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对日观演变浅论 1870年秋,直隶总督曾国藩因“天津教案”处理不当被调离此职,由李鸿章接任。当上有“总督之首”之称的直隶总督,使李实际上进入权力中枢。而几个月后清廷决定将以前专职的“三口通商大臣”撤销,改由直隶总督兼任,使他从“地方官”登上国家外交舞台,参与全国性外交的制定实施,渐渐成为没有外交部长头衔的“外交部长”。 之所以如此,因为中国向以自己是位于“天下”之中、文化最为发达、优越的“华夏之邦”自居,四周都是文化、制度远不如中国的“蛮、狄、夷、戎”,中国是“天下共主”,而周边各国都是中国的“藩属”。在这种“宗藩”关系中,在鸦片战争之前中国没有近代意义上的外交观念,自然也没有外交机构。在传统关系中,对外的交往就是“宗主”对“藩属”的管理,所以管理对交往的机构就是“理藩院”。总之,当时只有“理藩”而无“外交”。 鸦片战争开始后,这种状况不得不渐渐改变。清政府不得不与英、法等国打交道,虽然中国打了败仗,但清政府自己是“天朝上国”的观念和面子还很强,仍视此时的西方列强为传统“狄夷”,不屑与根本不想与之“外交”,所以每当有中外交涉事件,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朝廷总是因事随时择人办理。但由于中英签订了不平等《南京条约》,中国被迫开放了五口通商,中外交涉遽增。“五口”成为外国人从事各种活动的法定地点,也是中外交涉的法定地点,清政府于1844年设置了五口通商大臣,处理这些地方的中外交涉事宜。传统的体制,开始打开一个小小的缝隙。由于这“五口”都在南方,广州历来是对外交往较多的地方,所以五口通商大臣开始由两广总督兼任。但随着上海的开埠,外国人的活动重心向此移动,因此从1859年起改为由江苏巡抚或两江总督兼任。设立五口通商大臣,其目的是将对外交涉局限在“地方”,不让外国人进京,以符中国传统体制。而且,从观念上说这样清政府仍有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即中国仍是“天朝上国”,那些“蛮夷之邦”只能与中国的地方政府打交道,而不能(因根本无资格)与中国的中央政府打交道。 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大门,英、法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这次战争又以中国惨败、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而结束,英法等国取得了公使驻京的权利。对清政府来说,这可谓体制上的一次巨变。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恭亲王奕訢等于1861年初上奏“请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负责对外交涉事宜,在列强的压力下又增加了许多沿海沿江开放口岸,长江以南由原来的五口增设为13口,长江以北新开牛庄、天津、登州三口。清政府于是将原来的五口通商大臣改为“办理江浙闽粤内江各口通商事务大臣”,设在上海,后来演变称为南洋通商大臣或南洋大臣;在天津新设“办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大臣”,后来演变称为北洋通商大臣或北洋大臣。 南洋通商大臣从设立之初即由苏抚或江督兼任,因此苏抚或江督在清政府对外交往体制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北洋通商大臣则在设置之初则是专职,专办洋务兼筹海防,而直隶总督不兼北洋通商大臣,因此从体制上说与外交无缘。由于与北京近在咫尺,再加清廷仍是尽可能将对外交涉活动局限于地方,所以北洋通商大臣在天津设立之初实际就参与了国家外交活动。例如,从1861年到1869年这9年间,清政府与一些国家签订了9个条约,而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参与了其中9个条约的谈判签约,并且签约地都是天津而不是中国的首都北京,有些国家原代表到了北京,清政府仍坚持要他们到天津。各国外交人员只能在中国的“地方”、并主要是与“地方官”打交道明显不合国际惯例,引起各国强烈不满,一再要求进京。但清政府为传统观念所囿,一直坚持与各国的交涉只能在国门天津而不能在国都北京进行。若想进京交涉,必须先在天当等候,由三口通商大臣先向总理衙门呈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京,如果不经三口通商大臣同意而直接进京投谒总理衙门大臣则肯定被拒。这些规定或曰惯例,使三口通商大臣实际深深参与国家外交。由于三口通商大臣是专任,因此与直隶总督往往各自为政、相互掣肘,屡有矛盾。所以“天津教案”后不久,清廷发布上谕决定裁撤专任三口通商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这一改变大大扩充了直隶总督的职权,确立了直隶总督在清政府外交体制中的地位。恰恰此前不久,李鸿章被任命为直隶总督,因此成为直督兼通商大臣第一人。李鸿章当上“北洋”大臣不久,就开始积极参与一系列国家外交活动。在李的努力经营下,其活动范围迅速扩大,总理衙门几乎办理每一件事都要向他通报,汲取他的意见和建议,许多驻外外交人员更是经常向他汇报,听取他的指示,李已俨然成为国家外交全局的主持人,他在天津的官衙渐渐成了清政府实际上的外交部。[1] 李鸿章兼任北洋大臣,从制度上获得了参与全国性外交活动和决策的权力,从“地方性”官员事实上成为“全国性”官员。而他刚刚履任不久,日本问题就提上议事日程。这是他首次直接参与、经办全国性外交活动,因此值得重视。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说,李鸿章的外交、甚至政治生涯的最大失败是最终败于对日交涉,所以对李参与的中日外交的“开端”,[2]他的“对日观”的演变,尤需详细清理。 一 在西方列强打开中国、日本大门前,中日两国都实行锁国政策。但中日两国大门在近代被西方列强打开后,尤其是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决心要“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的日本政府便开始试图努力与中国建立官方关系。而日本此时积极打开对华关系,除了想“均沾”西方列强在华利益外,另一个直接目的是为打开、进而征服朝鲜做准备。 位于中日之间的朝鲜当时当然是独立国家,但按传统“宗藩”体制,又是中国的“藩属”或曰“属邦”。朝鲜国王即位时要接受清朝皇帝的册封,并要定期派官员前来中国向清朝皇帝朝贡;而清朝皇帝则有义务维护朝鲜国王的统治,帮助其平定内乱,抵御外来威胁侵略。按照日本的战略设想,征服朝鲜是实现其征服中国、统治亚洲进而争霸世界的第一步。因此,它首先想与朝鲜建立邦交,插进立足点。但日本的要求被朝鲜拒绝,于是日本转而实行“日清交涉先行”方针,想先打开与中国关系再利用中国对朝鲜的“宗主国”的巨大影响压服朝鲜。[3] 1870年9月末,日本政府代表、外务权大丞柳原前光经上海来到天津,会见了李鸿章,要求与中国订约、通商,并通过成林将日本外务卿的书信转给北京的总理衙门。 早在1864年日本刚刚“开国”、向西方学习时,李鸿章已感到日本的崛起在即,在给总理衙门的信中即以日本为例鞭策国人:日本前些年也为英法等国侵略,但现在“日本君臣发愤为雄,选宗室及大臣子弟之聪秀者,往西国制器厂师习各艺,又购制器之器,在本国制习,现在已能驾驶轮船,造放炸炮。”此时国人大都仍视日本为不足道的“蕞尔岛国”,而李鸿章却看到日本今后将对中国造成严重威胁:“夫今之日本,即明之倭寇也。距西国远,而距中国近。我有以自立,则将附丽于我,窥西人之短长。我无以自强,则将效尤于彼,分西人之利薮。”[4]这段话说明李鸿章此时即对日本抱有一定的警惕,不过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鞭策国人变更自强,其认为如果“我”能“自立”则日本有可能成为盟友之说从鞭策国人角度看不无可取,但毕竟说明他对日本的崛起对中国的威胁缺乏足够的认识。 1870年10月3日,即会见柳原前光的第二天,李鸿章就写信向总理衙门通报了会见情况,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从李鸿章的信中看,柳原前光“礼貌词气均极恭谨”,提出“英法美诸国强逼该国通商,伊国君民受其欺负,心怀不服,而力难独抗。虽于可允者应之,其不可允者拒之。惟思该国与中国最为邻近,宜先通好以冀民心协力。”柳原前光这种日中联合共抗西方列强的狡猾说辞明显打动了李鸿章,再加李对日本开始迅速学习西方原本就大有好感,因此在信中赞扬日本道:“鸿章前闻日本与英法通商立约,简严特甚。海关不再用西人,传教不许开禁,即此二节,已杜许多后患。又购求泰西机器兵船,仿制精利枪炮,不惜工本,勿谓小国无人。”因此他对日中联合颇为赞赏:“与之深谈西事,似有大不获已之苦衷。日本距苏浙仅三日程,精通华文,其兵甲较东岛各国差强,正可联为外援,勿使西人倚为外府。”当然,他认为与日本应另立条约,不能按照与西方各国所订条约,即日本不应享受中国给西方列强的特殊利益。[5]李鸿章竟然提出日本“可联为外援”,似乎完全忘记了他在近6年前给总理衙门的信中曾经提到日本现在学习西方变法自强,以后很可能追随西方侵略中国的观点。 总理衙门起初准备同意准许日本通商,但不与日本“立约”,然而在李鸿章的影响下,决定允许日本于明年特派使臣来华商谈订约之事。日本达到了其最初目的。但是,对是否与日本通商、订约清政府内部却有不同看法,安徽巡抚英翰就上折坚决反对。为慎重起见,朝廷将英翰的奏折寄发疆臣,征求意见。李鸿章于1871年1月18日专门就此事致信总理衙门,再次申述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明代虽有倭寇屡犯中国沿海,但自清初建政以来就很少侵扰中国,说明清政府“制驭得宜,畏怀已久”。咸丰朝以来内有“粤匪滋事”,外有“西人迫胁”,但日本没有乘机侵扰中国,也没有借此机会要求与中国“立约”,“可见其相安无事矣”。而且,日本与朝鲜、越南不同,不是中国藩属国,因此可与其立约,以求“推诚相待。纵不能倚作外援,亦可以稍事联结。”针对英翰对日本会“入寇”内侵的担忧,他反驳说:“至虑该国入寇与否,似不在立约与不立约。使其意在入寇,不准立约愈可藉口寻衅;使其意在乞援,准与立约正可因之弭患。”他认为最重要的是立约后中国可派“大员”长驻日本,“平素究知国风与之相习,将来情谊日密,耦俱无猜。设一旦西国有事,不致为彼族勾结,且可联东方形势”。当然,他仍强调立约的内容应与西方各国不同,不能按日本要求“一体均沾”。[6] 三天后,即1871年1月21日,李鸿章便给朝廷上了《遵议日本通商事宜片》。[7]此折观点与给总理衙门信中的内容基本一致,只是作了简化、概括处理。他仍认为日本有两种可能:一是日本没有在太平军鼎盛、“苏浙糜烂”和西方侵略中国时“乘危要求立约”,据此他认为日本对中国“安心向化”。此次日本要求与中国修约只因中日均已与西方各国立约,所以日本只是“援例而来,似系情理所有之事”。对日本修约的要求如果中国“拒之太甚,势必因泰西各国介绍固请,彼时再准立约,使彼永结党援,在我更为失计。自不如就其求好之时,推诚相待,俯允立约,以示羁縻。”他明确向朝廷表示对柳原前光的好感:“柳原前光来谒每称西人强逼该国通商,心怀不服而力难独抗,欲与中国通好,以冀同心协力。”但另一方面,在此折后面他注意到了日本今后可能对中国的威胁:“日本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闻该国自与西人定约,广购机器兵船,仿制枪炮铁路,又派人往西国学习各色技业,其志固欲自强以御侮,究之距中国近而西国远,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则必为我仇。”“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则必为我仇”,是他此时对日谈判的基本态度和方针。他相信通商立约后中方可“侦探彼族动静而设法联络牵制之,可冀消弥后患,永远相安。”他的看法,得到了曾国藩的赞同,当然也得到了清廷的赞同。清廷要李作好与日本谈判立约的准备,李督饬江苏臬司应宝时、天津海关道陈钦详细研究日本情况。 由于准备对日谈判,李鸿章开始更加注意日本情况,对日本开始有所担心。在1871年4月9日给总理衙门的信中表示“东洋与中土最近,既议通商,稍有不慎易滋后患”,并对日本对朝鲜的野心开始警觉。原来,一艘美国商船于1866年冒险进入朝鲜海域,被朝鲜烧毁,此时美国派一艘兵船到朝鲜“理论”。李鸿章得到的消息说“并有日本兵船亦约同往,如高丽不与通商,其势必得打仗”。他认识到“日本欲吞朝鲜已久”,历史上曾数次入侵朝鲜都未成功,现在则有可能联合西方各国打开朝鲜大门。“日本与西国情好渐密,与朝鲜猜衅较深。彼既通商,朝鲜恐不能独抗,抗之则日本尤为朝鲜之近患。”在随后的对日谈判中,他对此点尤为注意。[8]这一阶段李鸿章虽对日本渐渐有所警惕,但总的观点仍是认为由于中日同受西方列强侵侮,因而有可能结成同盟,抵抗西方列强。虽然对日本今后强大起来可能威胁中国有所认识,但显然他认为这还是相当遥远之事,而且关键并不在日本,而在中国能否“自立”。 1871年7月,日本任命大藏卿伊达宗城为全权大臣、升任外务大丞的柳原前光为副使,前来天津同清政府谈判。中方旨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应宝时、陈钦随同帮办,与日方谈判。在谈判中,李鸿章采取了让应宝时先与伊达宗城副手柳原前光反复辩争,然后自己再出面与伊达会谈的策略。在与伊达的会谈中,他对伊达“翘然自负”、盛气凌人、蛮横无礼的态度极为反感,亦声色俱厉地作了针锋相对的反驳。此时,他对日本的迅速发展虽心有所佩,但毕竟还未摆脱中国传统的轻日心态。对日本要与西方列强一样强加给中国个不平等条约,如在中国享受片面最惠国待遇等要求,中方断然拒绝,表示中日间不能以“西约”为例,中日应缔结平等条约,不能有来无往。由于日本此时羽翼未丰,不足以凭实力威胁中方让步,最后大体中方的草约为基础达成协议。9月13日,李鸿章与伊达宗城正式签订中日《修好条约》和《通商条约》。这些双方基本平等的条约有一条格外反映了清政府特别是李鸿章对朝鲜问题的担心。因李此时对日本对朝鲜的野心已有认识,所以想以条约形式加以遏制。《修好条约》第一条规定:“嗣后大清国、大日本国倍敦和谊,与天壤无穷。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所属邦土”,即指中国藩属国,实指朝鲜。而另一条则隐约李鸿章的另一意图,这一条规定:“两国既经通商友好,自必互相关切。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藐之事,一经知照,必须彼此相助,或从中善为调处,以敦友谊。”此条虽是中方从1858年中国《天津条约》第一款引用过来,但李早有与日本“联为外援,勿使西人倚为外府”的想法,故此时照搬此款亦非完全无意。 李鸿章认为立下条约即可保证日本不侵朝鲜、更不可能进犯中国,因此在谈判尚未结束时在8月30日给总理衙门的信中就乐观地写道:“总之束约铁案已定,纵欲倚西人为声援,断不能转白为黑。”[9]但事实几乎立即无情地证明李鸿章过于乐观、过于相信日本、过于依赖条约的约束力。实际上,双方签约墨迹未干,日本就“转白为黑”、要求修改条约,开始了紧锣密鼓地侵略中国台湾、侵略朝鲜活的动。 二 1871年秋,中日两国缔结了彼此平等的《修好条约》和《通商章程》,如前所述,由于寄希望于“联日”抵抗欧美,所以李鸿章曾乐观地认为这一下“束约铁案已定”,日本“断不能转白为黑”。他万万没有想到,双方签约墨迹未干,日本就要求修改条约,紧接着开始了一系列侵华、侵朝活动。 中日《修好条约》签订不久,日本政府就在1872年3月派柳原前光出使中国,要求修改条约。柳原于5月初到达天津,要向李鸿章递交日本外务卿照会。李鸿章对此大出意外,大为不满,开始拒不相见,继而决定面加驳斥。在上朝廷的《辩驳日使改约折》[10]中,他说对柳原“面加指驳”,坚持两国条约刚刚签订,“断不能遽然悔改”,“交邻所重者,信耳。失信为万国公法所最忌”,日本“不应蹈此不韪,贻笑西人”。由于李鸿章态度强硬、力拒所求,坚持两国必须办理使条约生效的最后换约手续,柳原只得无功而返。 由于中方态度强硬,日本便于1873年2月派外务卿副岛种臣为特命全权大使来华换约。当然,日本并不甘心于此,副岛来华的另一使命是想一探中国虚实。因为1871年底发生了琉球船民遇巨风飘到台湾而被当地居民劫杀54人的事件,日本借此开始悄悄作“征台”准备。就在副岛来华换约期间,又发生了4名日本遭风漂流到台湾,后转经上海被送回日本的事件。因此,副岛此行尤其“关注”台湾问题,想进一步探明如果日本侵台中国政府的底线。 1873年4月30日,中日《修好条约》的换约仪式在天津举行,李鸿章与副岛分别代表两国交换该条约批准书。第二天副岛在专程拜访李鸿章,他狡猾地强调日本与中国一样,深受西方各国强加片面领事裁判权之苦,深得李的好感。李鸿章在给总理衙门的《述副岛商论外交》[11]一函中写道,副岛说日本现已派员到西方谈判修改条约,“欲令各国驻日本之洋人悉遵日本法令约束”,表示“中国、日本与西国换约之初,多因勉强成交,又不深悉欧洲习俗,致受诓骗。约已换定,无可如何。每见领事官作威作福,心实不甘。”李鸿章深为此言所动,表示积极支持,并望一旦日本与西方各国改约成功,“定属其随时照录新约”知会中国,以便中国也仿效日本修改不平等条约。副岛这种“同病相怜”的交谈策略,使双方“畅谈半晌”,李鸿章对其完全丧失警惕。在中国看来,可谓一切顺利,中日“修好”更有保证。5月7日,副岛一行以祝贺同治皇帝大婚及亲政之名来到北京,实际要与总理街门接触,纠缠台湾问题。在与总理衙门有关大臣的会见中,日方提出琉球船民被杀事件,要向台湾东部“土蕃”兴师问罪。对此要求,总理衙门大臣当即反驳:强调“琉球本系我朝之藩属”,“当时琉球人有自生蕃处逃出者,我朝命官曾予救恤,后转往福建,经我总督仁爱倍加,俱已送还其本国”。表示“本大臣只闻悉生蕃曾掠害琉球国民,并不知此事与贵国人有何相干?”日方则争辩说琉球人即日本人之后便话锋一转,十分狡猾地问道:“今谓贵国官吏对琉民曾加救恤,请问对狂暴虐杀琉民之生蕃又曾做何处置?”总理衙门大臣根本未意识到此问背后的玄机,信口回答说:“该岛之民向有生熟两种,其已服我朝王化者为熟蕃,已设府县施治;其未服者为生蕃,姑置之化外,尚未甚加治理。”“生蕃之横暴未能制服,是乃我政教未逮所致。”日方立即抓住此话,提出“贵大臣既谓生蕃之地为贵国政教不及之区”,证明杀害琉球民人“为化外孤立之蕃夷,则只能由我独立国加以处理”。[12]对台野心,昭然若揭。 总理衙门将上述情况通报给了李鸿章,开始引起李一定程度的警觉,在给同僚的信中写道:“台湾生蕃一案,大觉离奇。日人力小谋大,尤为切近之患。中土不亟谋富强,俶扰正无已时耳!”[13]但是,李鸿章此时仍然小看日本实力。在给总理衙门的《论日本与台湾、朝鲜、秘鲁交涉》[14]信中写道,恰在此时有“管带烟台兵船之闽人游击”吴世忠前来拜访,由于吴曾在福建沿海带船多年,曾因美国商人被台湾土著杀害一事与美国领事一同赴台查办,故对情况颇为了解。据他说吴有“蕃人矫捷强狠,山径深险异常。英美商船曾被侵害,屡发兵船往剿失利”,最后只能“仍讲和而止。日本力更不逮,断无能为”等语,李鸿章认为“所言似属有理。”在另一封给同僚的信中,他的轻日心态暴露无疑。他认为日本“所以矫强之由,不过该国近来拾人牙慧,能用后门枪炮,能开铁路煤矿,能学洋语洋书,能借国债,能制洋银数事耳。我中土非无聪明才力,士大夫皆耽于章句帖括,弗求富强实济,被彼一眼觑破,遂肆意轻侮,口无择言”。但如果日本动兵挑衅,中国“又何畏此小国。日本在唐宋以前,贡献不绝,至元世祖往征大败后,乃夜郎自大,今彼虽与西洋合好,尚无如朝鲜,何岂遽能强压我国耶!”可以看出,一方面他对日本变法自强佩羡不已、对中国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又恨又急,但另一方面仍有传统“上国心态”、仍将日本视为小国,尤其是认为日本“尚无如朝鲜”,足见其对日本实力之小觑、对“敌情”了解、掌握之浅陋。 然而日本国小野心确实在不小,于1874年4月设立了“台湾事务局”,任命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台湾事务局都督”,并在长琦设立侵台基地,侵台活动已是满城风雨、迫在眉睫。然而中方对此却毫无觉查,直到4月18日,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T . F .Wade)根据英国驻日公使巴夏礼(H . S . Parkes)来电听说这些情况、于是向总理衙门询问时,中国政府才第一次听说此事,随后一些国家驻华外交官及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R . Hart)都将种种情况告诉总理衙门。总理衙门立即将这些重要情况通报李鸿章,但他却仍不以为然。在致总理衙门的《论日本派兵赴台湾》[15]函中,他明确对“各国公使及赫德所述”表示不可全信,甚至认为“巴夏礼与该国情好最密,代为虚张声势,亦在意中”。相反,由于威妥玛只是向中方询问、通知有关情况,并不能肯定日本将侵台,所以在与中方交谈中有“日本并未出有向中国称兵战书明文,且有钦差大臣前来中国之议,以此推之,似无发文称兵之心”等话,对此李鸿章则表示赞同,认为“似尚平实”。李鸿章认为日本不会侵台的根据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是从国际惯例和道德准则出发,认为日本将遵守这些惯例和准则。他认为:“惟各国兴兵之举,必先有文函知会因何起衅,或不准理诉而后兴师。日本甫经换约,请觐和好如常,台湾生番一节,并未先行商办,岂得遽尔称兵?即冒然兴兵,岂可无一语知照?”事到临头,他仍坚持认为如果日本动武应该且会按国际例先发通知或声明,坚信“日本甫经换约,请觐和好如常”故不会“冒然兴兵”。以他多年丰富的政坛经历、尤其以知“洋务”著称,在此问题上竟如此简单甚至“天真”,足见其对日本了解确实肤浅。第二点则是从“形”与“势”出发,认为退一步说,即便日本不讲信义,想出兵台湾,现在也无此实力。因为日本前参议江藤新平因为主张“征韩”被逐出政府、发动叛乱,刚被日本政府平定。据此,李鸿章认为“日本内乱甫平,其力似尚不足以图远”。再退一步说,即便日本果真出兵,也会首先发兵朝鲜:“江藤新平请伐高丽尚因不许而作乱,岂竟舍积仇弱小之高丽而先谋强梁梗化之生番?即欲藉生番以图台湾,若中国以全力争之,未必遂操全胜,徒自悖义失和。” 李鸿章对形势的判断显然完全错误。 5月初,三千余日军开始侵台,从台湾南部登陆入侵。对日本侵略行径,清政府闻讯大为震惊,急忙向日本提出强烈抗议,同时要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带领轮船兵器,以巡阅为名,前往台湾生番一带查看,不动声色,相机筹办”,稍后又任命他为“钦差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给他以处理日本侵台事件的军事、外交大权。亲自与日本打交道多年的李鸿章更是又气又急,在给沈葆桢的信中愤怒写道:“日本自九年(即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笔者注)遣使来津求约,厥后岁辄一至,弟与周旋最久。其人外貌呴呴恭谨,性情狙诈深险,变幻百端,与西人迥异。”他还强硬地写道:“如事不可已,应求良将劲兵以为助。日本人多用后门枪,华兵尚不知有此物,敝处虽有之,亦尚未及多操,良以为憾。再,台地民气可用,康乾中历经助义杀贼,今岂无人大纛一呼万应。略除重敛暴征,鼓舞以作其气,彼见不得逞志,或渐思撤退耳。” 李氏对外向来不信“民气”、总是倾向以妥协息事,现在竟然一反常态也大谈“民气可用”,足见其对日本如此背信之愤怒,亦是他认为日本实力仍然有限所致。他继续写道:“唯彼既兴师登岸,其办法亦不外喻以情理,示以兵威二语。”[16]他还向总理衙门建议说,由于日本日本已经侵入台湾,所以中国不必“查办”杀害琉球难民的“番”民:“以查办番社而论,日兵未来之先,自应认真查办。今彼既深入,杀掠多端,番已仇日,复令仇我,何异助日为虐,转虑激成铤险。”[17]由于日本声称台湾岛并非全归中国所有,东部所谓“蕃地”乃是“无主地”,因此李鸿章提出包括所谓“生番”住地在内的台湾全境均属中国领土,主张通过“喻以情理”和“示以兵威”这两手策略逼迫日本撤军。同时他主动调拨6500名淮军精兵乘轮船赶赴台湾以壮声势,并从天津、上海各机器局紧急派调军火枪炮增援。当然,“和”从来是李鸿章的主导思想,此次也不例外,只是他认为“和”要以“战”为备:“向来办理洋务,皆为和战两议举棋不定所误。鄙见则谓明是和局而必阴为战备,庶几和可速成而经久。洋人论势不论理,彼以兵势相压而我第欲以笔舌胜之,此必不得之数也。”[18] 中日两国在台湾兵戈相见时,外交接触却并未中断,日本驻华公使柳原前光多次与中国官员会谈,由于日本此时一心想武力解决,毫无诚意,所以并无结果。李鸿章此时已经看清柳原前光等人的真实面目,他提醒总理衙门千万不能相信柳原的花言巧语,尽管有关官员寄来的“与柳原密信稿似举重若轻,竟可片言却敌”,但“鸿章与柳原周旋最久,知之最深,实不敢信为笃论”。[19]从几年前称赞柳原“礼貌词气均极恭谨”到现在断定其人言论“实不敢信为笃论”,不仅是他对柳原个人认识的的转变和深化,更是其对日观的转变和深化。 由于沈葆桢部署得当和台湾高山族居民的英勇反抗,再加此时日本军力、国力确实有限,心有余而力不足,日本感到自己现在还无法用武力夺取全台,于是又开始倚重与中国的外交谈判。1874年7月中,日本驻华公使柳原前光到天津,开始与李鸿章会谈。见到柳原,李鸿章怒不可遏,在给总理衙门的《述柳原辩难》及所附《与东使柳原前光、郑永宁问答节略》函中详述了会谈情景:“鸿章系原议和约之人,深知若辈伎俩,又恨其行径诡变,不得不嘻笑怒骂,厉声诘责。”斥责日本“一面发兵到我境内,一面叫人来通好。口说和好之话,不做和好之事,除非有两日本国,一发兵,一和好”。说到气愤之处,李鸿章“取案上纸笔大书曰:此事如春秋所谓侵之袭之者是也,非和好换约之国所应为,及早挽回,尚可全交”。对李鸿章的斥责,柳原开始还“强辞夺理,至无理可说时一味躲闪支吾”,但一直强调中国政府不惩办杀人的“生蕃”所以台湾“蕃地”不属中国管辖。对此,李鸿章反驳说:“查办凶首有难易迟早,你怎知道我不办?且生番所杀是琉球人,不是日本人何须日本多事?”并正颜厉色说道:“今日如此办法,中国文武百官不服,即妇孺亦不服。中国十八省人多,拼命打起来,你日本地小人寡,吃得住否。大丈夫做事总要光明正大,虽兵行诡道,而两国用兵,题目总要先说明白,所谓师直为壮也。”然后他又“喻以情理”地说日本几百年来从未与中国订立修好条约,但“并无一兵入中国边界,今甫立和约而兵临我境,你对不起我中国,且令我对不起我皇上百姓。若有约各国皆如是,天下岂不大乱了。”[20] 日本由于此时不可能以武力侵占台湾,于是定下从中国取得赔偿,然后将已攻占的地方归还中国的方针,并于8月初任命大久保为全权办理大臣出使中国。在与日方的交涉中,李鸿章多次给朝廷呈上有关奏折,给总理衙门的有关信函更多,于8月底给总理衙门写了《论台事归宿》函。[21]此函不长,却是李对处理台湾问题的总纲。他对日本的梦想最终破灭,提出由于中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原想请各国“会同论理”,“公评曲直以复台湾”,但被日方拒绝。他认为要保全台湾的最终办法是开口通商,将台湾开为商埠,使各国利益均沾。但有人担心这样会使“各国分握利源,喧宾夺主,番性本属不驯,台湾从此多事,且恐云南、四川等腹地援例要求通商,流弊更大”,李认为“所虑亦似中肯”,不过“惟目前彼此均不得下台,能就通商一层议结洵是上乘文字。”因为“与其听一国久踞,莫若令各国均沾”。很明显,仍是“以夷制夷”的思路。日本侵台的借口是几年前琉球难民被害,对此,李鸿章写道:“平心而论,琉球难民之案已阅三年,闽省并未认真查办,无论如何辩驳,中国亦小有不是”,所以可以考虑“如何抚恤琉球被难之人”。与他月前与柳原辩论时“且生番所杀是琉球人,不是日本人何须日本多事”[22]的质问相当不一致。当然“自己人”的内部意见与跟“对手”谈判时的说辞可以完全不同,但这毕竟反映出李鸿章此时议和心切,希望总理衙门不必拘泥于“道理”的“是非曲直”而尽快与日方达成协议。因此,日方要中国赔兵款换台湾的策略其实也暗合李鸿章尽快就此了结的本意,只是李认为赔兵款太损中国政府的颜面,提出不以赔款而以“抚恤琉球被难之人”、“并念该国兵士远道艰苦,乞恩犒赏”之名换取日本撤军。这样“出自我意,不由彼讨价还价,或稍得体,而非城下之盟可比。内不失圣朝包荒之度,外以示羁縻勿绝之心。”此诚“打肿脸充胖子”、死要面子之论矣。不过,“面子”远重于“道理”的是非曲直倒也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之一大特色。当然,李鸿章无奈地承认:“鸿章亦知此论为清议所不许,而环顾时局,海防非急切所能周备,事机无时日可以宕缓。” 李的建议得到总理衙门和朝廷的赞同,于是中日双方于1874年10月底达成协议。其中第一款即说日本此次出兵台湾是“保民义举”!因此“中国不指以为不是”。所以中国首先“向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支付抚恤银十万两,日本在台军队于12月20日全部撤走,届时中国将为日本原先在此修道建房等支付四十万两。 这次日军侵台虽未成功,但中国承认其为“保民义举”且赔银了结也作出了屈辱性妥协,再次表明清政府的软弱无力。对这次签约,李鸿章曾对人解释说:“弟初尚拟议,番所害者琉球人,非日本人,又津案戮杀领事、教士,情节稍重,碍难比例。今乃以抚恤代兵费,未免稍损国体,渐长寇志。或谓若自启兵端,无论胜负,沿海沿江糜费,奚啻数千万,以此区区收回番地,再留其有余,陆续筹备海防,忍小愤而图远略,抑亦当事诸公之用心欤?往不可谏,来犹可追,愿我君臣上下从此卧薪尝胆,力求自强之策,勿如总署前书所云,有事则急图补救,事过则仍事嬉娱耳!”[23]无论怎样,这次日军侵台的隆隆炮声,打破了自1860年以来所谓“中外和好”相对平静的局面,造成了中国东南沿海危机。几个月后,李鸿章在呈朝廷的《筹办铁甲兼请遣使片》[24]中忿忿说道:日本“其志不小,故敢称雄东土,藐视中国,有窥犯台湾之举。泰西虽强,尚在七万里以外,日本则近在户闼,伺我虚实,诚为中国永久大患。今虽勉强就范,而其深心积虑,觊觎我物产人民之丰盛,冀幸我兵船利器之未齐,将来稍予间隙,恐仍狡焉思逞。” 无情的事实,终于使李鸿章“联合日本”对抗西方的梦想破灭,认识到日本是比几万里外的西方列强更危险、对中国威胁更大的敌人。 从想与日本“联为外援”到认识到日本“诚为中国永久大患”,只短短几年,李鸿章的对日观就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是日本的所作所为使他发生这种根本性变化,但也这恰恰说明作为“事实上的外交部长”、对国家对外政策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的重臣李鸿章对世界格局、对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当日本侵华已近在眼前时,他仍想联合日本抵抗欧美,这种错误的国际战略构想和外交方针的结果,必然是对日本接踵而至的侵略活动措手不急。这种国际战略的根本性错误,显然对日本的实力之强和发展之快估计不足,对日本的野心之大认识远远不够,但从根本上说仍是对国际形势缺乏深刻的洞察。这固然是李鸿章的不幸和悲剧,但更是清王朝的不幸和悲剧。平心而论,李鸿章对“外面世界”的认识无疑超出同时代绝大多数官员,然而他尚如此短视、只有“事到临头”时才如大梦方醒,遑论他人!这表明清王朝统治者确无能力对世界形势做出具有前瞻性、预见性的正确把握和判断。而没有前瞻性、预见性,构建国际战略则无从谈起,终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陷入消积被动、穷于应付,维持在风雨飘摇中挣扎苟延的局面。 [1] 张振鵾:《试论晚清直隶总督参与外交》,黎仁凯等编:《义和团运动、华北社会、直隶总督》,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32—237页。 [2] 本文所谓“开端”从1870年初秋日本向清朝派遣派遣使节要求缔结两国《修好条约》始,至1874年深秋中日《北京专条》订立止。 [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日本侵华七十年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7页。 [4]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5,第10页。 [5] 李鸿章:《论天津教案》,《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第3页。 [6] 李鸿章:《议日本换约》,《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第10-12页。 [7] 李鸿章:《遵议日本通商事宜片》,《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7,第53-54页。 [8] 李鸿章:《条列五事》,《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第13-14页。 [9] 李鸿章:《论东使议约》,《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第22-24页。 [10] 李鸿章:《辩驳日使改约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9,第57-59页。 [11] 李鸿章:《述副岛商论外交》,《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第43—44页。 [12] 《日本外交文书》明治第6卷,第178—179页。转引自《日本侵华七十年史》,第11页。 [13] 李鸿章:《复李雨亭制军》,《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3,第7—8页。 [14]李鸿章:《论日本与台湾、朝鲜、秘鲁交涉》,《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第48—49页。 [15]李鸿章:《论日本派兵赴台湾》,《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2,第20页。 [16] 李鸿章:《复沈幼丹节帅》,《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4,第4—5页。 [17]李鸿章:《论台湾兵事》,《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2,第33页。 [18]李鸿章:《论台湾兵事》,《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2,第33—34页。 [19]李鸿章:《论台湾兵事》,《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2,第33页。 [20]李鸿章:《述柳原辩难》、《与东使柳原前光、郑永宁问答节略》,《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2,第35—38页。 [21]李鸿章:《论台事归宿》,《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2,第41—42页。 [22]李鸿章:《与东使柳原前光、郑永宁问答节略》,《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2,第38页。 [23]李鸿章:《复沈幼丹节帅》,《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4,第29—30页。 [24]李鸿章:《筹办铁甲兼请遣使片》,《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第26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