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藏秦简自2007年入藏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大家一致认为:这批秦简是继1975年湖北睡虎地秦简发现以来又一批秦代法律文献的大发现,也是继2002年里耶秦简出土以来的又一批秦代历史文化研究资料的重大发现。可以说,现在研究秦汉历史和秦代法制史的专家、学者都离不开对这批重要数据的关注和检索。 岳麓书院藏秦简一共有2100余枚,按计划将分七卷整理出版,自2010年在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岳麓书院藏秦简(壹)》以来,现已整理出版四卷,即2011年出版《岳麓书院藏秦简(贰)》、2013年出版《岳麓书院藏秦简(叁)》、2015年出版《岳麓书院藏秦简(肆)》。这四卷书的出版,给学术界提供了秦汉史研究的崭新资料,已在学术界掀起一个个秦简与秦代历史文化、秦简与秦代法律制度研究的高潮。 早在编着《岳麓书院藏秦简(壹)》时,我们就有一个配合各卷各自编一本文字编的构想,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构想一直没有机会实现,以致虽然有关岳麓书院藏秦简的文字编没有问世,但以岳麓书院藏秦简文字编为题目的硕士论文倒是出了好几种,这也在无形中督促我们尽早正式编辑出版具有相对权威性、科学和规范的文字编以满足学界需求。 2013年出版《岳麓书院藏秦简(叁)》以后,我们与出版社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即将已正式出版的前三卷放在一起来编辑出版一部文字编,题目就叫《岳麓书院藏秦简(壹—叁)文字编》,后面出版的几卷到时再出版一部,作为这部的姊妹编。应该说这确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因为待所有七卷出齐再做文字编,一是时间上太晚,二是篇幅也太大,不便检索。因此,我们从2014年就开始着手进行这部文字编的编选工作。 《岳麓书院藏秦简(壹—叁)》的内容各不相同,第一卷的内容包括《质日》《为吏治官及黔首》和《占梦书》三部分。所谓《质日》,就是秦代基层官吏的差使和出行记録;《为吏治官及黔首》是当时供「为吏治官」者学习用的吏学教材,其内容都是以警句格言形式记録的为吏治官的箴言。《占梦书》是现今所知第一部详细记载占梦与五行关系,以及各种梦象、占语的梦书,它尽管不完整,但很有研究价值。这三部分的内容不同,抄手也不同,就连《质日》这部分的文字也因所记年份的不同而分属不同的抄手。如其中的「廿七年质日」与「卅五年质日」的抄手就明显不同,显然是两位抄手所作。不仅如此,《质日》中具体记事的文字也是不同的人所写,因此在字体上显示出比较多样的特色。 第二卷的内容是《数》,这是现今所知最早的一部算术题集,在中国数学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其文字的书写风格基本相同,应该是一位书手所抄。 第三卷的内容是秦代的奏谳文书,也就是秦代的司法案例集,一共分为四种(故该卷也称为《为狱等状四种》)十五个案例,这卷奏谳文书是继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之后发现的又一部秦汉时期的司法案例集,其抄写时间比张家山汉简更早,因此在秦汉法制史研究中具有特别的研究价值。这些案例大都不是同一个人所抄写,故在文字上呈现出比较丰富的书体面貌。如果从书法艺术的角度去考虑,这一卷的文字形态是最丰富的,也是最具有艺术趣味的。 尽管这三卷的内容各不相同,其文字因抄手不同而显示出各自不同的书体风貌,但它们毕竟都是同一时期的文字,因此将其合在一起共编为一部文字编,自有其内在的必然联系,而将其所有字头编排在一起,也将更便于大家的检索和比较。有鉴于此,我们在编选过程中特别强调以穷尽性为原则,搜集所有字头,全部附上例句,然后按照《说文》的体例进行编排。为保证字形的真实可靠,全部选用红外线图像,其字形、笔划或有不清晰处也一律保存原样,不填不补,以求最大可能地真实反映这批秦简文字的原始面貌。 本书所有的字头图像都选自这三卷书上的红外图版的原始图像,然后加以剪裁后去背景而成。在编辑的过程中,其字头图像的选择和编排,参考了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和文学院毕业的刘珏、贺晓朦、韩文丹三位同学的硕士论文,在此谨表谢意。 参加本书编选的有李洪财、刘欣欣、魏明、王园红、胥紫翼、邓程兮等同学,其中李洪财负责全书的体例统筹,刘欣欣负责全书的汇集编校和统稿,其他同学分别负责各卷字头的録入和编辑。此外,还有程博丽、王博凯同学参加了本书的校对工作。可以说,本书是大家团结合作、共同努力的成果。 我们希望能给学界提供一份详实而准确的《岳麓书院藏秦简(壹—叄)》的文字检索数据,但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疏漏和遗憾在所难免,凡不当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陈松长 2016年8月记于德国汉堡大学 责编:韩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