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国志》延迟8年行世之憾 晚清甲午一战,中国惨败于东邻小国日本,俯首签约,割地赔款,一时举国震动,朝野哀痛。人们困惑不解:这个孤悬海外、一向不被国人留意的蕞尔小国,怎么一下子变得如此强悍?日本的情形究竟如何?对此朝野上下一片茫然,一时关心时务的士夫文人们无不为此痛心疾首。时人梁启超述此心态道:“日本古之弹丸,而今之雄国也。三十年间,以祸为福,以弱为强,一举而夺琉球,再举而割台湾,此士学子鼾睡未起,睹此异状,挢口咋舌,莫知其由,故吾政府宿昔靡得而戒焉。”① 就在马关签约数月之后的光绪二十一年(1895)秋冬,当“士学子”们正沉浸在这种痛悔之中的时候,偏处广州的一家民间书局——羊城富文斋,印出了一部《日本国志》,作者是曾随使日本的广东嘉应(今梅州)人黄遵宪。这部40卷、50余万言的宏著,详实地记述了日本的历史及近况,特别是明治维新后十几年间仿效西法、力行新政、由弱转强的各种举措及成就。这样一部书,对于重创之后正渴望了解日本而苦于无籍可考的国人来说,不啻是渴逢甘泉,正合所需。因此,书刊行后便立即流传开来,人们争相传阅,短短两三年间,多家书坊竞相刊刻,一时风行天下。②书中的内容和思想,成为此时勃然兴起的维新思潮的一个重要来源。变法运动期间,《日本国志》更成为维新人士乃至光绪帝设计新政的模板,文人士子谈论变法的依据。 然而,人们从作者黄遵宪为该书所写的《自叙》可知,这部书并不是刚刚写成的,而是早在8年前,即光绪十三年(1887)就已撰成。人们不禁疑惑:这样一部关乎外交时政如此紧要的书,为何从写成到刊行间世竟延迟了8年之久呢?而这8年,对于该书所系之日本与中国的关系,对于中国的命运而言,又是何等重要、何等关键的8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此书延迟这8年问世,使中国朝野人士错过了在甲午战争之前了解日本情况、预作防范的时机,错失了借鉴日本、变法求强,以避免战争、至少不致惨败的契机。正因为如此,这部书的延迟刊行令识者为之扼腕。即在当时,就有黄遵宪的两位知友当面为此责备过他。一位是与黄遵宪有多年交谊的同辈知友袁昶,在马关签约后不久见到黄遵宪,其行箧中就携有《日本国志》,他当面责备黄氏道:这部书如果早一点刊行流布,可以省去战败输银二万万两!③另一位是光绪二十二年(1896)黄遵宪招来上海一起办《时务报》的维新志士梁启超,在当年给《日本国志》所作“后序”中,一腔“懑愤”、直言不讳、言词痛切地对年长25岁、以师事之的黄遵宪责备道:“今知中国之所以弱”,就在于你黄先生“成书十年久谦让不流通,令中国人寡知日本,不鉴不备,不患不悚,以至今日也!”④后来黄遵宪之弟黄遵楷也曾深为痛惜地谈到此书延迟刊行的遗憾谓:黄遵宪撰成此书,“意在借镜而观,导引国人,知所取法。然至甲午以后,始有知者。虽风行一世,而时已晚矣。”⑤ 这些知友亲朋充满痛惜的责备与遗憾之语,都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如果在他写成后即能很快印行流传,会使国人较早了解日本的崛起并以为借鉴,或可减轻乃至避免七八年后的悲惨败局。虽然这一说法对此书的作用或有夸大,但这部《日本国志》的延迟刊行,对时人时局而言,确实是一个令人痛惜的历史性遗憾!因一部史书的延迟行世而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命运如此之重者,恐怕在历史上也不多见。故此书的延迟行世,实为近代百年学坛的一大憾事。那么,为什么此书写成后未能及时刊行呢?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历史性遗憾?谁应对此负责任呢? 对于上述问题,当时人虽多有责难,但未言其详,后世历史研究者则少有关注,也未见有专门的讨论。而这一问题不只是关系一部史书的命运,实则是关系到在晚清中日关系转折的关键时期,官僚士大夫内部,对于有关日本威胁和国家命运的知识资源的利用,以及应对危机的机制问题。而解明这一问题,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认识晚清皇权官僚士大夫体制在应对国家危机时,知识资源、资政渠道及权力决策之间运作机制的缺失,以及由此给国家利益和民族命运造成的危害。 以往对上述问题不能明了的主要原因,一是黄遵宪本人没有作正面的回答,二是关于黄遵宪对《日本国志》撰成后的处理情况缺乏确实的资料。以往依据的资料主要是《日本国志》初刊本前黄遵宪的《自叙》,及所附的李鸿章《禀批》、张之洞《咨文》,由此可知黄遵宪在此书撰成后曾将稿本上呈于李鸿章、张之洞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署)。据此,研究黄遵宪较早的权威钱仲联,在所撰《黄公度先生年谱》(以下简称“钱谱”)中述此书撰成后抄写四份,一上总署,一上李鸿章,一上张之洞,一自存。⑥而初刊本所附的李氏《禀批》和张氏《咨文》并未注明年月,故“钱谱”将上呈之事系于光绪十三年(1887)此书撰成的当年,而对上呈稿本的具体情况则没有说明。此后各家论著皆沿此说。⑦此外,张氏《咨文》按当时的公文程式录有黄遵宪的禀文,而李氏《禀批》中却没有黄氏之禀,同式公文一有一无,不合于常理。这些资料的缺失都为此书撰成后的出路及刊行问题留下了疑问:黄遵宪向上述三处上呈稿本究竟在何时?上呈稿本与此书刊行是否有关?初刊本所附李氏《禀批》中为什么没有黄氏之禀?李氏《禀批》与此书的刊行有无关系?这些都关系到黄遵宪对书稿的处理问题,而由以往这些残缺的资料则难以说清。 笔者2004年11月在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看到了李鸿章和张之洞向总署上呈《日本国志》的批咨全文抄档,其中不仅有两文上呈总署的具体日期,还录有黄遵宪上李鸿章的禀文,这些都是初刊本李氏《禀批》和张氏《咨文》所缺的资料。⑧这两件档案,为解明《日本国志》延迟刊行问题,提供了一些关键性的信息。下面就结合其他资料,对《日本国志》一书延迟刊行的原因作一解析。 二、黄遵宪对《日本国志》行世用世的态度是否消极? 前述梁启超对于黄遵宪的责问中,有“知中国之所以弱,在黄子成书十年久谦让不流通”⑨之句,虽然梁氏语气中或有因痛之深而不免责之过切的因素,但他显然将此书延迟行世的责任,归之于黄遵宪本人的过于“谦让”,即不积极谋求刊行使之流传的消极态度。黄遵宪对袁昶责问的回答中也有“我笑不任咎”之语,似乎袁昶也有归咎于黄氏之意。此外,黄遵宪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改订此书时,也曾对友人说过,此书“成书十年矣”,“其迟迟印发之故,弟固不任受咎也”。⑩可见,当时一般舆论似都有将此书迟刊归咎于黄遵宪本人态度不积极的意思。事实果真如此吗? 先看黄遵宪对梁启超责问的回答。他说:此书只是一部史书,是为了“使千万里之外,若千万岁之后”的后世“读吾书者”,能够据此了解日本,进而“知吾世,审吾志”,“其用吾言也,治焉者荣其国,言焉者辅其文”,如不用我言,则会受到人们的批评,“咨嗟之,太息之”。他说这才是史书的“经世”之义,自己只是想作这样一个“良史之才”。(11)由黄遵宪的这番回答,似乎他并不求此书对当下的时政直接起作用,不急于用世,而只是期以在“千万岁之后”发挥启发后人的作用。关于这一点,从其为此书所写《自叙》述及写书缘起时,强调以使官写史书为主旨,似可以相互印证。由此看来,他似乎对此书行世的态度的确不大积极急切。 然而,这果真是他的真实心态吗?揆之事实,却并非如此。 实际上,黄遵宪撰写这部书具有十分强烈的用世之志。他自光绪三年(1877)以参赞身份随使日本,不久便立意撰写《日本国志》,在日本4年多时间,撰写此书成了他使事之余的重心。他利用各种途径广搜资料、多方咨访,同时随着对日本明治维新的了解和认识渐趋深入,其撰书意旨也渐由述史而趋重借鉴,并初步形成了仿效日本变法求强的改革思想。他在撰成初稿后即调任美国,任旧金山总领事。在美3年余,虽对使事多所措置,但他自感满腔抱负不得施展,遂乞假回籍,抑郁而归。由美返乡途中,他写下了不少失意悲凉的诗句。如《归过日本志感》诗有云:“旧游重到一凄然,电掣光阴又四年。”《今夕》:“已去年华一弹指,无穷心事九回肠。”(12)正是在这种失意抑郁的心绪之下,他决心暂离官场,回乡著书,完成自己多年的心愿。他摈绝了留任美国使事及两广总督张之洞派巡南洋之邀,乃“闭门发箧”(13),潜心撰述,两阅寒暑,终于定稿。这时他正值40岁的盛年,在此前8年间,居日本、游美国,目睹东西洋的富强之业,其心志已为之大变,效日本、仿西洋,变法求强,用世救时,已成为他的明确志向。他在这时中断仕途,摒绝外务,闭门撰述所成之书,乃是其凝聚一腔抱负、满腹才志的发愤之作。只是迫于清朝廷的言论钳制和士林的舆论束缚,他的变法思想还不能公然表达出来,因而他是借助史书形式,借记述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就,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救时思想。故其自谓该书所述内容“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特别是“凡牵涉西法,尤加详备,期适用也”。(14)所谓近者、今者,即主要记述明治维新的情况,因此他自称此书为“明治维新史”(15)。他在书中穿插的以“外史氏曰”的形式直接抒发的议论,更加明确地表达了对日本变法维新的赞赏及借鉴之意。 故此,这部书虽然形式上是一部史书,实则倾注了他积蓄已久的经世用世、救时变法的深思大志。他在后来补作的《日本国志书成志感》一诗中,追述自己撰成此书时的感想道:“湖海归来气未除,忧天热血几时摅?千秋鉴借吾妻镜,四壁图悬入境庐。改制世方尊白统,罪言我窃比黄书。频年风雨鸡鸣夕,洒泪挑灯自卷舒。”(16)诗中表达了他当年白海外归来,由东西洋的强盛而反观我国上下锢蔽自封、不思变革的忧愤之气,以及空怀一腔“忧天热血”,只有“洒泪挑灯”、冒罪议政、闭门撰述的悲愤与孤寂。虽然这些话是他在戊戌遭罢黜以后才敢说出来,但却是他撰成此书时真实心境的写照。(17)故而,他撰述此书,绝非作藏之名山、留待后人、许以“良史”的迂腐之想,而是要用之于当下,作为救时与劝世的资政之方。对于这一点,他虽然因避时忌而不便公然明言,只是在《自叙》中含蓄地说了一句:“以质之当世士夫之留心时务者”,但通篇来看,他的忧时忧国、志在变法求强的用世之意贯穿全书。可见他对于梁启超责难的前述回答,并非出自真意,而只是对这位相交未久、涉世不深、意气激昂的年轻后辈的敷衍搪塞之辞。 黄遵宪既然撰写此书有如此强烈的用世之志,那么,他撰成此书后,对其行世之出路是否积极地作了考虑和安排了呢?事实上,他确实为此书的刊行问世而积极奔走,首先选择的出路就是他认为最正常、最合理、最快捷、最有效的官方途径。 三、黄遵宪为《日本国志》刊行寻求官方途径 由《日本国志》初刊本所附李氏《禀批》和张氏《咨文》可知,黄遵宪在撰成此书后,曾将抄本上呈总署、李鸿章和张之洞。但其具体情况怎样?目的为何?与此书刊行有无关系?以往这些问题皆不详。 现据档案之件可知,李鸿章的这篇代呈《日本国志》的批咨呈文,是在光绪十四年(1888)十一月十七日呈给总署的。而据“钱谱”所载,黄遵宪正是在这年十月、亦即李氏呈文的前一月离乡由海路北上进京的。此时距其光绪十三年(1887)五月撰成书稿有约一年半的时间,这段时间他仍居乡,应当是在抄写书稿、处理家事等以做北上赴京呈书的准备。可以推测,正是此次黄遵宪携书稿北上入京,取道天津而将稿本及禀文上呈给北洋大臣李鸿章。而此次黄遵宪北上进京,并非承朝廷或任何官员的招募任用,而完全是他个人的自主行为,是他经两三年的闭门著书、潜居乡里之后,谋求出山用世以大展其志的举动。他此次携带着倾注多年心血的《日本国志》稿本北上进京,其意就在于呈书自荐、藉书进身、为此书此身寻求用世的出路。因此,黄遵宪给李鸿章的禀文内容只有一个中心,就是自荐《日本国志》,并请其将书稿代呈总署。那么,黄遵宪为何急切地请李鸿章将此书稿代呈总署呢?这与他对此书行世的设想有无关系?对此虽然禀批文因遵循事决于上、不可逾权的官场规制而并未明言,但我们可据情势作出以下两点分析: 第一,黄遵宪认为《日本国志》是遵行总署之命的奉职之作,故理应上呈总署,以尽使官之责。请李鸿章代呈书稿给总署,是他认为此书最为直接、有效的上呈渠道。 出使海外事务例归总署管理,自从光绪初年清廷开始向海外正式派驻出使人员,鉴于朝臣对外国情形几无所知,为了解外情的需要,总署便规定,各出使大臣需逐日记述所驻之国政情民俗及交涉等诸情形,上呈总署以备考察。光绪元年(1875)清廷派出的第一个出使大臣郭嵩焘就曾说:“初议至西洋,每月当成日记一册呈达总署,可以讨论西洋事宜,竭所知为之。”(18)次年总署在奏订出使章程12条时,又附片奏请饬令出使东西洋各国大臣:“凡有关系交涉事件及各国风土人情,该使臣当详细记载,随时咨报。数年以后,各国事机,中国人员可以洞悉,即办理一切,似不至漫无把握。”并作出具体规定:“务将大小事件逐日详细登记,仍按月汇一册咨送臣衙门备案查核,即翻译外洋书籍、新闻纸等件内有关系交涉事宜者,亦即一并随时咨送,以资考证。”(19)此奏获得旨准后便颁发各驻外使臣,使依例而行,遂成定制。此后不仅各出使大臣皆需定期向总署呈送日记,而且其他随使人员如有相关著述也可呈送。如黄遵宪到日后不久所撰写的以诗歌形式记述日本政情民俗的《日本杂事诗》,以及后任使日随员姚文栋撰写的《日本地理兵要》,便都被呈送总署。正是这一制度,使黄遵宪深感肩负的责任,也是促使他到日不久便起意编撰《日本国志》的一个主要动因。所以,黄遵宪在上李鸿章禀文中,开篇就是抄录总署颁发的这一奏议,以为其撰写此书的动因及呈送总署的依据,意在向李鸿章和总署大臣表明,撰写《日本国志》一书是承总署之令,履行使官之责,依制而为的行为,所以将之上呈总署就是循例而行、顺理成章的事。 但依规制,只有出使大臣及督抚大员,才能直接与总署公文来往、上呈书函等,黄遵宪身处下位不能越级自行呈送,因此,他必须找一位够级别的大员为其代呈。那么找谁呢?作为使日的奉职之作,理应找主持对日交涉的大员。黄遵宪已离开日本使任6年,并已无职乡居3年之久,不可能再请现任驻日大臣为之代呈。而荐领其出使日本、并支持他撰写《日本国志》的前使日大臣何如璋,卸任归国后任船政大臣,已于光绪十年(1884)因中法战争获罪而被罢官遣边,不可能再为之举荐了。当时最有资格和权位的是北洋大臣李鸿章,他既是朝廷和总署深相依靠的洋务大僚、外交重臣,也是实际主持外交事务、亲手处理对日交涉的首辅,其言对于总署有决定性的影响力。而且黄遵宪出使前早在光绪二年(1876)上京乡试时就曾谒见过李鸿章,李氏曾许以“霸才”(20)。使日期间黄遵宪协助何如璋处理琉球问题等对日交涉,与李鸿章也多有公文往来。所以李鸿章对黄遵宪应是熟悉和了解的。因而对于黄遵宪来说,李鸿章是托付代呈此书的最佳人选。此外,当时清廷对外交人员还没有正式的登进制度,而实行大员保荐制,随出使大臣卸任回国的随使人员只有通过大员的保荐,才会得到官职,受到任用。(21)故黄遵宪此番呈书李鸿章,也会有借助李氏之大力而求得以书荐人、人书共进的考虑。他在上呈李鸿章禀文中说,此书“兹已缮录成帙,谨呈典签,赐以训诲,无任欣幸……伏俟中堂(即李鸿章——引者)训谕后,拟赍之以呈总署。如钧旨以为不谬,可否俯赐大咨,移送总署,以备查考,敬候卓裁。”显然,他是想首先得到李鸿章对此书的嘉许,“赐以训诲”,然后由其举荐代呈于总署,以得到总署大臣的重视。 第二,黄遵宪请李鸿章将书稿代呈总署,其目的不只是仅供总署大员“查考”,而是希冀总署依例为其刊印行世,这是他认为此书最适当、最快捷、最有成效的刊行渠道。 黄遵宪在禀文中讲述完撰写此书的缘起、过程及此书的主要内容之后,接着写道: “职道自奉使随槎,在外九载,尝慨中国士夫于外事不屑措意。通商五十年,惟《瀛寰志略》、《海国图志》二书椎轮创始,粗具大概,积岁已久,未有续书,即留心时务者亦无所凭藉以资考证。东西之人多谓中国士夫昧于外务,职道心焉惜之。职道……前后八载成此一书,实欲以拓中土之见闻,杜外人之讥议。区区微意,盖在于此。” 这段文字明白地指出,他上呈此书的目的,并不只是仅供几个总署大员“查考”,而是“欲以拓中土之见闻”,希望此书能够刊行流布,使国中广大“留心时务者”能够藉以了解外国情况,“以资考证”,以矫正“中国士夫昧于外务”之弊。他还标举早已广为流传、名满天下的早期记述西洋的史书《瀛寰志略》和《海国图志》二书为例,将自己所撰的《日本国志》比之为“续书”(22),其自期之高可以想见。在这些言词之间,其希望此书刊印行世使之流布天下的意愿,虽格于出自上裁的规制而不便明言,却已经十分明白地表达出来了。 黄遵宪希望总署为之刊行的愿望并非无因,而是有例为据、有章可循的。总署附设的培养翻译人材的同文馆,其师生在教学之余也翻译一些书籍,最初总署择其有用者临时印行,后因需要增加,于同治十二年(1873)购买了活字4套,印刷机7部,正式在馆内设立印书处,专门承印总署及同文馆的各种书籍文件等。(23)一些总署认为对于洋务外交有用的书籍,往往刊印后免费分发给京内外官员。故由总署印行的书,不仅标志着朝廷的看重,而且流传也广,在官场士夫中颇有影响。清廷派出使外官员以后,总署也选择一些使臣的出使日记由此处印行。如第一位出使大臣郭嵩焘使英之初的日记,总署便冠以《使西纪程》之名为之印行。但由于其言辞间对英国政教风俗有称许之意,被朝野士夫大加攻击,遂诏令毁板,酿成震动朝野的一大风波。(24)虽有此挫折,但此一制度并未废止。黄遵宪本人,也曾受益于这一制度。他到日本后作为撰写《日本国志》的准备而于光绪五年(1879)写成的《日本杂事诗》,就上呈给了总署,当年即由同文馆印书处印行(25),在官员士夫中流传开来,黄遵宪也因此而文名始播。此事对黄遵宪来说,无疑是一极大的鼓励。在他看来,《日本国志》的价值远在《日本杂事诗》之上,理应刊行。况且,就在不久前的光绪十年(1884),清廷出于对中法战争的反省,据使日大臣徐承祖、福建巡抚刘铭传等奏请,谕令总理衙门组织使外官员收集汇刻有关西洋及海防的书籍,谕称:“即行知照出使各国大臣,将西洋各书及舆地图说,分别选择,咨送该衙门,酌量汇刻,颁发各省,并将中国所有论海防各书,一并采择。”(26)当时的使日随员姚文栋所撰述的介绍日本军事及地理情况的《日本地理兵要》一书,就在当年上呈总署并被刊印出来。黄书内容远比姚书详备,因而黄遵宪认为自己的书比姚书价值高得多。(27)所以在黄遵宪看来,《日本国志》由总署为之刊印行世,应当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事。 由此可见,在黄遵宪看来,《日本国志》既为使官奉职而作,书稿经由李鸿章举荐上呈总署,希望由总署刊印行世,使他在书中对日本维新的记述及所阐释的思想,既能影响当政大员,又可借官力而影响朝野广大“留心时务者”,使之发挥最大的影响,这是此书最适宜、最合理、效益最大的首选出路。这一出路也许是他在撰写此书时就早已想好的。他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改订此书时给友人的信中,述及初刊本附有李氏《禀批》和张氏《咨文》的原因时曾说道:“弟之初意,往用公牍文字,义系于官。”(28)意谓此书之撰写及上呈,皆属自己身为使官而循章尽责的奉职行为,故由官方渠道上呈总署及希望印行该书,也是义之所在。 由上可知,黄遵宪撰成《日本国志》书稿后,对于此书的行世态度并不消极,而是积极地循官方途径,为此书寻找最佳的行世出路。其意在希望借助李鸿章和总署之力,使此书由官方刊行流布,发挥更大的影响力,并得到以书见重、书与人并进以大展其才志的最佳效果。然而,作为这一途径的关键的第一步,将书稿上呈李鸿章,希望首先得到李鸿章的赞赏和肯定,由这位具一言九鼎之力的当权重臣举荐转呈总署,其结果又如何呢?我们从《日本国志》初刊本所附之李氏《禀批》可知,李鸿章对此书确实作了评价并将此书上呈给了总署,但是我们知道,总署后来并没有刊印此书。那么,李鸿章的批文从中究竟起了什么作用呢?以往只从李氏之批文看不出什么明显意味,现在我们将档案原件中黄遵宪之禀文与李氏批文加以对照分析,便会看到其中大有深意。 四、从黄禀李批对照看李鸿章对《日本国志》的评价 单从李鸿章这篇批文字面来看,对黄遵宪《日本国志》一书多有“博稽深究”、“订证赅备”等肯定之语,而没有明显否定的文字,似乎李鸿章对此书是表示肯定与赞赏的。而黄遵宪后来将其附入书前一并刊印,也显然有借重李鸿章的褒扬以自重之意。但是,附刊的李氏《禀批》中没有黄遵宪的原禀,而按当时公文规制,上呈给总署的批咨需录有原禀以便上司了解其事之原委。李氏之《禀批》与排列其后的张氏《咨文》是两篇规制相同的公牍文字,都应是黄遵宪本人提供的,为何后一篇禀咨并存,而前一篇却有批而无禀呢?再者,黄遵宪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改订此书时,将李氏《禀批》和张氏《咨文》一并撤掉了。虽然这两篇文字与此书体例有不合的因素,但初刊时既已附上,显有借重之意,如果这两篇文字都对此书起到正面作用,何以黄遵宪改订时又要撤掉?如果说撤掉李氏《禀批》是由于甲午战后李鸿章因主持和议而颇受国人诟病,以避其形象之污,则张之洞此时尚属上升之势,与这时活跃的维新人士多有呼应,名望甚佳,何以连其《咨文》也一并撤掉?显然,黄遵宪对于这两篇文字是有所不满的,但其原因何在?这些都是以往不易弄清的疑问。 现在看到了总署档案中保存的附有黄遵宪禀文的李鸿章批文的全件,将黄氏的禀文与李鸿章批文一加对照才终于发现,原来一禀一批大异其趣!黄遵宪上禀之时,是否曾与李鸿章见面交谈已无籍可考,现在只能根据这一禀一批的内容进行对照分析。黄禀共计600余字,除了开头引述总署令使臣记载咨报之奏议外,其余皆为对《日本国志》一书的自荐之语。其内容,虽有小部分词语表面上与其为该书所作《自叙》中的语句相似,但大部分内容,特别是其主旨,则与《自叙》显有区别,要皆不便公然表于世,而只可向当政者上言的“内部”之语,同时又因有所避忌而语词隐晦。李鸿章在接到黄遵宪禀文并对此书“详加披览”后,作了批文,仅200余字。如果单看此批,表面上并无明显的否定之语,但与黄禀一加对照,便可看到其关键词句都是直接针对黄禀所言,甚至可说是直言相驳,对黄禀、黄书的消极评价跃然纸上。二者主旨之异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二人对日本明治维新的评价不同。李鸿章驳斥黄遵宪对日本明治维新变从西法、新政即是西国富强之政的肯定评价。 黄遵宪撰写《日本国志》的主旨,就是介绍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就。他在书中列举了日本全面仿效西法的诸项新政,对此多所赞誉,谓为富强之举,对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明显持肯定态度。他在禀文中委婉地指出了这一点:“其国自德川将军主政以来,禁绝通商,锁港二百载。暨一战于马关,再战于鹿岛,乃隐忍成盟,联衡诸大,其变迁情势与亚细亚诸国略相仿佛。而维新之后,如官职、国计、军制、刑罚诸大政,皆摹仿泰西,事事求肖,又足以观泰西政体。但能详志一国之事,即中西五部洲近况皆如在指掌。” 这段话对于日本维新前后作了比较,维新前闭关锁国、“禁绝通商”,与中国情况相似。对其维新后的情况,则指出其诸大政“皆摹仿泰西,事事求肖”,即全面地变从西法,而且他认为仿效得相当成功,其诸大政已经与西国之政相类,故谓由日本新政即“足以观泰西政体”,而自己记述日本新政的这部书,也可看作西国富强之政的简要教本,故谓之“但能详志一国之事,即中西五部洲近况皆如在指掌”。黄遵宪在禀文中虽言语简短,用词隐晦,但他对于日本诸大政全面变从西法的肯定,认为日本新政即是西政,亦即富强之政,日本因变从西法而成就富强的寓意,还是可以看出来的。这一思想在《日本国志》书中有更明白的表露。他在书中指出,像日本这样善于师法他国之长,已是当今各国奉行的富强之道:“泰西诸国以互相师法而臻于日盛,固无论矣。日本蕞尔国耳,年来发愤自强,观其学校分门别类,亦骎骎乎有富强之势。”(29)光绪十六年(1890)他在给日本友人的信中就说道:“维新以来,庙堂诸公洞悉时变,步武西法,二十年来,遂臻美善,仆于日本志中,极称道之。”(30)同一年他在为《日本杂事诗》所作“自序”中,也明确地赞言:日本“改从西法,革故取新,卓然能自树立”(31)。可见,他经过对日本明治维新的深入考察,认识到当今富强的出路只有变从西法。因此他主张中国也应当顺从这一趋势,改从西法,他在书中指出,西国“挟其所长,日以欺侮我、凌逼我”,我国欲求抵御,就“不得不藉资于彼法以为之”。(32)他后来述及自己在使日期间,就已确信中国也必然要走变从西法的道路,他说:“在日本时,与子峨(何如璋字子峨——引者)星使言:中国必变从西法,其变法也,或如日本之自强,或如埃及被逼,或如印度之受辖,或如波兰之瓜分,则吾不敢知,要之必变。将此藏之石函,三十年后,其言必验。”(33)可见,他在开始撰写此书期间,就已经认识到变从西法已成为当今世界的趋势,他希望我国能像日本那样仿效西法、变法自强,以免遭被逼瓜分之祸。 黄遵宪对日本明治维新的这种评价在当时意味着什么呢?将其与当时国人的一般态度予以对照即可明了。甲午战前,大部分官员士夫仍固守陈见,反对学习西方。而那些关心时务、倾向洋务的人们,则皆以“中体西用”为对待西方事物的原则,即认为在“用”的方面可以有限度地引进西技,而制度礼教之“体”,则仍应守我中土祖宗之制、圣贤之道,而从未有人公然主张全面地变从西法,特别是皇权政制、祖宗法度,更是不可触动的政治底线。因而,对于日本制度风俗上变从西法的举措,当时国人多予讥讽,即使是从事于洋务、亲履东土之人,也往往加以恶语。如有的批评其“效西如不及,当变而变,不当变亦变”(34)。有的批评其“极力效用西法,国日以贫,聚敛苛急”(35)。“不知其正以此而致贫,慕虚名而难收实效,富强二字恐不易言也”(36)。有的对其政制改革直言否定:“一但举法度、典章一一弃若弁髦,是得谓是邦之福哉!”(37)这些“中体西用”框架下的言论,是甲午战前洋务派上下的主流舆论,特别是在官僚体制之内,政制改从西法是触犯君权的大忌,无人敢于触碰。所以,黄遵宪肯定日本改制从西的看法是显犯时忌的,故而他在禀文中并不敢明言,而只是比较隐晦、委婉地稍作表露而已。 已经“详加披览”了《日本国志》的李鸿章,对于黄遵宪禀文中的意思是了然于心的,他对此作何评价呢?李鸿章在给黄禀所作的批文中,对于其书记述日本诸政事“改法从西”的条理详备,首先在技术层面给予了肯定,谓:“该道所著《日本国志》四十卷,本大臣详加披览,叙述具有条理。如职官、食货、兵刑、学术、工艺诸志,博稽深考,于彼国改法从西原委,订证尤为赅备……于东瀛政教图经言之凿凿,如在目中。”但随后即针对其禀文中的关键意旨给予了反驳。他针对黄禀中所说日本诸大政“皆摹仿泰西、事事求肖”之赞语,直言予以驳斥道:“日本摹仿泰西,仅得形似。”形似者,只是表面形式上相仿,形似即质非,意为日本虽表面上处处摹仿西国之制,但西国富强之实并未达到。黄禀赞赏日本仿行西政的成功,认为日本新政即是西国富强之政的翻版,因而该书的价值即在于“但能详志一国之事,即中西五部洲近况皆如在指掌”,针对这一说法,李鸿章则直言反驳道:该书“未必志一国而能赅五部洲之形势”。黄氏言日本仿行西法“事事求肖”,李氏则批谓“仅得形似”;黄氏言该书“但能详志一国之事”而可知西国富强之政,李氏则批曰“未必”。——其针锋相对、对黄遵宪其言其书的否定之意昭昭然矣。 李鸿章为什么会对黄遵宪赞扬日本维新的评价予以如此否定呢?让我们略作分析。李鸿章虽然是个比较开明的洋务派官员,但他的思想认识并没有超出“中体西用”框架。他作为主持对日交涉、与日本使臣常有交往的大员,对于日本明治维新的情况是有所了解的,但他对于日本政制变从西法的看法,一如前述洋务派主流之见,也持批评态度。早在同治十三年(1874)他在一篇上奏中,就对此作过评价,在肯定日本“改习西洋兵法,仿造铁路火车”,以及设电报、开矿等方面“于国计民生,不无利益”的同时,对于“其变衣冠、易正朔”等制度方面变从西法则不以为然,谓“每为识者所讥”。(38)他在光绪元年(1875)会见日本驻华公使森有礼的谈话中,也曾以此一立场与森有礼有过一番辩论。(39)这种“中体西用”的原则,无论是他出自内心的自觉认识,还是他为保全自身而避犯上之忌的为官策略,都是其一贯坚持而从未动摇过的。因而,对于日本实行的触动政治体制根本的“官职、国计、军制、刑罚诸大政”变从西法的制度改革,他是决不会表示赞同的。因此,对于日本明治维新的评价,他与黄遵宪有着根本上的分歧。他既与黄遵宪的思想有这么大的距离,对于黄遵宪肯定日本全面变从西法这种显然犯忌“出格”的思想倾向,他怎能不敏感而又反感呢?因此对于黄遵宪在禀文中的思想倾向及言论,李鸿章自然要给予否定。 第二,二人对《日本国志》的价值评价不同。李鸿章对黄遵宪自认《日本国志》有益时政及对日战略的价值不予认同。 如前所述,黄遵宪撰写《日本国志》具有强烈的借鉴日本、变法求强的劝世救时之志,对此他虽然因避时忌而主要借助说日本之事曲折地表达,但在书中穿插着以“外史氏曰”形式所加的评论,则多有针对我国情况、意在改革时政、主张变法求强的申说,这也是全书的重心所在。这些评论文字,是黄遵宪表达自己变法主张的思想结晶,也可以说是此书的精华和灵魂,因此他对此十分看重,也颇为自负。正因为如此,他在上李鸿章禀文中特别指出,本书除了有“五十余万言”是记述日本史事的文字之外,还有自己所加的评论,即“伸为论说,亦五万余言”。他特别指出这一点,意在突显这些论说的意义,及对改革我国时政、供“留心时务者”“以资考证”的价值。 对于黄遵宪颇为自诩的这些论说,李鸿章作何评价呢?黄遵宪意在时政、主张仿效日本变法维新的意图,虽然其有所掩饰而文词简略,但对日本和黄遵宪皆有了解的李鸿章是洞悉的。故他在批文中说黄氏之书“意在于酌古之中为匡时之具”。所谓“匡时之具”,即改革时政的方策。然而,对于黄遵宪论说中显然触犯“政治底线”之忌的思想倾向,李鸿章是决然不能认同和肯定的。但他在公文之中又不便公然揭明斥驳,因而,他对于黄遵宪最为看重的这些政见之论,所下的评语是:“自抒心得,议论恢奇。”此言虽表面上看似并无明确否定之词,实则剥开其公文辞令的包装,就可看到显具负面的意味。所谓“自抒心得”,如从正面理解的话,可以是不拘俗见、有独到见解,然而在此却不无自行独断、肆言无忌的负面意味。恢者,宏大也;奇者,不寻常也。“恢奇”二字,用于对某人思想主张的评价,其意显指恢而不确、大而无当、奇而非正、不合公论的偏激倾向。 李鸿章此评并非无据。如果从书中黄遵宪的诸多“论说”中,挑选在李氏看来偏激不当、触犯时忌的“恢奇”之论的话,并不难找。如其在《国统志》论说中,对于日本行立宪政体及民权运动的同情:“以二千五百余岁君主之国,自今以往,或变而为共主,或竟变为民主,时会所迫,莫知其然。虽有智者,非敢议矣。”(40)虽然他在此隐晦地说“非敢议”,实则他早在驻日后期,就已经受到日本当时盛行的民权学说影响,倾向于反对君主专制而伸张民权。就在使日期间的光绪七年(1881),他在与日本友人宫岛诚一郎笔谈中,就曾直述对于日本立宪政体的赞赏,及对君主专制政体的否定,谓:“君民共主之政体,实胜于寡人政治”,并直截了当地说中国最适宜德国君民共主式的立宪政体:“拟吾国,如德国似可。”(41)他后来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给梁启超的一封信中,述及在日期间接受民权思想的影响道:“仆初抵日本,所与交游者多旧学……明治十二三年(即1879-1880年——引者)时,民权之说极盛,初闻颇惊怪,既而取卢梭、孟德斯鸠之说读之,心志为之一变,以谓太平世必在民主。然无一人可与言也。”他因而认为:“二十世纪中国之政体,其必法英之君民共主乎?”(42)所以,他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改订《日本国志》时就加了一段议论,直言君主专制之非:“今天下万国,正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乃盛仪卫,饰边幅,与井底蛙何异?”(43)他虽然在此书原稿中对日本行君民共主的立宪之制以“非敢议”为饰,但又称其为“时会所迫”,则已隐含时代所趋、势所必至之意。而张民权、抑君权,显为背君犯上之说。此外,他对民间组会结社以兴“联合力”的肯定,对兴办报刊、舆论公开的赞赏等,这些议论显然皆为抑君权、张民权,有悖皇权体制和忠君之道的悖逆之言。对于这类言论,李鸿章也是肯定不能接受和赞同的。所以,李鸿章对黄遵宪的这些论说批曰“自抒心得,议论恢奇”,实在已是相当委婉的否定之语了。 黄遵宪在禀文中强调此书的另一价值是对日战略的意义。黄遵宪撰写此书的一个主旨,就是基于日本对于我国战略关系的重要,希望国人了解日本变法致强的情况,并警惕其崛起后对我国构成的扩张威胁,指出抗御之道。所以他在禀文中首揭呈书宗旨,就指出日本对于我国的战略意义:“窃谓日本与中国紧相邻接,击柝相闻,比欧美诸国尤为切要。”这样的话在要公开刊出的该书《自叙》中是没有的,显为事关对外交涉而不便公然说出,只能是言之于上的“内部”之言。黄遵宪对日本战略关系的认识,并非泛泛之论,实基于他在日本多年,亲身参与对日交涉的真实感受。他早在使日之初,就遇到日本吞并琉球的交涉。黄遵宪协助何如璋致书李鸿章及总署凡数十函,厉陈利害,指出:“日本今日灭球矣,明日且及朝鲜,欲未必厌也,其势且将及我。”(44)并以日本现国力尚不及我,主张对日采强硬态度,阻止其吞并琉球的企图。但由于李鸿章及当朝大员一味避战,只寄望于外国的调停,对日的张狂猖獗忍让妥协,最终坐视琉球被日本吞并。黄遵宪时有《流求歌》一首哀其事,内有“白头老臣倚墙哭”,“空言无施竟何补”之句,可见其哀痛之深。(45)正是基于对日本战略关系“尤为切要”的认识,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中详述日本“邻交”、“兵制”等内容,并告诫国人:“今天下万国鹰瞵鹗视,率其兵甲皆可横行。有国家者,不于此时讲求兵制,筹一长久之策,其可乎哉!”(46)反映了对日本富国强兵后侵略扩张威胁,以及我国必须变法自强方能御之抗之的深切忧虑。诚如20世纪初梁启超评此书所言:“当吾国二十年以前,群未知日本之可畏。而先生此书,则已言日本维新之效成则且霸,而首先受其冲者为吾中国。”(47)可见,黄禀中对于日本与我国关系“比欧美诸国尤为切要”之言,实具深意。黄遵宪是以一个外交官的眼光,以长期在日实地考察、深入研究而对日本的深切了解,从国家利益的战略角度提起对日本的重视,并将《日本国志》作为应对预防之策。而他的应对之策,如其书所示,即变法求强,以强制强,以强势均衡而求与日并立,以并立而免战祸、求和平。他在禀文中指示此书的这种战略意义,意欲突显该书对于抗御日本扩张、保护国家利益的重要价值。 对于黄遵宪强调该书对日战略价值之言,李鸿章的批文却未置一辞。也就是说,对于黄遵宪在禀文中首要强调此书的这一价值,李鸿章并未予认同。李鸿章长期主持对日交涉,对于日本威胁我国、步步进逼的情况并非不了解。早在同治十三年(1874),他在一份上奏中就指出,日本明治维新后实行种种富国强兵之策,由此而“其势日张,其志不小,故敢称雄东土,藐视中国,有窥犯台湾之举”。他也谈到日本对于我国的重要战略关系:“泰西虽强,尚在七万里以外,日本则近在户闼,伺我虚实,诚为中国永远大患。”(48)既然李鸿章对日本的战略关系也有如此深刻的认识(虽然其内涵与黄遵宪有所不同),却为何对黄遵宪此书有助于国人警惕日本、抵御日本侵略的价值如此漠视呢?其原因只能归之于他对黄遵宪的应对日本威胁之道并不认同。李鸿章所秉持的应对日本之道,是靠外国调停以力保和局,渐次购买船舰来增强兵力,以徐图抵抗。因而他在主持对日交涉中,总是妥协退让、苟且避战,这实为一种短视消极的对日策略。黄遵宪则倾向变法求强,以自强而达对峙,以并立而维和平,这应是一种积极长远的和平之道。而黄遵宪这种以变法而求对抗的应对之道,李鸿章是不可能赞同的,故而他对于黄遵宪自许此书对日战略的价值不予认同,也就很可理解了。 由以上将“黄禀”与“李批”进行对照分析后可知,李鸿章对于黄遵宪《日本国志》一书,只是从作为史书的“博稽深考”、“订证赅备”、“言之凿凿”等技术层面上予以肯定,而对其书的立意主旨,即对于日本明治维新变从西法的赞赏,以日为鉴、变法求强的“时政”之策,以及变法自强而与日抗衡的对日战略,皆未予肯定。故而可以说,李鸿章对于此书的评价是明褒暗贬,即表面上肯定而实质上否定。也许正因如此,黄遵宪在两年后将此书交富文斋付刊时虽附上了李之批文,却删去了自己的禀文,以掩饰两相对照而突显的李批的否定色彩。黄遵宪这次请李鸿章代呈其书的请求虽然最终得到了李鸿章的应允,其批云:“应如所请,即由本大臣备咨,并原书两函,驿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备览。”但以这样一纸具否定意味的批文附于其书而送至总署,将会对此书及黄遵宪本人带来怎样的后果和影响呢? 五、《日本国志》延迟刊行的曲折 在黄遵宪携《日本国志》上呈李鸿章的光绪十四年(1888)前后,李鸿章的权势及对于总署大臣的影响力可谓空前之大。他不仅是20多年来长期主持清廷洋务和外交的首辅重臣,而且自光绪十年(1884)原主持总理衙门、熟悉洋务并开明强干的恭亲王奕被慈禧罢黜后,继任的庆王奕勖等一班大臣多是平庸保守之辈,洋务外交唯李鸿章是赖。在这种情势之下,李鸿章对黄遵宪及其《日本国志》如此否定性评语的批文上呈总署以后,对总署大臣必然会产生影响。对此虽然并无直接的记载,但黄遵宪及《日本国志》此后的命运即是明证。 黄遵宪在天津将书稿和禀文上呈给李鸿章之后,便进京而待,期盼着人书并进,一展其志。但他等来的,却是总署官员的不予理睬和长期冷落,使其在京闲居年余而不得任何职任。虽然由于当时没有外交人员登进制度,一般随同出使人员任满回国后,不能直接任用官职,甚至由于他们往往带回些西洋影响而被排斥,很少受到保举任用。(49)但如有大员以外交人才予以保荐,还是有可能受到总署任用的,特别是像李鸿章这样的重臣,更对保举外交人才具有很大的权威性。揆之情理,在当时外交人才十分匮乏时期,以黄遵宪曾任驻日参赞4年余,对日本有深入研究,可谓为当时中国首屈一指的“日本通”,后来又任驻美总领事3年,与李鸿章也早有关系,且不论其在日、美任职期间都表现出优异的外交才干(50),仅以其如此资历,在当时的外交人员中已属少见,而且此时他正值40余岁的盛年,理应是外交正需要的难得人才。再与其他人相比较,同属捐班出身(黄遵宪中举人后,捐纳为道员,故属捐班),比他早1年也作为参赞随同郭嵩焘出使欧洲的黎庶昌,在欧洲任职参赞5年后回国,随即便被任为出使日本大臣,而当时黄遵宪仍在日本参赞任上。黎氏后在光绪十三年(1887)又再次被任为使日大臣。虽然黎氏比黄遵宪年长10岁,又出于洋务重臣曾国藩门下,从年资和出身方面略优于黄遵宪,但如论对日本情况的熟悉、从事外交的资历和才干,黄氏应不在黎氏之下。但与黎氏屡受重任、擢升之速相较,黄遵宪则在总署大员的眼皮底下赋闲年余而不被理睬,这种明显不同的际遇,不能不说与李鸿章对黄遵宪未予正面的保荐有着直接关系。 此外,黄遵宪在京期间并非闭门隐居作避世之态,而是积极地在京中官场活动,结交朋友,寻求用世之出路。他在京闲居1年期间结交的官场朋友,仅有迹可考、略有名号的就有17人之多,其中不乏关心时务、熟悉洋务、思想开明的人士,如袁昶、志锐、文廷式、陈炽、许景澄、丘逢甲等人(51),其中在总署任章京(52)多年的袁昶与其相交最契。袁昶与黄遵宪年龄相仿,因职任关系也熟悉外务,思想又开明,黄遵宪常与其纵谈中外大事、外洋情形,抒发自己的经世之志,并将随身带来的另一部《日本国志》稿本给袁昶看过。袁昶有诗记述与黄遵宪的这段交谊云:“驺谈九大洲非幻,都入编排日谱中。箧有东瀛国别书,发凡辨体子元如。”(53)袁昶赞赏其所撰《日本国志》,赏识他的才志,以“国器”相称许。(54)有袁昶这位老资格的总署章京为知友,总署大臣们对黄遵宪的情况不可能不知道。然而,他在京师长期赋闲,无职无任,总署官员们对于他及由李鸿章转呈的《日本国志》全无理会,其中缘由,除了京中保守势力强大、总署大员保守昏庸之外(55),李鸿章对其书给予负面评价的批文,也应当是影响总署大臣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在外交人员保举制下,像李鸿章这样的外交重臣对人的评价如何,对于其人的进退具有决定之力。因而至少可以说,李鸿章在此次黄遵宪携书上京时,如果对其人其书给予了十分积极的赞扬与推荐的话,黄遵宪决不至受到总署的如此冷遇,这一点应是没有疑义的。 面对总署的如此冷遇,以及倾注多年心血才志的《日本国志》得不到大员们的理会,黄遵宪虽大感失落,不免悲愤(56),但他并未灰心,也不甘于自认对国家颇具价值的《日本国志》就这样被埋没不彰。在李鸿章这一渠道受阻之后,他要另寻出路。因此,在他抑郁闲居京城、饱受冷落半年之后的光绪十五年(1889)五、六月间,他趁南下回乡途经广州之际,向另一位当时在权位和对朝廷影响力上仅次于李鸿章的洋务大僚、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求助,他向张之洞呈上手头的唯一一部书稿,希望得到其大力推荐,再次将书上呈总署。(57)张之洞于这年六月二十八日将给黄遵宪禀的批咨文呈送给总署。(58)如果孤立地看这篇禀文与咨文,似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明了与李批的前后时间关系,再将其与李批相对照,便可看出黄遵宪对《日本国志》一书行世的关切,以及对于李批及总署态度的反应。 先看黄遵宪上张禀与上李禀有何不同。上张之禀文仅150余字,比上李禀字数少得多,但文字虽精简,其意旨却明确,即仍坚持自己上李禀中所阐述的观点,也就是说,并没有接受李鸿章的批评。张的咨文对此书的评价也与李的态度有所不同。其内容有下述4点: 第一,黄遵宪在上张禀中仍然坚持自己对日本明治维新的看法,他再次强调:“到日本后周咨博访,维新以后如官职、国计、军制、刑罚诸大政皆摹仿泰西,但能详志一国之事,即中西五部洲近况皆如指掌。”这即是对上李禀中观点的坚持,也是对李鸿章“形似”、“未必”等批评之语的反驳。可见他对李鸿章的批评并未接受,也不服气,故仍坚持己见,言辞也未有曲避。 第二,黄遵宪在上张禀中,仍然强调自己在书中所作“论说”的价值,谓该书“各志胪列新政,借端伸论,又六万余言”。这6万余言的“借端伸论”(在上李禀中是说5万余言,均为近似的说法),作为其阐述变法维新思想的结晶,虽被李鸿章讽为“议论恢奇”,但黄遵宪仍然自守不移,对于李鸿章的讽批未加理会。张咨虽然对此也没有明确表示赞扬,但评价其“寓意深远”、“究心时务”,也比李鸿章的“议论恢奇”平和得多。 第三,黄遵宪直言请求总署大员对自己的这部书作出定评。他在禀文中说,由于“此书别无副本,道远邮递或致遗失”,故自己得到张之洞的咨文后,将携书入京,亲自将书再次上呈总署,并特别强调:自己“不远千里,挟书自呈,欲得一言以为定论”。言词间表露出他对这部书价值的强调,对于此前李鸿章过低评价此书价值,以及总署大员置之不理、不予重视的不满,因而直言要求总署大员给此书下一个定论,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 第四,黄遵宪借张氏之口,表达了欲总署为之刊行此书的愿望。张氏咨文中对黄遵宪熟悉日本情况,及《日本国志》一书会通外洋各国风俗政事的价值给予了相当的肯定,谓其“随使日本最久,于该国情形向称熟悉,又能留心时事,搜访纂辑,遂有成书……且于外洋各国风俗政事,俱能会通参考。”随后便举出总署5年前刊印的姚文栋《日本地理兵要》一书与黄遵宪书作比较,指出黄氏《日本国志》记述日本情况不仅比姚书更全面详备,而且还记述了不少姚书以后的日本近况,因此指出黄书胜于姚书:“二书皆有用之作,惟详备精核,则姚不如黄,实为出使日本者必不可少之书。”黄遵宪在这里借张之洞之口,向总署大员提出姚书加以对照,其意显然在于向总署表达,黄书比姚书更有价值,起码是“出使日本者必不可少之书”,既然姚书都被总署刊行了,这部书也应仿姚书之例而由总署为之刊行。 由上述黄遵宪上张禀及张咨内容可知,黄遵宪通过张之洞,再次向总署上呈《日本国志》稿本,并陈述此书的价值,希望得到总署官员的重视并能为之刊行,其意愿比上李禀表达得更为直接、更为急切,而且言辞间对于李鸿章的批评并不认同,也未接受,加之他在上呈李鸿章半年之后,又转请与李鸿章有并立相抗之势的权臣张之洞再次上呈总署,显然对于李氏前次的批文及处理结果十分不满,感到走李鸿章的这条途径是失败的,因而才另寻他途。 然而,虽然张之洞在咨文中对黄遵宪及其《日本国志》给与了比李鸿章更多的正面评价,但还远称不上积极的赞誉和有力的推荐。同时张氏毕竟不像李鸿章直接主持外交,又远在千里之外,无论从政务关系而言,还是与总署官员的地缘、人缘关系而言,对于总署官员的影响力都远不如李鸿章,加之总署大员的昏聩无识,此次黄遵宪借张氏之举荐并亲呈其书给总署,得到的结果仍然是总署官员的置之不理。总署章京袁昶曾对黄遵宪说到《日本国志》书稿呈到总署后的情况谓:“此书稿本,送在总署,久束高阁,除余外,无人翻阅。”(59)可见,这班昏庸的总署大员们,对于黄遵宪一再上呈、强调其重要价值的这部书稿,甚至连翻阅了解的兴趣都没有。而此一时期,日本对我国的侵略图谋正步步进逼。日本自光绪五年(1879)强行吞并琉球后,随着其国势的上升,积极推进向东亚大陆的扩张政策,急于跻身列强瓜分中国的行列,屡屡派人来华“考察”,并扩军备战,光绪十二年(1886)就已制定了6年间作好侵华战争准备的《讨伐清国策》,对中国的战争威胁已日益紧迫。(60)对此一形势,专门主持外交事务的总署官员们虽然可能不明其详,但不会完全不知道。但他们在如此危机之下,对于黄遵宪这样一位“日本通”,经过深入研究、精心撰述,对于了解日本情况具有重要价值的《日本国志》一书,却采取了如此冷漠、麻木、摒弃的态度,使这一关系国家危亡、民族命运的重要知识资源,未能得到及时的认识和利用,这不能不说是总署官员的失职,是李鸿章只以黄遵宪其书思想“偏激”、有触时忌、不合己见,便对其书其人加以否定摒绝的处理方式所致。这种情况反映了当时清朝主政集团中号称熟悉洋务、主持外交的李鸿章及总署官员一干人,思想之锢蔽保守、眼界之短浅狭隘、为官之苟且保身、处事之缺乏责任,以及官僚体制的僵化封闭,使得黄遵宪其人其书这一虽不大合主流,但却极具现实价值的人才和知识资源,痛遭摒弃。 在总署的冷落之下,黄遵宪在光绪十五年(1889)夏再次由乡返京住在京城的数月里,依然过着闲居无职、抑郁冷落的日子。在此期间,驻日大臣黎庶昌将于次年任期届满,总署正在考虑接任的人选,据说曾有人提议黄遵宪接任,但未果(61),最终总署让李鸿章之子李经方继任,而在京长期待职的黄遵宪仍然被冷落一旁。只是到了这年冬天,袁昶升任总署总章京,稍能参与机要,他向刚受任为出使英法意比四国大臣的薛福成举荐黄遵宪,薛氏遂任其为驻英二等参赞,黄遵宪这才终于得到了一个职位。他遂于年底回乡治装,次年初便由香港登舟赴英履任。他自知此次去国任职又将在海外数年,他的书不能就这样被废弃,眼见从官方途径寻出路已彻底无望,他只好转向坊间自寻刊行之处。然而,坊间刻书需要一笔费用,这时民间已没有像当年热心为其刊印《日本杂事诗》的王韬那样的人物。(62)他在离国之前,匆忙将书稿交付给广州羊城富文斋书局。(63)此后直至光绪二十年(1894)冬,黄遵宪一直在海外任职而无暇关照,他在光绪十六年(1890)底给日本友人信中曾说:此书成后,虽自视甚高,“所恨东西奔走,无暇付梓”(64),书稿在这家书局又被一放四五年。 光绪二十年(1894)春,黄遵宪任新加坡总领事将满3年,即将卸任回国,他又开始筹划回国后刊书之事,遂将书稿邮寄巴黎给薛福成请序。原就熟悉洋务、思想开明,到欧洲后改良思想更为成熟的薛福成,展读之下,不禁对此书大加赞赏,他在序中赞叹道:“此奇作也!数百年来鲜有为之者。”他对日本维新的认识与黄遵宪相当接近,在序中写道:“咸丰同治以来,日本迫于外患,廓然更张……百务并修,气象一新,慕效西法,罔遗余力……富强之机,转移颇捷,循是不辍,当有可与西国争衡之势。”他对日本战略关系的重要,及此书的价值也有与黄遵宪相近的认识,他写道,中日两国“自今以后,或因同壤而世为仇雠,有吴越相倾之势;或因同盟而互为唇齿,有吴蜀相援之形”。然而国人对其情况皆不详知,“稽其制而阙焉弗详,觇其政而瞢然罔省,此究心时务、闳览劬学之士所深耻也”。他认为此书正适合国人的这一需要,因而催促黄遵宪尽快将此书刊印行世:“速竣剞劂以饷同志”,并预言此书将受到国人的重视并会广为流传:“他日者家置一编,验日本之兴衰,以卜公度(黄遵宪字公度——引者)之言之当否可也。”(65)薛氏的这一番话,可谓黄遵宪其人其书的知音。黄遵宪自此书撰成以来,一直在官僚高层寻找赏识者,由李鸿章到张之洞及总署大臣,但都没能找到,只是到了此时,才遇到薛福成这样的知音和积极支持者。可惜为时已晚,薛氏随即回国,不久便病逝,未能为黄遵宪提供官场中的助力。 薛福成为此书写下这篇序仅3个月之后,日舰击沉我海上运兵船,中日甲午战争爆发。这年十一月战争正在进行中,黄遵宪卸任回国。大概他回国后才又继续推进此书的刊行之事,而直至次年秋冬,在战败签约数月之后,这部撰成后拖延了8年之久的书,才终于在甲午战争硝烟未散之际被刊印出来,顿时震动朝野。于是乎才有了人们的痛惜其迟,以及袁昶“此书可抵银二万万两”之谓。据说袁昶曾自解此言之意道:“甲午之役,力劝翁常熟主战者为文廷式、张謇二人,此书若早布,令彼二人见之,必不敢轻于言战,二人不言战,则战机可免,而偿银二万万可省矣。”(66)袁氏此言虽难以确证,但时人对《日本国志》一书延迟刊行的痛惜之情则是真实的。就在此书初刊次年,由于求书者纷纷,“闻声相思者甚多”(67),黄遵宪决定将此书改订重印。于是他将与自己思想不合、对于此书未能给予充分肯定的评价因而自己不满意的李氏《禀批》和张氏《咨文》一并撤去,而加上了薛福成的序,以及虽为年轻后辈,但引为知己的维新同志梁启超所作的《后序》,并在书中加上了一些比较明确主张改革的词句。此书遂成为维新思潮的一个来源和变法的摹本。如梁启超在为此书所作《后序》中所言:“其言十年以前之言也,其于今日之事,若烛照而数计也……顾犬补牢,未为迟矣。孟子不云乎: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斯书乎!岂可仅以史乎、史乎目之乎!”诚如其言,《日本国志》不仅仅是一部史书,而且是变法图强、匡时救亡的改革蓝本。直至此时,这部书的价值才终于为世人所知,因此而风行于世,可谓应验了薛福成“家置一编”的预言,只是为时已晚矣。 六、结语 中日甲午战争前一二十年间,当日本正步步进逼、日渐加紧对我国侵略步伐,而朝野上下对日本皆懵懂无知、无籍可考的情势下,黄遵宪作为最早驻使日本的一名官员,以其强烈的爱国责任感、敏锐的洞察力、开放的心态及活跃的思想,积八九年之功,于光绪十三年(1887)撰成《日本国志》,记述日本仿行西法、变法维新、由弱转强的成就和势将恃强凌我的威胁,阐发变法求强方能抵御外辱的救亡思想,对于当时正处于民族灾难前夕的国人来说,是弥足珍贵的一份知识资源。然而,此书却在撰成后延迟8年之久不得刊印行世,直至甲午惨剧发生之后才得以问世,怎不令有识之士为之痛惜。人们不明其因,遂群相归咎于黄遵宪,以致他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改订此书时欲“作一后叙,叙其迟迟印发之故”,以说明真相,自辩其冤,表明“弟固不任受咎也”。但此时李鸿章、奕劻等仍然当道,所以黄遵宪的这篇表白文字便终未写成,此书迟刊之由遂在近代文坛上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迷。直至今天我们从尘封已久的档案中看到了他当年上禀的相关资料,进而从历史资料中梳理出他当时为此书刊行而奔走的曲折足迹,我们才得以给这个疑问一个比较确实的答案。 我们现在可以说,致使《日本国志》延迟行世的首要责任者应是李鸿章。李鸿章是黄遵宪为《日本国志》行世首先找到的推荐人,但他作为主持对日交涉的重臣,以黄遵宪其人其书思想超越了“中体西用”框架、过于“恢奇”偏激而予以否定性评价,对此书的价值多所贬低,因而导致此书不被总署官员所重,没有能像黄遵宪所期望的那样被总署刊印行世。黄遵宪为此书向官方寻求行世出路的失败,可以说李鸿章是第一个脱不了干系之人。 其次应归咎于总署官员之昏庸无识。总署作为执掌外交事务的专职机构,又有印行外交书籍的制度,在对日交涉日渐紧要、迫切需要了解日本信息的关键时期,十来位总署大臣却对黄遵宪这位“日本通”屡屡上呈的详述日本情况的《日本国志》一书,盲然无视,弃置一旁,不仅不予刊行,甚且“无人翻阅”,使这一应对外来威胁颇具价值的知识资源被摒弃不用。如果说以奕劻为首的总署官员昏庸苟且、对日本隔膜无识,因而对于甲午惨败负有责任的话,他们对待《日本国志》的态度就是这种表现之一。朝野人士群相痛惜这部书的延迟刊行,就是对总署官员失职的谴责。 李鸿章和总署官员虽是导致《日本国志》延迟刊行的直接责任者,但作为造成这一遗憾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当时皇权官僚士大夫体制。自清初直至甲午战前,以维护皇权统治为核心的这一体制,形成了强大的思想控制和言论钳制机制,束缚着朝野上下、士庶舆论。在政治言论方面,清朝廷皇权体制是不能触动的底线;在思想舆论方面,伦纪纲常圣贤礼教是不可动摇的根本。西风东渐以来,在这一体制基础上形成了“中体西用”的洋务思想框架,凡人言行皆不可逾越。正是这种钳制言论的体制,使黄遵宪基于对日本实地考察而得出的变法思想,不能公然明言,只能借助《日本国志》,以记述事实的史书形式而曲折隐晦地表达,这已经是对应对时变的真知灼见的压抑与扭曲。而即使是这样经过掩饰而甚少锋芒的一部史书,也因其内在倾向及少量议论文字稍触时忌而直遭摒绝,不得行于世,使应对时势变故的这一宝贵的内部知识资源被埋没扼杀,难以在官僚士大夫体制内取得一隙生存空间。黄遵宪《日本国志》一书延迟刊行的命运再一次表明,在中外时势剧变的晚清时期,清皇权官僚士大夫体制的僵化、封闭、保守,扼杀了在体制内部生长的弥足珍贵的应对变局的思想和知识资源,从而给国家利益和民族命运,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历史损失。 黄遵宪在甲午战败不久袁昶面责其“此书早流布,直可省岁币”时回答道:“我已外史达,人实高阁置。我笑不任咎,公更发深喟。”(68)他只有面对这位深知此书命运的知友,才能说明自己已尽使官之责而将书上达总署,却被置之高阁,不予理睬,因而自己不应对此书的迟刊承担责任的苦衷。一句酸楚的“我笑不任咎”,包含着黄遵宪对于此书迟刊之憾的多少悲愤、委屈与无奈。而深知其人其书命运的袁昶所发之“深喟”,也是对于皇权体制扼杀真知与人才的悲哀之叹。 注释: ①梁启超:《〈日本国志〉后序》,黄遵宪:《日本国志》卷40,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光绪二十四年版(据羊城富文斋光绪二十三年改刻本),第9页。 ②1897-1898年间,即先后有广州羊城富文斋(改刻本)、浙江官书局、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汇文书局等处印行。关于《日本国志》的刊行版本问题,参阅盛邦和《黄遵宪史学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09-110页;郑海麟《黄遵宪与近代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66-168页。 ③黄遵宪:《三哀诗·袁爽秋京卿》。原文为:“马关定约后,公来谒大吏,青梅雨翛翛,煮酒论时事。公言行箧中,携有《日本志》,此书早流布,直可省岁币。”黄遵宪著、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卷10,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359页。 ④梁启超:《〈日本国志〉后序》,黄遵宪:《日本国志》卷40,第9页。 ⑤黄遵楷:《先兄公度先生事实述略》,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下卷,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07页。 ⑥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第34页。按:此四部稿本之说有误。实则黄遵宪上李氏之稿本由李氏转呈总署,另一稿本呈张氏阅后,黄氏自行携带赴京再次上呈总署,黄氏自己随身携带一部。故黄氏所上李、张及总署三处的稿本只此二部,而并非三部。其事见后述。 ⑦吴天任:《清黄公度先生遵宪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53页;吴天任:《黄公度先生传稿》,香港中文大学1972年版,第366页。此外,还有一些误说,如《清史稿·黄遵宪传》(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1451页):“著《日本国志》,上之朝,旋移旧金山总领事。”将呈书之事置于赴美任之前,误。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收入黄遵宪上张之洞的禀文,并附注为“光绪十三年”,不知何据?如亦系据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则为误注。 ⑧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所藏“外交档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档案号:01-34-3-3-9,标题为《黄遵宪著呈日本国志案》,以下简称为“总署档”。查黄禀李批之件,以往刊行的《李文忠公全集》(光绪三十四年金陵刊本)、《李文忠公外部函稿》(光绪二十八年莲池书社刊本)均未收录,黄禀在此前黄遵宪的诗文集及研究论著中也未见引用过,最新出版的、收录黄遵宪诗文最全的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陈铮编《黄遵宪全集》(中华书局2005年版)中也未予收录,故本文应属首次引用。 ⑨梁启超:《〈日本国志〉后序》,黄遵宪:《日本国志》卷40,第9页。 ⑩黄遵宪:《致汪康年书》,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下卷,第471页。 (11)梁启超:《〈日本国志〉后序》,黄遵宪:《日本国志》卷40,第9页。 (12)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第142、146-147页。 (13)黄遵宪:《日本国志·自叙》,《日本国志》,浙江书局光绪二十四年重刊本(据羊城富文斋初刻本。以下未另外注明者,均据此书),第3页。 (14)黄遵宪:《日本国志·凡例》,《日本国志》,第4页。 (15)黄遵宪1882年由驻日参赞调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时作诗云:“海外偏留文字缘,新诗脱口每争传。草完明治维新史,吟到中华以外天。”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卷4,第122页。 (16)黄遵宪:《日本国志书成志感》,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卷5,第159页。唐朝杜牧有政论名《罪言》,意谓“嫌不当位而言,实有罪”。明末清初改革思想家王夫之有政论名《黄书》。黄遵宪借此说明自己撰写《日本国志》像杜牧和王夫之一样,不顾身在下位而冒着“不当位而言”的罪名向上进言,谋求改革时政。 (17)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在此诗后注云:“原稿本无此诗,盖戊戌还乡以后补作。”(上卷,第170页) (18)郭嵩焘:《致李傅相》,《养知书屋文集》卷13,光绪十八年刊本,第23页。 (19)张寿镛等编:《皇朝掌故汇编》外编卷18,求实书社光绪壬寅年(1902)版,第8页。 (20)黄遵宪:《李肃毅侯挽诗·自注》云:“光绪丙子(光绪二年),余初谒公,公语郑玉轩(藻如)星使,许以霸才。”(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卷11,第381页)“霸才”之语,已透露出李氏对黄遵宪倨傲之气的印象。 (21)直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廷才制定了随使人员差满回国经考察存记分发任用的外交人员正式登进制度。张寿镛等编:《皇朝掌故汇编》外编卷18,第41页。 (22)实则他私下以为自己所撰之书比《海国图志》等书更胜一筹。如光绪十六年(1890)他在给日本友人信中曾自我评价此书道:“私谓翔实有体,盖出《海国图志》、《瀛寰志略》之上。”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下卷,第427页。 (23)《京都设西法印书馆》,1873年6月20日《申报》,第1张第1版。另可参考朱有 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1辑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57页。 (24)关于此事,时人李慈铭在《越缦堂日记》中有记述。近著可参看钟叔河《论郭嵩焘》,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岳麓书社1984年版,第3页。 (25)据黄遵宪1989年为《日本杂事诗》所作后记,见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上卷,第75页。 (26)《大清德宗景(光绪)皇帝实录》(三)卷192,台北,华联出版社1964年版,第13页。 (27)黄遵宪曾借张之洞之口说明此意。见总署档及《日本国志》所附张氏《咨文》,第1页。 (28)黄遵宪:《致汪康年书》,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下卷,第468页。 (29)黄遵宪:《日本国志》卷32,“学术志·西学”,第22页。 (30)黄遵宪:《致宫岛诚一郎函》,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下卷,第427-428页。 (31)黄遵宪:《日本杂事诗·自序》,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上卷,第6页。 (32)黄遵宪:《日本国志》卷32,“学术志·西学”,第22页。 (33)黄遵宪:《己亥杂诗自注》,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卷9,第295页。 (34)傅云龙:《游历日本图经余纪》,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191页。 (35)李筱圃:《日本纪游》,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172页。 (36)阙名:《日本杂记》,转引自王晓秋《近代中日启示录》,北京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 (37)顾厚焜:《日本新政考·自叙》,《西政丛书》本,光绪二十三年慎记书庄石印本,第2页。 (38)李鸿章:《筹办铁甲兼请遣使片》(同治十三年十月初二日),《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第26页。 (39)参看王晓秋《近代中日启示录》,第73-74页。 (40)黄遵宪:《日本国志》卷1,“国统志一”,第2页。 (41)李庆编注:《东瀛遗墨——近代中日文化交流稀见史料辑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 (42)黄遵宪:《致梁启超书》(光绪二十八年),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下卷,第491页。 (43)黄遵宪:《日本国志》卷1,“国统志一”,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光绪二十四年版,第4页。 (44)《与总署辩论朝鲜事及日本国情书》,温廷敬:《茶阳三家文钞》卷2,转引自郑海麟《黄遵宪与近代中国》,第25页。 (45)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卷3,第115、119页。 (46)黄遵宪:《日本国志》卷21,“兵志一·兵制”,第21页。 (47)梁启超:《嘉应黄先生墓志铭》,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第12页。 (48)李鸿章:《筹办铁甲兼请遣使片》(同治十三年十月初二日),《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第26页。 (49)严和平著《清季驻外使馆的建立》(台北,私立东吴大学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75年版)一书中对此有所论述,参看该书第251-254页。 (50)关于黄遵宪在日任上协助何如璋处理琉球交涉,及对朝鲜的外交活动,在美任上关于华工问题的交涉,可参看郑海麟《黄遵宪与近代中国》第二、三、五章。 (51)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第36-37页。 (52)章京为办理文书的官员。 (53)袁昶:《送黄公度再游欧西绝句十首》,袁昶:《安般簃集》卷己。转引自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第37页。 (54)袁昶后于1900年因上书反对围攻使馆和对外宣战,被慈禧所杀。黄遵宪在悼亡诗《袁爽秋京卿》中有云:“识公十数年,相见辄倒屣,追述潘邓说,许我以国器。”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卷10,第357页。 (55)后有研究者指出:公度著日本国志,“挟以游京师。当时,素知公度之翁同龢、张樵野(荫桓)一班人方失势,权奸当国,公度又不屑屈节降志以求出使大臣之职,郁郁在京赋闲者一年。”正先:《黄公度——戊戌维新运动的领袖》,《逸经》文史半月刊第10期,1936年7月20日,第17页。 (56)京中友人送黄遵宪诗中有“负才尤绝俗”、“十上不得志”之句(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第37页),可谓其此时处境之写照。 (57)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本年记黄遵宪在京师,而未记其有返乡之行。但记本年五月间其家生变故,即其叔弟患妄想狂疾,于本年五月十七日刃腹自杀,黄遵宪为其作墓铭长文(第35页)。据总署档张之洞咨文,知黄遵宪曾于本年五六月间在广州向张之洞呈递禀文。黄遵宪为长房长子,在此期间闻讯由京返乡料理家事,应在情理之中。 (58)张之洞咨文总署档之文与《日本国志》初刊本之文,除个别字显系笔误而不同者外,基本相同。此外,初刊本《咨文》称张之洞的职衔为“两广总督”,而总署档咨文称“前两广总督”。此一差异,盖因张之洞于本年七月十二日调任湖广总督(钱实甫编:《清季重要职官年表》,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46-148页),其六月二十八日呈文时尚在广督任上,而总署收文或抄此档时大概已过七月十二日,即张已调任湖督,故总署档之文称其为“前两广总督”。 (59)吴天任:《黄公度先生传稿》,第368页。文中注“据友圃丈言”,友圃为黄遵宪从弟黄遵庚的字。 (60)关于这一时期日本侵华准备情况,可参看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日本侵华七十年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6-33页。 (61)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第40页。 (62)在1879年总署刊印《日本杂事诗》的次年,在日本与黄遵宪结为知交的王韬,在香港自己所办的循环报馆内也印行了此书。参看《日本杂事诗·王韬序》,黄遵宪:《致王韬函》,见陈铮编《黄遵宪全集》上,第5、300页。 (63)黄遵宪在接驻英参赞任后,于光绪十五年(1889)冬回籍,并于次年正月十六日由香港登船随薛福成赴欧,而此初刊本注有光绪十六年字样,就是他行前匆忙付刊的记录。 (64)黄遵宪:《致宫岛诚一郎函》,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下卷,第427页。 (65)薛福成:《日本国志序》,黄遵宪:《日本国志》,第1-2页。 (66)吴天任:《黄公度先生传稿》,第368页,注“据友圃丈言”。 (67)黄遵宪:《致汪康年书》,吴振清等编校:《黄遵宪集》下卷,第471页。 (68)黄遵宪:《三哀诗·袁爽秋京卿》,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卷10,第359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