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考古学界通常认为人类社会可以划分为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两大部分。20世纪的的中国考古学研究实践,主要探索中国古代的物质文化。进入21世纪,中国考古学研究在继续物质文化探索的同时,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的研究。越来越多的学者认同考古学研究是古代社会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综合。 然而,什么是精神文化?精神文化考古考些什么?中国考古学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与界定。在实践中,中国考古家通常将原始宗教、原始艺术、礼制的考古研究视为精神文化考古,却从未给出如此归类的理论依据阐述。 西方考古学理论界,同样没有关于精神文化和精神文化考古的理论定义和阐述。英国著名考古学家伦福儒(Colin Renfrew)和美国考古学家福兰纳利(Kent Flannery)则提出,认知考古(Cognitive Archaeology)探索古人的思维,涉及宗教、符号、宇宙观、哲学、道德等等,类似中国考古学家所谓的精神文化。但是,准确地说,认知偏重于一个族群或民族的理性思维的能力,并不等同于精神文化。国际学术界传统的认知考古内涵界定为,利用考古资料对于人类理性思维能力的出现与进化的探索,与福兰纳利所谓的认知考古内涵大相径庭。足见,国内外对于精神文化考古理论建设都很缺乏,严重阻碍了精神文化考古研究的深入开展,表现为迄今为止的精神文化领域里的考古研究一律是个案研究,因缺乏合理的理论框架,很难将这些个案研究的成果,联缀综合成为对古代社会精神文化比较系统的宏观认识。于是,精神文化考古理论建设,成为摆在中国考古学家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时代重任。 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创新无疑要以哲学为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是指导中国精神文化考古理论创新的有力武器,中国考古学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是精神文化考古理论创新的实践来源。 从1950~2011年国内外关于中国古代精神文化考古研究成果的梳理看,凡489种成果,内容大致还是可以归类为宇宙观或天文学98种,宗教250种,礼制32种,符号与文字75种,艺术29种,理论总论5篇。这些内容为何可以纳入精神文化考古研究范畴、它们之间的逻辑联系是怎样的,都缺乏必要的理论界说。可见,中国考古学已有的相关研究实践成果,不能自发地产生出精神文化考古理论体系,必须借鉴相关的学科理论,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是首先值得借鉴并作为指导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认为,广义的人类文化可划分为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也可称观念文化)。物质文化涵盖了人类文化的所有物化形式。行为文化是指调整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个体与社会之间交往的方式,是规范个体行为的方式,这些共同的行为方式通常体现为各种制度,行为文化又被称为制度文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234页)。 精神文化是指个体、群体和社会所有精神活动及其成果的总称,是人类在实践中创造的各种思想观念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精神文化可细分为社会心理基础和社会意识形式两个层次。 社会心理是指自发形态文化,指一定民族、阶层中普遍流行却没有经过系统化和理论化的精神状态,通常表现为情感、情绪、愿望、性格,其中包含普遍的社会动机、社会态度、社会价值取向等,是一定民族和社会集团中具有的普遍性的心理特征和性格结构,属于一定民族和社会集团在历史演化中长期积淀下来的心理特征。社会意识基础是社会意识形式的心理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235页)。 社会意识形式是自觉形态文化,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与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236页)。 根据上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我们提出,精神文化考古是以考古资料为研究对象,以考古研究为主要手段,结合多学科综合研究,探索古代社会的精神文化发展状况及其成就。研究的内容也可分为社会心理基础和社会意识形式两大板块(见附图)。 中国古代社会心理考古,主要探索中华民族在文明起源过程中所积淀下来的具有普遍性的心理特征和性格结构。已有的研究成果没有涉及这一领域,今后有必要加强。比如,我们可以开展中国古代集体主义社会心理考古综合研究,从中国史前各地大型公共工程建设活动中,探索集体主义精神,以期探索早期国家诞生阶段“统一意志”形成的社会心理基础,进而了解中华儿女心向统一、反对分裂的多民族统一国家认同的形成与继承的社会心理基因。 社会意识形式则由自然观、社会观和宗教观三种核心观念以及符号文字表现体系和艺术表现体系构成(见附图)。 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存在的世俗化认识和理论解释所形成的观念和知识体系,包括宇宙观和科学两大部分。宇宙观是关乎天、地、人三者关系在时空框架内发展变化的认知与理论解说。古人结合各种经验性知识,从宇宙观中凝练出系统的知识体系就是古代的科学。从宇宙观、科学升华出来的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根本性概括与总结即形成古代的哲学。 社会观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认知和理论解释所形成的观念,也即人们对社会组织的认知和理论解释所形成的观念,包括社会治理理念和伦理道德两大部分。 宗教观是人们对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的超自然的(神的)认知、解释和信仰与崇拜的观念,包括宗教信仰体系和宗教权力分配观念两大部分。宗教信仰体系由神祇、巫觋、物用、法术、宗教仪式构成。宗教权力即教义的制定权、教义的解释权、主祭权。 符号和文字系统是有关自然观、社会观、宗教观以及艺术的符号和文字表达。符号系统考古大致可分为实物立体、标记、象征、句意、文字(数字)符号的考古学研究。实物立体符号指古人为记事、传递信息而制造的实物立体符号,如陶筹(小型陶塑如球、片)、骨策、刻槽骨(木)片、结绳等。标记符号是执行标记功能的实用符号,以简便易画的抽象符号为主,以象形符号为辅,大多单符号使用,其功能是多样的,内容是随机的、个性化、随心的,大多数史前陶符尤其是抽象符号,大多属于标记符号。象征符号是与它所象征的事物存在一定约定联系的符号,如大汶口文化、良渚文化、石家河文化的陶尊(缸)上刻划符号。句意符号是一组简化的图画或由图画简化和抽象出来的象形符号,独立表达某个完整的、在图形上没有分解为单个词的信息,只是重现信息的内容,不反映语言的形式。文字是符号系统中一种特殊的符号,是遵循 “思维-语言-文字”模式的符号。汉字“六书”造型理论作为汉文字的判别式,是目前考古环境里最为行之有效的文字判别式。 艺术考古探索的是有关自然观、社会观、宗教观、符号系统艺术表现的表现形式、艺术风格,以及决定艺术风格的审美观传统。 上述精神文化考古内涵中,自然观是基础,社会观是目的,宗教观是对自然观、社会观无法解释现象的补充性的超自然解释。而这三个核心内容的符号和文字、艺术这两种表达形式系统,存在功能互补、相互表现的逻辑关系。已有的中外精神文化考古研究成果,皆可分别归入上述意识形式的三个核心观念与两大表现系统。 简而言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指导下建立的精神文化考古理论框架,由一个基础支撑、两个体系表现的三个核心观念构成,虽有故有的零散研究成果作为理论建设前期实践基础,但是否合理则需要在今后的考古系统实践中加以检验、修正与完善。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