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版的一切论及洪秀全的书刊,都说洪秀全是一个反儒的“法家”。这实在是对历史的歪曲。 洪秀全从小读的是儒家的四书五经。在他三十岁以前,走的始终是通过科举考试争取高官厚禄的普通封建知识分子的道路,一直潜心于“圣贤之道”和八股文体。是追求“学而优则仕”的儒家门徒。 他从十五岁起开始应试。二十三岁在广州应试时偶然得到一本基督教的《劝世良言》,随便翻阅一下即丢进书箧,未加重视。二十四岁又一次应试不取,闷闷不乐,回家生了一场大病。三十岁,他最后一次应试,也象过去一样失败了。上朝廷的路走不通,需要考虑另找出路,才愤激地宣誓:“从此不考清朝的科举,要自己来开科取士。”功名幻想一再破灭的强烈刺激使他曾砸毁村塾里供奉的“大成至圣先师”孔丘的牌位,但这并不能说明他思想深处已同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彻底决裂。他创建“拜上帝会”时,需要创立一整套披着神秘色彩宗教外衣的革命理论,当然要排斥百家,独尊自己所信奉的“独一真神皇上帝”,反对一切其他的宗教和信仰。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仍自觉不自觉地应用儒家经典的语言,来帮助阐述上帝教的教义。据《太平天国革命思潮》一书中所作统计,孔孟的《诗》、《书》、《易》、《礼》、《论语》、《孟子》、《中庸》等书都曾被太平天国官书所引用。洪秀全在批判各种怀疑上帝教的论调时,总是先引“中国经史”为据,其次才引“番国圣经”为证。连洪秀全亲手著述的《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等上帝教的经典,还引用了不少古典的属于孔孟之道范畴的诗书中语。尤其是同时期所作《百正歌》更富于传统思想。 太平天国在其正式发难的第一年(1851)颁布的《幼学诗》和《太平礼制》,都充满孔孟之道的忠孝仁义思想。当时的一个叫毛隆保的知识分子在所著《见闻杂记》中就评论说:“《幼学诗》一本,后俱教人孝弟语,唯前一二页系天主教语。”这本利用封建道德观念来教育童蒙的教科书,把天朝的秩序规定为“生杀由天子,诸官莫得违”。把夫妻关系规定为“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这同孔孟之道倡导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类三从四德的教条,有什么两样呢?《太平礼制》所订各级官吏及其亲属的称呼,均依尊卑等级而严格区分,这也是取法儒家。故时人评论说:“饰以儒术”,“大抵所学者,《诗》及《周礼》二经也。”(汪悔翁乙丙日记)。 太平军从广西北上途中颁发的《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奉天讨胡救世安民谕》和《救一切天生天养中国人民谕》等主要文告,只号召反对清政权,反对菩萨偶象阎罗妖,说这些都是魔鬼,并没有提及孔孟和孔孟的书。只是到了一八五三年的革命最高潮中,太平天国一度曾公布命令说:“凡一切孔孟诸子百家妖书邪说者尽行焚除、皆不准买卖藏读也。”(诏书盖□颁行论)然而只过了几个月,洪秀全又突然下令宣布“孔孟非妖书’,把孔孟的书,从“诸子百家妖书邪说”中单独解放出来。洪秀全毕竟是儒生出身,总是同儒家藕断丝连,无法决绝,特意垂怜孔孟,厚此薄彼之情,非常明显。 据《金陵纪事》一书记载:“八月初十日在南京开科取士,连出三示,用文用策,又谓孔孟非妖书。”考成丰三年八月十日,即太平天国癸好三年九月八日,也就是公元一八五三年九月十日,时值革命高潮,洪秀全定都天京伊始,在百废待举的百忙之中,犹及时采取断然措施,纠正反孔的过激政策,把孔孟之道从“妖书”中解放,允许士子诵读,还提倡用考试方法选取儒生参加革命。当时洪秀全亲自宣布“开科取士”,前几年(他三十岁那年)他所发的“自己开科取士”的誓言,终于实现了。这时他个人感情上对孔丘的反感也可能大大缓和了。 洪秀全为了较系统地推广儒家思想,还特意指派太平军中最有学问的曾钊扬、何震川、卢贤拔等担任修改儒家经典的工作,陆续刊布了改定四书五经。改动的原则主要是两条:凡是牵涉到鬼神丧祭的事,因与上帝教教义相左太甚,故删去不存。按照表彰上帝、贬斥历代帝王圣贤的原则,进行增字或改字,如“上帝”加上“皇”字为“皇上帝”;降历代的“帝”为“侯”,“王”为“相”;把《论语》中的“夫子”改为“孔某”,“子曰”改为“孔某曰”。(据《金陵省难纪略》、《江南春梦庵笔记》、《汪悔翁乙丙日记》三书有关洪秀全改字删书的记载)按照上述两个原则,改动的只是鸡毛蒜皮,而孔孟之道的精髓——整套封建政治理论和道德理论,则原封不动保留下来,刊成“钦定”的新书,利于儒家思想广泛流传。 太平天国还公然以法令形式鼓吹孔孟之道“合于天情道理”,鼓励士子多读孔孟的书。《钦定士阶条例》所附《劝戒士子文》中指出:“天父前降有圣旨云:‘孔孟之书不必废,其中有合于天情道理亦多。’既蒙真圣主御笔钦定,皆属开卷有益者。士果备而习焉,则焕乎成文、斐然成章。”又说:“诵书习史、博览篇章,目染耳濡,课学即求心之道;通经致用,家修即廷献之资。”洪秀全之所以欣赏孔孟之道,原来是认为孔孟之道在许多方面合于“天情道理”——即合于洪秀全本人的思想,因此决定利用它为自己的政权服务,“通经”为的“致用”,“致用”就是“廷献”,他的政治目的说得再清楚也没有了。 所以革命后期总理天国朝政的军师洪仁□(洪秀全的堂弟),公然以儒为荣,劝人“尊孔”。他在《钦定军次实录》中自称:“生长儒门”;在《谕天下读书士子》中自述:“喜读古文纲鉴”;在《英杰归真》里说:读书士子应思“学尧舜之孝弟忠信,遵孔孟之仁义道德。”他对洪秀全“遵孔”的思想可算是心领神会的了。 洪秀全为什么一度想反对孔丘,而又很快解放孔孟的书,甚至允许孔丘进他的天堂享福?洪秀全自己编造的“异梦”里,用神话形式作了巧妙的解释:秀全在天上遇见了孔丘,上帝责备孔丘的书错谬太多,使“凡人不识朕”(意即未为上帝教直接服务),孔丘畏惧,私逃下天,“欲与妖魔头偕走”,天父大怒,遣秀全及天使追回孔丘,把他捆绑鞭挞,但最后经过天兄(耶稣)求情,还是“念他功可补过,准他在天享福”。这段神话故事形象地说明了洪秀全同儒家的真实关系:洪秀全最初感到儒家理论是为封建统治服务的,即所谓“欲与魔头偕走”,应给予批判;但是当自己所建立的政权最终摆脱不了封建统治的老模式时,就又觉得儒家学说毕竟还是非常有用的,找不到别的学说可以代替它,还不如把它修饰一番,用来为自己服务。所谓“功可补过”一语,完全道出了他的心意,就是要儒为我用。 相反,我们翻遍洪秀全的全部著作,也找不出一句对法家的好评,他既没有说过“法家非妖书”,也没说过“法家之书不必废”,更没有说过“法家合于天情道理”,甚至寻不见“遵法”的片言只字,当然找不见允许法家的任何先哲可以“在天享福”的事例。 (资料来源:《复旦学报》1979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