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维新方略”,是指以康有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在戊戌时期为推动维新变法运动而采取的政治手段及策略。从1895年发动“公车上书”,到1898年“戊戌政变”爆发,短短的3年间,维新派先后采取了:上书皇帝,打动圣衷而变法;开学会,“合大群”以挽世变;办报刊以“开绅智”、“开官智”、“开民智”;兴学堂以培养变法人才等“维新方略”。对此,史学界已作详尽的阐释。而笔者则认为:除了上述方略之外,戊戌时期维新派还曾经模仿日本明治维新,以湖南为中心,设计实行过“腹地自立”,建立变法基地的维新方略。这一计划虽然没有最后成功,却对维新运动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 1897年11月,德国强占胶州湾,划山东为其势力范围,掀起了瓜分中国的新狂潮。其他列强也相继效尤,瓜分中国,亡国灭种的惨祸再一次降临华夏大地,为救亡图存,变法自强,维新志士心怀“胶东之耻”,加快了维新变法的政治步伐。1897年冬,康有为赶赴北京,递“土清帝第四书”,北京城内再度出现维新变法的热潮。但令人疑惑的是,在此前后,维新派的核心人物却没有奔赴北京,而是纷纷云集湖南。1897年11月梁启超应时务学堂之邀,离沪抵湘。1898年2月,谭嗣同也离开官场,由鄂返湘。梁、谭二人,再加上在湘的康才常、皮锡瑞、樊锥等维新志士,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维新志士群体。 在以往的近代史论著里,一般都认为1897年梁启超赴湘的主要使命是时务学堂教学工作,而谭嗣同返湘则是为推进湖南维新运动。实际上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只要对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志士在湖南期间的言论和行动稍加分析,就会发现,维新志士云集湖南,实际上担负了实现维新派“腹地自立”,建立变法基地维新方略的特殊使命。 从历史上看,早在梁启超、谭嗣同入湘之前,维新派鉴于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即已开始策划“腹地自立”,建立变法基地的维新方略。据1901年康有为《致赵日生书》中记载,1897年梁启超、谭嗣同到湖南开展维新活动,乃是迫于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危急形势下所采取的重大应变措施,信中写道:“当戊戌以前,激于国势之陵夷;望在上者而一无可望,度大势必骎骎割至尽而后止,故当时鄙见专以救中国四万万人为主。……因陈宝箴之有志,故令卓如人湘。当时复生(谭嗣同)见我于上海,相与议大局,而令复生弃官返湘。以湘人材武尚气,为中国第一;图此机会,若各国割地相迫,湘中可图自主。以地在中腹,无外人之交涉,而南连百粤,即有海疆,此固因胶旅大变而生者。诚虑中国割尽,尚留湘南一片,以为黄种之苗。此固当时惕心痛极,斟酌此仁至义尽之法也。”(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94页。) 从上面信函中,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问题:(1)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志士云集湖南,不是其个人的盲目行动,而是维新派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行动;(2)维新志士云集湖南的直接目的是,为防止列强瓜分中国,而试图据湘省自立,保国保种;(3)之所以选择湖南为自立之地,主要因为湘人“材武尚气,为中国第一”,同时,湘省“地在中腹”,“南连百粤”。具备自立的主客观条件。总之,维新志士在百日维新前夜,齐聚湖南,实际上是承担了完成“腹地自立”维新方略的特殊使命,梁、谭二人参加湖南维新运动的过程,也就是其实践维新方略的过程。 梁启超是“腹地自立”“维新方略”的设计者和实践者。入湘后一个月,他便在《上陈宝箴书》中初步阐述了这一思想。他认为在德国强据胶州湾,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之说甚嚣尘上的当时,“非变法,万无可以图存之理”,但是,在封建专制体制下,如果把变法之事全部拜托于“政府诸贤”,就是“东海可涸,南山可移”,变法也终难成功。在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唯一使变法能尽快成功的办法是:“必有腹地一二省可以自立,然后中国有一线之生路。”(梁启超:《上陈宝箴书》,《丛刊·戊戌变法》第2册,第553页。) 梁启超还建议陈宝箴独立自任,效古代窦宪经营河西而佐复汉室,仿郑成功守台湾存明正朔的故事,使湖南成为腹地自立之省,担负拯救中华之大任。在梁启超看来,湖南是具备“腹地自立”基本条件的:首先,湖南自陈宝箴任巡抚以来,“吏治肃清,百废俱举,维新之政,次第举行。”(梁启超:《上陈宝箴书》,《丛刊·戊戌变法》第2册,第553页。)这为自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陈宝箴“明德耆硕,为后帝所倚重,政府所深知,德泽在湘。”(梁启超:《上陈宝箴书》,《丛刊·戊戌变法》第2册,第553页。)第三,“公度、研甫皆一时人才之选,殆若天意欲使三湘自立以存中国,而特聚人才于一城以备公用。”(梁启超:《上陈宝箴书》,《丛刊·戊戌变法》第2册,第553页。)概言之,湖南实在是“腹地自立”,建立变法基地的最理想的地点。 不过,在《上陈宝箴书》中,梁启超还只是阐述了在湖南建立自立之省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面对于自立之后所应办之事则尚未提及。但不久,梁启超在为“南学会”所做序文中提出了“腹地自立”成功后的进行方略。在序文中,他号召湖南维新志士象日本明治维新时萨摩、长州诸藩的维新志士那样,在建立变法基地之后,乘胜前进,把维新之火燃遍全国。他写道:“吾闻日本末叶,诸侯拥土者数十,而惟萨长、土肥四藩者,其士气横溢,热气备发,风气已成,浸假遍于四岛。今以中国之大,积弊之久,欲一旦而联合之,吾知其难矣。其能如日本之己事,先自数省起,此数省者,其风气成,其规模立,然后浸淫披靡,以及于他省,苟万夫一心,万死一生以图之,以力戴王室,保全圣教噫,或者犹可为也。”(《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更加全面地表述了其“腹地自立”维新方略。 谭嗣同也是“腹地自立”维新方略强有力的主张者。甲午战后,面对帝国主义列强的瓜分之势,他心急如焚,沉痛地指出:“台湾沦为日之版图,东三省又人俄之笼网,广西为法所涎,云南为英所睨,迩者胶州湾之强取,山东铁路之包办,德又逐逐焉。吁!虽有计、蠡弗能为策矣。”(《治事篇第十·湘粤》,《湘报》第37号。)但他又认为:在民族危机的紧急关头,中国全局很难改变,只能从一个地区,致力改革,发愤自强,才可能达到自强保种的目的。在《上欧阳中鹄师书》中即曾明确表述过这种思想,他写道:“中国全局断无可为,而能用之于一县,亦足以开风气,苏近因,育人才,保桑梓,即阴以存中国,甚盛德也。”(《上欧阳中鹄·十四》,《谭嗣同全集》下册,第471页。)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谭嗣同所提出的“自立”的理想地域单位仅仅是一个县,这说明他对封建专制制度高压之下政治变革的艰难已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后来,在某些场合,谭嗣同也把自立区域扩充至整个湖南,认为只要将湖南好好加以治理,弃旧图新,发展科学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即使中国被帝国主义瓜分,湖南仍可保存,如以湖南为基础,“与外洋力战、以争一旦之命,其胜也或可蒙数十年之安。”(《报贝元征》,《谭嗣同全集》上册,第217页。)正是在上述思想驱使之下,谭嗣同才毅然辞官回湖南,发起了轰轰烈烈的维新变法运动。 在设计“腹地自立”维新方略时,维新志士除了瞩目湖南之外,还对湖南的近邻广东颇为青睐。如谭嗣同就曾指出:“吾湘号为能开风气,而近与粤邻。粤又雄区也,人才蔚起,货宝充牣,表海为藩,环山作砺。亦必道吾湘而迫中原,取远势,宏矿产,兴商务,辅车之依,自然之形也。近年两省士夫,互相倾慕,结纳情亲,迥非泛泛。粤人黄会度廉访,梁卓如孝廉、来讲学于吾湘,吾湘亦有张阁学百熙督学于粤以报之。……自南海康工部精探道奥,昌明正学,……湘人闻风,争自兴起,喁喁胶序,怀德慕思。几有平五岭而一逵之心,混两派而流之势。”(《治事篇第十·湘粤》,《湘报》第37号。)极言粤省亦具有自立的良好条件。身为广东人的梁启超也认为:“中国苟受分割,十八行省中可以为亡后之图者,莫如湖南广东两省矣。湖南之士可用,广东之商可用。湖南之长在强而悍,广东之长在富而通。……广东为泰西入中国之孔道,濠镜一区,自明代已为互市之地。自香港隶属于英,白人之足迹益繁,故广东言西学最早,其民习与西人游,故不恶之,亦不畏之,故中国各部之中,其具国民之性质,有独立不羁气象者,惟广东人为最。”(《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在谭嗣同和梁启超看来,如果湖南、广东两省能互通声气,彼此呼应,“腹地自立”,建立变法基地的维新方略便可更为顺利地实现。 二 维新派“腹地自立”,建立变法基地的主张,体现了维新派变法救亡的维新方略,它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阶级背景。 我们知道,辛亥革命时期,作为倾覆清廷、建立共和的革命手段,资产阶级革命派曾制定过所谓“革命方略”。推而广之,同样,戊戌变法时期,资产阶级维新派为了达到变法救亡、发展资本主义的政治目的,也应该有其变法入手的方法和手段“维新方略”。当然,出于阶级的、历史的局限,维新派的维新方略还不能象革命派那样,以武装起义达到其政治目的,更不能向下——与即将爆发的下层群众斗争相结合,他们只能向上——一方面伏阙上书,求得皇帝的青睐;另一方面办报纸、开学会,以争取官僚士大夫的支持。用康有为的话来说,就是“变法本源非自京师始,非自王公士大夫始不可”这实际上是康有为亲手拟定的,戊戌变法进程中维新派始终不渝地坚持的走“上层路线”的维新方略。 遵循这一方略,维新派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为了打动皇帝的“圣心”,取得皇帝的信任,康有为不厌其烦,连篇累牍地上书皇帝。从1888年到1898年总计上书七次,可谓舌蔽唇焦。同时,为争取官僚士大夫的支持,维新派还组织强学会,办《中外纪闻》,以联络同志,开启官智。在这一系列活动中,维新派虽然取得了部分的成功。但是在其具体执行过程中却是困难重重的。上书数次,达者寥寥,强学会和《中外纪闻》也很快被封禁,康有为、梁启超也被迫离京南下,这些对于维新派的打击是沉重的。维新运动的几次碰壁,使他们开始认识到:以中国之大,积弊之久,官僚之愚,短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变法是相当困难的,从而对走“上层路线”的维新方略开始产生怀疑。1895年,梁启超在给夏曾佑的一封信中就曾流露出这种看法,他写道:“本欲于月之初间出都,惟日来此间颇有新政,上每言及日耻,辄顿足流涕,常熟亦日言变法,故欲在此一观其举措,以中国学术之芜塞,君相之孱弱,岂能望其大有作为,但能籍国力推行一二事,则于教族两端稍有补耳。”(《丛刊·戊戌变法》第2册,537页。)情绪较为低沉。稍后,在《上陈宝箴书》中,他更大声疾呼:“欲以变法之事,望政府诸贤,南山可移,东海可涸。”(梁启超:《上陈宝箴书》,《丛刊·戊戌变法》第2册,第553页。)表现了对清政府的极大失望。旧有的维新方略在短时间内难以奏效,而民族危机又日益严重,1897年11月,德国强占胶州湾,俄国步其后尘占领了旅大,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牙机毕露,已堪虑于目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挽救民族危机,尽快在全国范围内竖起维新变法的旗帜,以保中国之不亡,维新派必须在坚持其旧有的维新方略的同时,迅速辟出一条新的维新变法的路径,“腹地自立”,建立变法基地的维新方略就是适应这一救亡需要应运而生的紧急措施。 同时,维新派设计“腹地自立”维新方略,也是深受日本明治维新的启发,向日本学习的产物。众所周知,发生于19世纪60年代的明治维新虽然是一次自上而下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变革,但在其推翻幕府、王政复古过程中,萨摩、长州、土佐、肥前等诸强藩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西南诸强藩之所以具备上述实力,主要是因为其地理位置处于西南,率先接受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冼礼。早在19世纪30年代,各藩便进行了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奖励工商业,学习西方先进技术,整顿财政,改革军队,实力大增。由于西南四藩在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都具备了较强的势力,因此,它们很快成为倒幕势力的中心,倒幕派正是以四强藩为根据地,联合起来,才一举推翻幕府,夺取政权,实现其政治变革的。可见,日本的明治维新如果没有四强藩率先改革自立,以为前驱,其维新也是很难成功的。 19世纪90年,当中国资产阶级新派登上政治舞台时,日本明治维新进程中的“强藩倒幕”已逝去30余年,成为故事。但是,从中国变法维新运动的政治需要出发,梁启超等维新志士对于明治维新成功的这一关键的历史镜头仍然怀有极其浓厚的兴趣。这正如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历史教授张灏所指出的那样:“梁氏注意到,明治维新的成功,主要由于首先在萨摩、长州、土佐、肥前四处封建领地成功地实现了变革,然后推广到日本其余地方。由于中国有着广阔的国土和长期存在的问题这个经验对它来说极有借鉴意义。梁氏强调说,按照日本的榜样,首先应限制在数省范围内实现变革,然后在全国推行。……梁氏显然从日本的事例中得出教训:地方自治可以用来为民族主义的目标服务。”(张灏:《梁启超与中国知识分子的转变》第125—128页。) 此外,19世纪后半期清朝各省督抚权力的增加和地方绅士名流政治影响的扩大,也为“腹地自立”维新方略的制订及实施提供了可能。1897年冬,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五书提出的“变法三策”中即有“听任疆臣各自变法”(康有为:《上清帝第五书》,《南海先生上书记》。)一策,所谓“疆臣”当然是指那些握有实权的地方督抚。康有为也认定:全国范围内的同时变法不大可能,而地方疆臣的“各自变法”则是现实可行的。 三 甲午战后严重的民族危机,使得资产阶级维新派加快了变法维新的步骤。几乎在提出“腹地自立”,建立变法基地维新方略的同时,维新派也配套设计了建立变法基地的具体实施纲领,并将其付诸实践。 1898年1月,梁启超在题为《论湖南应办之事》的致陈宝箴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实行“腹地自立”维新方略的具体作法。他认为当前“大局之患已如燎眉,不欲湖南自保则己耳,苟其欲之”,则应办好三件大事,即:“一曰开民智,二曰开绅智,三曰开官智。”(《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此三事是“腹地自立”的根本,“三者毕举,则于全省之事,若握裘挈领焉矣,”(《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从湖南维新运动的整个进程看,维新派在湖南建立变法基地,“腹地自立”的实践活动基本上是按着上述三件大事进行的。这具体表现为: 第一,为“开民智”而遍设学堂。 在梁启超看来,要想建成理想的“变法基地”,必须首先兴“民权”,但同时他又认为“民权”这个东西“非可以旦夕而成”,目前应该做的工作是开民智,因为“权生于智者,有一分之智,即有一分之权。”(《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民智大开,民权也就自然大兴了,因此,“开民智”是建立变法基地关键的第一步骤。而“开民智”最好的办法则是遍设学堂以教民。为了在短时间内使湖南“风气同时并开,民智同时并启,人才同时并成”,(《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早在入湘之前,维新派便为时务学堂制定了激进的教育宗旨。据狄楚青先生《任公事略》所载:“任公于丁酉冬月将往湖南任时务学堂时,与同人商进行之宗旨,一渐进法,二急进法,三以立宪为本位,四以彻底改革,洞开民智,以种族革命为本位。当时任公极力主张第二,第四两种宗旨……南海先生于宗旨亦无异词,所以同行数员;……一律本此宗旨,其改定课本,遂不无急进之语。”“湘中诸学子经此启发,风气一变。”(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7页。) 入湘后,梁启超据此为时务学堂制定了“学约十章”,旨在培养学生维新变法的坚强毅志。他还借批答学生札记之机,宣传资产阶级民权平等思想。为广植人才,他又建议陈宝箴,在时务学堂广招外课生,吸收20岁以上的青年,“与之反复讲明政治所以然之理,国何以而强,民何以而弱,民智何而智,以何而愚,令其恍然于中国种种旧习之必不可以立国,然后授以东西史志各书,使知维新之有功”,进而使“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己任。”(《丛刊·戊戌变法》第2册,553页。)外课生的招收,对湖南民智大开,风气丕变起了一定的作用。在时务学堂的带动下,湖南各地纷起仿效,遂使全省学堂林立,于全国首屈一指。对湖南学风的转变,变法维新人才的培养产生了巨大影响。 第二,为“开绅智”而广开学会。 广开学会以“开绅智”,是维新派建立变法基地,实行“腹地自立”维新方略的又一重要步骤。针对高度集权的封建中央集权统治,梁启超提出了“兴绅权”的地方自治主张。他认为:“今欲更新百度,必自通上下之情始,欲通上下之情,则必当复古意,重乡权矣。”(《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在兴绅权过程中,定权限、开绅智是实现地方自治的两项重要工作。 梁启超羡慕西方议事、行事分权的政体,认为这种政体能使社会“有一弊当革,无不知也,有一利当兴,无不闻也。”(《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西方治国之美就要于此。而要想建立变法基地,实现“腹地自立”维新方略,就必须在地方定权限,设乡绅议事机构,以兴绅权。而兴绅权又必须以开绅智为前提,因为当今的绅士“无学无智”,与官相同,而情伪尚不如官之周知。所以“欲用绅士,必先教绅士”,以开绅士之智。开绅士之智的最好办法是设立学会,其开会具体办法为:(1)“先由学会绅董,各举品行端方、才识开敏之绋士、每州县数人,咸集省中人南学会。”(2)会中“广集书籍图器……定有功课,定期由长官、通人讲演中外大势。(3)省内“一切新政举办者。悉交会中议其可办与否,次议其筹款之法,次议其用人之法。”(《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梁启超的上述建议对湖南维新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1898年2月正式开会的南学会实际上就是按照梁启超所设计的原则成立的。南学会的成立,在湖南具有巨大的政治意义,各府县受其影响,也纷纷成立学会,计有:任学会、不缠足会、地学分会、公理学会、群萌学会等,一跃居全国之冠,风气大开,民气大振,极大地推动了维新运动的发展。“腹地自立”的变法基地建设已初见端倪。 第三,为“开官智”而设“课吏馆”。 梁启超认为:兴民权和兴绅权虽是当务之急,但是“他日办一切事,舍官莫属也。”开官智实为“万事之起点。”(《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开官智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当今的官僚实在是太愚昧了,他们“胸中未曾有地球之形状,曾未有列国之国名,不知学堂工艺商政为何事,不知修道养兵为何政。”以此等庸碌之辈治一省,简直是可笑之至。但是当今之世,“不办事则已,苟办事,则其势不能不委之此辈之乎。”(《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真是无可奈何。对此,惟一的上策就是“教之”,而教的最好办法则莫如设“课吏馆”。 对于“课吏馆”,梁启超是这样设计的:“课吏堂不可不速立,而必须抚部为之校长,司道为之副校长,其堂属即设在密迩抚署之地……堂中陈设书籍,各官所读之书皆有一定。……延聘通人为教习,评阅功课……而彼各官者,恐功课不及格而获谴,恐问不能答而失意,莫不争自濯磨,勉强学问矣。”(《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1898年2月,陈宝箴接受了梁启超的建议,依其设想成立了课吏馆。这一机构虽然在湖南维新运动中不如南学会、时务学堂影响大,但它毕竟是维新派建立变法基地的一种独创性措施。 戊戌时期,资产阶级维新派通过上述措施,殚心竭力,苦心经营,终使湖南风气大开,民智、绅智、官智顿启,这正如梁启超所形容的那样:“自时务学堂、南学会等既开后,湖南民智骤开,士气大昌,各县州府私立学校纷纷并起,小学会尤盛。人人皆能言政治之公理,以爱国相砥砺,以救亡为已任、其英俊沉毅之才,遍地皆是……自此以往,虽守旧者日事遏抑,然而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湖南之士之志不可夺矣,虽全国瓜分,而湖南亡后之图,亦已有端绪矣。”(《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第6册,第129—138页。) 1898年6月11日,以光绪帝下定国是诏为起点,戊戌变法走向了它的最高潮百日维新。在这场短命的维新高潮中,梁启超等维新志士建立变法基地的业绩得到了检验。百日维新过程中,光绪帝虽明诏累下,责成督抚实行,但是除了湖南巡抚陈宝箴外,其他省份的督抚“寡有能奉行诏书者。”他们与西后相勾结,视诏书为具文,拒不执行。而新政诏书之所以在湖南执行得比较顺利,除了陈宝箴个人的因素之外,维新派在湖南建立变法基地的活动也应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由于戊戌变法所依靠的只是一个无权的皇帝,缺乏强有力的阶级基础。维新势力与顽固势力悬殊的力量对比,决定了维新运动的必然失败。1898年9月,戊戌政变发生,皇帝被囚,六君子被杀,康梁逃往日本,变法失败。湖南维新运动也被西后一道“电诣”取消,维新派模仿日本明治维新,惨淡经营的“腹地自立”计划宣告失败。严酷的历史事实惨痛地证明,先在地方建立变法基地,然后扩展至全国的维新方略,在日本虽然早在30年前已经成为成功的现实,但在当时的中国却是行不通的。这主要是因为:清代的中国和德川时期的日本在社会和政治结构上不同,日本是幕藩领主制,各藩拥有很大的自治权,这就使其可以在远离中心的边远地区实行地区性改革,作为日后全国规模政治改革的基础。但这种方式在拥有两千余年专制统治的中央集权帝国里,却是不可能的。 【资料来源:《吉林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4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