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海:清末灾荒与辛亥革命
当辛亥革命尚在进行的过程中,这一伟大历史事变的参加者或目击者,就颇有一些人注意并强调了灾荒同这个运动之间的密切联系。武昌起义后三天,当地的革命者在一份告全国各省人民的檄文中,谈到了“不可不急起革命”的三条缘由,最后一条就是“全国饥民,数逾千万,迫饥寒而死者,道路相望”,而清政府却“从未闻有一粟一粒之施。”20天后,严复在致《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莫理循的一封信里,把“这场起义的远因和近因”归纳为四点,末一点则是“近几年来长江流域饥荒频仍,以及商业危机引起的恐慌和各个口岸的信贷紧缩”.显而易见,频繁而普遍的自然灾害被认为是辛亥革命运动发生的一个直接诱因。 既然如此,较为具体地考察一下辛亥革命时期的灾荒状况,并且从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交互作用的角度,努力探究当时的灾荒对这场革命产生了一些什么影响,自然是不无益处的。 灾荒的频发与革命形势的渐趋成熟 革命不能随心所欲地制造。只有当革命形势业已成熟,即统治者已不能照旧统治、人民群众也无法照旧生活下去的时候,被压迫阶级才可能在革命政党的领导下行动起来,革命才会到来。 人们通常把20世纪的最初10年看作是辛亥革命的酝酿和准备时期,实际上,这也正是国内外各种政治冲突和社会矛盾日益激化,革命形势逐步形成的一个历史阶段。在促使革命形势渐趋成熟的诸种因素中,灾荒无疑是不能不加注意的因素之一。 我们不妨先把辛亥革命前10年间在中国大地上发生的重要灾荒作一个极为概略的叙述: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据上谕称,“东南滨江数省,皆被水患。”其中最严重的是安徽,许多地方“一片汪洋,几与大江无所区别”,“各属遭水穷民,统计不下数十万”.江苏“水灾实为数十年所未有”,“各县圩埂,冲决至一千数百处”.江西40余州县“猝遭水灾”,“凡被水田亩均已颗粒无收”.湖北夏间“暴雨连朝,江汉并涨,田庐禾稼,大半淹没”;入秋,又“雨泽稀少,干旱成灾”.此外,湖南、浙江、福建全省及广东、云南、东北局部地区,也都被水成灾。直隶、河南则先旱后潦,河南的兰考和山东的章丘、惠民并先后发生黄河漫决。山西、陕西部分地区旱象严重,“饥民甚多,田荒不治,凋敝可伤”.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除山东境内发生黄河决口外,全国主要灾情是旱灾和瘟疫。最严重的是四川,发生了该省历史上罕见的大旱奇荒,持续“首尾年余之久”,灾区“遍九十余州县”,“市廛寥落,闾巷无烟,徒死之余,孑遗无几”.广东、广西、湖北夏间遭水,秋季遭旱,“数月不雨,赤地千里”.江苏南部、湖南辰州等地、顺直地区、黑龙江瑷珲一带瘟疫流行,“死人无算”.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全国灾情较轻,一般省份大抵只有局部的水旱偏灾。稍重者为直隶,春夏苦旱,“麦苗尽枯”,7月间又遭水患;浙江先潦后旱,灾歉几遍全省;广西有较严重的旱灾,由于收成大减,而且“饥荒已连绵多年”,发生了人吃人的惨象;山东利津黄河决口,周围州县为洪水浸淹。 1904年(光绪三十年)--黄河再次在利津两度漫决,山东被淹地区甚广。四川又一次发生大旱荒,川东北6府2州59县亢旱无雨,“郊原坼裂,草木焦卷”,“几有赤地千里之状”.直隶夏雨过多,永定等河决口,滨河州县被水成灾。云南、福建、广东、浙江、湖南、湖北、甘肃部分地区遭暴雨侵袭,“田庐漂没,受灾甚重”.河南先旱后潦,“收成歉薄”.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除一般省份有轻重不等之水、旱、雹、风、蝗、震等局部偏灾外,重灾地区为:云南大水灾,昆明水灌入城,“水势汹涌,深及丈余”,广达11州县的灾区“民房田亩,概没漂没,灾情奇重”.贵州镇远等三厅县,淫雨成灾,“秋收失望”,其余州县亦收成歉薄。江苏沿海地方9月初风潮肆虐,“淹毙人命以万计”.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全国灾情颇重,不少省份发生特大洪灾,少数地区又亢旱异常。广东自春及夏,大雨滂沱,江水暴涨,广州、肇庆、高州、钦州等地泛滥成灾,秋间部分地区又遭飓风袭击。两湖地区春夏间连降大雨,江、汉、湘水同时并涨,“积水横决”,“沿岸纵横上下,各居民之生命财产付之一洗,数百里间,汪洋一片”,仅被淹罹难者即达3、4万人之多。江苏“水灾之区,遍及八府一州,而江北徐、海、淮安各属灾情最重,难民尤多”,“粮食颗粒无收,百姓流离失所,惨不忍睹”.安徽于春夏之交,淫雨60余日,山洪暴发,淮、泗、沙、汝、淝等河同时并涨,平地水深数尺,“上下千余里,尽成泽国”,“饥民饿毙者,日凡四、五十人,有阖家男妇投河自尽者,有转徙出境沿途倒毙者,道殣相望,惨不忍闻”.浙江8月间狂风暴雨,江流涨溢,湖水倒灌,水灾范围极广,湖州府属灾情尤重。此外,广西、四川、河南、江西、福建、甘肃、山东、陕西等省,也有轻重不等的水灾。但云南则发生了“情形之重为历来所未有”的大旱荒,“蔓延数十州县”,“迤东、迤南各府赤地千里,耕百获一”,“饿殍相望,易子而食”.绥远一带也亢旱异常,且蝗害严重,百姓“四乡流亡觅食,络绎于道”.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虽没有发生大祲奇灾,但歉收地区颇广。直隶近畿州县春旱,至夏秋又连降大雨,永定河及北运河等决口,“收成大减”.湖南、湖北大部地区遭淹,高阜之区则“间受干旱”.四川“初苦于旱,继困于水”,成都等地8月中“先后雨暴风烈”,平地水深数尺,“以致田园、庐舍、城郭、桥梁都被冲毁”.福建部分州县夏间“大雨倾盆,溪河暴涨,洪水奔腾”,“饥民待抚众多”.江苏、山东、黑龙江等亦先旱后潦,收成歉薄。此外,全省晴雨不均,分别发生水、旱、风、虫、雹、震灾害的地区还有安徽、浙江、广东、云南、山西、陕西、江西、甘肃、奉天、吉林、台湾等。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除一般灾情略似上年外,广东、湖北、黑龙江的水灾颇为严重。广东春季亢旱,6、8、10月间,又迭遭大雨飓风袭击,江潮暴涨,造成“倒塌房屋,伤毙人口,并有沉船、决围、坍城、淹田等事”,灾民们“生者鹄面立,死者鱼腹殓”,而且“被水之区甚广,实为数十年来未有之巨灾”.湖北夏间“淫潦为灾”,“武汉三属湖乡颗粒无收,城内居民多处积水之中”,灾区遍及29州县,黄冈、麻城、黄安、潜江、黄陂等重灾地区,“大半均成泽国,淹毙人口无算,灾黎遍野”,由于连续五年遭灾,百姓困苦不堪言状。黑龙江入秋以后连降大雨,“嫩江水势暴涨,沿江居民田禾多被淹没”. 1909年(宣统元年)--甘肃连续多年干旱,至本年夏间,旱情发展到顶峰,持续995天不雨,发生了特大旱灾。“今岁全省皆未得雨,旱干更甚,麦秋已至,不独无粮,且更无水,竟有人食人之慨”,“粒谷皆无,且饮水亦至枯竭,今竟呈析骸相食之现象”;夏秋以后,又复连降暴雨,黄河猛涨,沿岸居民淹没大半。浙江则正好与此相反,春夏之交迭遭淫雨,积潦成灾,杭、嘉、湖、绍、严5府田地被淹,有的田中积水逾丈;7月后,又连旱数十日,“田皆龟裂”,农民“有向田痛哭者,有闭户自尽者”,当时报纸认为浙灾可与“甘陇之奇荒”相比。与此同时,一些省份发生了相当严重的水灾。湖北连续六年遭受水灾,且灾情较往年更甚。“此次水患延袤六府一州”,“鄂省各属,凡滨临江河湖港者,无不淹没,秋收业已绝望,灾区甚广,饥民不计其数”.湖南也因夏季雨水过多,“沅、酉、资、澧诸水并涨”,荆江决口400余丈,滨江滨湖各州县田禾概遭淹没,“均罹巨灾”;流离转徙各地的数十万饥民,“靠剥树皮、挖草根,勉强过活”.吉林省于7月初旬暴雨倾盆,松花江洪流陡涨,奔腾倾泻,省城被水灌注,低洼之处,一片汪洋,周围数百里沿河各村屯,全数淹没。广东春夏间“风雨为灾”,许多地方为水浸淹,“水退之后,轻者尚有收获,或补种杂粮,重者淹没无存”.此外,江苏、安徽及黑龙江瑷珲等地春旱夏涝,新疆、福建、云南、奉天、广西等局部地区大水,直隶、山东、陕西、山西等省则水、早、风、雹兼具,加上台湾连续三次发生地震,这一年在全国范围来说,是受灾较重的年份。 1910年(宣统二年)--一些重要省份,继续发生严重水灾。湖北连续第七年遭洪水侵袭,灾区遍及28州县,“禾损屋倒,人畜飘流”,“民情之苦,较上年尤甚”.湖南入夏后连日狂风暴雨,加以“朔风冻雪”,造成较罕见的“奇灾”,“官堤民垸溃决无算,田宅冲没,畜产流失,受害甚巨”;同湖北一样,湖南水灾也已持续七年,所以米珠薪桂,饥民遍野,人民生活处于极端艰难之中。江苏自春至秋,始则雨雪交加,继而连降大雨,江湖泛滥成灾;苏北地区灾情尤重,“无分高下,一片汪洋,墙倒屋塌,弥望皆是”.与江苏毗连的安徽,也是暴雨成灾,尤其皖北一带,“秋禾全数悉被淹没”,“人畜漂没,房屋崩坍者,不计其数”.据有人调查后称,皖北、苏北“凡灾重之区,村庄庐舍多荡为墟,流亡者十逾五、六,每行数里、十数里罕见人烟。或围蔽席于野中,或牵破舟于水次,稚男弱女蜷伏其间,所餐则荞花、芋叶,杂以野菜和煮为糜,日不再食。甚则夫弃其妇,母弃其子,贩鬻及于非类,孑遗无以自存”.浙江的水灾,灾情略似苏皖。东北的黑龙江、吉林、奉天三省,也因夏秋之际,淫雨连绵,造成江河暴涨,泛滥成灾。黄河在山东寿张决口,加上夏初亢旱,后又连绵阴雨,使山东受灾面积达90州县。此外,局部地区遭受水、旱、风、雹灾害的还有河南、云南、江西、直隶、新疆、山西、陕西、广西、甘肃等省。台湾这一年共地震六次,云南、直隶、新疆等地也有地震发生。 从上面极为简略的叙述中可以看出,辛亥革命前10年间,连绵不绝的自然灾害,始终笼罩在早已因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箝制压榨弄得精疲力尽的中国人民头上,使他们本已竭蹶困顿的生活更加面临绝境。 这种情况,不能不对当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发生深刻的影响。 首先,灾荒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巨大损失,造成了普遍的人心浮动和剧烈的社会震荡。在每一次较为重大的自然灾害之后,不论是旱灾的“赤地千里”或水灾的“悉成泽国”,随之而来的都是生产的破坏与凋敝;大量本来就挣扎在死亡线上的贫苦农民和城镇贫民,或者冻馁而亡,或者惨遭灭顶,幸存下来的则成为“饥民”、“流民”.这是一个巨大而惊人的数字,例如:前面提到的1902年四川大旱,“灾民数千万”,1905年云南大水,仅昆明附近就有“数万户灾黎仓卒逃生”;1906年几个省同时发生大水灾,湖南有饥民近40万,长沙附近一次就“淹毙人不下三万”;江苏灾民达730余万人,聚集在清江、沭阳等地的饥民,“每日饿毙二、三百人”;1908年广东大水灾,“灾黎几及百万”;1909年湖南大水,“统计各处灾民不下百余万人”;江苏大水,海州逃荒流民27万余,沭阴11万余,赣榆8万余,全省可以想见;1910年安徽大水灾,“人民被灾而无衣食者,约有二百万”.这里只列举几个大体的数字,至于在“饥民遍野”、“饿殍塞途”等笼统描写中所包含着的悲惨事实,就无法用数字来反映了。这么多饥民、流民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封建统治的严重威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风餐露宿、衣食无着的饥民、流民,无异于堆积在反动统治殿堂脚下的无数火药桶,只要有一点火星,就可以发生毁灭性的爆炸。这一点,封建统治者是看得清清楚楚的。1902年6月,湖南巡抚俞廉三指出:“流民愈多,匪类混杂,民气更加浮动。”1906年末,一个名叫王宝田的小官僚在奏折中说:“东省荒歉,细民无以糊口,思乱者十室而九。1910年6月,安徽巡抚朱家宝在奏折中强调,”各属灾荒叠告,人心浮动“,”皖北素称强悍,连年复苦荒歉,伏莽时虞,自非患预防,层节布署,不足以绸缪未雨,定变仓猝。“封建统治者的这些忧心忡忡的议论,既不是杞人忧天,也不是无病呻吟,它恰恰是现实生活中的尖锐矛盾在他们头脑中的反映。 其次,接连不断的灾荒,使一向反对现存统治秩序的自发斗争,更加扩大了规模,增强了声势。例如,以”灭清、剿洋、兴汉“为口号的四川义和拳斗争,其高潮恰好发生在前面提到的该省两次大旱灾期间,这一方面固然可以看作是全国义和团运动的一种滞后现象,但另一方面显然同大灾荒造成的大饥馑有着直接的关系。御史高枬认为这次事件是”盗贼、饥民、会匪、义和拳,分之为四,合之为一“;当时的四川总督奎俊也强调川省”拳乱“之起,除群众仇教外,”加以岁旱民饥,灾黎多被裹胁“;后来接任川督的锡良则指出,”川省人心浮动,加以旱灾、闹荒、仇教,各处响应,蹂躏必宽“;御史王乃征说得就更直截了当:“川中全省旱灾,至今半年,不闻赈恤之法,何怪匪乱日炽?”又如,发生在本世纪初、延续数年之久、清政府动员了广西及两湖云贵各省军队、“糜饷以千百万计”才勉强镇压下去的着名广西农民大起义,也与灾荒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1902年秋后,广西“赤地千里,旱灾已遍”.1903年6月,一位住在香港的外国人在信中谈到:“我们为关于广西饥荒的可怕消息而感到非常忧愁,那里的人民由于没有东西吃,实际上已经被逼迫到人吃人的地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广西各地“抢劫之案”,“无县无之,无日无之”;后来,群众自发地形成无数武装队伍,“大者千余为一股,小者数十为一股,匪巢匪首奚止百千。加以比岁不登,饥民为匪裹胁及甘心从匪侥幸一日之生者,所在皆是”.这里其实已说得很清楚,被封建统治者称之为“匪”者,绝大多数不过是求“侥幸一日之生”的饥民而已。所以署两广总督岑春煊也不得不承认:“小民先被灾荒,继遭匪害,困已极矣!”封建统治者从切身经验中深切地了解灾荒与“民变”的关系,对防范灾民闹事抱着极高的警惕。下面一个上谕,十分生动地反映出统治者的心态:“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内阁奉上谕:从来治国之道,惟以保民为先。方今时局多艰,民生重困,本年两广、两湖、江西、安徽等省,屡告偏灾,近日江苏淮、徐、海一带,被灾尤重。……哀我黎民,颠连穷困,岂可胜言。其不逞者,又或迫于饥寒,流为盗贼,扰及乡里,贻害善良。”谕旨要求“地方文武各官”对饥民“加意抚绥”,以便“防患未然”. 再次,由于灾荒而大量产生的衣食无着的饥民,为着解决眼前的温饱,求得生存的权利,纷纷起来直接进行“抗粮”、“抗捐、”闹漕“、”抢米“等斗争,这种斗争愈是临近辛亥革命愈益发展,已成为暴风雨即将来临的明显征兆。据统计,1906年全国发生抗捐、抢米及饥民暴动等反抗斗争约199起,其中一些规模和影响较大的事件,主要发生在浙江、江苏、安徽、湖北、江西、广东数省。如前所述,这一年,这些省份几乎无一例外地遭洪潦灾害、而且大都灾情颇重。1907、1908两年,抢米风潮曾稍见沉寂,这同这一时期自然灾害相对较轻是完全一致的。到1909年,全国下层群众的自发反抗斗争约149起,其中几次规模较大的抢米风潮和饥民暴动,恰恰发生在灾情最重的甘肃和浙江两省。1910年,随着灾荒形势的恶化,抗捐、抢米等风潮进一步发展,陡然上升到266起。其中的抢米风潮,几乎全部发生在长江中下游的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江西5省、而这里正是联成一片的广袤的重水灾区。这一年的长沙抢米风潮,是震动全国的重人事件,这个事件的背景,就是湖南因灾而致”树皮草根剥食殆尽,间有食谷壳、食观音土,因哽噎腹胀,竟至毙命者“;长沙城里”老弱者横卧街巷,风吹雨淋,冻饿以死者,每日数十人“.人们无法生活,只能铤而走险。 最后,在辛亥革命的酝酿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派曾发动或参予组织过多次武装斗争,有一些武装起义,革命派曾有意地利用了灾荒造成的社会动荡形势,并注意吸引饥民群众的参加。如同盟会成立后不久,于1906年底发动的萍浏醴起义,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这次起义迅速发展到数万人,虽然前后只活动了半个多月,却给清朝反动统治以极大的震动。《丙午萍醴起义记》在谈到这次起义的动因时说:“其起事之动机,则因是年中国中部凶荒,江西南部,湖北西部,湖南北部,及四川东南部,即扬子江上流沿岸,皆陷于饥馑。该地工人因受米贵减工之打击,遂由萍乡矿工首先发难,四虎徒党起而应之。”起义发生后,有人在《汉帜》第一号上发表文章,号召各省革命党“响应湘赣革命军”,其中说:“至天时地利,尤为此次最得机势者。……今者,虏廷日日苛税,省省摊派,民不聊生,大乱以作,重以今岁沦雨弥月,洪荒千里,饿殍填沟,十数省哀鸿,汹汹欲动。饥民者,历代英雄起事之材料也。如此之赋烦岁凶,……各省民皆饥困,已富有被动之性质,倘有人振臂一声,必从者如流。”这样的议论,颇为典型地反映了革命派力图利用灾荒以扩展革命的心理,也表明了灾荒的频发确实为革命派的活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客观条件。 革命派怎样通过灾荒揭露封建统治? 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也是这样。他们在追求共和制度、埋葬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伟大斗争中,也大声疾呼地歌颂未来新制度的优越性,抨击清朝反动统治的落后与黑暗。在涉及各个方面的无情揭露中,灾荒问题是谈得较多的一个话题。 革命派尽情描绘了灾荒带给人民巨大祸害的悲惨现实,反映了他们对劳动群众特别是贫苦农民的深切同情。1907年的《民报》增刊《天讨》上的一篇文章说:“虽年谷屡丰,小民犹多废食。(每逢春间有剥榆皮、拾桑葚者。)一有水旱,道殣相望。水深火热,二百年如一日”,“每遇一县,城郭崩颓,烟村寥落,川泽汗潴,道路芜秽。自远郊以至县城,恶草淫潦,弥望皆是。夏秋之间,邻县几不通往来,饥民遍野,盗贼公行;无十年之盖藏,无三月之戒备。”另一篇文章说:“水旱偏灾,犬羊官吏,坐视而不能救;无告之民,靡所得食,乃扶老携幼,聚族数百,相率而为流氓,过都越邑,乞食于途。”同年《民报》的一篇文章也说:农夫“顾当夏日,犁田播种,行伏赤日中,泥汗过膝,而或新雨之后,水为日曝,酷热如汤,水虫含毒,时来啮肤,手足坼裂,疑灼龟背。偶值凶年,至于析骸易子。”类似这样的内容不仅屡见于革命派的宣传品及文章中,而且也反映在他们的文艺作品里,如1906年江苏大水灾时,同盟会员、南社诗人周实就有感而赋诗:“江南塞北路茫茫,一听嗷嗷一断肠,无限哀鸿飞不尽,月明如水满天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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