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1992年的清史研究情况,发表见诸报刊的论文约有百篇,出版的研究专著有蔡美彪等著的《中国通史》(第十册,约36万字,人民出版社出版)、和戴逸著的《乾隆帝及其时代》(约39万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等;专题学术论集有北京社科院满学研究所主办的《满学研究》(第一辑,35万字,吉林文史出版社)、孙文良的满学、清史论集《满族崛起与明清兴亡》(27万字,辽宁大学出版社出版)等。研究领域广及清代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外关系、民族史、社会史、社会生活史的各个方面,现将主要研究情况综述如下; 政治史研究 在政治史研究方面,本年虽然发表的论著数量不及往年多,但质量水平有所提高。李兴荣在《试论后金“八王共议”制度》(《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期)一文中,对“八王共议”制出台的历史背景、共治的内涵以及共治的演示与皇太极南面独尊和共治的结束等重要问题进行考察后认为:从努尔哈赤解决皇储的历史过程看,八王共治,是满洲贵族巩固皇权的暂时性过渡性的措施,并非“氏族制度之遗风”;而八王共治的结束,则是实行君主专制的结果。在清朝开国始初,满族军事贵族集团对明的议和策略取得了相当的成功,李鸿彬的《清朝开国与对明议和策略》(《史学集刊》2期)一文,认为,议和作为清明战争中一种重要的辅助斗争手段,是贯串始终的,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在很复杂的情况下,冷静地分析判断形势、适时地打出议和的旗号,以缓兵之计,麻痹敌人,取得萨尔浒大战的胜利,并打败朝鲜和毛文龙部,解除后顾之忧。以讲和为手段,争取时间,解决面临的种种问题,达到自固的目的。以军事斗争的胜利,逼迫明廷让步,接受议和谈判。从清明对议和策略的运用,进行横向比较,不难看出清胜明是有一定的必然性,正因为清成功的推行议和策略,使军事斗争亦取得辉煌战绩,两者结合起来为清朝开国打开了胜利之门。对清前期官制的研究,也有多篇力作发表。如清代前期的决策系统前有议政处,后有军机处,赵志强的《论议政处与清代前期之决策》(《历史档案》4期)一文,从关外时期的议政处、入关以后的议政处、议政处与内阁、各部院、八旗等几个方面,对议政处在清决策系统中的地位及其作用,进行详述,指出议政处是最高决策机构,其职掌虽不见于官修政书,但从实际决策过程中可以看出,凡部院、八旗、外省、军营稍微重大事务,无一不在其会议范围之内。议政处、内阁与九卿三者的关系,简而言之,议政处主于重大机密;六部主于一般庶政,而阁臣则以备顾问为主。他的《论清代的内翻书房》(《清史研究》2期)一文,则对研究者鲜有涉及的内翻书房的性质、设立时间、职掌以及与军机处的关系等问题作了探讨,指出内翻书房是属于皇帝的御用机构之一,并考证出其初设时间当在康熙初年,自从它设立至乾隆十五年六月,其管理大臣和翻译人员,既无固定编制,又无定额,皆系临时增减,兼职行走。其职掌一是翻译谕旨;二是翻译起居注;三是翻译御论、讲事,以及册文、敕文、祝文、祭文、碑文和经史、御制诗文;四是从事满语文的造字、拟定音义工作。它从设立以来,一直是完全独立的内廷机构,由钦命大臣管理其事。它与军机处,二者既彼此联系密切,又互不统属,这种关系,一直保持到清朝末年。 清代的督抚制度沿明而来,至乾隆始确立完整的地方管理形态。王雪华在《督抚与清代政治》(《武汉大学学报》1期)一文中认为,在督抚的选任上,顺治一朝出于稳固新政权的需要,各省督抚多用汉军八旗,康、雍两朝,开始以满人为督抚,但汉军仍占督抚的多数,乾隆以后,全国政局已稳,遂有大量任用满人督抚的局面。咸、同时期,地方汉人督抚势力鹊起,他们以自己的实力影响了晚清政治格局的进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督抚与中央血脉相通的共存关系。督抚是清代政治腐败的推波助澜者,而其贪墨加速了清政权的衰落。韦庆远在《江南三织造与清代前期政治》(《史学集刊》3期)一文中认为,在清代前期顺、康、雍、乾四朝统治的152年中,江南三织造的地位、机制和作用,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不同阶段。终顺治一朝,江南三织造设而罢,罢而复初,初步厘定了有关规章,总算勉强维持住生产。真正扩充发展是进入康熙朝以后的事。到康熙二十年代,其规模与产量已超过了前此朝代的任何官织造业。康熙当政后不久,即陆续委用自己的亲信包衣为织造,官品不高,包衣身份“下贱”,但因为是奉敕执行职务,便具有钦差的资格;更因拥有关防印信,实际上便形成为可以与当地督抚平起平坐的特别衙门。特别是到了中晚期,康熙帝更赋予李煦、曹寅(含其后代曹颙、曹勷)等以特殊的政治任务,允准他们可以“专折密奏”,要求他们注意“打听、奏闻”江南地区的官风民情,密切监视“各行人等”的动向,“亲手写奏帖来。”这种种殊遇都已远远逾越出织造的本职本级。在第三阶段,雍正与乾隆帝统治时期,由于特殊政治需求的关系,三织造的政治功能开始萎缩,恢复了以本行业务为主的职能。赵云田在《清代东北的军府建置》(《清史研究》2期)和《清代新疆的军府建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期)两文中,分别对清代东北军府与新疆军府设置的原因、主要职掌及其历史作用等进行了探讨。王文明在《试论清代前期官制的几个主要特征》(《许昌师专学报》3期)一文中,认为:清前期官制确有一些突出的特征。如在中央设军机处一统皇权,在地方设督抚为皇帝亲信,满汉复职制体现了民族歧视并加强了中央集权,御史制度的改革反映了封建专制的强化,在边地实行特别行政区管理制度,亦为加强中央集权所必须,翰林院的设置和科举正途反映了对知识分子的重视,有关官吏管理的若干规定(致仕、回避、丁忧、补缺、处分、薪俸等)比较切实可行等等,这些特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清朝政权性质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也从正反两个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借鉴。此外,王佩环在《试论康雍时期朋党之争及其危害》(《故宫博物院院刊》1期)一文中,则从另一角度对清初朋党产生的渊源及其主要集团、朋党危害等问题作了详考,认为康雍时期朋党之争虽然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之争,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皇帝中央集权的统治,对经过长期战乱后刚刚恢复和发展起来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造成了新的威胁,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乃至整个社会风气都产生了恶劣影响。 对军政合一的八旗制度的研究有所加强,是本年政治史研讨表现出的一个显著特点。清太祖努尔哈赤于1615年组建满洲八旗之前,是否有过一个四旗的发展阶段?目前史学界见解不一。有的主张1615年八旗(即八固山)建立之前,并无黄、红、蓝、白四旗(即四固山),而有的认为八旗之前建过四旗。孟昭信的《八旗初创期旗制考略》(《史学集刊》4期)一文,同意后一种说法,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四旗建立的时间、方式等作了详尽考述,认为满洲始建四固山的时间,当在十七世纪的最初几年。四固山分别由努尔哈赤、褚英、代善和舒尔哈齐(已酉年后为阿敏)等四人专主,以黄、白、红、蓝四面画龙旗为标志。编设牛录,成立固山,建立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体现满族社会的巨大变革,必然伴随极为复杂的矛盾和斗争。斗争的结果是八旗制度日臻完善,满族凝聚力得到加强,汗权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从而为后金国家的诞生做了充分的准备。佟永功、关嘉录则在《盛京上三旗包衣佐领述略》(《历史档案》3期)一文中,对盛京上三旗包衣佐领的由来、职责以及清政府对其的控制和管理等官方文书与史籍或载记阙如,或语焉不详的问题,进行探讨,表述了自己的见解。李燕光和韩国的任桂淳在《满学研究》第一辑发表文章,分别对清代八旗汉军与八旗驻防财政的问题作了有益的研究,为这一研究的拓深提供了助证。蔡美彪等著的《中国通史》第十册,专列一节,对八旗满洲军兵的衰落与八旗生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满洲八旗兵丁享有特权,养尊处优,不加训练,又不事生产,如此世代相传,不仅无力作战,而且家口生活也日益困窘。于是出现了所谓“八旗生计”问题,京师尤为严重。这显示着满族统治危机的日益加剧。 人物研究 在人物研究方面,本年又有佳作问世。彭云鹤的《康熙帝屡拒群臣奉上尊号评析》(《北京师范学院学报》6期)一文认为,康熙帝之所以能有如此正确而明智的见解和作为,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所决定:一是他始终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真实而具体的人,从不愿被人们所圣化;二是康熙帝毕生勤奋好学,善于总结吸取前人经验教训,指导自己的行动;三是康熙始终注重实践,身体力行,讲求实效。对清史学界颇有争议的雍正帝继位问题,张羽新提出了新的认识,他认为《朝鲜李朝实录》景宗二年(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二月条所反映出的胤禛继位是康熙的本愿,康熙因为宠爱乾隆而传位于其父雍正的记载并非荒谬(见《康熙因宠爱乾隆而传位于雍正考》《故宫博物院院刊》1期)。对乾隆帝的研究,本年有一些有分量的作品问世。戴逸的《论乾隆》(《清史研究》1期)及专著《乾隆帝及其时代》一书,就是他对乾隆帝及其时代的一个认识概况。蔡美彪在《中国通史》第十册中对乾隆的一生功过作了全面的分析。乔治忠在《论清高宗的史学思想》(《中国史研究》1期)一文认为,清高宗主持编辑的《四库全书》是官方对文化遗产的一次大的清理和总结,其中亦包括对史学遗产的清理。而清高宗本人的史学思想,就是对传统史学思想从官方角度的总结和提高,从而促使官方史学发展到历代以来的最繁荣时期。显而易见,对清高宗的史学思想给予很高的评价。与此观点相左,姚伟钧在题为《旷古虐政:乾隆禁毁历史文献论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期)一文中,对乾隆帝屡兴文字狱,残酷迫害知识分子,禁毁历史文献的暴虐行为进行了笔伐。关于嘉庆帝的评述,李尚英的《嘉庆亲政》(《故宫博物院院刊》2期)和张玉芬的《论嘉庆初年的“咸与维新”》(《清史研究》4期)两文值得注意。李文认为:勤于政事,广开言语,;更迭要员,惩办贪吏;明理务实,体察民情;诏罢贡献,崇俭黜奢;悉行宽免,稍苏民困是嘉庆帝颙琰亲政一年,涉及政治、经济、宫廷诸方面改革的最突出的政绩。张文指出,嘉庆帝在亲政之初,以“咸与维新”为旗号,对朝政多所更张,这对于遏止清王朝的衰败是必要的。但从总局看,此举未能解决各种社会弊端,清王朝也没有因嘉庆帝的“咸与维新”而重新显露生机。 对其它政治人物的研究,论者也有评述发表。王思治在《索额图其人》(《清史研究》1期)一文中,对索额图由“辅弼重臣”嬗变为“本朝(清朝)第一罪人”的大起大落的政治生涯作了详实论证,认为索额图以助康熙除鳌拜而发迹,因助太子“潜谋大事”而身败名裂,其始也因皇权,其终也因皇权,然则却始终不一。多铎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五子,满洲正白旗主旗贝勒。周晓光在《多铎简论》(《社会科学辑刊》3期)一文中认为,在皇太极时代,多铎因与皇太极不和并卷入满洲贵族内部权力斗争的旋涡,政治上并不得意。皇太极去世后,多铎与多尔衮因血缘、实力相互依托以及内政外交思想基本一致而结成政治联盟,取得了顺治初年权力斗争的胜利。清军入关后,多尔衮制定了先平西安、后定东南的统一全国的战略方案。该方案包含三个阶段的部署,特点是虚中有实、真假并存,多铎是实际执行人。攻克南京,多铎采取建立新的统治秩序、肃清江南弘光政权的残余势力、收拢江南汉族士民人心、血腥的武力镇压等四方面措施,将平定江南由单纯的军事行动转为长久的政治统治。这些措施包含了积极和消极的两个方面,多铎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黄炯然在《清代名臣李光地》(《清史研究》2期)一文中,将李光地的政绩概括为谟明弼谐、夙志澄清、夹辅高风十二字,对其在清代前期的地位和影响予以肯定。陈碧笙对郑成功与抗清友军及沿海人民群众的关系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后,得出结论:总的说来,郑成功的抗清活动,在初期固然曾得到沿海人民,特别是漳泉一带人民的一定程度的同情和支持。但时日一久,战火延长,一方面由于郑军扩展迅速,经常向民间勒派粮饷,另一方面也由于清王朝重用汉人,采取了一些缓和民族矛盾和安定人民生活的措施,情况就逐渐发生了变化。顺治八年(1651年)以后沿海起兵抗清事件所以日益减少以及郑成功始终未能迅速扩大并巩固其沿海占领区,都可以从中得到解释(《厦门大学学报》3期)。杨友庭则在《论郑成功的军事思想》(《厦门大学学报》3期)一文中认为,尽管郑成功在治军打仗方面有许多欠妥之处,但总的来说,他的军事指导思想、战略方针、战略战术基本上是正确的。 经济史研究 在经济史研究方面,涉及的领域有农业生产与开发、农村的租佃关系、旗地、义仓、商人及其商业贸易、人口问题与漕运诸多方面。研究范围广泛,成果量大。清代吉林地区的农业开发,经顺康雍乾嘉道咸同九朝,历300年颇具特色。刁书仁在《清代吉林地区农业开发的特点》(《中国农史》1期)一文中指出,顺康时期设官庄旗地,由旗人、流人屯垦,是为吉林地区农业开发之先导,雍乾嘉道时期汉族流民冲破封禁开垦,显示了吉林地区开发的深入,咸同以后由局部开垦到全部放垦,标志吉林地区已进入全面的开发时期。吉林地区农业开发的历史证明,满洲旗人与汉族流人、流民是开发吉林的生力军。方行《清代前期的封建地租率》(《中国经济史研究》2期)一文认为,清代前期,地主制经济的产品分配,由以分成租制为主发展成为以定额租制为主。均分地租率(均分、中分、对分等)不论在分成租制领域,还是在定额租制领域,均扩大了自己的覆盖面,进一步确立了自己的优势地位。谭天星在《清前期两湖农村的租佃关系与民风》(《中国农史》3期)一文中,通过对地租率与租佃期限的相对稳和、地租形态的新变化、押租的矛盾发展。以及主佃关系的松弛趋向等几方面的分析,认为清前期两湖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与凡此种种变化密切相关的,而且这种变化又使两湖地区农村经济生活增添了新的内容。陈江在《清代前期农村阶级和阶层考察》(《云南社会科学》2期)一文中,对清代前期的地主、自耕农、佃农、雇工和新经营地主等阶级和阶层的基本状况作了详尽的考察。认为清代乾嘉时期,资本主义萌芽在一些部门和地方再次破土而出,这种变化对当时农村产生的影响是使农村中阶级和阶层的分化具有了动态的特征而与以往的分化有所不同,这便是新经营地主和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出现。刘小萌依据发现的满汉文契约文书,对乾嘉年间畿辅旗人的土地交易形式和特点作了分析。他指出旗人土地买卖的特点是:(1)土地所有权的频繁转移;(2)地权的集中;(3)土地交易中暴力因素的削减。通过价买途径积累土地以及采用租佃制的土地经营方式,已成为清中叶畿辅旗地经济关系的基本形态(《清史研究》4期)。对清代农村长工工价问题,黄冕堂在《清代农村长工工价纵横探》(《中国经济史研究》3期)一文中认为,从清兵入关至乾隆前中期,年工银多数为二至四两,仅比明末长工工价略有上升;嘉道二朝的年工价银平均比前此时期的价格上涨了纹银一两半多;从东北到西南,从闽广到陇右,虽然全国工价颇为悬殊,但基本状况是两头小,中间大;嘉道二朝,关内18省区中的13个省份的长工工价相差不大,其各省区间的平均价格仅有纹银二两半之差;甘肃、安徽、广西、贵州四省的年工银平均不足三两,反映出这类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全国大多数省区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对商人及商业贸易的研究,本年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李华在《清代湖南商人的经商活动》(《中国经济史研究》1期)一文中,得出结论说:湖南城乡虽有十多个地方帮商人在进行经商活动,但湖南籍商人因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异条件,似乎最为强大。湖南商人不但在本县本省经商,而且在其邻近各省,如湖北、广西、广东、云南、四川、安徽、江苏等省城乡,无不有他们经商活动的踪迹。他的另一篇《清代广西的地方商人》(《历史档案》1期),对活动于广西城乡进行商品交易活动的广东帮商人、江西帮商人、福建帮商人、湖南帮商人、广西本省商人及其它地方商帮的经商活动内容和这些商帮对广西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产生的作用进行剖析,认为这些商帮,人数虽有多寡,资本有大有小,相差十分悬殊。但是,商业的发达、地方商人的活跃,反过来确实促进了广西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陈希育在《清代的海外贸易商人》(《海交史研究》2期)一文中,就清代海商的构成、相互关系及其特点进行论述,认为清代海商可分为财东、出洋人和行商三个类别。尽管他们各自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存在差别,但是,他们自上而下依次存在着一种合伙人的关系,这是清代海商构成及相互关系的特点。以往的研究容易给人这样一个印象:清代江南丝绸的市场主要是在国外。范金民在《清代江南丝绸的国内贸易》(《清史研究》2期)一文中,从销售范围及其交易盛况断定,清代以江南丝绸为主的中国丝绸的消费市场主要是在国内,而不是在国外,纠正了沿袭已久的陈说。而刘秀生则从另一角度,在《清代内河商业交通考略》(《清史研究》4期)一文里,对内河水系进行论述后认为,清代全国商业交通,形成以内河航运为基干,按河流流向外连海港,内接边塞,覆盖全国各省区的完整的商业交通体系。 在人口问题研究方面,鞠德源的《清朝皇族的多妻制度与人口问题》(《满学研究》)一文称,纵观清朝皇族的户口登记资料和每十年一次编修的皇族宗谱(玉牒),给人的基本印象是:前期人口滋生较快,寿命较长,婴幼儿死亡率不高,中老年人口较多,七十岁至九十岁的人口比较多见,娶妻数量和生育子女的数量都比较多。而在后期,人口滋生相当缓慢,寿命大大缩短,婴幼儿死亡率很高,五十岁以上七十岁以下的人相当罕见,娶妻的数量相对减少,生育子女的数量也明显减少。这除了与皇族的人口政策等因素有关外,还与下列原因密切相关,一是宗室王公之家,前期生活比较优越,人口较少,经济供给比较充裕;中期以后,宗室觉罗人口猛增,供给日趋减少。这种经济状况的变化和物质条件的下降,亦必然影响到皇族人口的身体素质。二是宗室王公之家,大都追求多妻、多育、多子,想方设法缩短生育间隔,其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永保爵秩和世袭罔替。这种婚姻制度和陋习,促使宗室男女纵欲而无节制,必然造成男女生育机能的普遍衰退,人体器官发育上的不平衡性,因而最容易染上各种疾病。三是婴儿死亡率高。它与前两项原因具有特别密切的关系。行龙在《人口压力与清中叶社会矛盾》(《中国史研究》4期)一文中指出,从清代以来人口与土地的比例关系以及田价、粮价上涨的趋势来看,清中叶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再生产之间确实存在着严重的矛盾。人民反抗斗争的次数同人口数量的增长有着一种正比例的关系,而与人均土地面积却存在着一种反比例的关系。而土地兼并的加剧也是在清中叶以来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尖锐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的。一定数量的人口既是清中叶社会繁荣的原因,也是国力强盛的标志,但当清中叶全国人口总数突破3亿、4亿,而人均土地面积下降到3亩以下之时,人口因素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就走向了它的反面。这不仅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成为导致大规模人民反抗斗争的酵母,而且一直是中国近代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原因。萧正洪在《清代陕南的流民与人口地理分布的变迁》(《中国史研究》3期)一文中,对清代陕南的流民与人口增长、人口籍贯的构成与流民来源的多样性、流民入徙影响下的人口分布(密度、重心与离散趋势)、人口分布的高度特征及人口分布,变迁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作用问题,作了全面详尽的论述,并提出自己见解。 以往几乎所有给“漕运”下有定义的文章著述,均认为漕粮在京城的作用只限于供给皇室及宗族的靡费,满足京城百官的俸禄,以及提供驻京部队的兵饷。吴琦在《清代漕粮在京城的社会功用》(《中国农史》2期)一文中,对此提出疑义,详论漕粮在京城的社会功用十分广泛,主要包括(1)供应皇室及王公的日用食粮;(2)用于京籍百官和驻京部队的俸禄和兵饷;(3)赈济灾民;(4)平粜以稳定市场;(5)支付京城各衙门吏役、各部工匠等的食粮,较有新意。张照东则在《清代漕运与南北物资交流》(《清史研究》3期)一文中,对运河漕路在沟通南北物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予以全面论述。清代义仓是解决民食的重要储备机构之一,但在封建势力的控制下,大多数仓廪管理混乱,积谷溃散,成为贪污纳垢的场所。冼剑民在《清代佛山义仓》(《中国农史》2期)一文中认为,具有“天下四大镇”之一的佛山,其义仓是当时南方优秀仓储的典范,它能长久地担负起赈济灾民的任务,使佛山渡过多次的社会危机。在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下,它不断地发展储备规模,正常运作,它浓厚的商业经营色彩体现了资本主义萌芽给中国粮食仓储制度带来的新活力,这正是区别于传统的封建仓储的重要特征。 中外关系与对外贸易研究 韦庆远对康熙时期澳门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作了全面详尽考察,认为澳门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在于:(1)它是引进西方科学技术及其人才的入口处;(2)是清朝对外贸易的特别渠道,又是“禁通南洋”期间的缓冲区;(3)在“禁通南洋”期间,澳门成为被勒令归国华人的转运站;(4)在中西“礼仪之争”时期,它又是双方信使往来的交接点和取得情报讯息的来源地(见《澳门在清代康熙时期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载《中国史研究》1期)。清康熙初,杨光先控告西洋传教士汤若望的案件,是一起震动朝野,影响中外的大案。在此案中,有一大批在华的外国传教士受株连,又有很多清朝官员包括高级官员受到严厉处罚,顺治朝推行不久的新法又被否定。这一案件至今仍为史家所关注。安双成的《汤若望案始末》(《历史档案》3期)一文,依据清代满文档案文献和其它文献史料记载,对本案的前因后果以及经过作了较为全的概述,为开展这一研究提供了一些条件。清朝与泰国阿瑜陀耶王朝之间的关系,以往鲜有涉及,余定邦在《清朝与泰国阿瑜陀耶王朝关系》(《东南亚》1期)一文中,对阿瑜陀耶王朝与清朝建立密切关系的历史背景、官方的交往过程、在朝贡贸易中清朝给与阿瑜陀耶王朝优惠政策、非官方贸易的发展等诸多问题进行了研究。吴怀民在《清代中国对琉球的册封》(《福建师大学报》3期)一文中指出:有清一代,清政府一直奉行康熙提出的“怀柔远人”、“待以宽和”的外交政策,琉球国王一直受中国册封、奉中国王朔、遵中国典礼、用中国律例,琉球与朝鲜、安南一样成为中国文化圈内的一个忠诚属国。中国的册封使,既是外交使节,又是文化使者,他们和从客一起在琉球热心传播中国文化,对僻远的琉球岛国的开化、文明和进步,以及生产技术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提高了琉球的国际地位。秦国经在《清代外国使臣觐见礼节》(《故宫博物院院刊》2期)一文中,对清代藩属国贡使的觐见礼节、西洋使臣来朝觐的礼节、各国公使觐见礼节、清末觐见礼节的变化等问题进行了论述。 在对外贸易研究方面,蔡美彪著《中国通史》第十册有较全面的阐述。喀什噶尔、叶尔羌自古以来就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镇。后来,海路交通兴起,通过中亚的陆路不再是中西贸易最重要的商路,然而喀什噶尔、叶尔羌作为亚洲腹地最大的贸易城市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潘志平、王熹的《清前期喀什噶尔及叶尔羌的对外贸易》(《历史档案》2期)一文,就清前期这一对外贸易对象、贸易道路、贸易内容以及清政府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讨论。 社会史与生活史研究 许华安在《清代宗族势力的膨胀及其原因探析》(《清史研究》4期)一文中,认为清代宗族组织确实有很大的发展,这表现在宗族数量增多,族产扩充,族祠规制宏敞完善,族谱联宗久远深广诸方面。其发展、膨胀有多方面的原因,而最能体现清代时代特色的原因则是:政治上加强专制统治,经济上面临人多地少矛盾的尖锐使宗族发展成为必要,而宗族组织功能转化及由此来的观念转化又使宗族组织更具活力。郭润涛在《长随行政述论》(同上)一文中,对清代长随的组织构成、行政功能等进行了研究,认为沟通、协调和管理是长随组织在清代地方行政中具有的三种功能。研究秘密社会与宗教的文章则有秦宝琦的《清前期秘密社会简论》、李尚英的《八卦教的渊源、定名及其与天理教的关系》(《清史研究》1期)和栗建云的《略论清茶门教的两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三文。秦文对秘密社会研究的范畴、性质与社会功能、清前期秘密社会的历史分期与发展脉络等问题作了概述。李文对八卦教的渊源、八卦教的定名、天理教与八卦教的关系等许多问题正了名。而栗文则对清茶门教的源流、传教特点和方法、遗留的清茶门教经卷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研究,解决了一些问题。在社会生活史方面,张仁善的《清期中期以后社会生活的反礼法趋势》(《中国史研究》2期)一文,认为清代社会生活的反礼法趋势表现出了普遍性、超越阶层性和并发性的诸多特点。其动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生活冲击礼法准备了物质条件;礼法本身的松弛,为社会生活的演变敞开了方便之门;而上层统治者的生活方式,则对礼法的失控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学术文化研究 黄爱平在《阮元学术述论》(《史学集刊》1期)一文,对阮元的学术文化活动作了全方位的概述,主为尊汉抑宋、实事求是、折衷汉宋是阮元独具特色的学术主张和治学风格。在经学方面,阮元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努力通过声音文字训诂,来阐释经书原义原解,比较成功地实践了自惠栋、戴震以来汉学家始终倡导的由文字音训以明经达道的治学宗旨;在小学方面,阮元的主要成就体现在训诂;在金石方面,阮元的最大功绩是对古器古物的收集、整理和保存,进而加以研究,并利用这些实物资料来印证、解释经义和历史。同时他在提倡学术、奖掖人才、整理典籍、刊刻图书等方面所做的贡献也是他人不能企及的。全祖望是清代浙东学派巨擘。陈其泰的《全祖望与清代学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期)—文,通过对其编纂的《鲒閟亭集》和《宋元学案》体例、内容的分析,阐述了全祖望对清代学术所作的重要贡献及其与浙东学派的关系,作者着重指出:全祖望的著述所以具有生命力,在于他继承了黄宗羲的民族意识,大力激扬民族志节,指斥投降变节,从而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周妤在《试论清代前期学术思想的精华及其历史地位》(《新疆大学学报》1期)一文,通过对清代前期的重实际、求变革的经世致用思潮、近代启蒙思潮以及创新、严谨、求真的治学精神的整理和评估,全面阐述了这一历史时期学术思想精华及其历史地位。此外,吴杰、黄爱平在《论清代目录学》(《清史研究》3期)一文中,对清代目录学的发展作了全面评述。 民族史研究 本年的民族史研究涉及清代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民族立法、经济等诸多领域,有大量学术论文发表,现择要予以评述。清代的治黎政策可谓集历代之大成,何瑜在《论清代的治黎政策》(《民族研究》4期)一文中,认为其主要表现在:以黎治黎,强化封建统治;恩威并用,以抚为主;注重轻赋和缓解民族矛盾;尊儒重教,以汉代黎等四个方面,较之以往任何时期,它发展得更为周密和完善。黄建华在《论清朝对哈密吐鲁番回部的民族政策》(《新疆大学学报》4期)一文中,认为清朝对哈密、吐鲁番回部采取了有别于其它维吾尔族地区的民族政策,即政治上施行札萨克制为中心的笼络政策,经济上给予丰厚的利益,并充当额贝杜拉和额敏和卓两大家族在领地上的统治靠山。这一民族政策在清朝统一新疆和统一初期,颇具积极意义,但统一新疆后不因时予以变革,其民族政策愈益表现出消极性和落后性,因此是失败的。王锺翰认为清代满族统治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成功的。一、在东北满族发祥地,满族奠基人努尔哈齐对东北各族实行招纳、吸收、融合的民族政策及兼容并包、具有一定开放性的宗教政策;二、在内外喀尔喀蒙古,推行分而治之并限制利用的政策,宗教上为政治目的而提倡信仰藏传佛教;三、在天山南北路,采取旗治、民治分而治之及限制新疆与内地人员交往的政策,并尊重那里的伊斯兰教信仰;四、在西藏、甘青地区,大力提倡、利用藏传佛教以为统治工具,三次出兵西藏,有效地维护了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五、在西南诸省推行改土归流,改变了土司、土官割据一方的局面,变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清代民族宗教政策》载《中国社会科学》1期)。《理藩院则例》是清代众多民族法规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部。但是关于它的性质,目前学术界主要有四种说法,众说歧异,颇不统一。苏钦在《理藩院则例性质初探》(《民族研究》2期)一文中,认为它是理藩院机关内部的一部工作条例,具有行政法规的性质,同时它也是清朝国家制定的一部适用于蒙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法规。它之所以具有上述双重性质,是和清代司法与行政一体的组织体制密切相关的。史筠认为《西藏通制》是在自清朝开国管辖西藏以后一百几十年的对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是清王朝治藏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制度化、法律化,也是清王朝封建统治者治理西藏的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清王朝治理西藏的基本法律——〈西藏通制〉》载《民族研究》2期)。徐晓光在《清朝民族立法原则初探》(《民族研究》1期)一文中认为,清朝的民族立法是本着“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立法指导思想制定的。潘志平在《和卓崇拜的兴衰》(《民族研究》2期)一文中,着重对中亚与新疆的和卓崇拜的兴衰历史进程作了考察,认为和卓崇拜是当时中亚和新疆苏菲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产物,是与当时中亚和新疆政治、经济生活的发展相适应的。同时对和卓没落和消亡的基本原因作出了令人满意的阐释,较有新意与创新。此外郭松义的《清代湘西苗区屯田》(《民族研究》2期)和王熹的《论乾隆时期伊犁哈萨克贸易的马价、丝绸价与贸易比值问题》(载《民族研究》4期)两文,也就各自的命题进行研究探讨。 (资料来源:《中国史研究动态》1993年第1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