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是继续称觚,还是叫“同”? 这一发现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有多少自以为是的认识可能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2009年8月在西安鉴定青铜器时,发现一件自名为“同”的西周青铜酒器,即考古界通常称之为“觚”的酒器。 现在考古界通称的觚,乃是宋代人所定之名,是否即为古籍中的觚,无由证明,因为出土的这类商周青铜器中从来就没有一件自名为“觚”。 可以确定,此类青铜酒器本名应当叫作“同”。 至于古文献中的“觚”到底是什么样的器物有待进一步研究。 我认为“同”是“筒”和“筩”的本字,是一个象形字,像截竹而成的一种管状器物,也就是竹筒。到了商周时期便仿其形以铜铸造,且成为一种祭祀燕享的礼器。 内史亳丰同的发现,冰释了几千年来关于《尚书·顾命》“同瑁”的纷争。“同”就是像此器这样的酒器,“瑁”就是天子所执的瑞玉。一器之现,千年疑案冰释。 (吴镇烽:《内史亳丰同的初步研究》,《考古与文物》2010年第2期) 内史亳同与《顾命》之“同瑁”纠葛,这一本来并不复杂的问题,却引起后儒长期的争论。 一说同、瑁只一物,另一说同、瑁为二物。前者又可分为两说:有瑁无同说,有同无瑁说(又分为酒器说和副玺说)。 至于持后者一说,《孔疏》认为同是酒器之名,刘起釪赞同。阮元认为所谓同当是鬲,郭沫若提出同是壶。。。 可见历史上关于同的解释多么的复杂,有些说法甚至隔靴搔痒,不着边际。 内史亳同铭文对于判析这一连绵数千年的学术公案具有“目击者”的作用。对于这一堂“官司”的各方有着警示作用。 既然有了内史亳这种自报家门的铜器,自然当改正以往张冠李戴的错误。 我以为,同可能来源于竹筒。 虽然如此,但由于“同”作为器名尚属孤证,不言而喻,还有待于今后更多的证据出土。(王占奎:《读金随札——内史亳同》,《考古与文物》2010年第2期) ![]() (参考图片,周原出土铜觚,非内史亳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