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汪精卫既以继承国民政府“法统”、继承国民党“党统”作号召,在来上海后,即加紧准备举行国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极为困难。江密遣新自欧洲回到香港的周化人(旧改组派)潜赴重庆,去拉改组派老人来上海参加和运,仅拉了刘仰山、金家凤、胡泽吾等数人前来。再遣周化人北上拉人,应者更少,乃不得不让CC系的周佛海、梅思平、丁默屯阝从江浙地区就地取材,充实数字。适上海CC系市党部及各区委员蔡洪田等36人联名发表反蒋拥汪宣言,老CC系就在党务方面又占了优势。 丁默屯阝在周佛海的支持下,包办了上海市、江苏省两个党部人选,还想染指南京及安徽、浙江三省市。汪精卫急起抵制:陈璧君让弟弟陈耀祖、陈昌祖,侄儿陈春圃、陈国琦、陈国强、陈国丰一齐与会,李圣五也把老婆、妻舅、表弟、表侄同时带进;林柏生则发动《南华日报》、《中华日报》的伙计参加。但结果在200多名大会“代表”中,与周佛海、梅思平、丁默屯阝有关系的人仍占多数。 大会筹备处由梅思平任秘书长,我曾向他介绍过几名代表。丁默屯阝责怪我推荐吴淞中学校长程宽正当代表搞乱了他的全部人事布置,这是我在汪伪时期不高兴与丁合作的起因。 大会筹备处在大会期间改为秘书处,秘书长仍为梅思平,我及陈春圃,陈允文、张仲寰等10人为秘书。开会时,推举汪精卫为主席。主席团成员为周佛海、褚民谊、梅思平、丁默屯阝、高宗武、杨庶堪、陶希圣、陈璧君、×××(蒙古人,名忘记)等。汪精卫本人仅作极简短的报告,即通过各项法规,发表中委名单(由汪指定,而非正式选举)。当时中执委、中监委及候补委员共100多人。 当选中委的一部分上海党棍子汪曼云、顾继武等向主席团提出意见,认为卢英是耍流氓、当侦缉出身的,作恶多端,当选中委有损党誉,请予撤销中委名义。主席团即召开会议来解决这个难题。汪精卫认为卢英在上海首先通电响应“和运动”,率5000党员表示拥护,现任上海警察局长,故特提名中委,以资鼓励。结果派员疏通,卢英列入候补中委。 大会进行中宣读法规草案,人选名单,各方贺电及决议全文,均由我包办。当时还拍了一部电影。 大会修改了党章,废除总裁副总裁制度,改设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一人,推荐汪精卫为主席,负责召开中央政治会议,国民政府准备还都南京。 大会印发的一切文件,开会时原已宣布,只许即席阅读,不许携出会场,会毕全部交还秘书处。散会时秘书处清点收回的文件,缺一全份,正在惊疑。此时,日本梅机关嘱托犬养健来找大会秘书长梅思平,说有要事商谈。梅思平下楼与犬养谈话后,回时面有忧容。据说日方发现大会组织法中,有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各派代表若干人出席大会一条,犬养提出责问:该地已建立“满洲国”数年,与这个会还能有什么关系,何能派代表来参加这个会呢?有人说,大会印刷文件,一部份是照以前老样抄的,而且我们现在还没有正式承认“满洲国”,只能如此写法,事实上并无东三省代表到会。我说,这样答复不会解决问题,不如说组织法中有此一条,确系秘书处承办人员一时疏忽,未作全面考虑,但事实上并无代表到会,特致歉意,请予谅解。梅思平照我的话再去敷衍一番,才算了事。事后发现这份文件是由李士群交给日方晴气庆胤中佐的,李亦直认不讳。 汪记国民党“六大”开过之后没几天,即于1939年9月5日召开六届一中全会,成立中央党部。中央执行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为陈公博、周佛海、梅思平、丁默屯阝、林柏生、陶希圣、高宗武、李圣五、陈群等。常务委员会每星期开会一次(以后改为每两星期一次)。中央党部的常设机构如下:秘书厅——秘书长褚民谊(后出任驻日大使期间,由罗君强代),先后任过副秘书长的有陈春圃、罗君强、周学昌、戴策4人。 组织部——部长:1.梅思平,2.陈春圃,3.陈公博(兼)。副部长先后有戴英夫、王敏中、刘仰山、巫兰溪等4人。 宣传部——部长:1.陶希圣,2.林柏生。副部长先后有林柏生、胡兰成、樊仲云、朱朴、马典如等人。 社会部——部长:1.丁默屯阝,2.彭年。副部长先后有汪曼云、顾继武、彭年、翦建午、黄庆中等人。 特务委员会——主委周佛海,副主委丁默屯阝、李士群(此项特委会人选,并未在常委会提出过,所以共有委员多少人,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党史编纂委员会——主委陈群,副主委李文滨。 海外党务委员会——主委陈春圃(这个单位以后才有,不久又撤销了,它还办过一次华侨党务训练班)。 1944年陈公博继汪精卫任主席后,还秘密设立过一个“对共委员会”,主要参加者是周佛海、梅思平、丁默屯阝、周学昌等,听说秘书长是胡均鹤,其他人事不详。 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常务委员是陈璧君、顾忠琚褚民谊等,秘书长由褚民谊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