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寺院占地面积范围的大小差异及寺院主院布局较明显的变化、主院以外各类别院的建置等,可以判定寺院的等级差别。唐长安佛教寺院有大小悬殊的四——五个等级,第一、二、三级佛寺浮图不建在主院;继承甚至发展了南北朝晚期梁和北齐兴建的众多别院;建置众多别院,且佛塔不再位于主院中轴线上,被移至别院,突出以殿堂为主的传统布局,同时可能也受到一些祇园规制的影响。 第一等级佛寺面积为“尽一坊之地”。明确占一坊之地的三处佛寺为庄严寺、总持寺、大兴善寺。另外,唐代大历初年新建的章敬寺可能也不小于一坊之地。 第二等级为“二分之一坊地或略强”。其寺院包括大慈恩寺、大荐福寺、大安国寺三寺。大慈恩寺在寺院西院建置佛塔,改变了之前沿用印度制度的于佛寺主院建置浮图的规制,对佛教寺院布局的东方化至关重要。 第三等级为占四分之一坊地。明确之例有延康坊西明寺和新昌坊青龙寺。已对寺院东北隅进行发掘,系周绕廊庑,中建三座殿堂的一组建筑,为寺院的一处别院。 第四等级寺院可分为A、B两组。每寺范围不应超过各坊面积的十六分之一,但A组寺院皆为皇室和显贵所建,为京都名寺,且都建有中门和众多别院,是大型佛寺建置的简化。B组寺院可能为占地八分之一坊的寺院。A组包括资圣、兴唐、千福三寺。B组包括崇义、真化、清禅、慧日四寺。 参考文献: 宿白:《试论唐代长安佛教寺院的等级问题》,宿白著:《魏晋南北朝史唐宋考古文稿辑丛》,文物出版社,2011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