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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权与社会变革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华文史网 苑书义 参加讨论
   20世纪是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剧烈变革的时代,孙中山是站在正面指导时代潮流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主要贡献,是“内审中国之情势,外察世界之潮流”(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在“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的流弊”(注:黄彦校订:《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00页。)的基础上,精心描绘出以三民主义改造中国的蓝图,并为之实现而奋斗了一生。虽屡经挫折,但他终究以自己的言行推动了中国社会变革的进程。因此在中国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史册上,孙中山是一位被荆斩刺的开拓者,而不是一位功成名就的胜利者。
    孙中山主张以国民革命促进社会变革无疑是正确的,然而他所领导的国民革命却始终未能解决作为革命根本问题的政权问题,因此导致“革命尚未成功”、社会尚未根本变革的结局。
    国家政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受制于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国家政权对于社会变革来说,可以起到加速或延缓的作用,而这则取决于国家政权掌握在那个阶级手里。清朝和北洋军阀政权尽管构成形式各异,但其阶级实质却是基本相同的,无不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统治,而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恰恰是中国社会变革的最大阻力。要想推进社会变革,就必须把国家政权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手中转移到代表社会前进方向的阶级手里,夺取国家政权是先进阶级进行社会变革的前提和保证。孙中山认识到国家政权的重要性,明确指出:“若夫最大权力者,无如政治。政治之势力,可为大善,亦能为大恶,吾国人民之艰苦,皆不良之政治为之。若欲救国救人,非锄去此恶劣政府不可,而革命思潮遂时时涌现于心中。”(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59页。)孙中山“取欧美之民主以为模范,同时仍取数千年前旧有文化而融贯之”(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60页。),创造性地提出了通过国民革命推翻清朝和北洋军阀两个恶劣政府、“把中国改造成一个‘全民政治’的民国,要驾乎欧美之上”(注:黄彦校订:《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57页。)的主张,然而孙中山却终生未能将其憧憬的政治理想变成鲜活的政治现实。
    这种结局,并非偶然。个中原因,过去有关敌人强大、民族资产阶级软弱等等解释,虽正确不谬,但有失笼统,似应着重从孙中山的思想与实践中去探索。
    孙中山没有始终如一地坚持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原则
    近代中国,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主国家,而是一个半殖地的半封建的国家;在内部没有民主制度,而受封建制度压迫;在外部没有民族独立,而受帝国主义压迫。因此,中国革命的特点,是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在中国要想从武装反革命手中夺取政权,就必须依赖于武装革命,“和平之法”只有依托并服从于武装革命,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孙中山由于对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特点缺乏深刻的认识,因而在革命历程中,没有始终如一地坚持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原则,在某些关键时刻,往往放弃武装革命,转用“和平之法”,结果屡遭重挫。
    孙中山起初是以和平改革者的身份登上历史舞台的。他在接受西方资本主义教育以后,看到西方资本主义和中国封建制度的强烈反差,痛感祖国的衰微和同胞的苦难,因而立志“改良祖国,拯救同群。”(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59页。)他先是着眼于以医术“救人苦难”,继而倡导政治改革,主张“以和平之手段,渐进之方法请愿于朝廷,俾倡行新政。”(注:《孙中山选集》,第17页。)他为此而决意“求知当道”,“为生民请命”,先后于1890、1894年上书曾任津海关道,驻美、西、秘三国公使的郑藻如和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企图依靠他们“步武泰西,参行新法”(注:《孙中山选集》,第9页。),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楷模,改革教育制度以培养人才,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以发展农工商业,从而使国家走上独立富强的道路。这两次上书都没有涉及改革封建专制制度及其经济基础封建土地制度的问题,而只限于提供一种不必消除旧有统治阶级的主要基础的变革,即是同保存这些基础相容的变更(注:参阅拙著《孙中山劝李鸿章革命说质疑》,《历史研究》1991年第2期。)。
    由于上书李鸿章被拒和清廷的倒行逆施,使孙中山“抚然长叹,知和平之法无可复施。然望治之心愈坚,要求之念愈切,积渐而知和平之手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注:《孙中山选集》,第52页。),于是决定使用武力,倾覆清廷,创建民国。1894年兴中会成立和乙未广州之役,标志着孙中山从以“和平之法”请求清廷“倡行新政”转向了武装夺取政权、推翻清朝封建专制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
    值得注意的是,孙中山从和平改革转向武装革命,并非意味着他从此就摒弃了“和平之法”,当时他只是想“稍易以强迫”而已。
    1900年孙中山鉴于义和团掀起反帝狂飚、八国联军闯进国门、清朝统治陷于瘫痪的形势,认为“机不可失”,既坚持以武力对付清廷,特派郑士良到广东惠州“联络同志”准备并发动起义;又对两广总督李鸿章寄以厚望,宣称“不抱任何危险激烈的企图,而是考虑始终采取温和的手段和方法”(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98页。)达到既定目标,因而期望“借重香港总督之力,劝李鸿章独立。”(注:陈少白:《兴中会革命史要》,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5页。)孙中山为了争取李鸿章通过和平途径实现“两广独立”,曾经从流亡地三次冒险返国活动,甚至公然承诺新建的“暂时政府”主政,“或称总统,或称帝王”,决奉李鸿章幕僚刘学询当之并裁定(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02页。),不再执意坚持以共和制取代君主制的政治诉求。然而面对风云变幻的政局,李鸿章并没有像孙中山所期望的那样搞什么“两广独立”,而是继续忠于清廷,并企图设法“罗致”孙中山以为其用(注:参阅拙著《庚子孙李关系与中国政局》,《河北学刊》1997年第5期。)。
    孙中山说:“中国之革命,发轫于甲午以后,盛于庚子而成于辛亥,卒颠复君政。”(注:《孙中山选集》,第587页。)这里所谓“盛于庚子”,其实并非表示孙中山在庚子年间的两种活动取得了什么成果,而只是说由于庚子事变的震荡,革命运动开始从低潮逐渐走向高潮,终于引发了辛亥革命。辛亥革命是革命党人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没有武昌起义和各省响应,就没有南京临时政府。问题在于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后,中国便形成了南北两个政权对峙的局面,拥有半壁江山的南京临时政府,何去何从,是将武装革命进行到底、夺取全国政权,还是使武装革命半途而废、和平让出政权?这是关乎革命成败的大事。孙中山几经犹豫摇摆,最终选择了后者,停止了武装革命,结果袁世凯的北京临时政府统一了孙中山的南京临时政府。孙中山所以停止武装革命、拱手让出政权,固然是列强、旧官僚、立宪派和党内妥协势力联合施压导致内外交困的结果,但决不能因此而否认同孙中山思想局限的密切关系。孙中山并非没有督师北伐之意,早在1911年12月他就致函广东龙济光,请其“督师至沪,共捣虏巢”,并表示“当亲率同志”为其“清道”(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70页。)。他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后,也曾部署过北伐,自任三军统帅,任命黄兴为北伐陆军参谋长,在总统府设立总兵站,并决定京汉、津浦、淮阳、海军以及东北、山陕六路北伐计划。但是督师北伐并非是他的主要选项,他依然倾向于运用和平手段解决问题。他早在1911年12月返国途经香港时就向胡汉民、廖仲恺袒露了心扉。在谈到和战问题时,他说:“今日中国如能以和平收革命之功,此亦足开世界未有之例,何必以兵?”在谈及袁世凯是否可信时,他说:“我因而利用之,使推翻二百六十余年贵族专制之满洲,则贤于用兵十万。”(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70页、569页。)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孙中山寄希望于南北议和,企图通过议和,争取袁世凯反正,借以推翻清朝君主专制,而“达共和之目的”(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50页。)。孙中山当时执意追求的是用共和制取代清朝君主制,重视政体的改变,忽视了改变国体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问题的重要性,因而袁世凯一经表示拥护共和,孙中山就立即推举袁世凯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没有看清袁世凯所控制的民国,虽名曰共和,但实则依然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专制统治。
    经过辛亥革命和以后多次失败,孙中山才认识到放弃南京临时政府是“一次巨大的政治错误”(注:《孙中山选集》,第503页。)。然而到了1924年,正当国共合作推进革命的时候,孙中山却再次幻想“以和平收革命之功”。原来孙中山为了反对控制北京政府的直系军阀,曾和奉系张作霖、皖系段祺瑞结成“三角联盟”。1924年孙中山决定以广东为基地挥师北伐。他认为“中国的存亡,就在我们此次能不能去北伐。”(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49页。)但时隔不久,北方政局发生巨变。直系将领冯玉祥在直奉战争前线率部倒戈返京,推翻直系曹锟政权,导致直系溃败。张作霖、段祺瑞随即合谋排挤冯玉祥,控制了北京政权,张、段、冯电邀孙中山北上,共议国是。孙中山认为机会难得,决定单骑北上。孙中山误以为直系军阀的溃败,标志着中国军阀的覆亡,说什么“军阀现在已经被我们打破了,所残留的只有帝国主义。”(注:《孙中山选集》第967页。)。因此,他主张召集国民会议,废除不平等条约,谋求国家和平统一。他说:“以后解决国事,不必要再用武力。所以我放弃西南,只身往北方去,提倡和平统一。”(注:《孙中山全集》第11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67页。)在这里,孙中山既没有认清控制北京政权的奉系张作霖、皖系段祺瑞的军阀实质,又没有认清国民会议同以军队为柱石的国家政权的关系。列宁曾经针对俄国杜马问题明确指出:“如果人民代表机关没有充分的权力,如果它是由旧政权召集的,如果同它并存的旧政权还是完整的,那末人民代表机关就等于零。事变的客观进程提到日程上来的,已经不是这样或那样地修订法律和宪法的问题,而是政权问题,实际的权力问题。如果没有政权,无论什么法律,无论什么选出的机关都等于零。”(注:列宁:《杜马的解散和无产阶级的任务》,《列宁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98页。)孙中山既“放弃西南的地盘”,又“放弃反对武力的计划”(注:《孙中山选集》第956页。),企图通过在奉、皖系军阀控制的北京召集的国民会议,“改良国民生计”和“改良中外不平等的条约”(注:《孙中山选集》,第982页。),谋求中国的独立与和平统一,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孙中山所以钟情于“以和平收革命之功”,除了对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特点缺乏深刻的认识之外,同他深受中国传统文化所推崇的“致中和”与英国学者赫胥黎在《进化论与伦理学》中所阐明的社会进展是人类以互亲互助抑制生物界的弱肉强食优胜劣败的观点的影响有关。孙中山在1919年出版的《孙文学说》中断言:人类进化原则与物种进化原则不同,“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社会国家者,互助之体也;道德仁义者,互助之用也。人类顺此原则则昌,不顺此原则则亡。”(注:《孙中山选集》,第156页、197页。)孙中山既然强调人类进化原则是互助而非竞争,那么他在解决国家政权问题时倾向“道德仁义”的“和平之法”,就是顺理成章了。
    孙中山“从来不曾有过真正的革命军”(注: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下),台湾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639页。)
    作为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民主革命,“主要的斗争形式是战争,而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注:毛泽东:《战争与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第508页。)要想夺取全国政权,争取民主革命的胜利,就必须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但遗憾的是,孙中山“从来不曾创造一种真有革命性的军队。”(注: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下),台湾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639页。)
    孙中山的战争事业,是从兴中会时期开始的。孙中山先后派遣革命党人联络并依靠会党发动了广州之役和惠州之役。会党是民间秘密结社,主要是由破产农民、失业手工业工人和流氓无产者组成的,大都以宗教迷信作为团聚的纽带,通常采用家长制的组织形式,既具有反抗封建压迫的积极性,又缺乏明确的民主革命意识。因此,发动会党起义是必要的,然而依靠会党夺取全国政权却是无望的。
    同盟会时期,孙中山认识到会党“只能望之为响应,而不能用为原动力”(30),因而把目光转向新军,断定取得新军,方可成事。新军是清政府仿照西方近代化军队模式组建而成的,虽然在组织编制、官兵素质和武器装备方面优于旧军,但是在阶级实质方面却与旧军并无二致,均为清朝统治工具。新军的领导权掌握在封建官僚手中,下层官兵对社会现实虽多有不满,但大都没有进行根本改造的民主革命理念。孙中山派遣革命党人瓦解并发动起义,是有利于推进革命之举,但企图依靠新军夺取全国政权却只能是幻想。辛亥革命的失败就是典型例证。
    辛亥革命失败以后,同盟会三易其名,即国民党、中华革命党和中国国民党,站在其对立面的则是北洋军阀。孙中山在反袁护国运动和护法战争中,并没有从已往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着手建立革命军队,而依然走着联络既有军事力量的道路,依靠西南军阀,反对北洋军阀。所谓军阀,系指拥兵自重,割据一方,自成派系的军人或军人集团。南北军阀犹如一丘之貉,区别主要在于各自依附的帝国主义和地主豪绅有所不同。就阶级基础和政治诉求而言,西南军阀和革命党毫无共同之处。西南军阀意在借助孙中山声望同北洋军阀争夺地盘,而孙中山则企图利用西南军阀武力推翻北洋军阀统治、完成革命大业,真可谓南辕北辙,失败是命运的必然归宿。
    鲁迅曾经指出:中国“总要改革才好。但改进最快的还是火与剑,孙中山奔波一世,而中国还是如此者,最大原因还在于他没有党军,因此,不能不迁就有武力的别人。”(注:鲁迅:《两地书》,《鲁迅全集》第1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9-40页。)可以说,没有“党军”作依托,也正是孙中山在某些关键时刻,倾向和平妥协、放弃武装革命的诱因之一。直到国共合作之后,孙中山才如梦初醒,逐渐认识到“如果没有好革命军,中国的革命永远还是要失败。”(注:《孙中山选集》,第917页。)因而他决定开办黄埔军校,“创造革命军,来挽救中国的危亡。”(注:《孙中山选集》,第917页。)可惜的是,在黄埔军校开学不到五个月,孙中山就离开广州,单骑北上,谋求和平统一去了。
    孙中山长期没有使武力与农民相结合
    “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注:毛泽东:《论持久战》,《毛泽东选集》,第478页。)当时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因此农民是“民众”的主体,“农民问题,就成了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注: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653页。)先进阶级要想完成武装夺取政权,争取民主革命胜利的历史使命,就必须使革命军队与农民群众相结合,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加革命战争。
    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后,相继依靠会党、新军和军阀进行革命战争,其中新军和军阀都是脱离农民群众的,只有会党与农民群众有些许联系。孙中山在联络并依靠会党发动武装起义的过程中,朦胧地意识到农民是革命的重要力量,革命知识分子只有和农民“分头合作”才能实现民主革命的理想。孙中山之所以提出“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的纲领,目的之一就是想借此争取农民的支持。然而孙中山即使在局部地区掌握政权的时候,也并没有主动地实行过土地制度的改革,给予农民以真正的利益。民主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但孙中山却没有引发这个大变动,因而使他领导的武装力量往往得不到农民群众的支持而陷于孤军奋战的境地。直到国共合作之后,孙中山才认识到农民是“革命的基础”(注:《孙中山选集》,第935页。),并提出“使武力与国民相结合”、“使武力为国民之武力”(注:《孙中山选集》,第953页。)的正确主张。可惜的是,这些主张尚未得到落实,孙中山就不幸撒手人寰了。
    上述三个方面,就是孙中山终生未能夺取全国政权、实现民主革命理想的主观因素。这固然导源于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但也同孙中山本人思维模式有着密切关系。
    【资料来源:《广东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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