月的时间,采集了多方面的信息,以做出有说服力的评估。委员会所征集的主要信息由4部分构成。 (一)证人证言。委员会讯问了13位证人,其中1位是惠灵顿的华人。委员会所征询的证言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中国人的道德、风俗、卫生以及华工价值的一般性认知。华人道德方面,持负面评价者的代表性言论是,“以华人内部关系而论,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像中国人这样彻底的道德沦丧,逮到机会就偷东西”;霍顿则大肆渲染金矿区的华工如何以投机取巧的方式占欧洲矿工的便宜。支持华人的证人则认为,“中国人自己的道德观念不是很严格,华人中小偷小摸常见,但不能说伦敦城类似的低下阶层就比他们好得多。实际上,相比之下,中国人还更好一些。一般而言,可以说中国人行为良好,像其他任何种族一样;”风俗方面,中国人实行多妻制,对此各方无异议。卫生方面,排斥华人者认为,“中国人的个人习惯一般是污秽的,甚至上流社会也很脏。中国某些地区,尤其是大的城镇,有很多麻风病患者。”支持华人者则表示,华人是健康的。关于华工的价值,支持华人者对华工有极高之评价,认为“与任何民族相比,中国人都是很好的劳工。他们不知疲倦、耐心、不屈不挠;”“他们会是任何国家的有用之人;” [34] 2、对于华人移民应予鼓励还是控制。证人中基本上无人表示应鼓励中国人移民。反对华人移民者列举了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理由,其中比较重要的对华人的指斥有:第一,允许华人采矿对新西兰的长远利益无益。多位证人认为,金矿的好处之一是提供一种手段,吸引移民前来定居。倘若这样的矿区被中国人开发,只会使其枯竭,而没有增加国家的永久居民;针对华工多开采欧洲矿工的废弃之地的现实,这些证人称,虽然中国人占居的是目前欧洲人无法获利的土地,但他们带走的黄金乃是应属于我们的后继者的财富。中国人占居的废弃之地,肯定也是有朝一日劳动力便宜时欧洲人将会开发的土地。霍顿认为,采矿不似农业可以循环,从采矿意义上说,中国佬开采之处,绝对是洗劫一空。第二,华人在本地经济中的作用弊大于利。有证人认为,大量引进华人,初时会刺激贸易和就业,但华人很快就会以竞争者的面目出现,作为生产者,他们将提供自身所需,现在就与欧洲菜农竞争达尼丁的蔬菜供给。第三,指责中国人的收入中用于本地消费的比例远低于欧洲人,称“中国佬所花费者不及他带走的1/8”。[35] 3、以何种措施限制华人移民。极端者主张禁止向华人出售生活必需品,以此迫使其返回;或是禁止向华人发放采矿证。其他的建议措施着眼于以经济手段遏制华人入境趋势,如对华人生活必需品如大米、腌鱼等课以重税,或对华人的采矿证加征年费。[36] (二)矿区管理员的证言。委员会向新西兰各地10个矿区的管理员发出电报,询问引进华工对金矿的影响。关于这个问题,被访的10位管理员中,持肯定态度者略占优势。克莱德(Clyde)矿区管理员认为:“已可察觉到的华人移民对金矿的唯一影响(就邓斯坦地区而言),是黄金产量的增加,华工开采的是欧洲矿工因无利可图而废弃的场地。”斯威泽思矿区管理员认为,华人的到来使得来自于黄金税、采矿证、牌照等方面的税收大大增加;劳伦斯矿区管理员称:“华人移居图阿皮卡地区是有益的。华人从欧洲人业已废弃、且永不会再开采的场地采得大量黄金,贸易因华人移民增长了1/3”;内斯比(Naseby)矿区管理员认为,适度引进华人移民对金矿利大于弊,贫穷的华工乐于在欧洲人永远不会再碰的地方开采。皇后镇矿区管理员态度中性,认为到目前为止华人移民对金矿的影响并非全然有害,华人可被视为金矿的清扫工,迄今其活动只限于清理和再开采。对华工持否定态度者的看法则截然相反。尼尔森矿区管理员认为,如果允许中国人自由进入所有的新西兰金矿,他们会把欧洲人赶走并阻止勘探。罗克斯堡(Roxburgh)矿区管理员认为,“增加奥塔哥金矿的华人数量,不仅必然有损于金矿,且有损于整个殖民地。”科罗曼德尔(Coromandel)矿区管理员认为,“大量华人涌入增加了管理费用,华人对税收的贡献比例较小,不足以弥补此一开支。” 布莱克斯(Blacks)矿区管理员的看法是,很大一部分财富以殖民地获益最少的方式被让渡。除上述基本立场之外,关于委员会询问的其他问题,各个矿区管理员的回答出入不大。他们几乎众口一词地表示,华人有赌博习性,但仅限于内部,对矿区居民没有什么影响;华人对小孩子和年轻女性没什么威胁;中国人与欧洲人的通婚,仅属个案;至于华洋工人的收入及生活水准的比较,有所了解者均指出,华工的有关标准均明显低于欧洲矿工。另一方面,矿区管理员回答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有无必要控制华人移民。占居上风的观点是认为应该有所控制。[37] (三)警察证言。委员会向达尼丁等地的警察局发出电报,讯问华人一般行为、道德水准、工作能力及管理华人费用等问题,辖区内有华人居住的多位警员回复了问讯。以华人的现实状况来说,没有任何警员提供负面信息,绝大多数警员对华人品行有上佳之评价,认为华人行为良好,以人口比例而论,华人犯罪少于欧洲人。有的警员认为,相较于欧洲人,华人无需额外的警察监管费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达尼丁警察局长所做的综合性分析。他说:“根据我的观察和调查,我没有发现华人的一般行为及道德状况劣于欧洲矿工。华人无疑广受嫌恶,我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源于一种信条,即华人不仅是劣等种族,且罹患讨厌的疾病,华人彼此之间犯下恶行。此种信条之外,华人有独特的举止和习性,并被置于与欧洲人竞争采矿及所有其他职业的地位。另外,尽管被认为是劣等民族,令人嫌恶,华人不仅成功应对,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在不同行业中胜过欧洲人,由此激起了强烈的嫉妒。我认为对华人强烈歧视的产生与此有关。我必须说,中国人精明、勤劳、节俭、自立,不给地方当局添麻烦。除了雇佣两名翻译,较之欧洲人,并不需要国家或警方的更多开支。”[38] (四)医生证言。委员会向医生求证的问题是,华人移民是否有损于本地居民的身体健康。对此,这些确实医治过个别华人麻风病患者的医生给出了实事求是的回答。劳伦斯的医生认为,华人不会比一般的移民传播更多的疾病;达尼丁的医生认为,中国人不可能损害其他居民的健康,惟由于船上过度拥挤,华人可能携带某些沿海地区的传染病,但与欧洲人所带至者并无不同。皇后镇的医生则认为,瓦卡蒂普地区的中国人非常健康。与此同时,他们均认为中国人的到来对社会道德并无不良影响。[39] 综合上述多方面的调查结果,1871年10月27日,华人移民特别委员会通过了如下最终结论:(1) 华人勤劳、节俭;(2) 华人与欧洲一样守秩序;(3) 不必担忧华人的出现会导致特别的道德和社会安全威胁;(4) 华人不可能带入任何可能的传染病;(5) 华人很适合于低下的、轻体力工作及农业工作;(6) 华人几乎全部是为了采金而来;(7) 通常他们使欧洲矿工目前无法获利之地产生良好的收益;(8)一般来说,他们积蓄下100镑以上就会返回中国;(9) 在任何情况下都只有很少的华人可能成为永久居民;(10) 华人的人均花费低于欧洲人;(11) 迄今为止,华人在本国的出现并不需要额外的警务开支。基于以上事实,委员会认为:“并无充分理由表明应排斥华人。目前并无充分的事实表明委员会需建议采取立法行动排斥华人或对其施加特别负担。”[40] 特别委员会的最终报告系属权威性结论,甚至未经提交国会讨论。此次调查较为有效地平息了当地社会对华人移民的忧虑,由瓦卡蒂普矿区发动、霍顿大力推波助澜的此次排斥华工风潮随之消散。1872年以后,华人集中流入渐趋和缓,是年入境华人只有475人,出境者则达到190人。[41] 在这种情况下,华人移民问题暂时退出了公众的视野。 以上不厌其详地列举了各方证人的主要观点,应该说,这是华工淘金热以来,当地社会华人认知的全面呈现。从华人的现实情状观察,许多证人认可华人的坚忍耐劳、劳动技能和生存能力,委员会的结论体现了证言中略占上风的看法。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委员会的公正结论不可简单化理解。实际上,在对所有证言加以全面研读之后,不难看到委员会公正结论下掩盖的事情的另一面相。主张排斥华人者所提出的理由,从微观到宏观,从现实到未来,其后的新西兰排华浪潮中所举证的排华具体依据,大致已不出其框架。这些涌动的暗流,将对新西兰的华人移民政策的未来走势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西海岸排华风潮再起与格雷备忘录的提出 在新西兰早期历史发展中,不同于奥塔哥、坎特伯雷(Canterbury)这种英国人刻意规划的欧洲移民区,新西兰南岛西海岸的发展完全是淘金热的结果。1864年西海岸淘金热兴起,来自不同国家的矿工构成了当地人口的主体。据目前可考资料,华人最早到达西海岸始于1866年。1871年以后,奥塔哥的许多华工认为当地金矿业已达致开发极限,遂开始向西海岸迁移。华工前往西海岸有两个集中流入时期。一是1871-1875年间,华人数量持续增长,1875年3月底,据估计西海岸华工为1413人,华人总数为1500人,华工占西海岸矿工总数的18%,占西海岸总人口的4%。其后西海岸华人数量持续下降,1879年仅余758人。二是1880-1882年间,华人数量骤增,两年间增加近千人,总数达到1739人。据推测,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大致有二:其一,某些在西海岸居住多年的华人的经济境况尚好,吸引了其广东同乡前来;其二,受到新西兰开征人头税预期的影响,有些华人赶早入境。[42] 西海岸华人数量的增长主要是华人移民地域分布变化的结果,1871-1881年,全新西兰的华人数量基本上保持稳定,并无过于剧烈的增长。根据人口统计,1871年10月为4215人,1874年为4816人,1878年为4433人,1881年为5004人,1881年的数字为19世纪下半叶的峰值。[43] 由于西海岸历史发展的独特性,当地人口中矿工所占的比例相当之高。1874年,西海岸男性就业人口中矿工比例为60%,而奥塔哥省的相应比例则为25%。[44] 欧洲矿工是一个与华工最为对立的群体,因此,华人在西海岸所处的社会环境更为艰难。更为重要的是,西海岸政客顺势而为,每每以矿工利益的维护者自居,采取极为强硬的排华立场。西海岸的排华浪潮逐渐高涨,并波及到了全新西兰。此次排华声浪远非当年的奥塔哥省可比,究其不同,可以说,从排华理论的准备到排华势力的组织,均属前所未有。 1870年代后期,多位以排华立场著称的西海岸政客进入新西兰国会,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格雷(G. Grey)、里夫斯(R. Reeves)、塞登(R. Seddon)等。他们带来的不仅有西海岸格外浓郁的排华气氛,还有更为系统的种族主义排华理论。 格雷于1879年向国会两院提交《新西兰殖民地华人移民备忘录》,将排华依据提升到种族纯洁、文明进化的层面。格雷从文明抵制野蛮以及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主导南太平洋的前景入手,提出以下重要观点: 第一,新西兰的使命。太平洋及其毗邻国家的福祉更多地取决于新西兰,而非澳洲。新西兰的首批移民是经过特别选择的,这就以最为英明的方式奠定了未来国家的基础。因此,太平洋岛屿的未来取决于新西兰居民保持其本真,保证现居于此地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不受伤害与混杂,其血统纯正的后代永居于这些岛屿。新西兰人应该是能够在世界上的这个地区发挥巨大影响的民族,这似是上天所赋予的使命。 第二,华人的危害。这个国家出现大量的华人,或与其同源的种族,会产生令其文明退化的效果。华人主要影响劳工市场,根据其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较之欧洲家族维持体面舒适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华人以少得多的数目即可过活。因此,他们可以从事工资较低的工作,欧洲工匠、劳工由此被迫与异乡人竞争,他们不得不将文明的尺度降低到其竞争者出于习惯而感到满意的标准,对于欧洲人来说,其习惯、饮食、服装、住房的变化,意味着完全放弃其自尊与独立,忍受多年以后,他本人及其家人的习惯将会完全改变。除此之外,大批中国人将麻风病带往所到之地。 第三,新西兰的移民选择。我们需要的是公民,亦即那些立即给移居国增加财富的人、能够参与公共事务的人、能够关注法律的制订并助其执行的人。他们关心住在国眼前的进步及其未来,自认为是这个年轻国家的组成部分。[45] 格雷备忘录篇幅不长,但论述层层推进,所提出的诸项论点均为有的放矢,将不同社会阶层出于自身利益对华人的某些不满和疑虑一网打尽。它成功地消弭了一直以来对华人评价的两歧性,从种族纯洁、文明退化的角度审视华人问题,以种族分野作为排斥华人的根本性依据。可以说,格雷备忘录为新西兰社会的每一位白人都提供了排斥华人的充足理由,尤其是动员了社会中两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其一,所谓的韦克菲尔德式移民。韦克菲尔德(E. G. Wakefield)是新西兰殖民地的主要开拓者和新西兰公司的创立者。他设想的这个殖民地是更完美版的英国农业社会。新西兰公司在最初组织移民是以“体面、勤劳的农业工人和有资本的文化人”为理想群体,以期建立所向往的“更好的南海英国”。因此,在新西兰最初的社会构建中,存在着高度的理想主义和工人阶级的平等主义。[46] 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在资本主义殖民扩张的血与火的时代,韦克菲尔德们的美好理想仅以白新西兰人为指向。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格雷对于白新西兰的理想社会被黄种人“玷污”的可怕前景的描绘,足以引起广泛的认同与回应。其二,白人劳工。华工展现出的坚忍耐劳以及生存能力,一直令白人劳工感到经济竞争的威胁。1871年调查之时,北岛科罗曼德尔金矿管理员有个言简意赅的观察结论,他说:“华人满足于较少的收益,凭借着坚持不懈和节俭的习性,他们能够在欧洲矿工会挨饿的地方谋生。” [47] 应该说,这也是1871年调查中大多数矿区管理员一方面赞赏华工为可用之才,另一方面主张须对华人移民加以控制的主要原因。格雷备忘录将华人对劳工市场的影响进一步提升到导致文明退化的程度,极大地鼓动了新西兰社会中显化或隐性的对于华工的戒惧情绪。历史地看,格雷提出的基于种族主义的排华理论的作用不可小觑,这种论调,日后在新西兰社会广为延展与流布,此是后话。 1877-1879年间,格雷出任新西兰总理。与此同时,来自西海岸的多位主张排华的政客当选为国会议员,由于排华情绪的广泛蔓延以及新西兰国会中排华核心势力的形成,新西兰容忍华人移民时代的终结已是不可避免。 五、排华立法的最终确立 1878-1881年间,每年的新西兰国会会议上,均有议员提出限制华人移民法案。 1878年5月,里夫斯当选为国会议员,随即开始有关活动。1878年8月,里夫斯在众议院提出动议,建议政府采取行动。里夫斯认为,立即采取措施以防在殖民地酿成大祸,此乃政府职责所在。里夫斯谈及中国人在美国加州和夏威夷、澳洲昆士兰等地的情形,引述多篇当地报纸的报道,以描绘华人之恶。其动议称:“考虑到美国、澳洲殖民地因中国人大量涌入而导致的可怕形势,以及大量中国人有可能涌入本殖民地,众院认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应对此一情形。”其后的辩论中,发表意见的议员大多认为目前尚未处于非常之时,里夫斯撤回了其动议。[48] 1879年新西兰国会会议时,政府向众议院提出了《华人移民法案》(Chinese Immigrants Bill),该案以澳洲昆士兰的法案为范本,拟对入境华人征收10镑的人头税,并对华人入境人数施加船只吨位限制,规定每10吨准载华人1人。法案中设定的征税前提条件是,新西兰华人数量达到5000人,或占总人口1%;该法案未能获得通过。[49] 1880年国会开会之前,惠灵顿议员哈钦森(W. Hutchison)以私人法案名义提出《禁止华人移民法案》(Chinese Immigrants Prohibition Bill)。哈钦森称,对于华人问题的思考,不只是经济性质的,而且是社会与政治性质的。他谋求的是禁止中国人进入新西兰,深信任何数量的华人涌入都会损害新西兰的最佳利益。阻止中国人前来的办法是尽早使其知晓,他们不必来,也不可以来。由于该法案立足于完全禁绝中国人入境,大多数议员认为不妥,故未能获得通过。[50] 1881年,政府再度向众议院提出《华人移民法案》,但删除了其中华人数量超过5000人时法案方生效的条款。该法案在众议院以史无前例的速度获得通过,移送立法委员会。惠特克(Whitaker)在立法会动议二读该法案时称:“我必须承认,近10年来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有更多的信息以助于做出正确的判断。澳洲各殖民地除西澳以外,均即将向议会提出限制华人移民办法,如果我们不采行同一路线,我确定,远大于我们可以有效接收数量的中国人将蜂拥而至。”[51] 在立法委员会随后的辩论中,尽管某些议员力挺华人,但法案通过并无悬念。1882年3月,该法案得到英国国王批准,正式生效。 1881年《华人移民法案》(Chinese Immigrants Act)终结了新西兰对中国人自由移民的容忍,由此迈进持续近40年的以立法排斥华人移民的时代。新西兰排华立法的于兹确立,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将1871年、1881年两个时点的排斥华人移民浪潮对照观察,可以看出,新西兰社会中同情、支持华人的力量呈现消退瓦解之势,而排斥、甚至仇视华人的势力则日渐增长。尤为重要的是,双方力量的这种此消彼长,深刻地植根于新西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之中。从1878-1881年间国会连续数年讨论限制华人移民法案以及最终通过有关法案的过程,可见及新西兰社会对华人移民态度的新动向。 首先,种族主义大行其道。尽管国会两院中愿以公允立场评判华人的议员仍不乏其人,但占居主导地位者显然已是塞登、里夫斯等人。里夫斯在发言中不断重复着“黄色之痛”(yellow agony)这样的词藻。[52] 塞登言称:将爱尔兰人与中国人加以比较,这本身就是对新西兰殖民地每位爱尔兰人的侮辱。去问问金矿区的爱尔兰人,中国佬是否与之平等?答案会是:中国佬是野兽,只不过是长尾兽而已。欧洲人是优于中国人的种族,中国佬与猴子之间的差别有多大,欧洲人与中国佬的差别就有多大。[53] 众议院议员乔伊斯(J. P. Joyce)则宣称,如果允许这些“动物”——舍此他无法称呼中国人——进入新西兰,会令自己的种族退化。不应允许这个年轻的国家引进非常低级的人。他视中国人为没落的种族,最好留待其灭绝。[54] 1878年的众议院会议上,议员巴夫(Braff)虽然认为立法限制华人移民并非迫在眉睫之事,但他在发言时对华人名誉极尽毁损。他说,国会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应仅仅是华工与欧洲人的竞争,而是是否应该允许这种低等人不受控制地在整个新西兰传播讨厌的疾病。[55] 格雷则在国会大力宣扬其《华人移民备忘录》的主要观点。如此普遍地贬低、指斥中国人,是始于1880年前后的一个新动向。 其次,新西兰公众普遍表达其支持限制华人移民的立场,与国会中的主导情绪形成联动。限制华人移民的议案在国会提出以后,新西兰各地民众纷纷发表意见予以支持。1878年众议院讨论里夫斯的动议时,来自奥塔哥省的议员受托宣读了图阿皮卡县议会的一项决议案,该案认为,国会应采取措施阻止中国人的进一步涌入。[56] 1878年12月,惠灵顿组织了大规模的公众集会,并通过反对华人移民的决议案。会议重点讨论了华人劳工竞争的不良性质,将其出现于新西兰归咎于不择手段的资本家。还有人提出,新西兰人中间已经有了一个劣等民族。[57] 1879年初,奥克兰的工人俱乐部四处散发排华请愿书,到4月份时已经征集到约3000人签名,声势不可谓不大。基督城亦发生了类似的活动,当地公众举行集会,并通过一系列决议案,痛惜于自己失业,指责以较低工资雇佣华人以及持续的华人移民。[58] 从历史发展的脉络考察,1871年前后 ,新西兰社会对华人的不满情绪主要集中于矿区。10年以后,随着华人走出矿区进入城市,排斥华人的情绪大有举国认同之势。普通民众对于华人反感的蓄积,与1870年代后期新西兰开始陷入严重的经济萧条有一定的关联。从新西兰早期经济发展史来看,淘金热潮开始退却之后,新西兰于1870年代实施了财政部长沃格尔(Julius Vogel)提出的新政策,即通过向英国金融界大举借债以开发新西兰。沃格尔政策行之将近10年,到1880年,借款总额超过了2000万英镑。举债开发催生了新西兰的经济繁荣,吸引了大批欧洲移民的涌入。然而,1870年代末期,债台高筑所营造的盛宴戛然而止,民众生活陷入困顿。按照《新西兰简史》的看法,“这是漫长的困难时期的开始。新西兰发展中的诸多弱点由此显现,是我们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59] 有利于排华煽动的土壤已经形成,并被政客们所利用。格雷于1880年在众议院即明确宣称:“这个阻止大量中国人在本国定居的运动,旨在保护公众的利益。”[60] 可以说,无论是政客们以华人问题作为选举中鼓动选民的工具,抑或以夸张的言辞渲染对中国人的恐惧,均可得到广泛的社会呼应。 第三,新西兰社会中相对而言维护华人的力量已经难以发挥作用。新西兰的淘金华工最初系应邀而来,除了欧洲矿工的对立情绪较为浓厚以外,奥塔哥省各界人士表现出愿以较为公允之态度对待中国人的意向,应该说,这是新西兰社会中一支较为维护华人的力量。不过,其后的10年间,这支力量被不断消解,难有作为。此一情况的出现,与新西兰自身的政治、经济格局转换密切相关。其一,省建制的废除及其影响。在早期新西兰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各省权限较大。1876年,新西兰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废除了省建制,代之以县为单位。从奥塔哥省的情形看,维护华人的省议会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众多较小的地方权力机构以本地华人数量增加为由,采取排斥华人的立场,华人的对立面大大增加。其二,国会中维护和反对华人移民的两种势力发生逆转。新西兰国会设立之初,南岛的奥塔哥省和坎特伯雷省,借助于欧洲移民区的成功建立以及淘金热的刺激,人口众多,实力雄厚。其省督和省议会的领导人通常被选为众议院议员,他们在众议院自然倾向于维护本省的利益和主张,并在国会上下两院均有较强的影响力。然而,时至1878-1881年间,维护华人的议员显然在国会居于下风。1878年众议院辩论时,来自奥塔哥选区的4位议员均发言,对中国人给予公正的评价,但他们的言论遭到巴夫基于种族主义立场的猛烈攻击。1880年的众议院会议上,有议员称“完全不知道华人给殖民地造成了什么危害”,也有议员赞誉中国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塞登起而回击称:“前几位的发言令我震惊与愤怒。”辩论中有议员引述并试图主张坚守1871年的调查结论,亦招致对立一方的激烈反对。显而易见,维护华人的力量大势已去。需要指出的是,维护华人的一派所坚守的尺度。1871-1881年间,某些新西兰人尽管认可中国人的良好品质,但他们对于华人数量的戒惧普遍存在。有些人反对排华立法,是认为尚无必要。因此,当澳洲、美国等中国移民的主要目的地均酝酿或实施限制华人移民办法之际,中国人将转道而来的潜在威胁亦令这些人深感不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新西兰国内形成对华人不利局面的同时,海外排华亦有联动之势,美国、加拿大、澳洲等地均酝酿出台排华立法,尤其是1881年的大洋洲殖民地联席会议,对新西兰影响很大。1881年1月在悉尼召开的此次会议就以下建议达成一致:英国应该以美国为榜样,重新谈判对华条约;中国人向大洋洲移民应予控制;控制办法以10镑入境税和吨位限制为基础。[61] 1月19日,会议通过关键性决议案,其内容是:“向澳洲任一殖民地大量引进中国移民极不可取,建议各殖民地统一立法,限制中国人的涌入。”[62] 总的来看,在当时新西兰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之下,扰嚷多年的限制华人移民法案终获通过,并无悬念。 六、结语 19世纪下半叶华工远赴新西兰,只是环太平洋地区华工淘金热的一个分支;华人在当地社会遭到排斥的情形,也只是其时海外排华浪潮的一个组成部分。早期华人移民在美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等地的境遇,有共性,亦有差异。从华工于1850年代开始成规模入境到1880年代相继推出排华立法,上述国家均经历了华人移民从自由入境到限制入境的过程。设立调查委员会就华人移民问题展开调查,也是一个极为普遍的做法,但惟有新西兰对于华人群体的存在给出了比较正面的肯定。华工最初进入美国时,颇受当地社会欢迎,而澳洲华洋矿工的对立从一开始就比较显明,维多利亚、新南威尔士的金矿场多次发生暴力排斥华工事件。然而,无论最初如何对待华人,北美、澳洲、新西兰最终形成排华联动,当地社会反对华人的汹涌民意,演变为国家层面的排华立法。本文所解构的新西兰对华人移民的从容纳到排斥,似可提供如下启示: 首先,华人在新西兰的境遇转换展现了种族关系和谐与对立的两种面相,引发我们对族群关系的深入思考。最初受邀而来的华工们以其坚忍勤劳赢得了较为公允的评价和对待,种族关系表现出相对和谐的一面。随着经济利益冲突、文化习俗差异在种族主义的旗号下形成排斥华人的合力,加之以白新西兰为指向的国家认同的构建,黄皮肤的中国人令新西兰社会中的许多人深感不安,必欲将其逐出新西兰。在这个过程中,华人形象脱离了正常的评判轨道,被一步步扭曲和丑化,华人群体为此蒙受了诸多的不公指责和肆意侮辱。与此同时,新西兰的排华立法亦日趋严苛。1908年首任中国驻新西兰领事黄荣良在接受当地报纸采访时直言不讳地指出:“我们实际上被禁止入境,没有一个国家像澳洲和新西兰这样对待我们。”[63] 不同种族之间如何和谐共处?在造成华人处境转变的各种推动力中,种族主义、利益冲突和文化鸿沟等因素所发挥的作用究竟各占几何,仍是一个值得深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其次,华人移民的境遇,乃是近代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的不幸命运的折射。不言而喻,世界上不同民族相遇,必会产生多方面的冲突;华人在异国他乡谋生,亦必以所在地法度为依归。然而,华人在新西兰的境遇转换,显然远远超越了此一范畴。随着中国国运的日趋式微,我们看到,新西兰方面在处理华人移民问题时,可以毫无顾忌地采取单方面立法的手段,在当地的政治、经济变局中,也不惮以华人群体作为被辗轧的对象。黄荣良在接受采访时曾经质疑过这种无视中国政府存在的做法。国家沦落,其国民焉有乐土?客观地说,1881年的《华人移民法案》相对温和,它只是新西兰排华立法的起步。在未来的岁月里,白墙壁垒日益高耸,在这片陌生土地上生活的华人移民,将面临更多的困苦和磨难。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涉及的历史时期,正是中国开始走向衰落的年代,这样的历史语境下的研究,对于华人群体在海外所遭受的不公对待自然给予特殊的关注。然而,欲对早期新西兰华侨史有更为深刻的理解,尚须进一步拓宽考察视野。比如,应将新西兰对不同国家的外来移民以及对毛利原住民的态度加以整体性考察,方能更加准确地定位华人的社会处境,这方面的研究尚有待于进一步的拓展与深化。 注释 [①] 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项目“新西兰华侨华人史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②]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较具学术份量的中文研究成果尚未见及。英文研究成果相对丰富,几部重要的通史性著述均涉及此一内容。主要有:冯吴碧伦的《纽西兰华人同化之研究》(Ng Bickleen Fong, The Chinese in New Zealand: A Study in Assimilation)香港1959年版、塞奇威克的未刊博士论文《生存政治——新西兰华人社会史》(C. P. Sedgwick, Politics of Survival: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New Zealand),坎特伯雷大学1982年、伍德明的《华人历史之窗》(第1卷)(James Ng, Windows on a Chinese Past,达尼丁1993年版。上述著述中,冯吴碧伦的著作成书较早,论述较为简略。塞奇威克、尤其是伍德明先生的著作对于新西兰早期华人历史研究较多,前者侧重于华人社会组织的演变,后者梳理了1865-1987年的新西兰华人史,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资料。 [③] 萨蒙:《新西兰黄金开采史》(J. H. M. Salmon, A History of Goldmining in New Zealand),惠灵顿1963年版,第11页;霍肯:《奥塔哥移民区对新西兰早期历史的贡献》(T. M. Hocken, Contributions to the Early History of New Zealand: Settlement of Otago),纽约2011年版,第199页。 [④] 里奇:“过往的痕迹——华人在新西兰南部经历的考古研究”(Neville A. Ritchie, “Traces of the Past: Archaeological Insights into the New Zealand Chinese Experience in Southern New Zealand),叶宋曼瑛编:《演变的历史与身份认同:华人在新西兰》(Manying Ip ed., Unfolding History, Evolving Identity: The Chinese in New Zealand),奥克兰2003年版,第31页。 [⑤] 里奇:《过往的痕迹——华人在新西兰南部经历的考古考察》(Neville A. Ritchie, “Traces of the Past: Archaeological Insights into the New Zealand Chinese Experience in Southern New Zealand),叶宋曼瑛编:《演变的历史与身份认同:华人在新西兰》(Manying Ip ed., Unfolding History, Evolving Identity: The Chinese in New Zealand),第31页。 [⑥] 伍德明:《华人历史之窗》,第1卷,第123~124页。 [⑦] 伍德明:《华人历史之窗》,第1卷,第123页。 [⑧] 米勒:《奥塔哥对华人移民早期的反应和态度,1866-1870年》(R. D. Millar, Early Reaction and Attitudes to Chinese Immigrants in Otago, 1866-1870),奥塔哥大学未刊硕士论文, 1972年,第26页。 [⑨] 《奥塔哥见证报》(Otago Witness),1865年9月23日,第15版;《奥塔哥见证报》(Otago Witness),1865年9月30日,第13~14版;伍德明:《华人历史之窗》,第1卷,第125页。 [⑩] 何阿美:《奥塔哥金矿场的华人先行者》(Ho A Mee,“The Pioneer Chinaman on the Otago Goldfields”),《奥塔哥见证报》(Otago Witness),1871年6月10日,第9版。 [11] 何阿美:《奥塔哥金矿场的华人先行者》(Ho A Mee,“The Pioneer Chinaman on the Otago Goldfields”),《奥塔哥见证报》(Otago Witness),1871年6月10日,第9版。 [12] 何阿美:《奥塔哥金矿场的华人先行者》(Ho A Mee,“The Pioneer Chinaman on the Otago Goldfields”),《奥塔哥见证报》(Otago Witness),1871年6月10日,第9版。 [13] 《伊达山纪事报》(Mount Ida Chronicle),1869年4月23日,第2版。 [14] 新西兰南岛东南岸港口,距离达尼丁16公里。 [15] 何阿美:《奥塔哥金矿区的华人先行者》(Ho A Mee,“The Pioneer Chinaman on the Otago Goldfields”),《奥塔哥见证报》(Otago Witness),1871年6月10日,第9版。 [16] 伍德明:《华人历史之窗》,第1卷,第164页。 [17] 伍德明:《华人历史之窗》,第1卷,第134页。 [18] 塞奇威克:《生存政治:新西兰华人社会史》,第90页。 [19] 《华人移民委员会中期报告书》(第1号)(“Interim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 No. I), 《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第23页。 [20] 《华人移民委员会中期报告书》(第2号)( “Interim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 ”, No. II),《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a,第13页。根据该项统计,当时全新西兰华人总数为4215人。 [21] 《华人移民委员会中期报告书》(第1号)(“Interim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 No. I), 《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第23页。 [22] 《奥塔哥省政府公报》(Otago Provincial Government Gazette), 1868年,第39页。 [23] 伍德明:《华人历史之窗》,第1卷,第125页。 [24] 《达尼丁商会年报,1866年》(Annual Report of the Dunedin Chamber of Commerce,1866),伍德明:《华人历史之窗》,第1卷,第164页。 [25] 《奥塔哥日报》(Otago Daily)1870年11月19日,第1版。 [26] 《中国人:致编辑》(“The Chinese: to the Editor”),《奥塔哥时报》(Otago Times),1871年6月10日,第16版。 [27] 《华人难题》(“Chinese Difficulty”),《图阿皮卡时报》(Tuapeka Times),1871年8月3日,第3版。 [28] 《措施,而不是人》(“Measures, not Men”),《图阿皮卡时报》(Tuapeka Times),1871年8月3日,第5版。 [29] 《奥塔哥见证报》(Otago Witness),1871年7月29日,第16版。 [30] 伍德明:《华人历史之窗》,第1卷,第126页。 [31] 《给编辑的信》(“Letter to the Editor”),《奥塔哥见证报》(Otago Witness),1871年4月8日,第16版。 [32] 《奥塔哥见证报》(Otago Witness),1871年8月19日,第16版。 [33] 《1871年奥塔哥矿业委员会报告书》(“Report of Otago Mining Commission, 1871”),《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G-18,第6页。 [34]《华人移民委员会中期报告书》(第1号)(“Interim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 No. I), 《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第3-14页;《华人移民委员会中期报告书》(第2号)( “Interim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 No. II),《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a,第3~4页。 [35]《华人移民委员会中期报告书》(第1号)(“Interim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 No. I), 《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第7、8、11~13页。 [36]《华人移民委员会中期报告书》(第1号)(“Interim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 No. I), 《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第5、7、8、14页。 [37] 《华人移民委员会中期报告书》(第1号)(“Interim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 No. I),《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第14~22页。 [38] 《华人移民委员会中期报告书》(第1号)(“Interim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 No. I), 《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第22~25页。 [39]《华人移民委员会中期报告书》(第1号)(“Interim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 No. I), 《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第25页。 [40] 《华人移民委员会最终报告书》(“ Final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b,第4页。 [41] 塞奇威克:《生存政治:新西兰华人社会史》,第737页。 [42] 布拉特肖:《金色前景:华人在新西兰西海岸》(Julia Bradshaw, Golden Prospects: Chinese on the West Coast of New Zealand)仙蒂镇,2009年版,第29页。 [43] 《新西兰自治领人口普查结果:总报告》(Results of a Census of the Dominion of New Zealand: General Report),惠灵顿1925年,第118页。 [44] 布拉特肖:《金色前景:华人在新西兰西海岸》,第193页。 [45] G. 格雷:《殖民地华人移民备忘录》(G. Grey, “Memorandum of the Immigration of Chinese into the Colony”), Appendix to the Journal of the Representative, 1879 Session I, D-03, pp. 1-3. [46] 麦礼祖:《有关新西兰华人的法律及政策指南(1871-1996)》(Nigel Murphy, A Guide to Laws and Policies Relating to the Chinese in New Zealand, 1871-1996),惠灵顿1997年版,第5页。 [47] 《华人移民委员会中期报告书》(第1号)(“Interim Report of the Chinese Immigration Committee”, No. I), 《众议院议事录附录》(Appendix to the Journal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871年第一届会议,H-05,第19页。 [48] 《新西兰国会辩论集》(New Zealand Parliamentary Debates),1878年,第28卷,第417~418页。 [49] 《新西兰国会辩论集》(New Zealand Parliamentary Debates),1880年,第36卷,第92页。 [50] 《新西兰国会辩论集》(New Zealand Parliamentary Debates),1880年,第36卷,第92页。 [51] 《新西兰国会辩论集》(New Zealand Parliamentary Debates),1881年,第38卷,第209页。 [52] 《新西兰国会辩论集》(New Zealand Parliamentary Debates),1878年,第28卷,第417~418页。 [53] 《新西兰国会辩论集》(New Zealand Parliamentary Debates),1880年,第36卷,第97页。 [54] 《新西兰国会辩论集》(New Zealand Parliamentary Debates),1878年,第28卷,第419页。 [55] 《新西兰国会辩论集》(New Zealand Parliamentary Debates),1878年,第28卷,第422页。 [56] 《新西兰国会辩论集》(New Zealand Parliamentary Debates),1878年,第28卷,第419页。 [57] 塞奇威克:《生存政治:新西兰华人社会史》,第173页。 [58] 塞奇威克:《生存政治:新西兰华人社会史》,第175页。 [59] J. B. 康德利夫、W. T. G. 艾雷:《新西兰简史》(J. B. Condliffe and W. T. G. Airey, A Short History of New Zealand)基督城1968年版,第142页。 [60] 《新西兰国会辩论集》(New Zealand Parliamentary Debates),1880年,第36卷,第102页。 [61] C. A. 普赖斯:《白墙高耸:北美和澳大拉西亚的移民限制 1836-1888》(C. A. Price, The Great White Walls are Built: Restrictive Immigration to North America and Australasia 1836-1888),堪培拉1974年版,第168页。 [62] 麦礼祖:《新西兰人头税》(Nigel Murphy, The Poll-tax in New Zealand),惠灵顿1996年版,第15页。 [63] 《黄荣良先生》(“Mr. Yung Liang Hwang”),《奥塔哥每日时报》(Otago Daily Times),1909年9月20日,第2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