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大象元年(579年),年幼无知的周静帝宇文阐对礼制进行了改革:“服冕二十有四旒,车服旗鼓,皆以二十四为节。侍卫之官,服五色,杂以红紫。令天下车以大木为轮,不施辐。朝士不得佩绶,妇人墨妆黄眉。又造下帐,如送终之具,令五皇后各居其一,实宗庙祭器于前,帝亲读版而祭之。” (《隋书》第630页,中华书局1973年)此次改革实属荒诞,所以李延寿《北史》和令狐德棻《周书》均未采入帝纪,但在《隋书》五行志中作为异端妖服被记录下来,后来司马光编《资治通鉴》时采入卷174(第1151页,中华书局1956年)。北周以后,“下帐”一词屡见于史书,如新、旧《唐书》《唐六典》《唐会要》《通典》中均有记载。改车服形制色彩等易于理解,但对所造“下帐”,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有以讹传讹的趋势。本文拟从文献和考古发现两方面对这一词汇的意义予以考证,并求教于博雅君子。 目前大家的意见归纳起来,不外两种:其一,认为下帐是建在坟墓周围的建筑物,以武伯纶(《古城集》,第113页,三秦出版社1987年)等为代表。秦建明也认为唐代民间墓葬有在墓旁构筑下帐之习,下帐是陵墓的附属地面建筑,有的还具有园池,可能是仿自帝陵下宫的建筑(《乾陵考古获重要成果,航拍发现乾陵下宫遗址》,《华商报》2009年4月1日)。这种观点的文献依据是开元二年(714年)九月甲寅制书。该制书讲到“且墓为真宅,自便有房,今乃别造田园,名为下帐,又冥器等物,皆竞骄侈”(《旧唐书》第174页,中华书局1975年)。据“今乃别造田园,名为下帐”一句,断定“下帐”就是“田园”,进一步引申为园宅。如果按照这段话的字面意思,下帐和田园就是一物二名,下帐就是园宅,园宅就是下帐。但是在唐代文献里多处提到下帐和园宅的尺寸、内容等,二者分列,如《通典》卷86丧葬之制 “其下帐,不得有珍禽奇兽,鱼龙化生。其园宅,不得广作院宇,多列侍从”(第2328页,中华书局1988年)、《唐会要》卷38 “(元和)六年(811年)十二月条流文武官及庶人丧葬:三品以上,明器九十事,四神十二时在内,园宅方五尺,下帐高方三尺”(第81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根据这两条文献记载来看,下帐与园宅显然不是一回事。造成这个误解的原因在于《旧唐书》的错误。试看“别为园宅,名为下帐”之“名”,颇不合语法,若改为“各”,则对仗工整,文意通达。因此,这个“名”字极有可能是“各”字之误。并且根据《通典》的记载到墓后“执事者以下帐、明器、苞牲、酒米等物入置于圹内,皆藉以版;施铭旌志石于圹户内”(第3572页),可知下帐是安放在墓室之内的,并不建于地面。 第二种意见则相对比较复杂。大家公认 “下帐”是一种丧葬用具,但到底是什么样子?功能如何?迄今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宋司马光《书仪》对下帐的解释是“床帐茵席依卓(椅桌)之类,皆象平生所用而小也”(四库本,卷七)。这个解释较为合理,但略显宽泛。最先试图对下帐做进一步解释的是宋元之际的胡三省。胡氏在注《资治通鉴》时说:“下帐,山陵中便房所用。此所谓下帐,盖周天元以自所居者为上帐,五皇后所居者为下帐也。祝版,所以祝鬼神” 。胡氏认为山陵中便房所用为“下帐”,又说皇帝的所用叫“上帐”。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且在文献里迄今没有“上帐”的记载。所以,胡氏的解释只是望文生义,可以不予考察。最近,张蕴、秦造垣根据西安唐代墓葬资料以及蓝田蔡坊村法池寺出土银函图像(图1)对“下帐”做了较为深入的考察(《浅谈“下帐”》,《考古与文物》2009年第6期)。惜其未注意到其他文献的记载,并误把胡注当做《资治通鉴》原文,所以得出的结论也似是而非,语焉不详。张、秦二位推测:“‘上帐’早期可能撑张于整个墓室内,包含葬具与室内其他随葬物品。南北朝后期上帐覆盖面积缩小,仅限于棺椁之上,这与墓室装饰壁画的兴起或许有关。隋、唐则延续承袭了此礼俗。帝陵上帐发展脉络之规律应与皇族贵胃们墓内使用下帐发展演化程序基本一致,然唐代墓葬内虽有方座莲花形中设插孔之陶、石帐座出土,但原始位置多被扰动,(此类现象有未被破坏者,参看《洛阳龙门张沟唐墓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4期,笔者注,图2)所以仅推测这些帐座与下帐有关,位置当在棺椁周边。”接着又根据李宪墓小龛内四角的木楔,推测这可能就是“便房”内设下帐的遗留。唐代小龛和真正意义上的便房已经相去甚远,拙文已经辨析(《此“便房”非彼“便房”》,《中国文物报》2010年9月17日),在此不再赘述。此外仍有很多疑问。首先,唐代墓葬小龛很多,有的多达10数个,如果每一个小龛都悬挂一个“下帐”,那么下帐的数目一定不少,为何文献没有记载?其二,为什么臣庶的下帐要覆盖在棺椁上,而皇帝的上帐就要悬挂在小龛里?如果根据面积来看,覆盖棺椁的自然比悬挂在小龛里的要大得多,而下帐的规格是级别越高尺寸越大。这显然不合礼制。由此推知,下帐不是张挂在小龛里的帐幕,也不是覆盖在棺椁上的帐帷,那么它一定另有所指。下帐究属何物?在墓葬里放置于何处?作用是什么?还需进一步考查。 张、秦二位认为“下帐”设于棺椁之上,用以遮蔽葬具。但又发现这一推测和文献所记的尺寸形状不合,就进一步推测“中晚唐丧葬礼制多有变数,加之大、中型墓葬壁面装饰画的使用导致原笼罩葬具的下帐己逐步退出墓室而定位于壁龛中,成为遮护随葬明器之物”。 事实是否确如张、秦二位所言呢?揆诸唐代文献,尤其是专门记载唐代礼制的巨著《通典》,未必如其所言。“唐初,徙其次第五,而李义府、许敬宗以为凶事非臣子所宜言,遂去其《国恤》一篇,由是天子凶礼阙焉”(《新唐书》,第441页,中华书局1975)。 虽然,有关天子的葬礼《国恤》篇淹没无闻,但有关臣庶的葬礼却完整的保留在《通典》之中,尤以《唐开元礼纂类·凶礼》最为详明。《墓中置器序》曰:“輴出(四品以下无輴车,但有持翣者,原书夹注)持翣者入,倚翣于圹内两厢,遂以下帐张于柩东,南向。米、酒、脯陈于下帐东北,食盘设于下帐前,苞牲置于四隅,醯醢陈于食盘之南,藉以版,明器设于圹内之左右。”(第3543-3544页,中华书局1988年)据此段记载,可知“下帐张于柩东”,而非“柩之上”,并且接近米酒脯之类的西南方,食盘之后。下帐的材质确如张秦二位所言,为有机质如竹木丝帛构成,其实物已经荡然无存,但相关的物品却多盛以陶制之罐瓶缶盆之类,其位置相对容易判明。此外,尽管下帐本身已经腐朽,但是如果闭圹以后该墓没有被盗扰,那么一定会有下帐腐朽后留下的一片空白区域。循着这两条线索,我们在唐代墓葬中发现了这一现象,即在大多数未被盗的唐墓中,棺床东侧靠近中部的位置都有一片空白。这一空白区域过去未曾注意过,现在看来这就是下帐腐朽后留下的。如西安西郊永徽三年(652年)董僧利夫妇墓(《考古与文物》1991年1期)、西安东郊开元二十年(732年)韦美美墓(图3)(《考古与文物》1992年5期)、偃师景龙三年(709年)李延祯墓(《河南偃师杏园的两座唐墓》,《考古》1984年10期)、偃师景龙三年(709年)李嗣本墓(《河南偃师杏园六座纪年唐墓》,《考古》1986年5期)中均可发现这一现象。以韦美美墓为例,在棺床的正前方有一空白区域,在其周围“有一木质小凳子,其侧还有木方盘和漆盘、漆碟、碗等。”这些物品正好就是食盘及其附属物。 “下帐”的结构较为明了,即“幔布为顶,白纱为裙”竹木为骨架的一个帐幕。用于丧葬的竹木帐幕过去也有发现,如正始八年墓(《洛阳曹魏正始八年墓发掘报告》,《考古》1989年4期)、南京幕府山六朝墓(《谈南京六朝墓葬里的帷帐座》,《文物》1991年2期)。这些帷帐的支架主体部分已经腐朽,只留下了链接部分的金属构件。学者们根据这些金属构件的形状和出土位置对这类帷帐做了复原(图4)。唐代“下帐”的构造应该和这些帐幕基本相同。唐墓里相应位置也有少量的铜铁物品,可能就是下帐上的构件。 “下帐”在葬仪里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李勣要求节葬时还不忘“明器惟作马五六匹,下帐用皂布为顶,白纱为裙,其中著十个木人,示依古礼刍灵之义,此外一物不用。”(《旧唐书》,第2489页)并且还有专门的下帐舆。那它的用途是什么?史无明文,只能按照相关文献来推测。唐代葬俗,掩圹前“掌事者以玄纁授主人,主人授祝,祝奉以入,奠于灵座,主人拜稽颡。施铭旌志石于圹门之内,置设讫,掩户,设关钥,遂复土三。”(《通典》,第3544页)联系到周静帝“实宗庙祭器于前,帝亲读版而祭之”的做法,下帐极有可能和灵座有关。官方一再强调下帐“不得有珍禽奇兽,鱼龙化生”。为什么会画这些内容呢?因为珍禽异兽是另一个世界的代表,鱼龙化生是来自西域的大型幻术。下帐上画上这些,正是为死者亡灵服务的,旨在取悦亡灵、期望亡灵早日升天。另外根据唐贾公彦疏《周礼》所言“未葬窆之间,须有凶灵神坐之所,故知大幕之下,宜有幄之小帐,小帐之内,而有帟之承尘,以为神坐也”,这个“小帐”很有可能就是下帐。 总而言之,下帐是一个以竹木为框架,纺织品为周顶的帐墓,高方二三尺,位于墓室之内,棺椁的正前方,南向,东北陈放米酒脯之类,前面陈放食盘,以珍禽异兽和鱼龙化生等为装饰,可能用来陈设死者的神坐。 丧葬所用帷帐起源很久,据《周礼·幕人》“大丧,共帷幕帟绶”。帐幕实物在汉魏六朝墓葬中亦时有发现(《略论两汉魏晋的帷帐》,《考古》1984年5期),并一直延续到隋唐时期。但是其出土位置和形状差别很大,满城汉墓出土在前后室,复原后为两具长方形帐幕,曹魏正始八年(247年)帐帷和满城汉墓的接近。幕府山六朝帐幕有两种:一种位于前室,呈长方形;一种位于后室祭台之上,呈正方形。位于祭台之上的这种帐幕应该就是“下帐”,而前室长方形帐幕则和张沟唐墓帐幕的性质比较接近,应该是抗木和抗席的遗痕,其目的在于“御尘”、“御土”。蓝田舍利银函上的帐幕则是《礼记·杂记》中的用来装饰棺柩或棺车的“裳帷”。 (《中国文物报》2011年7月22日6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