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由于中国内战及外力介入,个别人为达成台湾脱离中国版图,竭力抹杀中国收复台湾的合法性。1950年8月25日,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奥斯汀致函联合国秘书长赖伊:“该岛的实际地位是:它是一块由于盟军在太平洋的胜利而从日本手里接收过来的领土。象其他这样的土地一样,它的法律地位在国际上采取行动决定它的前途之前是不能够确定的。中国政府经盟国要求接受了该岛日本军队的投降,这就是现在中国人在那里的原因。”[1]美国总统杜鲁门和英国外长艾登当时亦持类似看法。他们想要表明:中国政府接收和管辖台湾,是受盟国委托的一种临时性质的管理,不构成台湾主权的移转;在对日和约决定其未来地位之前,台湾仍属军事占领地。 台独分子如获至宝,引经据典,试图证实:“1945年蒋介石的国民党政权来台湾接收,是代表盟军从事军事占领。当时的台湾是处于盟国的军事占领(Military Occupation)之下,而不是由中国取得主权,这点要记清楚。”[2] 2001年9月8日,在《旧金山对日和约》签订50周年之际,吕秀莲声称:“日本投降后,当时奉盟军远东军区司令麦克阿瑟将军命令来接收台湾的中国南京政府的军队,是以盟军代表,而非中国主权者的身份来接收,当时台湾的主权并未确定。经48国签字的《旧金山和约》明确宣示台湾主权属于台湾人民,台湾过去因《马关条约》曾被永久割让给日本,而根据《旧金山和约》,台湾亦非中国领土。”[3]近年来,海内外的台独分子遥相呼应,集会游行,编撰教科书,企图篡改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的历史事实与法理依据。 关于台湾光复,已有大量学术成果问世,或认为不证自明,或从国际法角度推理。[4]其对台湾的主权归属未能深加探讨,对《开罗宣言》的实质未能深刻理解,对中国接管台湾的举措未能认真分析,对台湾光复的两个层面未能仔细区隔。“中国代表盟军占领台湾论”却是振振有辞,自然“台湾地位未定”,甚至一些拥护国家统一的资深学者都默认这一看法,仿佛坚持台湾是中国一部分都有理亏之疚。值台湾光复60周年之际,笔者不惴浅陋,依据国际法,通过辨析大量的历史资料,对台湾收复再作一番严谨而细致的探讨,正本清源,就教于关注台湾前途的人们。 一、中国人民反对《马关条约》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法律和实际管辖方面看,中国都享有对台湾的绝对主权。台湾地位早经确定,是中国固有之领土。 日本通过明治维新,国力快速成长,一些政界军界人士便筹划侵占台湾。1894年,日本挑起甲午战争。1895年2月,日军攻占威海卫,北洋舰队全军覆没,京津动摇,清政府被迫求和。日本政府提出议和条款,包括割让台湾全岛给日本。4月17日,李鸿章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第二款规定,中国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以及“澎湖列岛”,并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5] 从1895年6月到10月,面对凶恶的日本侵略者,台湾人民孤悬海外,在极为艰难的条件下,自发组织起来,保卫家园,前赴后继,慷慨悲歌,击毙日军几万人,数万台胞战死沙场,誓死不肯臣服日本。无奈日强台弱,孤立无援,泣血饮恨,在近代中国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史上写下了可歌可泣的一页。 在资本主义国家对外殖民扩张时期,为适应瓜分和掠夺别国领土的需要,资产阶级学者按照罗马法中关于私有财产取得的规则,把领土的变更视同私有财产的变动,将国家取得领土的方式分为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 割让(cession)俗称割地,是领土所有国根据条约将领土移转给其他国家。割让可以是和平谈判的结果,也可以是战争和武力胁迫的结果。在实践中大量的、严格意义上的割让,就是指强制性割让,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兼并和掠夺,即通过战争战胜国签订和约强迫他国割地。强制性割让曾在传统国际法中视为合法,至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特别是1945年《联合国宪章》宣告废除战争和各国有互不侵犯别国领土完整的义务时,因已失去合法性才被现代国际法完全禁止。《国际法原则宣言》明确宣布:使用威胁或武力取得之领土不得承认为合法。由征服而取得的领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6] 日本侵占台湾50年可否拥有对台湾的主权,一些为日本侵略张目的学者主张要适用100多年前的国际法原则加以解释,而不能适用现代国际法。现代领土归属纷争要用现代国际法加以解决。其实,不管适用20世纪的国际法还是19世纪的国际法,日本侵占台湾都是非正义的,台湾人民从来未停止反抗。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会认同日本这一野蛮行径。 《马关条约》是不平等条约,侵犯了中国主权,破坏了中国领土完整。虽然清政府在日本的枪炮下被迫签订,中国人民从来都不承认、不接受这个条约。为收复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失地,中国人民从没有放弃努力。等待时机成熟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是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神圣责任。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向各国驻华使馆致送照会申明:“中国前政府与外国政府、公司及个人所订立之不平等条约及协定,既无存在之理由,国民政府于最短期间内废除之。……关于中国之条约或协定,未经国民政府参加为缔约之一造者,不得视为对于中国有约束力。”[7]但国民政府很快便放弃了“打倒帝国主义”的口号,以“修改不平等条约”作为其外交方面的纲领,试图通过与列强的和平谈判,达到废除旧约、另订新约的目的。通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一点成效,如在关税自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对台湾问题,国民政府受限于《马关条约》,不便公开提出收复台湾。为处理大陆劳工赴台及两岸的贸易往来等问题,国民政府与日本协商,决定在台北设置领事馆。当国民政府派驻台湾的第一任总领事林绍南抵达台北时,受到台胞热烈欢迎。[8] 大清王朝灭亡后,几届中华民国政府虽然对《马关条约》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并不构成中国人民放弃对台湾的主权。台籍志士数番反抗暴日的武装斗争就是为了回归中华祖国。中国人民一直都反对《马关条约》。 二、中国对日清算追溯到1895年前 1937年7月日本帝国主义制造卢沟桥事变,发动大规模侵略中国的战争。国民政府被迫抵抗,决定“在未正式宣战之前,与彼交涉仍不轻弃和平”,寄希望于美、英、德等国的调停,将“长城以南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作为和平条件”,不敢与日本断绝外交关系。[9]1938年1月,日本政府发表了“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以国民政府的改组,主要是蒋介石的下台,作为议和的先决条件。[10]这是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万难接收的。日本政府宣布断绝与国民政府的外交关系后,国民政府才召回驻日大使许世英及驻台北总领事郭彝民。 4月1日,蒋介石在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公开表态:“我们总理在世的时候,早就看穿了日本这个野心,和中国所处地位的危险,也为本党定下一个革命的对策,就是要‘恢复高台,巩固中华’,以垂示于全党同志。因为高丽(朝鲜)原来是我们的属国,台湾是我们中国的领土,在地势上说,都是我们中国安危存亡所关的生命线,中国要讲求真正的国防,要维护东亚永久的和平,断不能让高丽和台湾掌握在日本帝国主义者之手。中国几千年来是领袖东亚的国家,保障东亚民族树立东亚和平是中国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要达成我们国民革命的使命,遏止野心国家扰乱东亚的企图,必须针对着日本积极侵略的阴谋,以解放高丽台湾的人民为我们的职志,这是总理生前所常常对一般同志讲的。”[11]蒋介石提出收复台湾,阐明中国抗战的终极目标,鼓动在大陆的台胞参加反对日本侵略的斗争。 甲午战争以来,中国人民深受切肤之痛,一直渴望收复被日本侵占的土地,并为之不屈不挠地奋斗。抗日战争爆发后,全国各党派、各阶层人民纷纷要求收复台湾。1940年4月初,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董必武、张澜、宋渊源等人联名向国民政府提议:“我国抗战三十三个月,敌已再衰三竭,因而对于素所疑忌防闭之台湾、朝鲜,不但吸取其物力,且并已不得不利用其人力,以为有关军事上补充之用,我于此时倘以‘收复台湾’、‘解放朝鲜’为号召,则台韩人民心理,必因以震动,其革命进行亦必益形激烈,故积极的可使台韩志士内应杀敌,消极的可使敌因猜疑而影响于台韩人力之利用。……我与敌为交战国,应即宣布马关条约无效,认为台湾亦在应收复之失地范围”。[12] 1941年12月8日,珍珠港事件爆发。蒋介石认为:过去英美“视中国为无足轻重,徒利用我以消耗日本之实力,今日本果闪击英美。……中国抗战的危险已过大半”。[13]次日,林森主席发布《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维持。不料残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略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侵略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国家,咸属忍无可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14]据此,中日过去所订的条约当然废弃,《马关条约》对国民政府的束缚完全消失。中国对日本清算已追溯到甲午战争,台湾是中国的老沦陷区,台湾与东北四省及七七后沦陷区性质完全相同。 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斗争的一部分,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广泛支持。为了反对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中国与美苏英法等国结成同盟国。12月24日,中美英等国在重庆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同盟国中国战区,统一战略,美英希望使用中国空军基地轰炸日本本土。经罗斯福总统提议,1942年蒋介石出任盟国中国战区总司令。 台籍志士坚决要求台湾回归祖国,恢复台湾为中国行省建制,比照内地沦陷区惯例,成立台湾省政府,以激发他们爱土爱乡的激情。他们的复台行动引起国民政府高层的关注,表示理解与支持。 三、中国人民反对战后国际共管台湾 台湾的命运和祖国的命运紧紧相连,中国失去台湾,即为不完整的国家;台湾脱离中国,实无前途和幸福可言。由于台胞的力量弱小,而日本殖民势力异常强大,决定了广大台胞仅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摆脱日本的残暴统治。内忧外患的祖国积贫积弱,全民抵挡日寇的侵略,苦苦支撑,实难积蓄足够的力量出广大台胞于水火之中。 1941年12月,日本空军从台湾的基地发起进攻,轰炸菲律宾美军。节节败退中的美军高层终于认识到台湾在西太平洋巨大的战略价值,攻克台湾成为盟军的目标。 对于盟军占领台湾后如何处置,美国有三种意见:“台湾可独立和自治;归还中国;设立一临时联军托管制,在托管期间,台湾人民可准备举行公民投票,决定他们的最后政治命运”。[15] 1942年美国陆军部(G—2)做出一机密的台湾岛战略测量,1943年陆军部所属的空军和海军部也开始制定轰炸目标和时间表,1944年和1945年初海军部制定12套相当完备的民政手册,打算作为登陆台湾后,军政府人员行动的准则。军部最关心台湾的中立化,设法把台湾变成美军基地,进攻日本本土。[16]美军拟取得中国同意,“美国单独军政管理台湾,一直到日本投降和战后总解决为止。顶多我们只可答允象征性的中国参予。”[17] 美国著名的幸福、生活、时代三大杂志的编辑人,共同组织一个关于战后和平方案问题研究的委员会,于1942年8月刊发《太平洋的关系》。11月4至6日,重庆《中央日报》连续译载该文。其“第四章”提议战后在太平洋建立一条防御地带,主张成立一个国际委员会,共管有关这条防御线内一切据点:“……我们提议,以一向点缀着横越太平洋商务航线的岛群为基地,建造一个新的凌驾一切防御体制。由夏威夷向西,我们计划一连串强大据点——英勇的中途岛和威克岛、关岛,那些由日本代管统治而将来应由我们占领的岛屿——琉球和小笠原群岛,一直到台湾——全线最适当的停泊站,同时也是联合国空中舰队最强大的西部终点。 建立这样的一个横越太平洋的防御地带,在英属各岛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至于那些需要从日本手中夺过来的岛屿,联合国就要用极合理的手段去处理了。 ……在台湾方面,中国的利益显然是占优势的,而且这种利益,在任何国际行政机构中应有其代表权。国际行政当局应接收所有日本财产,尤其是台湾银行的财产。为了尊重中国的优越利益,台湾应该划在中国关税和金融系统之中,但是因为联合国需要以它为一大根据地,所以把它划为中国领土的一部,似乎不妥……由于台湾的国际地位性质,在任何可以预见的未来时日中,它的居民不可以要求独立主权,也不投票加入中华民国。联合国必须当心,为了国际安全起见,不使台湾岛上居民受到任何自由的限制。……”[18]美国学术界设想战后由联合国共管台湾,来维护美国在太平洋的军事战略地位。 美国国内对此有不同的声音。1942年4月3日,曾任美国驻亚洲舰队总司令的颜露尔上将(Harry Yarnell)在旧金山发表《告中国人民书》,指出“《大西洋宪章》不适用于远东。远东需要一个太平洋宪章。”他主张朝鲜独立,满洲及台湾归还中国。5月25日,拉铁摩尔在东西方协会演讲,主张台湾、东北归还中国。 对于战后台湾国际共管的论调,国民政府坚决反对。1942年11月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在重庆国际宣传处记者招待会上,当记者问:“战后之我国,在领土方面是恢复到九一八以前之状态?抑恢复到甲午以前之状态?”宋子文明确答复:“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美国方面有一流行口号,即‘日本为日本人之日本’,其意在指日本所侵据之地均应交还原主。”[19]美国驻华大使高斯立即向国务卿通报中国政府这一原则立场。 1943年1月7日,重庆《大公报》发表社论,阐明中国人民收复台湾的决心:“美国幸福、生活、时代三大杂志合草的《太平洋关系备忘录》的第四章,提议战后在太平洋建立一条防御地带,列入台湾,划归国际共管。把台湾看做单纯的日本的殖民地,忘记它的历史,不明它的现状,以为脱离了日本,台湾就像十字街头的流浪儿,可随便安排给任何一个慈善机关收养,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我们要在这里纠正这种观念,郑重向世界公言:台湾是中国的老沦陷区,我们不能看它流落异国,战后中国一定要收复这块土地。第一、根据国际公法的先占主义,台湾是不折不扣的中国领土。……台湾是中国先占的土,且经清朝统治垂二百余年,属于福建布政使管辖,为福建省的一部分。第二、日本从中国手里夺去台湾,台湾应该归还中国。……中国为领土完整而抗战,为清算一八九五年以来的中日关系而抗战,我们忍受牺牲,不畏痛苦,自然要收复所有的失土,包括台湾在内。第三、根据大西洋宪章,台湾也该归还中国。……台湾‘领土的改变’就与大西洋宪章第二条所述相同,‘未经有关民族自由意志所同意’,日本以帝国主义的方式攫取台湾,台湾人曾揭竿而起,拚命抵抗日本的侵略。……我们可明确答覆:台湾五百余万人口,除了十五万马来系的土人,匿居深山茂林中,以游猎为生,及二十余万日本人作台湾的统治与剥削阶级外,其余都是闽粤籍的中国人;语言风俗习惯完全与闽粤两省一样。他们的政治要求很简单,即回归父母之邦的中国。 以上三点,旨在说明:中国必收复台湾,言情喻理,皆不应把台湾与中国强迫分离,盟国之中如有人作此想头,必受中国人的强烈反对。就台湾的国防地理论,它是中国东南海疆的屏障,它与海南岛是中国监视海疆的一对眼睛,谁愿意让人拆去屏障?谁愿意让人挖去眼睛?”[20] 美国学术界提出战后国际共管台湾,就是要试探中国人民的反应。尽管当时中国难有力量自己收复台湾,但强占台湾势必置美国与日本同样的位置,不利于美国主导的世界反法西斯同盟。中国几百万军队拚死拖住精锐的日军,何尝不是减轻美军在西太平洋战场的压力? 美国政府对中国人民反对国际共管台湾这一严正立场高度关切,为了确保美国在西太平洋地区的安全与利益,在台湾主权属于中国的前提下,美国设想谋取台湾的军事设防权。美高层拟向蒋介石提出,“总统特别感兴趣于你的清楚观点,在辽东半岛和台湾的军事基地十分重要,具有同等的价值,其海空军力量应长期避免重新武装”。[21]罗斯福认为该要求太露,从草稿中删去。为争取中国坚持抗战,1943年2月,罗斯福总统向国民政府驻美大使魏道明表示:“日寇所有岛屿,除其本国外,均应就同盟国警备立场支配之,台湾当然归还中国,将来太平洋警备权自应以中、美为主体,在南太平洋由澳洲及新西兰辅助。”[22]美国政府的立场是台湾主权归属中国,而台湾的军事防务由中美负责,而中国没有强大的海空军,实际上应由美国来负责台湾的军事防务。 美国学术界关于台湾地位的安排引起中国人民的疑虑,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呼吁迫使美国学术界做出澄清。 台湾不是无主之地,不是殖民地,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能任人摆布。近五十年日本的残暴统治,无法泯灭广大台胞心向祖国的赤子情怀。台籍志士对“台湾归国际共管”极感愤激,函致美国反对国际共管,阐明台湾人民的态度,纠正国际上的谬论。 四、《开罗宣言》承诺台湾主权属于中国 进入1943年,苏联红军取得了斯大林格勒保卫战的胜利,转入全面反攻阶段;美军在中途岛及瓜达尔卡纳尔群岛大败日军,逐渐取得了太平洋战场的主动权。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朝着有利于同盟国的形势发展。 国际法主张,原领土所属国收回被别国侵占的领土而恢复其对该领土的历史性权利的领土变更方式包括用武力的和非武力的两种。习惯上将非武力方法收复称为恢复历史性权利(restitution in the right),指通过国际公约、国际组织决议、当事国谈判等方法让非法占有国归还侵占的领土。以武力方法恢复称为收复失地(regain of lost territory),指通过武力手段将被外国非法占去的领土主权收回。[23] 根据历史,台湾早就系中国领土,战后台湾自应归还中国。根据国际公法,虽然《马关条约》载明“永远让与日本”,而自中国对日宣战后,其法律约束自然失效,台湾仍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抗战中艰苦支撑的中国人民无不希望早日收复台湾,以当时的国力,仍是困难重重。一些人士认为,台湾光复需要主客观条件的配合,要等待台湾革命力量真正的形成与扩大。只有在日寇的实力遭到巨大的打击,其在台湾的统治松驰的时候,内而台民蜂起,外而祖国赴援,台湾光复方有可能。这不失为一种美好的设想。在日本高压统治下,让广大台胞自己起来推翻日本的暴政,是极不现实的。台胞无数次屡仆屡起的斗争事实摆在那里。国际上的共管论调,为台湾回归蒙上一层阴影,即使日本战败,台湾能否回归,也没有国际法的保障。国民政府反对国际共管台湾,必须在国际法上先解决台湾的归属问题。虽然中国政府否定了《马关条约》的合法性,美英苏等国是否同意仍在未定之天。中国无强大的海空军。即使日本战败,首先登上台湾岛的很可能是美军或英军。中国很难请盟军自动离开台湾岛。中国若不能在盟军攻克台湾之前谋求美英承诺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战后台湾的归属问题将变得复杂化。摆在国民政府面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在国际法上确保战后台湾归还中国。 1943年8月4日,外交部长宋子文在伦敦接见新闻界发表谈话:“中国期望于日本失败后,收回东北与台湾。朝鲜则应成为独立国。”[24]国民政府向英美等国呼吁,旨在博得同盟国的理解与支持。 中国人民收复失地的决心世所共鉴,美军在西太平洋反攻困难颇大,如果中美不能同舟共济,美军非但不能在台湾登陆,而且可能丧失战争的主动权。美国国务院决定,台湾是要归还中国,而就美国或联军在台利益不作任何保留。国务院官员认为:“没有收复台湾的中央政府就无法维持其政治生命。”[25] 为协商反法西斯作战,在罗斯福总统及丘吉尔首相的邀请下,1943年11月,蒋介石赴开罗参加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议。临行前,军事委员会参事室拟定了关于开罗会议中方应提出的问题草案:“日本应将以下所列归还中国:甲、旅顺、大连(两地一切公有财产及建设一并无偿交与中国);乙、南满铁路与中东铁路(无偿交还中国);丙、台湾及澎湖列岛(两地一切公有财产及建设一并无偿交与中国);丁、琉球群岛(或划归国际管理或划为非武装区域)。”[26] 美方在筹划开罗会议时,罗斯福总统提出“中国要台湾和澎湖列岛”。霍普金斯认为,“台湾将是一个重要的军事基地,蒋介石会乐于将基地使用权给予美国”。罗斯福指出,“蒋介石不同意给予任何永久使用权,因此,美国不可能长期拥有台湾的军事基地使用权。”[27]美国试图支持中国收复台湾,来换取拥有台湾的军事设防权。 11月23日,开罗会议召开,中美英三国就政治问题展开磋商,关于“日本领土暨联合国领土被占领克复时之临时管理问题”,三方决定:“1、敌人土地被占领时,由占领军队暂负军事及行政责任。但占领军队如非中、英、美三国联合军队,凡关于该地区之政治问题,应组织联合机构,而此三国中,无军队参加之国亦均派员参加管制。2、中、英、美三国领土被收复时,由占领军暂负军事责任,该地之行政由该地原主权国负责。彼此相关事项由占领军与行政机构协商行之。3、其他联合国领土被收复时,由占领军暂负军事责任,由该地原主权国负行政之责,但仍受占领军事机关之节制。”[28] 11月27日,蒋介石委员长与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邱吉尔在开罗联合发表《对日作战之目的与决心之公报》,也就是通称的《开罗宣言》,明确宣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29] 蒋介石为稳妥起见,“对罗邱说,先给史达林看一看,再来发表。以后他们送把给史达林看,史达林于一小时内,即回复赞成,这是很圆满的结果”。[30]12月3日,《开罗宣言》正式发表。 在开罗会议中,史迪威将军提议由中国基地远程轰炸日本,夺回广州和香港,大量轰炸台湾及菲律宾,如有必要1944年5月进攻台湾,切断日本本土与东南亚的联系。此案经英参谋长的反对而缓议。[31] 开罗会议结束后,罗斯福、邱吉尔飞赴德黑兰会晤斯大林。就战后太平洋地区的安全,美方代表霍普金斯提出,“美国在太平洋建立军事基地并不困难,即使在这些国家独立后,美国仍考虑建立海空军基地。菲律宾的基地不是由联合国来控制,而是由美国控制。台湾将归还中国,但美国打算获得那里的海空军基地使用权”。[32] 在中国很难直接以武力收复台湾的情况下,一旦盟军率先攻占台湾,中国能否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难以保证。通过《开罗宣言》,中国政府征得美国与英国的支持,以宣言的方式向全世界确认台湾原属中国领土及日本强占的非正义性,表达了美英两国对台澎归还中国、恢复中国对台澎主权的庄严承诺,是处理台湾问题的重要国际法依据,从而避免了台湾归属的国际化,而台湾的军事设防权很可能先由盟军代管。至于盟军占领台湾到何时?日本何时投降?都不是当时盟国所能逆料得到的。 罗斯福总统力主战后将日本侵占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来支持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获取台湾的海空军基地使用权,以维护其在西太平洋地区的利益与安全,防止日本在战后作为军事强国东山再起。《开罗宣言》的实质是瓦解日本帝国,把日本的领土恢复到本土四岛。 美英支持中国收回包括台湾的失地,不是盟国对中国人民的恩赐,而是中国在反法西斯战争的地位和贡献所决定的,是中国人民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国民政府通过外交上的努力,解决台湾在日本战败后的归属问题,粉碎了台湾国际共管论调,为中国最终收复台湾奠定国际法的依据,特别是对可能率先登陆台湾的美军或英军具有强烈的约束力,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在大陆参加抗战的台胞闻迅致电国民政府:“顷见报载开罗会议重大成功,台澎等地归还中国,凡我台胞同深感奋,如蒙鞭策,愿效驰驱”。[33]岛内的台胞,不久也从美军飞机空投的传单中,获知这一喜讯,有如“上天降福星”,奔走相告,期待台湾早日回到祖国怀抱。 国际法上的条约或协议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可用各种不同的方形表述,如条约、公约、协定、宣言、协定书、换文、文件。《开罗宣言》没有采用一般的法律文件的形式,三国领袖未签署,因而对中美英三国就不具有约束力是毫无道理的。[34] 五、美军计划攻克台湾与台调会规划接管台湾行政 麦克阿瑟将军坚持要回到菲律宾,计划从南方向北跳岛进攻,直驱吕宋岛。海军上将尼米兹主张直接攻克台湾和中国大陆沿岸地区,为攻击日本本土铺平道路。盟军占领台湾后,可将日本西太平洋战场补给线拦腰斩断,掩护向日本本土移动的军舰,也可作为空袭日本本土的基地,以瘫痪日本在中国大陆的所有军事行动。1943年底,海军军部着手加强对台湾攻击的准备,制定“铺道”计划。[35] 台岛面积3.6万平方公里,在一定的战略纵深,日本苦心经营近50年,驻扎近20万精锐的日本陆海空军,美军若强攻台湾,势必旷日持久,损失惨重。1944年10月,美军决定优先攻克吕宋、琉璜岛、琉球群岛,“铺道”作战计划暂缓。尼米兹受命迂回台湾,争取在1945年3月1日前,攻克琉球。[36] 1944年日军打通大陆交通线,直接威胁美军在中国西南地区的空军基地。为减弱驻台日军的袭击力量,1944年10月,美国第三舰队连续轰炸台湾各地,日本联合舰队司令官丰田副武在台湾指挥作战,展开了台湾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战争。至1945年5月,美国空军对台湾展开连番大规模轰炸,集中袭击机场、军火库、军营,以及海港、工厂、铁路交叉点。美军的潜水艇徘徊台湾附近海面,切断台湾与日本本土的航线,台湾米糖难以外运,经济几近崩溃。 1945年2月,美国十四航空队到广东兴宁设立办事处,国民党直属台湾党部委员丘念台受命与美军合作。圣佛尔少校请丘念台协助他招募台籍人士作登陆台湾的向导,取录标准是:“离台不要超过十五年而熟识地形环境者,尤其最需要住过台湾东部的人,因为美军是准备用潜艇载人在台湾东部登陆的。”丘念台带圣佛尔少校到福建龙岩,秘密招募了8位去过台东的青年。后来又在梅县协助圣少校招募了另8位台人,共计16位,候命集训。美军登陆琉球成功后,已无登陆台湾作战的必要,美方对已招募的台湾人一律发给遣散费解散。[37]
1944年3月中旬,国民政府在中央设计局辖下成立台湾资源调查委员会(下简称“台调会”),作为负责收复台湾工作的职能机构,任命行政院秘书长兼全国总动员会议主任陈仪为主任委员,沈仲九、王芃生、钱宗起、周一鹗、夏涛声为委员。[38] 台湾革命同盟会和直属台湾党部一直呼吁恢复台湾省政府。蒋介石未直接授权台籍志士负责台湾复省大计,主要考虑到台湾何时回归难定,即使日本战败,最先登上台湾岛的可能是美军或英军,中国政府至多负责行政部分,未来台湾军政府的设计牵涉到盟国的利益,中国单方面无权决定,故在中央设计局辖下成立台调会,为接管台湾行政预做准备,避免立即成立台湾省政府可能带来的种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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