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夏鼐先生诞辰100周年。整个学界将会从不同的角度来纪念这位巨匠。这篇小文仅想通过重温夏鼐关于夏商文化的论断,略述对这一领域探索方向的粗浅理解。 考古学的特长,是从对遗存的分析入手,探究逝去的人与社会。关于其研究方法,历代学人都在苦苦探求。其中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对考古学文化的解析。1959年,夏鼐发表了著名的论文《关于考古学上文化的定名问题》①(以下简称《定名》,不另注明)。这一经典性论述,至今仍是整个学科探讨相关问题的圭臬。 “夏商”时代和文化的概念,在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处于尴尬的境地。关于商代和商文化,由于殷墟、郑州商城、偃师商城等一系列的发现而成为信史,考古学上的“商文化”已可确立。相当于商代前期的二里岗文化,成为考古与文献两大话语系统合流的最上限。再往前上溯,二里头文化尽管被认为是广域王权国家社会,但由于缺乏当时的文字和文献材料,其族群与朝代归属朦胧模糊,因而仍处于与史前文化相近的范畴。文献记载中的夏王朝与已确立的考古学文化之间的对应关系,成为数十年来学界孜孜以求的探索焦点,与之相应的方法论问题也一直在困扰着学界②。 作为20世纪50至80年代中国考古学的领军人物,夏鼐的态度和言论在这段学术史的每一个时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 关于上述问题的一个认识前提,就是考古学文化与人类族群的关系问题。 夏鼐在《定名》一文中指出:(考古学文化)是某一个社会(尤其是原始社会)的文化在物质方面遗留下来可供我们观察到的一群东西的总称。 考古学上的“文化”,是表示考古学遗迹中(尤其是原始社会的遗迹中),所观察到的共同体。这是一个复杂的共同体。 这个社会因为有共同的传统,所以留下来这些考古学遗迹的共同体。 夏鼐主编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中“考古学文化”条③的释义为:“用以表示考古遗存中(尤其是原始社会遗存中)所观察到的共同体。 考古学中所讲的文化……专门指考古发现中可供人们观察到的属于同一时代、分布于共同地区、并且具有共同的特征的一群遗存。” 可以显见,“考古学文化”条的释义,基本源自夏鼐在《定名》中的表述。显然,时隔近三十年,夏鼐关于“考古学文化”的界定基本上没有变化。归纳以上表述,考古学文化的内涵仅限于可供观察到的物质遗存,“共同体”是指遗存的共同体而非人的共同体;几处表述都强调了它尤其适用于原始社会时期。 1961年春,夏鼐又写了《再论考古学上文化的定名问题》一文④,其中多处涉及到考古学文化与族的关系问题:作为历史科学的一部门,考古学不仅要研究全人类的社会发展史的共同规律,还要研究各地区各个族的共同体的发展的特殊性。在这里,只有“分期”这概念是不够的,还须要有“考古学文化”。 有时几个小的族的共同体拼合成为一个较大的共同体,产生了混合文化。有时一个共同体人口和分布扩大之后,分散成不同的共同体,有些移住在另外一些新的自然环境中形成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产物不同的各个文化。 …… 原文发表在《南方文物》2010年第2期 全文阅读下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