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再加上公众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等等,“公众考古”一词,不管对中国的公众还是考古业界来说,都已不再显得那么陌生和洋派。全国多地的文物部门都在争先恐后地实践着“沟通、参与、互动”的工作模式,与此同时,广大的考古工作者也在用自己的思维和方式去诠释“公众考古”的内涵和外延。 目前,中国的考古工作者大都围绕着“媒体模式、讲座模式、博物馆展示模式、考古现场体验模式”进行摸索和探讨。这其中,最受公众期待和欢迎的无疑当属考古现场体验模式。本能的好奇驱使公众想要窥探考古的真实面孔,那么,考古工作者应该为公众提供怎样的一种考古现场体验呢?考古现场体验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呢? 笔者所在的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公众考古中的考古现场体验活动也进行了初步的实践和探索,现就我所的感悟和经验做一些介绍,望能与广大考古业界同仁交流切磋,以消其弊。 首先是真实性原则。由于考古学科的特殊性,当公众看到考古工作者把从地下挖出来的古人的锅碗瓢盆如数家珍地分成几型几式时,大家不约而同地会觉得它是现代文明的“化外之民”。所以,为公众展示考古的本来面目,打开公众与考古沟通和联系的桥梁,首先要做的就是让大家看到一个真实的考古学。真实的考古工作者、真实的工作环境、真实的工作流程……使得公众通过获取考古各项真实的信息,结合自身原有的相关知识储备,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分析并建构新的体系,从而逐步在全社会中实现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传承。现在各地出现的“模拟考古”活动,虽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公众与考古的距离,但当公众看到活动现场那硕大的“模拟”二字时,心理不免感到些许遗憾,而模拟之下反映出的对于公众的不信任感,也会或多或少地在公众对于建构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认识上,产生一些偏颇和误解。 其次是准确性原则。虽然对大多数的公众来说,仅仅就是体验,但考古工作者始终应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专业使命感认真对待每一项考古现场体验活动,不得随意删除或者更改考古工作的内容和流程。如果觉得一个短时间的体验活动不能囊括考古学的方方面面,可以化整为零,适当的安排系列体验活动。目前,公众对考古的印象,大多是从中学课本、大众传媒和影视文学作品中得来的,常常是一种模糊的,甚至伴随着误解、偏见。准确地展示考古学是考古现场体验活动的提前和原则,考古人切不可以讹传讹。 第三是多样性原则。参加北京大学第二届全国中学生考古夏令营的部分学生,在谈到对考古学的印象时,基本可以归结为一个字——“土”,一群土里土气的考古学家拿着铲子在挖土。其实,考古绝不仅仅是“土”和“挖土”那么简单。考古学主要有史前考古学、历史考古学和田野考古学三个主要分支,除此之外,从区域上分,有中国考古学、日本考古学、埃及考古学等等;从对象上分,有美术考古学、宗教考古学、农业考古学、人体骨骼考古学等等;从研究方法上分,有民族考古学、实验考古学、航空考古学、水下考古学等等。仅就田野考古学来说,也包含了田野考古调查、田野考古发掘和室内资料整理等几个阶段。因此,考古工作者应该尽可能地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对考古学有更全面更系统地认识,不要只一味地埋在土里爬不出来。 除了考古现场体验活动要遵守真实性、准确性和多样性几个原则之外,在实际的开展和操作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几个问题。 一、要有正确地认识。要树立公众考古是对考古学及考古事业发展有益的助力的思想意识,切忌将公众考古看做是工作的累赘与麻烦。从根本上说,公众考古是尊重公众对考古活动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受益权的一种体现,通过公众考古活动与公众共享考古成果,最终达到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传承以及满足公众文化需求的目的。这是公众考古的目的所在,也在考古工作的目的所在。 二、要尽可能地了解公众。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虽然考古人与公众不存在敌对关系,但如果能够尽可能地了解公众的信息,对于筹划和安排公众考古活动无疑是多有裨益的。应该借助社会学中调查的手段了解公众对于考古学的认识程度、公众想要参与什么、公众希望获得什么等等信息,考古人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公众考古的活动,一定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要选择恰当的时间点。很多考古机构谈到公众考古的时候,或多或少地都会有一些顾虑。比如,遗址现场体验活动的可看性强不强、墓葬类现场体验活动的安全如何保障等等。其实,只要选择了恰当的时间点,这所有的困惑都能迎刃而解。我们可以将活动放在墓葬类考古发掘即将收尾的阶段,或者在遗址类考古发掘取得阶段成果之时,又或者可以将活动与新闻发布时间点合二为一等等,总之,要将公众考古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不要为了公众考古而公众考古。 四、要处理好相关法律问题。考古人对于公众考古活动的顾虑,归根结底还是安全问题,人的安全、物的安全,害怕出事,有些机构干脆不搞了,因噎废食。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采用“告知书”的形式来处理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在告知书中明确参与活动人员以及主办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告知书于活动开始前发到每个参与者手中,参与者签字确认后方可参与活动。考古机构要提前做好活动的告知义务。 五、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公众考古活动顺利圆满地进行最终还是要依赖活动的负责人。这个人既要了解考古学的知识,还要懂得沟通的技巧,更要具备相当的组织能力,如此方能做好时间、人员、保障等等的准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专人负责制度对于公众考古活动的长期健康地发展,以及公众考古学的学科建设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 公众考古在中国仍然处在初始阶段,如何能够更好地把这项活动坚持下去,我们还要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经验与教训,使之日臻完善。 (作者单位: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中国文物报》2013年12月20日7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