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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年代中国史学界对历史的认识

http://www.newdu.com 2017-11-03 本站原创 刘俐娜 参加讨论

    

    何为历史?何为历史学?这些问题是历史研究者首先要回答的。史学在中国有着悠久历史,中国古代学人对历史有着自己的认识和理解。到了近代,学者们开始有意识地探讨历史的意义。特别是在1920年代出现的新史学思潮中,一代新型学者借助西方史学理论,对“历史”一词进行重新阐释,认识到历史不仅是记录的“历史”,还包含更多的意义。对历史含义的重新界定和认识,表明中国学者对历史的认识上升到新的层次,成为中国学者全面重新认识中国史学的一个理论起点,为中国现代史学体系的建设奠定了基础,从而在现代史学发展的方向和理论建设方面直接促进了中国史学由传统向现代转变。
    
    
    
    
    一、 重新认识历史
    
    
    
    自20世纪初始,中国史学在危机重重的社会政治氛围中,受到迅速变动的思想潮流推动和陆续输入的西方史学观念影响,产生更新自身的要求,迈开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步伐。由于这一转变也是应中国社会现代化的要求而生,亦即传统史学须更新以适应建设现代社会的需要,这个转变便不是片段枝节的,而是全方位或全新的。相应的史学观念变化几乎涉及和影响到史学研究领域的各个方面。迄于1920年代五四新文化运动深入开展之时,西方新理论和新学说大量输入,引发国内史学界全面建设中国现代史学的思潮。学者们对旧史学进行较以往更为全面深刻的反思,并根据世界史学发展新趋势对史学展开全面重新认识。其中,历史是什么?这个看似简单的概念问题,成为当时学者必须重新认识和回答的问题。实际上,这是建设新的史学体系必须首先解决的重要问题。因为对“历史”含义的理解直接影响对历史研究任务、内容、方法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认识。
    
    
    
    中国古代,“史”字含有两层意思,一指史官,即负责记载帝王言行和国家大事的官吏;一指史书,即记载过去事实的文献资料。唐以后“史”字开始有表现“史事”的意义。此“史事”已有表示史书记载对象,即客观历史的含义[1]。学者常把史学研究对象以“往”、“往事”概之。但从史学认识的角度看,这种具有新意义的把史学研究对象的“史事”区别于史书的认识尚不十分明确。其时,还没人能对“史事”、“史书”与客观的历史这三者加以明确区别。通常理解的“史”即“史书”。
    
    
    
    中国史学产生于先秦,但“史学”一词的应用却晚至东晋十六国时期。学者对“史学”涵义认识也有一个发展过程,至清代始为成熟。其代表人物章学诚论述史学的内容包括史考、史选、史纂、史评、史例等多方面,反映了中国史学发展的较高水平。近代以来,社会文化发展要求史学更新。梁启超明确提出:“欲创新史学,不可不明史学之界说。”[2]他在写于1902年的《新史学》一书中由分析历史研究对象和范围入手概述“历史学”涵义:“第一,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第二,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第三,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 [3]书中虽然清楚地使用了“历史学”概念,但仍有把历史、历史学与历史书混用的地方。如把历史研究的范围称"历史的范围",讲传统史学时主要讲的是不同体例的史书,把以史书形式表现的史学称为旧史学等等。显然,这时梁启超还没能有意识地区别史、史学与史书。1922年他发表《中国历史研究法》,进一步指出:“记载人类社会赓续活动的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资鉴的是史。”[4] 这里的“史”即是指“历史学”。梁启超认为历史学所研究的当是这个不停变动着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他解释历史研究:一是要记载人类社会连续不断的活动过程和表现出的现象;二是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并从中寻找出人类社会之所以发展的原因和结果;三是历史研究最终要为现代人的各种活动提供借鉴。这段解释包括了历史研究的对象和内容:记载史实,通过研究进化过程,寻找和探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也包括了历史研究的作用和目的:为人们提供借鉴。这些看法比起20年前大为丰富。可以认为,作为一门现代学科的历史学已被他提了出来。但他文中仍没有对历史与历史学的不同意义作严格区分和论述。
    
    
    
    在1920年代初年的新史学思潮中,一些学者有意识地在文章中采用新的历史概念,但真正能把这一问题明确提出加以讨论的还不多见。缪凤林和李大钊是少数专门讨论对于历史认识问题学者中突出的两位。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缪凤林是已知最早发表文章明确讨论“历史”一词含有不同意义的学者。[5]他在1921年11月出版的《史地学报》上发表的《历史与哲学》一文,明确指出“历史”与“史书”不同。他写道:“通常言历史者,皆以历史为过去事实之记载,叙述与描述二字即足尽其义蕴。此实未明历史之真谛。盖其所言,乃组织成书之历史,而非历史之本体;乃历史之历史,而非历史之真象也。”[6] 文中“历史之本体”意指实际存在的客观历史,“组织成书之历史”意指记述过去事实的史书。“历史之本体”又称“历史之真象”,说的是“演进和活动”。又说:“所谓过去,常有活而非死。演进活动,在长育历程之中,无有究竟也。” [7]意思是说:历史是活的不断变化无始无终的客观实在。既如此,书本文字怎么能将其记录完全呢?缪凤林认为:过去人们把以叙述和描述方法来记述以往事实的“历史”,也就是编撰成史书的“历史”,笼统地当作历史,这种认识是有局限性的,是没有明白历史的真正意义。因为编撰成史书的“历史”,只不过是人们对历史进行研究的结果,是对客观历史的叙述和描述,与客观发生过的历史是不同的。
    
    
    
    在另一篇文章中,缪凤林引班固《汉书·叙传》中的话,说明古人把历史与史书混作一谈。班固说:“尧舜之盛,必有典谟之篇,然后扬名于后世,贯德于百王。故采纂前记,缀辑所闻,以成《汉书》。”缪凤林认为,班固这段话是把历史作为过去事实记载来看待的。这认识初看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从大的方面说,史、史书和史学都是与过去事实有关的名词,一提“史”字,人们就会联想到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事实。“然细加审查,似其所言,仅指组织成书之史,而非史之本体。质言之,乃史书而非即史也。盈天地间,层叠无穷,流行不息之现象,生灭绵延,亘古亘今,是名曰史。有人焉,抉择是中一部分之现象,以一已之观察点,考察其因果关系,笔而出之曰史书。史书之描述,于事实纵极逼真,栩栩欲活,要为事实之摹本,非即事实之自体。”“明乎史与史书之辨,然而可知史为动而非静。”[8]
    
    
    这里提出一个很重要的历史认识论问题:那就是史书是记史者个人的观察研究成果。无论史家如何努力,其所记载的历史都不能与客观存在的历史同日而语。史家在记录历史时,尽管是很客观地去记录史实,尽可能把史实记录得栩栩如生,这种记录也不能作为客观存在的历史看待。因为一方面史书记载下来的历史是通过文字形式,也就是史书表现出来的,而史书文字一旦写下来就是相对固定和静止的。另一方面,对于客观的历史来说,史书是人从流动的历史当中选择一个角度或一个方面,用自己的观点分析考察后写下来的记录。由于人的认识能力和知识素质等主观因素,以及整个史家所处时代的思想认识水平限制,人们对历史的分析和观察都会有局限性。所以这种由人记述下来的历史记录即使逼真,也只是实在历史的摹本,而不是“历史之本体”。
    
    
    
    缪凤林的上述说法对中国学者产生自觉的历史认识论有着极大启发性。但他仅仅是借用外来观念[9]提出问题,并未深入思考融会贯通。对这一问题做出全面系统论述的是李大钊。
    
    
    
    二、 李大钊对历史的认识
    
    
    
    李大钊从1920年下半年始被聘为北大教授,随后相继在北京大学等高等学校开设唯物史观和史学思想史课程。其间,他陆续发表《史学概论》、《史学与哲学》、《史观》、《史学要论》等论著,对史学理论问题进行思考,特别是对“历史”、“历史学”概念作了深入系统论述。
    
    
    
    在李大钊看来,“历史”的含义是复杂的,古今中外研究者对它的解释并不一致。他列举一些中外史学家对“历史”所作的不同解释,[10]希望中国研究史学的人能通过这些解释,对历史有深入些的理解,并为历史下一个比较完全和确切的定义。他自己在解释“历史是什么”时则明确指出:“从前许多人为历史下定义,都是为历史的记录下定义,不是为历史下定义;这种定义,只能告诉我们以什么构成历史的记录、历史的典籍;不能告诉我们以什么是历史。我们当于此类纪录以外,另找真实的历史,生活的历史。”[11]因而,他给历史下的定义是:“历史不是只记过去事实的记录,亦不是只记过去的政治事实的记录。历史是亘过去、现在、未来的整个的全人类生活。换句话说,历史是社会的变革。再换句话说,历史是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那些只记过去事实的记录,必欲称之为历史,只能称为记述的历史,决不是那生活的历史。”[12]这一定义肯定了历史是指客观存在的历史,而不是史书,不是记录下来的历史。
    
    
    
    李大钊分析了人们无意识地流露出的对历史的三种不同理解:
    
    
    
    (一) 譬如说吾汉族有世无与比的历史,这并不指记录而说,乃指民族的经历或发展的过程,所以四千年的历史一语,可以说是文化进化的代名字;
    
    
    
    (二) 又如说吾国无一可观的历史,其意乃指见识高远,文笔优美的历史书籍而言;
    
    
    
    (三) 又如问一友人以君所专攻的科目是什么?答云‘历史’。此‘历史’二字,乃指一种科学的学问而言。”[13]
    
    
    用今天的话说,这三种历史概念一是意味真实发生客观存在的历史过程,李大钊认为可将其称为“文化进化”的过程;二是意味史书,即史实的记录;三是意味一种学术门类。
    
    
    
    李大钊认为,“历史”应是指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或事实发展的过程,而不应是记述的历史――史书。史书与历史是有关系的。史书可以说是历史的“缩影”,不是整个的历史,是史事的“陈编”,不是活的史事,只可做历史的记录或资料。研究历史有时须靠记录中的材料,甚至可以说历史学“发源于记录”,但“记录决不是历史”。[14]历史“是人类生活的行程,是人类生活的联续,是人类生活的变迁,是人类生活的传演,是有生命的东西,是活的东西,是进步的东西,是发展的东西,是周流变动的东西;它不是那些陈编,不是些故纸,不是僵石,不是枯骨,不是死的东西,不是印成呆板的东西”。 [15]它“乃是亘过去、现在、未来、永世生存的人类全生命” [16]。他强调只有客观的历史才是历史研究的基础,“一切史的知识,都依它为事实,一切史学的研究,都以它为对象,一切史的纪录,都为它所占领”[17]。
    
    
    
    李大钊这些认识一部分同缪凤林一样,来自其时流行的西方史学观点。与缪不同的是,他同时接受了马克思唯物史观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理论,特别是历史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他指出:“马克思述他自己的历史观,常把历史和社会关联在一起;纵着看人间的变迁,便是历史;横着看人间的现在,便是社会。”“历史就是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因为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是进步的,发展的,常常变动的;所以换一句话,亦可以说历史就是社会的变革。”[18]
    
    
    明确历史的概念之后,李大钊又回答了何谓历史学的问题。他认为,历史学是以活的、真的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学问,“就是研究社会的变革的学问,即是研究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19]。他说“史学的要义有三:(一)社会随时代的经过发达进化、人事的变化推移,健行不息。就它的发达进化状态,即不静止而不断移动的过程以为考察,为今日史学的第一要义。(二)就实际发生的事件,一一寻究其证据,以明人事发展进化的真相,是历史的研究的特色。(三)今日历史的研究,不仅以考证确定零零碎碎的事实为毕乃能事;必须进一步,不把人事看作片片段段的东西;要把人事看作一个整个的,互有连锁的东西去考察他。于全般的历史事实的中间,寻求一个普遍的理法,以明事实与事实间的相互的影响与感应。”[20] 
    
    
    
    可见,李大钊是从明确历史学主要任务的角度解释“历史学”概念的。考察不断发生变化着的人类社会的历史,考证人类历史进化的真相,更重要的是在考证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寻求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李大钊认为这种新的历史学是中国所缺乏的:中国有普通的历史记录,而没有科学的历史学。
    
    
    
    李大钊把历史学分为“最广义的历史学”、“广义的历史学”与“狭义的历史学”。最广义的历史学包括:历史研究法,历史编纂法,普通历史学(广义的历史学),特殊历史学(各种历史专题的研究,如政治史、文化史等,以及关于各专史的理论)和历史哲学。广义的历史学包括记述历史和历史理论两部分。其中记述历史有个人史(传记)、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民族史、人类史。狭义的历史学特指历史理论,他又称之为“历史科学”或“严正的历史科学”,包括个人经历论(比较传记学)、氏族经历论、社会集团经历论、国民经历论、民族经历论、人类经历论。
    
    
    
    在对“广义的历史学”的理解中,李大钊划分了记述历史与历史理论的界线:“记述的历史的目的,是欲确定各个零碎的历史事实,而以活现的手段描写出来,这是艺术的工作。历史理论的目的,是在把已经考察确定的零碎事实合而观之,以研究其间的因果关系的,这乃是科学的工作。”[21]他认为,二者考察的方法虽有不同,研究对象是相同的,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历史理论的系统如能成立,则就个个情形均能据一定的理法以为解释与说明,必能供给记述历史以不可缺的知识,使记述历史愈能成为科学的记述;反之,记述历史的研究果能愈益精确,必能供给历史理论以确实的基础,可以依据的材料,历史理论亦必因之而能愈有进步。二者共进,同臻于健全发达的地步,史学系统才能说是完成。”[22]
    
    
    
    这样,李大钊实际上是指出了历史学的两个不同层次:一是记述的历史学,二是解释历史事实的历史学,他称之为“记述的历史”和“解喻的历史”。记述历史学的主要任务只是整理和记录历史事实;解释历史科学在他看来是历史学的最高层次。他指出当时中国还没有出现历史科学即解释的历史学,认为历史科学的建立是历史学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现代史学的发展方向。这是因为记述的历史“原是现实发生的各个情形的记述,故其本来的性质,不在就某种事实或对象而为一般的研究,明其性质,究其理法;而在就一一实际的情形,详其颠末,明其来历。即在今日,普通的历史方犹保存此本来的性质;然而今日史学所达的进程,则已不止于单为个个情形的记述与说明。比较的研究,在史学上曾被试用,而历史理论的研究,其目的尤在为关于历史事实一般的说明。”[23]
    
    
    
    与此相应,李大钊还指出了“实在的事实”与“历史事实的知识”的区别。所谓“实在的事实”即指客观的历史,“历史事实的知识”则是指对历史的认识和解释。他认为:“实在的历史是一成不变的,而历史事实的知识则是随时变动的;记录里的历史是印板的,解喻中的历史是生动的。历史观是史实的知识,是史实的解喻。”[24]正是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李大钊提出重作历史的问题。他认为,历史观是人们解释历史的理论依据,随着历史观的与时俱进,发展变化,人们对历史事实的认识和解释也相应变化。“同一史实,一人的解释与他人的解释不同,一时代的解释与他时代的解释不同,甚至同一人也,对于同一史实的解释,昨日的见解与今日的见解不同。此无他,事实是死的,一成不变的,而解喻则是活的,与时俱化的。”[25]所以,历史的重作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根据新史观、新史料,把旧历史一一改作,是现代史学者的责任”[26]。这里李大钊从认识论的角度提出了历史研究的相对性问题。
    
    
    
    以上所见李大钊对历史与历史学的概念以及二者区别的论述系统和完整程度,在当时的学者中是不多见的。他的这些认识已达到同时代其他人没有达到的高度,在中国现代史学的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 关于历史认识的意义
    
    
    
    综上所述,可见1920年代初中国学者在关于历史的认识和重新解释方面已达到相当的水平。他们明确了人们所称的“历史”是有多层含义的:有作为客观存在的历史和研究客观存在历史的历史学;指出了史书、史学与实在历史的不同;阐述了历史的内容、范围和主要任务;解释了历史学的内容,明确了记述的历史和解释的历史是研究中的两个不同层次。这样从理论上对历史有意识地重新认识,极大地开拓了中国学者的研究思路,为中国现代史学的建立奠定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
    
    
    
    第一、 对历史不同层次含义的厘清是中国现代史学建设的起点。
    
    
    
    从历史学的基本任务来讲,无论传统史学还是现代史学所研究的对象都是过去已发生的事情。但在研究的目的、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现代史学与传统史学有着明显不同。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为古今学者对历史的理解不同。在古人看来,史就是过去的事,史书记载的是过去的事,一个“史”字足以涵盖史、史书与史学多重含义。所以,一部二十四史就是24个朝代的历史事实,就是一部完整的中国历史。现代学者则看出在史书记载的历史事实之外,还有一个客观存在的真实历史,它与史书记载是有区别的。与鲜活的客观存在的历史相比,史书记载的史实是死的,并不等同于已发生过的历史事实本身。客观存在的历史是历史学所要研究的对象,史书只不过是前人留下的历史资料。厘清这一点,对中国现代史学的建立十分重要。它关系到正确认识历史研究的对象,确立历史研究任务,采用正确的研究方法,正确地理解进而创立科学的历史观与历史学理论等问题。所以,重新认识历史的含义是建立现代史学的基础性工作。在一定意义上,中国现代史学的建设正是从重新审视历史概念含义开始的。在1920年代以建设中国现代史学为主要内容的新史学思潮中,学者从认识历史的不同层次含义,区分历史、历史学与史书等概念,进而重新认识史学的功能、内容和研究方法,对历史内涵有了全新认识。一些学者把重新认识因而明确了的“历史”一词称为“新历史”[27],以作为不同于传统史学的中国新史学建设的标志。这由一个侧面说明辨析“历史”概念对于产生现代史学观念的重要。另一方面,现代史学相对于传统史学是一门有着更系统、更完备内容的学术门类,特别表现于其在史学理论方面的细致和完善。对历史、历史学与史书区别的自觉,使研究者观察历史时有了全新眼光,可以在一个新的高度上理解历史研究的任务、目的,以及如何去研究历史,从而使现代学者在历史认识方面大大前进了一步,为现代史学理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第二、 历史与史书的区分拓展了历史研究者的思路。
    
    
    
    客观存在的历史与记录下来的历史在古代未加明确区别,是传统史学研究始终囿于对古代事实的记载和考证圈子内而不能自拔的重要原因。由于把史书记载看作真实历史,史家不能认识到他们考证的文献记载虽近真,却不能与客观存在的历史相比。而在有了现代史学观念的学者看来,二十四史并不能反映全部实在的历史,它们只不过是前人记录下来的古代历史资料,是历史著作。
    
    
    
    有了历史与史书不同的观念,首先破除了学者对已有历史记载的迷信。五四新史学思潮中出现的古史辨派,就是把史书看作前人记录下来的历史资料,仅仅把这些记载作为研究历史的资料来看待,而不把它们当作真正的历史来看待的。古史辨派的主要代表人顾颉刚在与钱玄同讨论古史的那封著名书信中说:“我们在这上,即不能知道某一件事的真确状况,但可以知道某一件事在传说中的最早的状况。我们即不知道东周时的东周史,也至少能知道战国时的东周史;我们即不能知道夏、商时的夏、商史,也至少知道东周时的夏商史。”[28]这段话中“某一件事的真确状况”、“东周时的东周史”、“夏、商时的夏、商史”,即指真实发生过的史实;“传说中的……状况”、“战国时的东周史”、“东周时的夏商史”,即指记载或史书中的历史。顾颉刚在这里把古文献(包括史书)记载和真确的历史加以分别的意识十分清楚。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他敢于对流传下来的古史系统提出质疑,明确指出史书记载的关于“三皇五帝”的古史系统与真实的中国古史有别,成就了他著名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观。
    
    
    
    其次,它扩展了研究者的思路。现代学者不再囿于古代历史的记载,而是从更为广泛的视角,运用包括史书和历史记载的资料,在新的历史观念指导下对历史展开全新的研究。仍以顾颉刚为例。他在认识到文献记载与客观历史有别的同时意识到客观史实在记载中发生变化反映的是记载历史者思想观念和情感方面的变化对所记载“史实”发生的影响。从而,他提出运用历史文献资料,研究一件事实在不同时代记载中的演变过程,并通过对这件史实演变过程的研究,探讨不同时代的社会政治、思想文化状况的新思路。这是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思考。一方面,它揭示了“历史”在历史上不同时代记史者笔下有一个发展演变过程,要求研究这个过程。这事实上提出了研究学术史、史学思想史的新课题。另一方面,它把历史记载的发展变化与社会政治大势、学术思想、风俗文化等联系起来。这展示了将学术与社会政治文化加以综合研究的前景。顾颉刚的这一思想大大超越了传统史学着重记载、考证的研究范围,为现代史学关注思想文化史的研究作了理论上和实践方面的准备。
    
    
    
    第三、 对历史学的新认识,使科学的历史学成为可能。
    
    
    
    历史学是以客观存在的历史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通过对历史意义的重新认识,现代学者对历史学及其任务有了更明确的理解。
    
    
    
    一般说来,传统史学偏重于对过去发生事情的记述。虽有追求“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史著,如《史记》,也有按一定思想原则安排史事记载的史著,如《资治通鉴》等,但从整体上看,传统史学并不注重对历史规律的探讨。因此,整理和记载过去的历史事实是古代史家的主要任务。现代学者在认识到历史与历史学的区别,以及历史学的新内涵之后,对传统史学以历史记载为最终目的的研究指向提出了挑战。
    
    
    
    现代学者认识到,历史学的工作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记述整理,一是说明历史发展规律。按李大钊的话说,就是“整理事实,寻出它的真确的证据;理解事实,寻出它的进步的真理”。在他们看来,仅限于记录与整理历史事实不是历史学的全部内容,历史学的重要内容是理解和解释历史的事实,总结出历史发展的规律和法则。记述与整理工作,包括考证史书所记述材料的真伪,追求对客观历史事实真实性的记述只是现代史学研究的第一步的工作,探索客观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已知其然的基础上求其所以然,是第二步的工作。这第二步工作,李大钊称之为“科学的历史学”。
    
    
    
    由此可见,现代学者所理解的历史学的任务较传统史学有了很大不同。与传统史学相比,现代史学更注重对历史规律的探求,或者说更注重用现代新的思想观念和方法对历史事实进行解释。他们不再满足于仅仅记载历史事实,他们要让历史学通过现代史家的研究而与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生活结合起来。显然,过去的事实与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关系仅靠记载过去的事是不能建立进来的,它需要“科学的历史学”,也就是用新的历史观点和理论对历史事实的分析和解释来加以联系。
    
    
    
    “科学的历史学”是中国现代史学建设中不同于传统史学的一个新概念。它的提出,意味着用新的眼光重新研究那些过去人们所研究的历史。注重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探讨成为现代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以重解释为突出特点的现代历史学的建立成为学者追求的目标。1920年代关于历史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学者为使传统史学向现代科学化的历史学迈进的自觉行动。正是在对历史重新认识的探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李大钊成为运用马克思主义研究历史的先驱,为在唯物史观指导下探索历史发展规律的现代历史学的建立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第四、 从认识论角度对历史与历史学的区别,使学者认识到历史研究的相对性。
    
    
    
    历史是一种客观存在,历史学是有研究者参加的研究客观历史的活动,史书则是通过研究者对客观存在的历史进行研究之后得到的成果,是历史研究结果的表现形式。这三者显然各有不同内涵,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其根本区别是主观与客观之别。
    
    
    
    1920年代中国学者在区分以上三者不同内涵时,虽没有明确提出主观与客观的问题,但从一些学者在区分史与史书或史学不同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对主客观二者的区分。现代学者认为,历史学、史书之所以与客观存在的历史不可同等看待,是因为无论史书和史学研究都有研究者这一主观成份掺入其间,是经过人的工作而完成的。由于人的认识能力和本身素质的差别,人们对客观历史事实的认识和记述有其不同的观察角度和侧重点。这种掺杂进记载者本人情感的历史研究工作和成果表述,与客观存在的历史有一定的距离。这意味着已经发生过的、客观的、活的历史是不能通过学者的研究而完全真实地重演一遍。从这一角度出发,人们对客观历史的研究和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考察中国古代史学史,多数史家在记述历史事实时是以求真为其最高目标。“史德”之说表明史家已经认识到历史记述的客观性问题。强调史德,表彰秉笔直书,表现了古代学者对客观真实记述历史的美好愿望和追求。把史学的真实性与人自身的道德加以联系,是他们企图通过史家的自律来解决历史记述真实可靠的问题。现代学者认识到,人的主观意识会对其观察和认识客观事物产生影响,人的认识能力又是有限的,这限制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所以,客观历史与历史记载之间的区别是客观存在的,是人的主观愿望所不易克服的。承认这一点,是中国史学进步的一个具体表现。
    
    
    
    从认识论的角度区分历史与历史学,使得中国学者对在研究中如何全面真实地研究历史有了较成熟的认识。也正是由于1920年代初中国学者认识和正视历史研究者在认识客观历史方面的局限,认识到历史与史书是有距离的,所以他们在具体的研究中才能够客观地看待自己的研究成果,而不把以前的古史记载或者自己的研究成果看成是固定不变的。同时,由于能够正确看待自己研究成果的局限,认为有继续完善的必要,使得研究者自觉地产生容忍不同观点的心态。对古人记载局限的认识,使研究者不再迷信先圣先贤。正确对待自己和古人的研究,特别是认识到历史研究工作的无止境,使中国史学研究工作者在心理上更趋于成熟,其研究更为客观和冷静。
    
    
    
    第五、 对客观历史的认识,使历史研究有了一个全新的空间和范围。
    
    
    
    肯定历史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史实,是人类社会进化和发展的过程,应当研究真实的鲜活的,并不断发展变化的人类社会,而不是固定的死的孤立的单一历史事实,更不是故纸堆一样的史书或史书上记载的死的历史。这种认识极大地开阔了研究者的眼界,使历史研究的内容得到极大的丰富。
    
    
    
    不仅如此,以往的历史研究大多局限于以统治阶级为中心的政治、外交、军事等方面,不能真正反映出历史的全面发展情况。现代史学要研究客观历史的发展过程,这就使研究的中心从统治阶级转向与人类生活相关的社会整体。如李大钊所说:“历史既是整个的人类生活,既是整个的社会的变革;那么凡是社会生活所表现的各体相,均为历史的内容所涵括。因为文化是一个整个的,不容片片段段的割裂。文化生活的各体态,各方面,都有相互结附的关系;不得一部分一部分的割裂着看,亦不得以一部分的生活为历史内容的全体”;不只“社会上的政治、法律和经济”,而且,“道德,学术,宗教,伦理,等等,所谓文化的理想,亦莫不应包含在历史以内”。[29]历史研究的空间和范围大大扩展了。
    
    
    
    从整个人类社会历史观察,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强调经济的作用,综合史观强调社会心理(或思想)和文化因素的作用,他们从不同的方面论述了历史研究的新内容。与传统史学相比,现代史学研究的内容更贴近人们的生活。这样的史学也更能为社会和现代人服务。1920年代初史学界对经济史、思想文化史的关注为现代史学开辟了一个新天地。
    
    
    
    第六、 对历史的重新认识,勾通了中国史学与世界史学的联系。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中国学者借助西方史学理论重新认识历史的意义,尤其是的认识和理解,还起到了把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研究与世界史学勾通的作用。中国古代史学和西方古代史学在重记述等方面有着不少相近之处,但彼此间很少勾通。到了近代,西方史学随着社会政治和思想文化的革新有了显著发展,与中国传统史学之间差异愈发明显,以至于彼此在概念、内涵、方法诸方面有着不同的理解。而在现代化、世界化成为时代潮流的时代,中国学术纳入世界学术轨道,成为世界学术的一部分,有利于自己的进步发展,亦是中国现代史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1920年代中国学者对历史意义的新思考,拉近了中西学者在理解和认识历史方面的距离。其结果使中西学者在讨论史学的时候可以互相理解,进入共同的话语环境。从这个意义说,中国学者对历史定义的重新认识,不仅推动了中国史学的发展,而且也标志了中国史学开始面向世界,与世界史学接轨,为中国史学走向世界,在新的时代为世界史学发展做出贡献迈出最初的一步。
    
    

    
    

    
    

    
    

    
    

    
    

    
    

    
    

    
    

    
    

    
    

    
    

    
    

    
    

    
    
    
    

    
    

    [1] 瞿林东:《中国史学史纲》第6页,北京出版社,1999年9月。
    
    

    [2] 梁启超:《新史学》,《新民丛报》,1902年。
    
    

    [3] 梁启超:《新史学》,《新民丛报》1902年第3期。
    
    

    [4]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1页,商务印书馆,1922年。
    
    

    [5] 李大钊1920年下半年由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改任教授。在广泛接触了西方史学理论和观点之后,他开设了“唯物史观”与“史学
     思想史”课程。他在“史学思想史”的《史观》部分曾论述了这一问题。但此部分直到1923年12月才以讲义形式出版。据现在
     的研究成果,他开设“史学思想史”课当是在1923年的下学期。至于他关于历史新意义的思想形成于何时还是一个有待考证和
     讨论的问题。
    
    

    [6] 缪凤林:《历史与哲学》,《史地学报》1卷1期,1921年11月。
    
    

    [7] 缪凤林:《历史与哲学》,《史地学报》1卷1期,1921年11月。
    
    

    [8] 缪凤林:《历史之意义与研究》,《史地学报》2卷7号,1923年11月。
    
    

    [9] 如:在何为历史的真相问题的认识上,他借用了美国学者伍德布里奇(Woodbridge)《史之目的》(Purpose of History)中的观
     点。
    
    

    [10] 如:法国的弗领(Felint),德国的朗普勒希特(Lamprecht),法国的万龙(Vanloon),日本的内田银藏,中国的梁启超,等。
    
    

    [11] 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56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12] 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62-363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13] 李大钊:《史学与哲学》,《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208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14] 李大钊:《史学概论》,《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279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15] 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55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16] 李大钊:《史观》,《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08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17] 李大钊:《史观》,《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08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18] 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56-357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19] 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65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20] 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69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21] 李大钊:《史学与哲学》,《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213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22] 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75-376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23] 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64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24] 李大钊:《史观》,《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10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25] 李大钊:《史观》,《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10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26] 李大钊:《史观》,《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11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27] 当时的学者陶孟和、衡如等都用“新历史”代表中国全新的历史学。
    
    

    [28] 顾颉刚:《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古史辨》第一册,第2页,北京朴社,1926年。
    
    

    [29] 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全集》第四卷,第358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原载《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1期,12000字
    
    
    
文章出处:《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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