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学术界“文明起源”研究及其启示 人类及其社会的演进总的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又有一些重要阶段,人类社会出现飞跃性变化,即所谓“革命”,如柴尔德提出的“新石期革命”、“城市革命”等。前者更多地表现为“技术”或食物获取手段上的革命,后者更多地重在社会组织的变化,即由平等社会到制度化的等级社会,部分人脱离直接的食物生产而成为专业管理者或精神文化及手工业生产者。这一变化构成了后来社会的基本面貌。因此,可以说世界不同地区出现的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在百余年的考古学界、历史学界和人类学界一直备受关注,是一个久盛不衰的课题,每一次新材料的发现,新方法的产生,新理论的出现都刺激了对这一问题讨论的热潮,如民族学调查,考古学发现和方法创新,人类学理论等等,有关著作汗牛充栋。考古学将这一问题的研究归入“社会考古学”。 一般认为,将文明社会与其他社会区别开来的特征包括: 1、城市化社会:这一社会是建立于具有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组织的城市基础之上。 2、共生经济:以缴纳贡赋与税收而集中积累资本,由此使专业工匠、祭司等非食物生产者得以生存。 3、令人印象深刻的公共建筑物和纪念物。 文明社会的本质是剩余财富的增加、集中和再分配,使一部分人脱离直接的生产活动而从事专门的生产、管理、制度建设以及文字、思想、艺术、大型建筑、城市、交通系统等等各种文明标志物的创造和建设。形式上,文明社会有常设的制度化的多层社会等级、系统的行政管理体系、规范化的法律和常设军队。意识形态上,有系统理论和神话,即赋予现行制度合法化的宗教或哲学理论,文明的象征物往往是为宣扬或强化这些制度和理论而制造的。经济和资源上,有足以支持这一体系的疆域和人口。国家的出现是文明形成的主要特征,故Kent V.Flannery 认为“文明是一种伴随着特殊的社会政治组织,如国家而产生的复杂社会现象。” 从西方学术界关于“文明起源”问题的研究简史中,我们将会发现材料、方法和理论之间的互动关系。19世纪,西方考古学界和人类学界受到达尔文和斯宾塞的生物进化论和社会进化论的影响,认为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单一线形发展的,并认为“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文明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由此开始,学术界开展对人类社会发展史和文明出现的研究。Tylor将人类社会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简单狩猎社会的原始阶段(savagery),简单农业生产社会的野蛮阶段(barbarism),和文明社会。 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通过对北美洲印第安人研究,提出了人类社会从“蒙昧社会”经“野蛮社会”到“文明国家”的几个阶段发展的假说,并构成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的基础。由此,这一学说成为我国史学界几十年来研究史前社会的指导理论。 这种单线进化论思想一直流行到20世纪3、40年代。考古学家柴尔德将这一进化论思想运用到考古学研究中,在其《远古文化史》中将旧石器、中石器时代的处于狩猎、采集阶段的人类社会等同于蒙昧阶段,新石器和红铜(或铜石并用)时代的农业社会约等同于野蛮阶段,而将青铜时代社会视为文明社会,并将考古实物资料作为一些社会阶段的物质标志,提出了“新石器时代革命”和“城市革命”的著名论断。柴尔德认为这种进化是必然的,同时,他相信,技术革新和谋生模式是城市革命的核心。柴尔德的思想在考古学界有长期的影响,尤其是他的关于文明社会出现的几种物质标志更成为人们长期划分文明社会与野蛮社会的主要标准。柴尔德提出的城市革命的10个标准如下: 1、最初的城市较过去任何聚落均为广大,其人口亦较稠密。 2、城市人口的构成和功能与前迥异,包括不从事农业、畜牧或采集以取得食物的其他阶层---专门化的工匠、运输工人、商人、官吏与僧侣。 3、直接生产者必须向神或神权下的国王缴纳赋税,以产生剩余财富的集中。 4、规模巨大的公共建筑不但标志城市与此前村落的不同,而且作为社会剩余财富的象征。 5、僧侣、官吏和军事首长形成统治阶级,从事计划、组织等劳心活动,下层阶级从事劳力活动。 6、财富的经营迫使文字的发明。 7、文字的发明进一步推动科学的产生---数学、几何学、天文学。 8、由剩余财富所供养的其他专家从事美术活动。 9、剩余财富更用于外来商品的输入,造成原料贸易的发达。 10、由于原料能够输入,同时受到以地缘(而非血缘)为基础单位的国家的保护,专门化的工匠成为城市政治构成的下层成员。 后来,Charles Redman将柴尔德的标准划分为“根本”特征和“衍生”特征,根本特征包括:城市和国家,专业化的劳动分工,剩余产品的集中以及分层的社会结构。衍生特征是由前者变化产生的现象或副产品,如纪念性公共工程,长距离贸易,标准化的艺术品,文字与科学。 其实,并不是所有文明均具有这10个特征,有国家没有城市是可能的。随着世界各古代文明研究的深入和考古工作的积累,这些标准的普遍适用性受到了怀疑和挑战,其中许多已经被否定了。有些持久的文明就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城市,玛雅文化只有礼仪及宗教中心,人口主要在农村;中美洲的印加文明没有文字,而玛雅和阿兹特克文字只被用于一种复杂的历法,而不是用于行政管理和经济活动。中国古代城市构成可能也与两河不同,在中国古代,地缘组织代替血缘组织成为基本的社会组织可能发生得很晚。Bruce Trigger 将古代文明区分为两个类型,即城邦国家(City—states)文明,诸如美索不达米亚、玛雅和希腊古文明,和地域国家(territorial states)文明,诸如埃及、印加和中国商文明等。前者的城市人口由社会的各类人,如手工业者、农民和统治精英构成,有繁荣的市场;而后者的早期城市主要是政治中心,农民生活在乡村内地的小聚落中,农民与城市中心的关系主要是前者向后者交税,与城邦国家比,农民更少依赖于城市的手工业者和市场。 20世纪50年代,美国人类学家Elman Service 发展出一种新的人类社会分类理论。这一理论渐渐被多数学者所接受,尽管它一直被修正。这一理论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游团”(mobile hunter—gatherer groups 或者bands)、“部落”( tribes)(即平等社会(segmentary societies))、“酋邦”( chiefdom )和“早期国家”(early states)。有学者认为酋邦与国家的主要区别包括: 酋邦 国家 人口数 5000--20000+ 20000以上 社会组织 在世袭领导人下建立的 在国王或皇帝下的建立在阶级关系 血缘关系基础上的等级制 上的等级制和军队 高等级武士 定居模式 设防城市和礼仪中心 城市化城镇、边境防御及道路 宗教组织 负宗教职责的世袭酋长 职业宗教祭司阶层以及泛神论和一神论宗教 建筑 大型纪念性建筑 宫殿、寺庙和其他公共建筑 酋邦社会的等级地位主要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酋长的角色在社会等级划分确定中的作用是根本的。作为政体的中心是永久性祭祀礼仪中心,而不是后来的官僚机构及城市中心。税收是通过向酋长的贡纳方式进行。酋邦中的高等级成员往往用奢侈品、特殊物品,如玉器、金器等来强化自己的社会等级。考古学家辨认酋邦的一个线索是高等级儿童墓葬---因为年青,所以他的等级一定来自于其出身,而非个人能力。 关于国家的主要特征,一些学者指出,许多早期国家保留了酋邦的许多特征,但其主要区别是有高度专业化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和专门的统治阶层。统治者有明确权威来建立法律制度,并拥有常备武装。有大的人口数量。社会不再依赖于血缘关系,地缘组织和专业化分工成为主要社会组织特征。农民和城市平民成为最低阶层,手工业者居于中间,祭司和统治者及其亲属高居其上。行政统治者的职责与宗教祭司职责分离,宫殿与寺庙分离。与现实政治对应的神话体系。有常设的行政官僚机构,主要用于征税和再分配财富以供养政府、军队和手工业者。首都是主要中心,辅之以区域或次级中心,最后是乡村聚落。 在当代多线进化论的思想影响下,学术界一般认为,过分强调这四种类型的重要性而试图将任何一个社会强行归入于某一类型的做法是错误的。同样地,假定一个社会必然从一个阶段进入另一个阶段,如从酋邦到国家也是错误的。对这几个类型的社会,也不能用谁更进步,谁更落后来评价。有人指出,酋邦并不是进入国家经历的必然阶段,Norman Yoffee就认为,在前苏美尔文明中没有酋邦。对于Service的四个社会类型划分的概念也不应生搬硬套,有些学者提出“Service 的分类仅仅是提供了组织我们对早期社会认识的框架,它不应阻碍或限制对古代社会诸多问题和各地独特性的研究。” 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新考古学及过程主义考古学的影响,对古代文明研究从对文明社会的界定、标准的讨论更多地转到对文明社会为什么产生以及怎样产生的动力、机制和过程问题的关注上。对机制和动力的讨论渐渐取代了对“文明”的简单认定和标准讨论。 关于文明社会或国家产生的动力理论主要有: 1、生态学解释 1920---30年代提出的“丰产新月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美索不达米亚的冲积平原和尼罗河流域的肥沃富饶是这些地区城市和国家出现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因。土地肥沃和气候温和导致食物过剩,这样就能供养构成复杂文明社会组织的手工业工人和其他专业人员。但也有学者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真正的过剩是一种社会的过剩,是由社会的审慎行动所创造出来的,是通过某些政府力量而达到的再分配。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种征税的权力,是个人或组织从生产者那里夺取剩余产品,也即首先有社会控制组织和强制手段,才有剩余财富的生产和集中。 另一种理论由Robert Adams提出,他认为在美索不达米亚,谋生的专门地带差异甚大,如小麦生长在亚述的高地,大麦在沼泽地边缘和平原的堤旁,湿地的果园中出产海枣,农业与在定居地区的休耕地里放牧牛群结合起来;游牧民则在固定居住地界外的半干旱草原上放牧牲畜,从河流和沼泽地捕来的鱼为人们提供必需的蛋白质,而河流和沼泽地又有可作建筑材料的芦苇。这种生态小环境使社会各相连部分之间形成相互依赖,由此,社会的专门化分工不断加强,几个各自生产着不同主要食物产品的亚生态地带相结合,并随着最初礼仪中心的形成而形成一种社会政治单位。这个地方化的权力中心能够管理不同生态地带及其生产,较多地考虑对策以防备饥荒,就得对剩余食物进行计划。也有学者指出,生态环境仅仅是导致文明产生的诸多变化的因素之一。还有学者提出,海平面的上升和气候变化与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兴衰有密切关系。 2、人口增长论 这一理论认为社会进化是由人口增长压力引起的。但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就在文明社会出现的前夕有一次人口的猛增。 3、技术进步论 正如柴尔德所认为的,技术进步和谋生手段的变化是文明社会产生的动因,如冶金术的出现导致剩余产品增加,社会分工出现,社会等级和国家产生。但也有人指出,在美索不达米亚,农业技术是在文明开始之后很久才发达起来的。铜以及其它外来原料首先用于祭祀用品和珠宝类的小批量生产,直到文明开始几个世纪之后,随着运输和军事上的突然需要,紫铜和青铜的产量才有所增加,技术的发明和推广是社会需要的产物,而不是动因。有人还认为,事实上,技术越进步,人们就工作的越少,产品剩余的原因只能是权威的逼迫。 由此,我们也联想到,在对文明社会出现的标志讨论中,不能教条地将某些物品或技术的出现作为文明的标志,而应该首先问一问“为什么”,看它在文明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中是否发挥了关键作用,即重视研究某类物品、技术与文明社会的关系。由机制讨论去研究每个具体文明社会的出现及其标志是什么,比教条地用来自于对其他文明研究而得出的标准来硬套中国的考古材料要科学得多。 4、灌溉论 Steward 和Wittfogel均认为灌溉与社会分层的发展相关联,国家官僚政治机构垄断着水利设施并发生了水利政治,即社会对灌溉的需求导致了国家和城市社会的发展。但也有学者提出,不管大规模灌溉的需求对政府机构有多么大的影响,大规模灌溉的引入仍是集团统治国家机构的结果,而不是该机构产生的原因,并指出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古代情况均如此。 5、贸易发展论 这一理论认为,复杂社会的起源和进化与贸易密切相关,对贸易资源和路线的控制导致国家机器的产生。这类贸易主要是铜铁矿等必需的原材料和各式各样的奢侈品。但也有人认为这一观点是将复杂的过程过分简单化了。 6、战争论 Robert Carneiro 通过对秘鲁沿海地域的考古调查,提出一种“限制理论”的国家起源论,认为在一些地区,由于环境的限制,农业土地极有限,散布在这一地区的分散而自治的村庄,随着人口的增长,更多的土地被占用,各社会为了争夺有限的土地开始互相争斗,彼此侵犯对方的土地,不久以后,某些村庄头人们作为成功的战争首领脱颖而出,成为酋长,并建立统治较大部落的政权。但是,此流域人口的不断增长,使战争不断加剧,直至全流域归于一个统治集团之下。然后,这个野心勃勃的统治者及其继承者又开始对邻近的流域地区发动侵略,最后,一个强大国家终于出现,它统治着几个流域地区,创造了更为广大的文明,被征服者则构成了奴隶等社会地层。 有学者对此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大规模的军事冲突似乎是文明的结果之一而不是文明的直接起因之一,比较早期的分散村社社会组织未曾导致由于财富和权力集中于垄断者手中所造成的惯例性战争,只有当专制和世俗的君王掌权之时,战争才成为用入侵和军事出征来攫取对重要资源的控制和解决政治问题的手段。况且,最早的礼仪中心往往是不设防的。 7、宗教论 这一理论认为神庙和圣地普遍存在于许多远古农业聚落中,如杰里科,卡塔尔·休于等。管理礼仪中心的祭司或宗教领袖由自己所服务的村庄提供食物,他们属于最早从食物生产的负担中解脱出来的人们之列。在每一地区,礼仪中心都是权威的最初焦点,而这种权威归属于宗教象征和有组织的僧侣集团。他们控制着经济剩余,祭品和货物的再分配。神庙成为组织新兴政治、社会和宗教结构的一个新手段。随着社会发展得更为复杂,更加复杂的伦理和信仰就成为批准社会新目标的手段。神庙是传播这些新信仰的工具,是新的首领为其行为辩护并制订相应政策的手段。社会的和宗教的道德模式为限定经济制度,建立社会秩序提供了神圣规则。与之对应的,最早城市的核心是某种形式的神庙或礼仪中心,国家的、世俗的或宗教的事情都在这种大型建筑物的周围进行。 8、社会理论 近年,考古学家开始从过多的生态系统研究角度转向更关注社会组织和个人。他们认为所有人类社会最终是由相互作用的人和组织构成的。有学者提出“三种领域力量相互作用”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一个社会存在经济力量、社会和意识形态力量和政治力量。经济力量即经济生产能力,包括对资源、食物和财富分配的控制;社会和意识形态力量指社会分层体系的形成和维持以及与之相应的意识形态;政治力量即由强力维持控制的能力。以上三种力量是早期国家的根本组成部分,它们互相联系,共同作用。Norman Yoffee相信,这三种力量相互作用导致新的国家机构产生和超级统治者出现。 9、系统论理论 由于早期的那些将灌溉、贸易、生态或宗教等作为文明社会产生的原动力的单一动力解释理论均有各自的缺陷和不足。一种新的多变量系统理论出现。首先是Robert Adams提出国家形成是多因素的,他在60年代就提出灌溉农业、日益频繁的战争和“地方资源”的易变性、互补性是新出现的文明中的三个重要因素。每个因素都以有助于相互增强的正反馈形式影响着其他两个因素。生产的提高和人口的增长导致了对重要资源的垄断。这些社区由此而更强大,通过军事征服,扩大其版图,从而更有效地对其他民族进行剥削。 Kent V.Flannery 则提出了一个更为复杂的国家起源系统理论,即多变量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一个社会是由多个亚系统,如农业、技术、宗教、信仰等等组成,每个亚系统都有一个控制阀。当各亚系统均在其控制阀范围内变化时,整个系统保持一种稳定。一旦由于某种内或外部压力导致某一亚系统超控制发展,就会引起整个系统的破坏和重组,促使系统制订新的规则,机制导致更高的集中化,即国家的出现。这一理论所强调的社会运行机制包括“提升”和“线形化”,内因有“meddling(干预)”、“usurpation(篡夺)”、“ hypercoherence(高度内敛)”,变化过程有“分离”和“集中”,对社会运行机制进行选择的外因,即社会环境压力包括食物短缺、战争、人口增长、灌溉、贸易、多元亚生态环境等等。这一理论强调在社会运行中对信息流的控制与处理,认为国家与以往社会的主要不同是决策体系的线形化和多级化。这一理论实际上是一种多变量互动理论,将过去从社会人类学和生态学角度研究文明起源的多个理论结合到一个系统中,解决了过去各种理论面对复杂的社会变化过程而过于简单化的问题,是当今英美学术界对古代文明和国家起源进行研究的流行理论。但由于其复杂性,在研究中要求注意多个变量的变化及互动以及复杂过程,这就要求对古代社会作更多的、多角度的、更细致的基础研究和多学科合作研究。 此外,还有从能量获取角度对复杂社会进行研究的,如用生物群落营养层的生态概念来研究人类社会等。 在关于文明起源动因的讨论中,实际上,涉及到对国家性质、作用的根本认识的哲学问题,即协调论和冲突论。前者认为国家机器的出现是为了协调、管理社会的需要,后者则认为国家机器是暴力工具,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通过这些理论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英美学术界对“文明起源”的讨论,由标准认定到动力机制研究,由现象到发生过程,由单一动因论到多变量动因论的演变轨迹。 所有这些理论的产生不是闭门造车,凭空臆造的,而基本是从某些具体案例的分析中得来的。这些具体案例有人类学家对近代一些民族的调查和研究,如摩尔根对北美印第安人的调查,一些人类学家对夏威夷等地酋邦的研究,有考古学家对某些区域的考古调查和研究,Childe 、Robert Adams等对两河流域的考古工作, Robert Carneiro 在秘鲁地区的考古调查,Kent V.Flannery在墨西哥Oaxaca谷地的考古研究等。这些来自具体案例分析的理论假说有其合理性,但其普遍适用性却值得考虑,从对各案例的比较研究中,我们就不难发现彼此间在环境、历史背景、社会运行机制和文化物质表现诸方面的不同,一个模式不一定适用于每个早期国家。由此,我们联想到西方关于“文明”的相关理论和标准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这一点后文将有所讨论。尽管如此,这些西方的研究思路、方法和理论对我们的启示作用却是不可否认的。 二 此外,还有一些与“文明”有关概念、课题对我们的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文明”、“国家”、“酋邦”与“复杂社会” 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表现在多个层次上,包括物质技术、社会组织、制度、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等。文明首先表现为社会组织的变化,即国家的出现,与之相关的是物质技术和思想意识的变化。 国外有学者提出文明与国家有一定的区别,比如,有学者提出,一个文明可能等同于一个国家,也可能包含几个国家,或曰“国家”一般被视为政治或政府单位,而“文明”则被视为与政治或政府单位相关联的“文化圈”。正因为如此,在西方学术界,对文明的讨论中,很多文章集中于对国家起源的讨论。 由于对国家这一政治组织形式起源的讨论又涉及到从原始平等社会向制度化的、规范化的国家过渡阶段---酋邦起源问题。酋邦的讨论又是一个与文明起源密切相关的问题。关于酋邦与国家的区分,Service等人列出了一系列的标准,但在许多案例中,酋邦与国家是很难明确区分开来的,比如,关于地缘关系代替血缘关系,在东方社会就未必很明显。另外,根据有关个案分析,有学者提出,有些地区的文明经历了从部落到酋邦到国家的发展历程,有些经历了从部落直接到国家的发展,还有些地区文明只发展成酋邦,而未发展成国家。这是由于各地区文明所选择发展道路不同而形成的。 正是由于这种复杂性,所以有些学者不明确提“文明”、“国家”概念,而是用“复杂社会”这一比较概括性的概念来统称这一社会发展变化。 2、中外古代文明的异同问题 通过前面的理论对比,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各学者基于对不同地区文明的具体案例研究而提出的不同理论观点。即使是在同一个大的文明圈内,如希腊的雅典与斯巴达之间在国家形式和运作机制上就存在巨大差别。由此可见,在古代文明研究中,具体对象具体分析的重要性。那么,关于中国古代文明与其他古代文明的比较研究问题,国外学者也有涉及,如认为中国古代文明是地域国家(territorial states)特征,与城邦国家(city—states)(注:也有学者对city—states一词提出怀疑,认为可能不是国家,而是大的国家分裂后出现的过渡政治形式)不同。Charles K.Maisels 提出,从血缘关系的平等社会发展到国家形态的分层社会没有统一的轨迹,由于不同的生态、历史原因,有两种不同的原生国家形成方式:亚细亚或乡村国家(village—states)产生模式,它建立在大范围地理生态环境一致的基础上,血缘组织起重要作用。另一种是城邦式的城市化国家(city—states),出现于美索不达米亚等地貌多样性和小生态环境内产品、资源单一化的地区,在这类国家,城市化中地缘组织代替血缘组织成为基本的社会组织。城邦国家的分层和城市化根植于经济上的分化,而乡村国家则根植于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分化。乡村国家只有行政和宗教礼仪中心---城市,而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并认为中国古代文明是乡村国家的代表。 我们赞同,虽然文明社会的本质各地区是一致的,但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由于其不同的文化传统、自然环境及资源配置不同,以及不同的周边族群环境,不同地区的文明社会进程应该会走一些不同的道路。由此,各文明在规模、政治体制、聚落结构、社会组织结构、经济运行方式、行政管理体制上也会有所不同。正如此,我们认为,对中国古代文明进行具体分析,具体研究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认识中国文明的起源和发展之路,也才真正谈得到,通过研究中国古代文明来丰富我们对世界人类发展史的认识。事实上,对各地区古代文明特殊性的认识与对人类发展史的一般规律的认识是互补的,只有在充分研究各地区特殊演变轨迹之后,才能对人类发展的一般规律有科学的、清晰的总结和认识。 3、原生文明与次生文明 原生国家或文明:指由自身内在过程独立发展出的国家或文明,而不是通过外在的、已有国家影响产生的。埃及、两河、印度、中国、中美洲一些古国一般被认为是原生国家或文明。当这些原生国家通过贸易、战争、移民和思想观念的传播影响,与他们周边较落后的地区互动,就会产生一些次生国家或文明。 次生国家或文明:其形成受到另外的长期形成的国家或文明的决定性影响而产生的国家或文明,如米诺斯、迈锡尼文明、早期南亚文明等。 早期文化传播论者简单地认为世界只有一个原生文明---埃及,全世界各地文化均是它传播的结果。20世纪初几十年的美索不达米亚和尼罗河流域的考古发现推翻了这种过于简单的假说。随着苏美尔文化和早期埃及文化的发现,学者们认识到,早期文明是在相当长时期内,在多个地区各自发展起来的。今天,学术界已经接受了文明起源多中心论。具体到中国区域内,我们认为,古代文明也存在一个原生国家与次生国家问题。我们知道,新石器时代文化是多元的,那么,到早期国家阶段,这种多元是否就是国家形成中的多源?它们与早期国家的关系如何?在早期中国文明中,同样存在原生国家与次生国家关系问题,比如中原地区政权与周边文化或政权,谁是原生?谁是次生?他们彼此的关系如何?等等。 4、文明起源研究中的考古学问题 从西方学术界比较有影响的研究案例来看,如Robert Adams 对美索不达米亚古文明的研究,Flannery对中美洲Oaxaca谷地古文明的研究,区域调查和聚落考古是成功的手段。从研究目标来看,如要研究社会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区域调查和聚落考古是从考古学研究这一内容的基本方法。这种研究不仅要调查一定区域内聚落的分布、大小、等级划分,还要求了解聚落之间的各种变化,各级聚落之间的物流关系、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异同及同一聚落内不同人群的差异和分布。有学者甚至提出,国家社会在聚落表现上应有四个等级以上,聚落内应有永久性储藏食物和商品的设施等。 此外,从考古学中研究古代国家和酋邦,还包括对中心聚落的辨认,对其作用的研究,通过居址、墓葬、造像等艺术品对社会等级的研究,通过手工业作坊研究看专业化分工程度如何等,通过艺术品、宗教用品看其反映的政治等级制和思想意识、宗教信仰的一致性和政治力量控制、影响范围等诸多问题。 从西方研究实践看,新的理论假说指导、促进考古学田野工作的发展,而新的考古资料信息又丰富、发展理论假说。 5、文明的崩溃研究 汤因比认为文明像各种生命一样,会产生、成长,也会衰亡、崩解。由于中国古代文明保持着表面上的延续性(注:实际情况尚缺乏分析研究),即所谓中国文明是连续的,而其他古代文明均在表面上中断了,即所谓的断裂性。所以,中国人对文明的崩溃研究极少关注,至多是从传统王朝兴衰角度对夏商周诸政权给予一定的关注。而在西方学术界,对文明的崩溃研究则是文明课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一个个神秘消失的辉煌文明和当今社会的种种危机,这也是学术界的必然反映。对于文明崩溃是灭亡,还是一种解析和重组,崩溃的过程如何,崩溃的原因是生态环境的恶化,还是多变量系统的失衡等等均有热烈的讨论。或认为崩解并不一定是灾难,而是面对危机要求社会组织改变的理性选择。 从中国文明的起源及发展角度看,中国古代文明的形成、演变,尤其是历史上的多次实质上的分解及重组,而表面上仍保持了一种延续性(注:我们认为,汉语语言文字系统、历史学传统、祖先信仰宗教和独特的学术传统等起了重要作用),均值得予以充分的重视。另外,对于良渚文化、三星堆文化等周边诸文明的不同发展轨迹及其崩溃原因也应成为中国早期文明研究中的重要部分。 三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考察西方学术界关于早期文明研究的理论,带给我们对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和发展的研究一些有益的启示。 1、对文明起源的理论研究必须重视。不同的理论指导我们的不同课题设计和研究,虽然,资料的不断丰富又可以修改、完善理论。 2、对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研究应该分区域、分文化分别研究,这其中是否有“原生文明”、“次生文明”问题?不能笼统“以中国文明”而论。 3、中国古代文明形成机制和过程的研究应予以足够的重视,而不应教条地用西方学术界几十年前提出的文明几个标志的假说来剪裁、取舍中国古代文明的实际材料,并予以贴标签式的认定。也只有通过对机制和过程的研究才能提出中国古代文明自身特点和标志。 由列举特征的“贴标签式研究”转向对“过程和机制的研究”要求我们在研究方法、思路、课题设计上作调整。对文明形成机制和过程的研究要求真正的多学科结合,比如研究生态环境的变化、人口压力是否存在、资源的分布、灌溉系统与水系、商品生产、贸易流通等,只有通过古气候学、古动物学、古植物学、冶金史、微量元素分析、人口研究、地质学等多学科结合才能给出一个科学的说法。 4、如果我们要研究社会组织及其演变,考古学上的基本手段就是区域调查和聚落考古。因为聚落调查和发掘应是古代文明研究中考古学应做的基础工作。聚落考古不仅仅是一般的区域调查,还应包括系列的不同等级聚落和同一聚落内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遗址的发掘。在聚落考古资料中,我们才能分析当时社会组织的分层结构,不同阶层之间生产生活状态,彼此之间的关系,城市的作用、性质等。区域调查和聚落考古同样必须多学科合作,才能获得相关的信息。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在过程主义理论影响下的区域调查和聚落考古及生态观念、多学科手段的采用刺激了新一轮文明起源研究的热潮。 5、正如前文所说,各区域文明均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因此,对国外的相关文明理论,只能参考,不能照搬。我们对中国文明的研究应立足于自身的材料、分析,形成自己的理论。中国古代有发达的礼器系统,血缘组织长期保存,祖先崇拜发达,城市的政治礼仪中心作用似乎更突出,等等,这些都是其独特的特征。实际上,我们现在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特征认识尚很少,比如,三代时期中国的环境与资源的分布状态以及人们的开发利用状况,三代城市的结构、人口构成如何?中国古代的贸易有无?特征是什么?其社会作用如何?社会基层组织和平民生活怎样?手工业分工及其专业化程度如何?等等。诸如此类基本问题,我们迄今均不甚清楚。三代社会尚且如此,遑论更早时期。因此,我们认为,在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研究中,对这些涉及文明和国家基本要素的问题,首先应弄清楚其在三代社会时的状况,然后方能总结出中国早期文明或国家的特征,并上溯其源头,探讨其形成机制。Kent V.Flannery 也提出:“我们不能依赖于文献信息去辨认最早的古代国家,因为它们大部分没有文字或仅有有限的文字,但我们可以通过研究第二、三代古代国家的考古学特征来建立一系列的标准去辨认缺乏文字信息的早期国家。”由此,我们认为,对夏商周三代国家的研究在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研究中应占有重要地位。 6、跨文化的比较研究能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中国古代文明的特点,使中国古代文明研究成为世界学术界探讨人类发展史的一部分。 最后,参照西方关于“文明”的研究史,我们知道对文明的起源和发展的研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现有的各种理论均是假说和推论,这也正是其魅力之所在。正是这种多元理论的讨论和交流深化了我们对人类过去的认识,这恰是这一课题的特点所在。因此,我们认为多理论、多观点共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是“文明起源”研究的基本特征之一。 附记: 本文在修改过程中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的易建平、刘健两位先生的悉心指正,谨此致谢。 主要参考书目: 1, Colin Renfrew &Paul Bahn, Archaeology, the Third edition Thames & Hudson 2000 2, Kent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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