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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原云塘西周建筑基址的初步认识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国考古网 徐良高 参加讨论

                                            1999年秋至2000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系联合组成的周原考古队在陕西省扶风县云塘村西南发掘了一组西周建筑基址,保存甚好,结构独特,对研究西周社会礼制具有重要价值。我们拟结合文献对它的结构、功用和性质进行初步的研究。
    在已发表的9座建筑台基中,F1、F2、F3、F8和围墙构成了一组完整的建筑群,F1、F2、F3平面呈“品”字形分布,F1为主体建筑台基,北居中,F2、F3左右对称,F1正南侧是F8,F8两侧连接围墙。本组建筑的东边被近年当地农民取土破坏,根据现存遗迹,我们可以将其东侧围墙和F3的大部分复原如图   。
    F5位于F1一组建筑的西侧,从地层看,它与F1一组建筑同时,从位置看,我们可以视之为同F1一组建筑属同一建筑群,是统一规划设计的。
    东侧F4、F7、F9一组建筑与F1一组建筑基本同时,但与F1一组建筑相距一段距离。从现存F1台基东边缘到F4西边缘约52.40米。但如果从F3东围墙的复原位置看,两者相距很近,从F4台基西边到东围墙距离仅约不足40米。
    在F4与F1南部、F3基址之间有一夯土基槽F6,从现存状况看,F6仅存基槽部分,其上的台基部分已被破坏。这一基槽似是在修建云塘、齐镇建筑群时形成的,目的是将这一带地面取平,以便在其上修建台基,而不专属于某一座建筑台基,F1的南部和F3台基就座落在这一基槽的西北部分之上。从现存位置看,位于F4与F1之间的F6基槽之上应有建筑台基分布。据当地村民回忆,他们在十几年前在这一带取土时,曾发现许多柱础石。
    从地层关系和出土陶器分析,这一建筑群均属西周晚期。
    从现存状况看,F1一组建筑无疑是保存最好、最有代表性的,其结构布局与古代文献的记载多有契合之处。因此,我们试结合文献对F1一组建筑作一分析研究。
    一,建筑部位定名及其功能
    在这一部分的研究中,我们主要是利用古代文献对有关建筑部位名称及古人在各部位举行活动的记载,结合考古发现的实物证据进行研究。
    1,主体建筑各部位的研究
    F1无疑是整组建筑的主体建筑,居于中心位置,台基最高,规模最大。其中,一级台基长22米,若以东西两门第一级台阶外缘计,则东西总长23.43米,南北宽:东西两端凸出部分宽16.50米,中间凹入部分宽约13.10米。
    台基之上共有大型柱础37个,这些柱础的分布有一定的规律。从这些柱网分布上可以大致看出台基之上的房屋开间布局状况。
    柱础9、10、11、12、15、19、22、26、27、28、29、17、20、24之间构成一个开间很大的房间,约12×9平方米,位于台基正中间,这应即是中心建筑部位――堂。在“堂”的东西北三面围绕一圈小房间,应是房室之所在。
    堂:金文中称之为“大室”、“太室”或“天室”。任启运《朝庙宫室考》云:“庙,外为门,中为堂,后为寝”。《书·洛诰》“王入太室裸”,王肃曰:太室,清庙中央之室也。《仪礼释宫增注》云:“堂上设席行礼”,或曰:“堂则用之以燕”。《鬲攸从鼎铭》云:“王在周康宫、辟太室”。《伊敦》铭文云:“王格穆太室”。堂是宗庙明堂建筑的中心,是祭祀、燕飨等活动举行的场所。
    楹:居于堂之中间东西的两柱础16、23号当是两楹之所在。李如圭《仪礼释宫》云:“堂之上,东西有楹”,释曰:“楹,柱也。古之筑室者,以垣墉为基,而屋其上,惟堂上有两楹而已”。《礼记·檀弓上》夫子曰:“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仪礼·既夕礼》云:“正棺于两楹间,用夷床…”。从本座建筑结构看,殡于西阶上,犹在两楹之间耳,两楹间是堂的中心和主要空间,当置柩于此。《仪礼·有司  》载:“主人先升自阼阶,尸、侑升自西阶,西楹西,北面东上,主人东楹东,北面拜至,尸答拜…”,《仪礼·聘礼》“宾升西楹西,东面,…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仪礼·燕礼》“媵爵者…升自西阶,序进,酌散,交于楹北,降适阼阶下”。《仪礼·乡射礼》“司正告于主人,遂立于楹间以相拜,主人阼阶上再拜,宾西阶上答再拜”,“射自楹间”。《仪礼·士昏礼》“宾升西阶,当阿,东西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间,南面”。由此可见,堂内两楹一带作为堂内建筑的重要空间,是宾主所居及举行各种礼仪活动的主要场所。
    序:堂之两侧为序。《说文》“序,东西墙也”。《朝庙宫室考》云:“堂上东西墙曰序,序东为东夹室,西为西夹室”。《尔雅》“东西墙谓之序”,郭注:所以序别内外。《尚书·顾命》郑玄注:“东西厢谓之序”,“东序西向”,“西序东向”。我们认为当以东西墙为序解为是。向指门,在堂的东、西墙上各开有门,以通两边房与夹室。《仪礼·士冠礼》“主人升,立于序端,西面,宾西序,东面”。《仪礼·乡饮酒礼》“主人坐奠爵于序端…”。《仪礼·乡射礼》“宾与大夫之弓,倚于西序,…众弓倚于堂西,…主人之弓矢在东序东…”。《尚书·顾命》记“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  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序是陈放各种礼仪用品的主要地方。
    室:堂后有室。任启运《朝庙宫室考》云“庙,外为门,中为堂,后为寝”。江永《仪礼释宫增注》云:“堂后室居中,左右有房”。王国维《明堂庙寝通考》云:“古者,室在堂后,有室斯有堂,又一堂止一室。故房有东西也,夹有东西也,个有左右也,而从不闻有二室。”或曰前堂后室,两者不在同一房子内,从云塘F1建筑中,我们看到前堂后室处于同一房子内,在同一屋顶下。“室谓堂后之室也。室是事神之处,   庙不可遗也”。“庙主必藏于室之奥,若无室何以藏之”。室为藏主接神之处。
    室内各部分也分别有定名,《尔雅》曰:西南隅谓之奥,西北隅谓之屋漏,东北隅谓之  。《说纹》云:  ,养也,室东北隅,食所居也。《尔雅》:东南隅谓之突。
    房:《说文》曰:房,室在旁也。《释名》曰:房,旁也,室之两旁也。东房又称左房,西房又称右房。《仪礼·大射》云“荐脯  由左房”,《仪礼·特牲馈食礼》云:“豆      在东房”。《少牢馈食礼》云:“主妇被锡衣、移   ,荐自东房”。《聘礼》云:“君使卿皮弁还至于馆…,(宾)退负右房而立”。由此可以推测,东房为馔肴所出之处,西房则是宾客休息之所。
    夹室:又称个。刘熙《释名》云:“夹室在堂两头,故名夹也”。《朝庙宫室考》云:序东为东夹室,西为西夹室。王国维《明堂庙寝通考》(《观堂集林》卷三)“故室者,宫室之始也,后世弥文,而扩其外而为室,扩其旁而为房,或更扩堂之左右而为箱,为夹为个。…三者异名同实。“祖庙其夹室藏不   以下  主,   庙其夹室藏成康以下  主”。“诸侯无二  ,其主皆藏于太庙之夹室”。此夹室为藏历代祖先之神主所在。
    夹室外侧有荣。荣,屋翼也,屋檐两头上翘的部分也称屋翼、抟风。《仪礼·少牢馈食礼》“设洗于阼阶东南,当东荣”。《士丧礼》“升自前东荣……,复者降自后西荣”。敖氏曰:前东荣者,东方之南荣。后西荣者,西方之北荣也。屋有两楣,故每旁各有南荣、北荣。
    阼阶、宾阶:东西两阶制似是周人高级建筑的通制。
    阼阶为东阶。《仪礼·士冠礼》:“立于阼阶下”,注:“阼,犹酢也,东阶所以答酢宾客也”。是主人升降的地方。宾阶为西阶,《尚书·顾命》:“由宾阶跻”,孙星衍注:“宾阶者,西阶”。是客人等上下的地方。《乡饮酒礼》云:“主人阼阶上当楣北面再拜,宾西阶上当楣北面答拜”。《乡饮酒礼》“席主人于阼阶上,西面”,“席工于西阶上……”。《少牢馈食礼》“…尸升自西阶,…主人升自阼阶”。《内则》“世子生,则君沐浴朝服,夫人也如之,皆立于阼阶,西乡。世妇抱子,升自西阶,君名之,乃降。”由此可见阼阶宾阶的功用、性质之区别。或曰阼阶、宾阶的结构为右平左戚之象,即左侧台阶有台阶而右侧台阶为斜坡式,本次考古发掘未见斜坡式台阶。
     :《尚书·顾命》云:“四人   弁,执戈上刃,夹两阶  ”。   在两阶之间。
    侧阶与东垂、西垂
    F1台基的东西两侧台阶当为东西侧阶,与东、西垂有关。垂指堂边檐下靠阶的地方。《尚书·顾命》载:“一人冕,执   ,立于东垂,一人冕,执瞿,立于西垂,一人冕,执锐,立于侧阶”。
    北侧台阶应为侧阶。《仪礼·杂记》云:“夫人至,入自闱门,升自侧阶”,注:侧阶,亦旁阶也。《仪礼·燕礼》“工人、士与梓人升自北阶,……自北阶下”。《朝庙宫室考》云:“北户偏诸东”。F1北阶位置偏东,与之相合。
     东、西厢
     又可称之为东西堂。《尔雅·释宫》郭璞注:“夹室前堂谓之厢”。《仪礼释宫》云“夹室之前曰箱,亦曰东西堂”,又说“东西堂各有阶”。F2、F3的位置正与之相合,F2东侧、F3西侧似也有阶存在。东西厢在《尚书·顾命》中也曾提及,“一人冕,执刘,立于东堂;一人冕,执钺,立于西堂”。《仪礼·燕礼》记:“……君之弓矢适东堂,宾之弓矢与中、筹、丰,皆止于西堂下……”。《公食大夫礼》郑玄注:“箱,俟事之处”。东西厢之有无与建筑的性质有关,《尔雅·释宫》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
    留
    《说文解字》云:“屋檐滴水为留,其地谓之留”。由此可见,留为建筑台基四周的散水。F1台基的散水用小鹅卵石铺成,很精致。F1台基四周均有散水,说明屋顶至少是四阿顶,是否是重顶,尚待进一步研究。《仪礼释宫增注》云:“周制,天子诸侯得为殿屋为四注……,四注,则南北东西皆有留”。《朝庙宫室考》记“天子之屋,四注四留,诸侯之屋四注三留,大夫之屋二注二留,士二注一留”。F1台基四面均有散水,当为四注四留。考虑到F1南侧内凹,其屋顶结构当更为复杂。《仪礼·燕礼》云:“设洗当东留”,《乡饮酒礼》“磬,阶内缩留,北面鼓之”。此两处所云之东留、缩留当指F1南侧内凹部分的东西留和南留。王国维认为中留即指中庭,大体不误,然当在中庭偏北之处。
    在F2、F3东西两堂和F8门塾四周均未见留――散水的遗迹,然《燕礼》中记载“宾所执脯以赐钟人于门内留”。门塾四周当有散水。本次发掘的F4南侧门塾四周即有以较大石头拼成的散水,与文献所载相符。另《仪礼释宫》云:“门之屋,虽人君亦两下为之”。而F4门塾从现存散水遗存看,四面皆有散水,当为四注四坡屋顶,与文献记载有别。
    塾
    《尔雅·释宫》云:“门侧之堂谓之塾”。《朝庙宫室考》云:“庙外为门……,左右为塾,塾有堂,堂有室”。从F8结构看,面阔3间,中间与中庭的道路相接,正符合中间为门,左右有堂的塾的特征。或曰一门四塾,如《释宫》郭璞注曰:门之内外,其东西皆有塾,一门而塾四,其外塾南向。即门的两侧各有内外二塾,二塾之间有墙相隔。从F8柱网分布看,南北两排柱础间距为4.5米左右,大于一般柱间距3米左右的距离,但又未达到两间跨度约6米的距离,因此是否有内外塾尚难断定。
    门道中应有与门的安置相关的设施。《仪礼释宫》云“中间屋为门,…门限,谓之  “,宋邢   曰:”谓门下横木,为内外之限也“。《礼运·玉藻》云:”君入门,介拂  ,大夫中   与   之间,士介拂  “。注云:   ,门契也。正义:   ,谓门之中央所竖短木也。   ,谓门之两旁长木。从F8保存状况看,未见  、   、   的遗迹,但在柱础2、3、7、8之间有数块石头分布,其位置正在门  的位置,可能与安装   、   、   等门框部件有关。
    本组建筑的门塾有较高的台基,应称之为台门,《礼器》云:“有以高为贵者,天子、诸侯台门,家不台门,言有称也”。孔疏:两边筑   为基,基上起台曰台门。诸侯有保御之重,故为台门。大夫轻,故不得也。
    门塾的主要作用是作为门房,起警卫作用,此外,还有一些其它用途,如《仪礼·士丧礼》记“卜人先奠龟于西塾,”《士冠礼》“  与席所卦者,具馔于西塾”,即也是占卜之所。
    门塾南侧通向门塾的路称为唐,《尔雅·释宫》云:“庙中路,谓之唐”。
    中庭
    《说文》云:“庭,宫中也”。《玉海》云:“堂下至门谓之庭”。庭是册命、赏赐、祭祀之礼举行的主要场所。《士丧礼》记“宵,为燎于中庭”。《祭统》载: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向,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册命之。《  簋》铭:“唯正月乙巳,王各于大室,穆公入右,  立中庭,北向。王曰……”。《寰盘》铭:“唯  有八年五月既望庚寅,王在周康穆宫,旦,王格太室,即位,宰  右寰…”等。以上所言中庭及人的活动方位均与本组建筑相符。王国维根据其对宗庙明堂的复原,很困惑地认为“余谓此中廷当谓太室之廷,但器文于所命者入门后略去升堂入室诸节耳”。以今之考古实物证之,王国维先生所言中廷为太室之廷是正确的,但其复原的宗庙明堂四面皆有堂、室,中为太室的设想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实际建筑和使用中不方便的。
    位:《朝庙宫室考》云:“庭左右谓之位”,注云:位,序列之位,当夹室之南“。位当处于东、西夹室南侧,东厢西,西厢东的部位。
    陈:《尔雅·释宫》云:“堂途,谓之陈”,疏曰:“堂下至门径名陈”,即指从门塾到堂的道路。这种道路又与阼阶、宾阶相连。这次发现的F1、F4南侧的“U”形石子路,无疑就是文献中所记的“陈”,其与文献所记的方位吻合。这是从考古实物上第一次证明“陈”的存在。陈由卵石铺砌,并饰有图案花纹,既美观,又能起到防止雨后道路泥泞的作用。
    碑:古代文献记载中,庭中有碑存在。《仪礼·祭仪》记“君牵牲入庙门系著中庭碑也”。《仪礼释宫增注》云:“碑之材用石为之”。这次发掘的F1、F4两组建筑均未发现碑存在的遗存。
    2,石片坑性质的推测
    在F1主台基北侧,北围墙南侧中间部位有一石片铺成的坑,坑内堆积中有较多的动物骨头存在。这一遗存的位置与秦雍城马家庄一号宗庙遗址的北端的“亭台”建筑很接近,但无散水。韩伟先生认为马家庄一号宗庙遗址北端的“亭台”建筑是亡国之社――亳社。我们认为它的观点有一定道理,故  定F1北侧石片坑可能是“亳社”遗迹。其作用是安置亡国之神主,告诫国人居安思危之意。
    3,F5性质推测
    F5位于F1一组建筑的西侧,其建筑主体是柱础4、5、6、8、9、12、13、14围成的一个中心房间。《礼记·月令·仲春之月》记“寝庙毕备”,疏云:但庙制有东西厢,有序墙,寝制惟室而已。故《释宫》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是也。李如圭《仪礼释宫》云“周礼,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宫南向而庙居左,则庙在寝东也”。据此,我们推测F5的性质相当于“寝”。寝是王或贵族日常所居、休息、饮食之所。《尚书·顾命》有“翼室”之名,清孙星衍疏曰:翼室者,左路寝也,应即此类建筑。
    现我们节选两段周代贵族礼仪活动情景来看看周代贵族是如何在建筑内举行礼仪活动的。《仪礼·士冠礼》“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升,立于序端,西面,宾西序,东面”。《仪礼·乡射礼》“司正洗觯,升自西阶,由楹内适阼阶上,北面受命于主人。西阶上,北面请安于宾,宾礼辞,许。司正告于主人,遂立于楹间以相拜。主人阼阶上再拜,宾西阶上答再拜,皆揖就席。司正实觯,降自西阶,中庭北面坐奠觯”。由士冠礼、乡射礼中可见宾、主自庙门,由两条在中庭的道路上宾阶、阼阶到堂上举行礼仪活动的大致情况。其它如士昏礼、乡饮酒礼、燕礼、聘礼、士丧礼、既夕礼、少牢馈食礼等举行的过程及各程序所在地点也大致相似。
    《尚书·顾命》则记载了周王受命仪式的情况,其中,如“四人  弁,执戈上刃,夹两阶   ;一人冕,执刘,立于东堂;一人冕,执钺,立于西堂;一人冕,执  ,立于东垂;一人冕,执瞿,立于西垂。一人冕,执锐,立于侧阶。王麻冕   裳,由宾阶跻。…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  ,由阼阶跻。太史秉书,由宾阶跻,御王册命…”中,各建筑部位均可与考古发现的实物遗存相对应。
    古代文献与考古实物相对应,为我们认识本组建筑的性质提供了重要依据,也证明三礼所记并非想象,而是有其现实根据的。
              二  比较研究和建筑性质的推定
    1,与文献复原研究结论的比较
    从文献记载和注经角度对周代礼制建筑,如明堂、宗庙、世室、寝等进行复原研究的有多家,如任启允《朝庙宫室考》之《朝庙门堂寝室各名图》,焦循《群经宫室图》,黄以周《礼书通故·名物图·宫》,戴震《考工记图》之明堂、宗庙、世室图,王国维之《明堂庙寝通考》之明堂、宗庙、太寝、燕寝图等等。这些复原图虽各有特色,差别较大,但许多建筑部位的安排则是大同小异,如堂、夹、庭、室等。其中,我们认为戴震所复原之宗庙图较为合理全面,也与本次发掘的F1组建筑最为接近(图    )。通过两者的比较,可以看出,两者绝大部分建筑部位均相对应。这就从文献研究和实物证据两个方面为我们认识F1组建筑结构,确定其性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与凤雏甲组和召陈建筑群的比较研究
    凤雏甲组建筑保存较完整,是一组封闭式的庭院建筑。关于其性质,有些学者提出是宗庙建筑,我们认为,从其结构布局看,远不如云塘F1组建筑群接近礼书中所记载的宗庙形制结构,其许多部位都不甚吻合。有学者认为“龟室”的存在是证明其为宗庙的有力证据,然而,关于西厢房内出土甲骨的H11是否与建筑同时,也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是晚期窖穴,晚于建筑基址。
    召陈建筑群,从现有发掘资料看,很不完整,其整体布局不清楚,从现有资料来推断其性质尚有较大难度。
    据此,我们认为,与已发掘的凤雏甲组建筑基址、召陈建筑群相比,云塘F1组建筑群更具有典型性,其宗庙特征更为明显,可视为西周宗庙建筑的代表。
    在F1组建筑的南侧、F4的庭院中发现有石磬碎片和半成品、大型青铜礼容器的碎片、玉圭等,从铜器碎片判断,有些铜器的器型还相当大,如  ,这些也是其作为礼仪性建筑的旁证。当时人曾在此举行过一些礼仪活动,留下这些礼仪用品的遗存。
    在门塾及南围墙南侧,F5的东侧、南侧均发现有大面积瓦砾堆积分布,唯独在围墙内的F1、F2、F3以及F4台基周围不见瓦砾堆积存在,甚至小瓦片都基本不见,这一点显示,这几座建筑的顶部是不用瓦的。在西周晚期,瓦的使用已相当普及,从这次出土的瓦来看,筒瓦多种多样,形制上也较规范,显示出其制作技术已相当成熟。在这一瓦的制作和使用已相当成熟普及时期,作为附属性建筑的顶部已大量使用瓦,而主体建筑为什么反而不用瓦呢?这一现象可能也与建筑本身的性质相关。《吕氏春秋》云“周之明堂,茅茨蒿柱,土阶三等,以见俭节也”。《大戴礼》曰:“周时德泽和洽,蒿茂以为宫柱,名曰蒿宫”。《左传·桓公》曰“清庙茅屋”,注:“以茅饰屋,著俭也”。周人对于明堂、宗庙类建筑,特以茅草为顶,以土为阶,不过于装饰,以示节俭守本也。
    3,与秦雍城马家庄一号宗庙建筑的比较研究
    云塘F1组建筑与马家庄一号秦宗庙遗址(图    )很相似,平面均为“品”字形封闭式庭院结构,门塾在南部居中,方向为北偏东,北台基与北围墙之间有“亳社”遗存。两者也有不同,马家庄一号基址的三座建筑结构一样,大小相同,而云塘F1组建筑中,F2、F3结构比F1简单,面积也小,明显处于附属地位。马家庄一号遗址的庭院内的东西道路通东西两座建筑,庭院中间有众多牺牲坑,而云塘建筑遗址庭院内道路直通主台基南侧的阼阶、宾阶,庭院内未见牺牲坑,这一点与古文献记载更接近。
    关于祭祀牺牲坑的问题
    在早期的商代和晚期的秦宗庙建筑遗址内均发现了大量的牺牲坑,内埋牛马羊人等,但迄今为止,在已发掘的周代大型建筑中尚未见这一现象,古代文献中也未见有此类记载。这是否与周人的观念、信仰、祭祀方式有关,还是牺牲坑另有所在,尚待进一步的研究。在F1和F4两组建筑的南部发现有个别灰坑内有人骨架和马骨,在F1组建筑以南尚有建筑台基存在,这些都需要今后的考古工作来解决。
    通过对F1组建筑的各部位研究,结合茅茨土阶、东西厢之存在,寝在庙西诸现象,以及与凤雏甲组建筑基址、秦雍城马家庄一号宗庙建筑遗址的比较研究,我们初步推断云塘西周建筑基址的性质应属于宗庙。至于它是属于哪一级统治者,王或高级贵族,尚待进一步研究。从现有资料看,本组建筑符合周王室宗庙的一些特征记载,如四留等,但其规模是否就达到了王一级的水平,尚待更多资料来证明。但它作为西周高级宗庙建筑的代表还是可以的,正如清戴震所说:“于   礼见天子宗庙之制,降而诸侯,下及大夫、士,广狭有等差而制则一……”。
    在周原遗址范围内出土了诸多青铜器窖藏,既有王器,也有高级贵族家族用器,这一现象说明当时周原地区居住人口是很复杂的。西周时期,周原是周王所都,还是一般贵族的聚居区,是岐邑圣都,还是周公之封邑,争议较大。这些争议也影响我们对相关建筑基址等级、归属的认定。如果我们认定铜器窖藏与附近的西周晚期建筑遗存相关,这些建筑遗存是铜器窖藏主人的宅院,则云塘建筑群西有大规模的制骨作坊,东曾出土伯公父、伯多父诸器,其中有“伯公父作叔姬壶”铭文,说明这一家族属非姬姓。云塘、齐镇建筑基址是否与这一家族有关?反之,如果认定周原为周王之“圣都”,云塘、齐镇又地处周原遗址中心区,从其“四留”之存在现象看,也可认为它可能属于王室宗庙建筑。这一问题目前尚难以下结论,应是我们今后工作和研究的重点之一。
    4,F4与F1两组建筑关系的推测
    在初步认定F1组建筑为宗庙后,与之时代相当,结构相似,互相毗邻的F4组建筑的性质认定成为我们必须回答的问题。是否属“左祖右社”性质呢,《五经通义》云:“社皆有垣无屋,树其中以木”,从其结构上就否定了其为“社”的可能性。根据其结构形制,我们认为F4组建筑可能同样属宗庙建筑。F4与F1在大小尺度上相差不大,但F4在面阔和进深方面均比F1多一间,这一现象是否反映了主人或庙主社会等级的不同或变化?那么,两座宗庙为什么相邻并存呢?这涉及到周代的宗庙制度,《礼运》记“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清人焦循则认为“天子五庙,诸侯三庙”。无论是几庙,至少在周代上层贵族家族,宗庙是多座的。金文中也有周王在不同先王宗庙内进行政治活动的诸多记载,如周成太室、周康宫、周穆太室等等。对于这种宗庙的布局排列,一般认为祖庙偏北居中,然后昭庙、穆庙在其东南、西南侧相继排列(见《诸侯五庙都宫门道图》)。过去研究,一般将多座宗庙放在一个围墙圈内,构成一组建筑。我们认为,不排除当时各宗庙彼此结构相似,相对独立,在一个更大范围内构成一组建筑的可能性。这在建筑规模上也更符合王或高级贵族的身份地位。另外,从F1组建筑结构看,F2、F3规模小,结构简单,明显处于附属辅助地位,将之视为昭庙、穆庙,与祖庙相差太多。迄今为止,云塘、齐镇建筑群尚未完全揭露,这无疑是我们今后工作要解决的问题。
                       三     结     语
    通过以上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1,F1及F4两组基址属西周晚期宗庙性质建筑。其主人的社会等级尚待研究。
    2,云塘宗庙建筑遗存形制与前人从文献角度对周代宗庙的复原研究极为契合。它不仅有助于我们对本组建筑基址的深入认识,而且也证明古代文献所记之不妄,是有其实际根据的。这一发现对古代礼仪制度研究和古代文献价值的肯定均有其重要意义。
    3,云塘F1组建筑与秦雍城马家庄一号宗庙建筑有诸多相似之处,可以视为秦宗庙制度的源头,也是三代考古中极少见的高级建筑。从陶器、墓葬制度看,西周时期和春秋初期的秦文化主流因素是周文化,现在,从宗庙礼仪建筑上证明,周文化是秦文化的主要来源。
    注释:
    1,周原考古队:《1999――2000年度扶风云塘、齐镇西周建筑基址发掘简报》,《考古   》  
    2,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建筑基址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10期
    4,陕西周原考古队:《扶风召陈西周建筑群基址发掘简报》,《文物》1981年3期
    5,尹盛平:《周原西周宫室制度初探》,《文物》1981年9期
    6,王恩田:《岐山凤雏村西周建筑群基址的有关问题》,《文物》1981年1期
    7,王国维:《明堂庙寝通考》,《观堂集林》卷三,中华书局
    8,陕西省雍城考古队:《凤翔马家庄一号建筑群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5年2期
    9,韩伟:《马家庄秦宗庙建筑制度研究》,《文物》1985年2期
    10,丁乙:《周原的建筑遗存和铜器窖藏》,《考古》1982年4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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