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三年(1887)十月四日,热河都统宗室谦禧收来两份信件,均是他的手下能员所禀——建昌县知县文卜年与塔子沟理事司员奎彰。塔子沟理事司是清廷为处理蒙汉交涉事务而设立的专门机构,与建昌县衙同城供职,“理应和衷共济”。可谦禧收到的两折却是二人互相揭发、检举,看似两人的恩怨,却反映了地方官僚体制中的诸多矛盾。 郎中与知县互讼 1887年9月下旬,正是建昌地区的农忙季节,也是各衙门稽盗、收税办公的忙时。塔子沟理事司员奎彰因天气转凉而患了风寒,但他还是照例上街查税,可不曾想在他离开衙署的时候,衙内却突生变故,在押嫌犯集体脱逃,所收少量税银失盗,几名心腹税员也被殴伤,甚至县衙东辕门也被砸损了边角。 奎彰接到属下报告,匆忙赶回,家人许溁向其报告,咬定是建昌县衙派人所为。想必衙署遭到砸抢早让奎彰失去了冷静,当即向其上级热河都统汇报:县役赵升等纠众殴毁衙门,抢劫钱粮,系由该县纵令所致。 “殴毁衙门,抢劫钱粮”其罪当死,又牵扯到同城的建昌县衙,热河都统谦禧不敢掉以轻心,作为一方大员,也不能偏信奎彰的一面之词。建昌县知县文卜年是他在光绪十一年亲自奏请朝廷奏保的,对于文卜年他在奏折中曾夸为“老成稳练,办事勤能”。 文卜年,科甲正途出身。咸丰八年(1858)的戊午科场案,牵连巨广,主考官柏葰被杀,成为清代历史上唯一一位因科场案而被诛的一品大员。文卜年正是出于此科,大浪淘沙,过关斩将,必然是出于真才实学。同治四年(1865),考取宗室官学汉教习,是年十二月由候挑州县拣选引见。奉旨以知县发往热河差遣委用。 此后,文卜年在热河直隶地区转了一个大圈,五年三月,委办发审矿务各局事务,六年七月署建昌县事,九年三月任滦平县事,十一年试署朝阳县知县。光绪二年与平泉州知州庆龄互相对调,任三年,母丁忧,五年十月,服满起复,六年六月,委赴朝阳县会讯积案,七年饬委代理粮捕,署同知印务,嗣于光绪八年正月补丰宁县事,光绪十三年,再次担任建昌知县。咸丰八年中举到光绪十三年,三十年过去,文卜年已经五十八岁。 科甲出身后,补了官缺,在晚清中举众人中可视为幸运,可此后三十年,屡经换岗,却未得太高提拔,也属无奈。官海宦途中,最令他出彩的就是同治七年委属建昌县知县时,擒获巨匪多名,经时任都统麒庆保奏,加正五品同知衔,并赏戴蓝翎,那年他三十八岁,留有他的官宦阶梯还大有想象空间。 建昌县是文卜年仕途渐起之地,可此后经年,仕途蹭蹬,二十年后,又回到建昌县衙,作何感想,怕是只有他自己知晓。官运非平步青云之人,自然十分珍惜现有乌纱。他又怎能随便纵令属下殴打司员衙署,抢劫钱粮。他向热河都统汇报道:该司员派役锁拿无辜,在途勒索饭钱……署内丁役装点殴毁,抢劫情形,挟嫌反噬,实由该司员上街宴会,信任家丁,以致滋事。 谦禧信任文卜年,建昌县幅员辽阔,蒙汉杂处,系口外要缺,州县中最为紧要之区,非精明练达熟悉情形之员不可胜任。当初他保奏文卜年时,特意上奏朝廷,请求准以文卜年由丰宁县调补建昌县,不遵循例行的送部引见程序,既是他对下属的信任,也承担了属员任职的责任和风险。 谦禧也信任奎彰,无论如何,是理事司的衙署遭到砸抢。可双方供词互异,互相禀揭,若不从严承办,当地各属蒙民交涉案件甚多,将来纷纷效尤,谦禧的官也不好做。无奈之下,谦禧先奏请朝廷:“将塔子沟理事司员奎彰、建昌县知县文卜年,即行撤任,听候讯办。”具体案情详细侦查再报。 地方官被下人蒙蔽 事关两个衙门互讼,谦禧不敢怠慢。向朝廷请旨的同时,命人前去勘明现场,又率同热河道德克精额、承德府知府廷杰、理刑司司员刑部员外郎齐世名、候补主事蔡揆忠亲提一干人等集讯。经过轮番审讯,事情原委很快水落石出。 九月下旬某日,奎彰上街票差,命令在编头役张彦去传唤一起控诉案的证人——傅喜,外号傅洛三。张彦懒散,派了打零工的散役吴万升、刘福前往,二人到乡后,找乡长黄显核查户籍,得知傅喜外出未归,两人只得驻店等待,等了几日还未寻得傅喜踪迹,却赊欠了店家一些酒钱,心情略有不快。 九月二十一日,正巧傅喜之弟傅俊在店门外经过,刘福商兑吴万升,把傅俊唤入店内,恐吓其哥哥犯有重罪,想榨取点钱财,令其垫付店家七十吊饭钱。可傅俊未允,二人恼羞成怒,将傅俊锁项带回。傅俊还有一胞兄傅公,闻之二哥被无故捉拿,赴县衙喊冤控告。 时县令文卜年正在县衙办公,接到控告后,派差役前往传唤,正值吴万升等锁拿傅俊在街,差役擒个正着,将傅俊和吴万升等一并带回县衙。文卜年派委县丞堂讯查验吴万升拿人原票,得知票上并无傅俊之名,就将傅俊当庭释放,并派户役杨正方持县衙帖将税役吴万升、刘福送回税署,令其自惩。宦海多年,他早养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习惯,可不想后来也被留下不作为的口实。当时奎彰在街查税未回,差役杨正方就将吴万升、刘福交门房家人许溁查收。 本来事情就此了结,可当杨正方转身行至大门时,偏偏遇见吴万升,欠的店钱没有找到人垫付,反而被县衙抓去,吴万升一时气愤,就骂了杨正方几句,彼此口角相争,许溁出来喝阻,并将杨正方、吴万升全部抓起来,暂行看管。建昌县城不大,很快此事传出,杨正方之子杨棠得知其父无故被抓,即邀同素相识的一帮人前去评理,行至税署东辕门外,遭人劝阻,杨棠等还是不服,但也心怀畏惧,于是捡起地上的石块向衙署里掷打,税役见状,也用石块向外掷打。 打斗过程中,多名税役被殴伤,大门辕门被砸坏,杨棠见状不好,即行逃走。这时,县衙的县役赵升等人也已赶到,却并未干涉,只在一旁看热闹。殊不知,杨棠的鲁莽与县役的冷眼旁观差点搭上小命,有人已下了圈套,将其陷入重罪。 清代县级衙署中,有两套机构,一是书吏、衙役等标配人员,属于国家公职范围;二是长随、幕府等人,具有私人性质,因而与官员关系密切,虽无名分,权力更大,许溁便属此类。许溁因见杨棠等藐视公堂,滋闹生事,砸了自家门户,同城对头们又看了笑话,一时气愤,决定教训杨棠等人,出口恶气。 在杨棠等人走后,许溁即令看役将看守犯人的门窗打开,将衙署擒拿的漏税一干人犯放走。令税役捏造,声称县役赵升率领四十余人各持火炮、朴刀、枪等械欲抢杨正方,已将辕门大门值日屋砸坏,以致看管人犯乘势脱逃。夺犯,大清律法是死罪。为将死罪做实,许溁又令人诬陷控告税银八两二钱五分,制钱七吊六百三十二文,均被县役乘势抢去。抢劫官银,死罪。数罪并罚,计谋得逞,不单是几人丢了脑袋,知县文卜年纵容属下砸抢公堂,也是罪责难逃。许溁将伪造情形写为一帖,等奎彰回来,呈上禀帖,奎彰查阅情形,信以为实,据情详报。事情由此闹大,有了前文互讼一幕。 结局 事情发展至此,许溁也不敢向主子隐瞒事实,将事情原委告知奎彰。奎彰知道自己被下人蒙蔽,自知理亏,令许溁自首认罪,自己则甘愿受罚,与建昌县衙多生一层怨恨。接下来是处理环节。许溁诬陷他人,按照清律“诬告人死罪未决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徒役三年”,因其后来自首,减罪二等,杖一百,徒三年。按照清律,许溁母亲已年六十九岁,家无次丁,得以留养,可考虑其舞弊情节较重,不许留养。 吴万升、刘福等奉官传唤人犯私行羁押,索诈不遂,但并无拷打凌虐之事,杖一百,徒三年。其上司张彦身为巡役,奉票不行,照违禁私带白役例,杖一百,折责革职。杨棠殴打税员,杖八十,酌加枷号一个月。被损坏的大门,因人多无法辨别是非,令杨棠、吴万升等修整。都统谦禧不会管这些走卒的命运,他关心的是手下的两员干将——文卜年和奎彰。朝廷已经在十月将二人革职查看,十二月审讯之时,案情告破,虽无冤情,但想要重新提拔两人还费了心思。 奏折上奎彰的判词是:撤任塔子沟理事司员、理藩院郎中奎彰诬报县役,夺犯殴差,抢劫官课,虽据查明,虚诬各情,据实检举核,与始终诬执者不同,惟既失于觉察,究难辞咎。给了奎彰一个免罪的理由。 文卜年的判词:撤任建昌知县文卜年虽无纵役滋事,惟既讯知税役吴万升等藉差索诈不即惩办,送交税务司自惩,亦有不合,均应请旨交部,分别议处。虽有口实,但也似说文卜年无罪,毕竟不是他的属员勒索生事,送回自惩也情有可原。 奏折又对两人的去向也做了铺垫:案已讯结,所有撤任之塔子沟理事司员奎彰、建昌县知县文卜年任上均有经手事件,未便在郡耽延,自应请旨均令回往,听后部议。两人都有紧急公务,先派回去公干,等待朝廷发落。 奎彰和文卜年是幸运的,清廷当时的心患在外交、在求强、在财政,没有时间深究这些琐事。刑部官员都是人情练达之辈,看了谦禧的奏疏,卖了人情,放过了互相揭发的两位民政官。 奎彰逃过一劫后,在光绪十四年至十五年又干了一年塔子沟理事司员,可第二年因为短亏税款受到惩处。文卜年的宦海中又起了一层波澜,但也平稳度过,十六年署任平泉州知州,似乎又将在热河直隶州县官场轮回一圈。可不想在平泉知州任上,却走了霉运,光绪十八年因事革职,发往军台赎罪八年,二十六年准其释放。这时他已七十一岁,离清廷撤销塔子沟理事司办事机构还有两年光景,距清朝灭亡还有十二年。 本案中两个地方官为琐事大打出手,其实还有其历史背景需要交代。光绪朝,建昌县与塔子沟理事司具归热河都统直管,但理事司员大部分由理藩院选拔,其所收税银并不全部解交,部分经理藩院奏请分赏。而地方督抚为了扩充财力,就要收归理事司的财权,从而扩大直管州县的权力。文中两民政官互讼,正是这种权力纷争的缩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