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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天瑜:“封建”名实之辨的方法论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2011年第3期
    作者简介:冯天瑜,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湖北,武汉,430072。
    围绕“封建”名实问题的隐性分歧和显性论争,自20世纪初叶以来已进行了将近百年,迄今尚无定论。对于这种分歧及论争所涉的方法论问题,似可作如下估量。
    一、这是近代新文化的组成部分——新史学内部的歧见,昭显了新史学诸派对于中西历史统一性与多样性辩证关系的不同认识
    在汉语传统语境,“封建”与“井田”、“学校”相并列,是古老而常青的议题,对“封建”的社会功能,历来褒贬扬抑,莫衷一是,然“封建”的含义却从未偏离本义(封土建国)指示的方向,故从先秦到清末,只有关于“封建”的价值评判之争,而没有关于“封建”的概念分歧之辩,在传统中国乃至包括日本在内的整个汉字文化圈,“封建”的内蕴虽有引申、变迁,其基旨却是稳定的。时至19、20世纪之交以降,情形发生了变化:接受西学东渐洗礼的新史学以汉语古典词“封建”翻译feudalism(表示西欧中世纪制度的术语),“封建”超越以分封为基本内容的政治制度的范域,演变为一个反映世界性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的史学关键词,这是史学现代化、全球化的表现。然而,“封建”概念的拓新也包藏着风险———由于中国与西欧、日本的历史实态存在重大差异,封建制在上述各地的表现形态、经历时段、上下承接的社会类型皆大相径庭,如果忽略这些区别,将世界各地中古及近古历史一概囊括在“封建”名目之下,势必导致名实错置,引发历史叙事的紊乱,侯外庐以“语乱天下”、钱穆以“削足适履”批评此类现象,语虽严厉,却并不过分。
    以郭沫若为代表的活跃于20世纪上中叶的新锐学者,执著于历史普遍道路的探寻,这本是很可宝贵的追求,但他们在强调历史发展的“统一性”之际,排斥历史发展的“多样性”存在(郭氏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明确宣示此一主旨),为求得“历史共同道路”的表述,不惜改变“封建”的基本内涵,将东西方的中古形态一律纳入“封建社会”,从而把制度主体“去封建远”的秦至清称之“封建时代”,以与西欧中世纪相比配,这样,秦汉以下土地自由买卖的地主—自耕农经济、君主专制下的官僚政治等“非封建”乃至“反封建”的历史要素统统编入“封建”的总名之下。这便是“泛化封建观”的大致路数。
    与上述理路另成一格,注意东西方历史差异性,并用心于概念辨析的学人,如清末民初的严复、梁启超、王国维,晚近的钱穆、李剑农、瞿同祖、张荫麟、梁漱溟、费孝通等,致力于“封建”本义与西义的通约,把握封建制的基本属性(领主经济、贵族政治),将中国封建制定位于三代,西周为其典型,而主要实行地主经济、官僚政治的秦至清决非“封建社会”,应当另立名目(如“专制社会”、“大一统皇权社会”等)。
    以上述两种封建观为中轴,形成新史学内部旨趣大异的历史叙事系统,比较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与钱穆著的《国史大纲》,即可见二者的差别。
    二、这是新史学对于唯物史观理解与运用上的差异引发的分歧
    五四新文化运动至大革命前后,唯物史观在中国社会科学界传播渐广,后来更成为主流史观。一个有趣的现象是,1929~1933年中国社会史论战期间,国共双方及“笫三种人”的参论者,竞相以唯物史观信奉者自命(故论战组织者之一的王礼锡称之是“唯物的内部的争斗”),他们都声称以此一学说诠释中国历史(包括封建社会),但各派论点大相径庭,除各自的政治诉求有别之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唯物史观理解不同。
    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主旨在于,物质生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基石,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基本条件,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而政治、观念等上层建筑一经形成,又以巨大的反作用力影响经济基础,推动或阻挠文明进程。社会史论战诸派努力运用此一理论与方法解析中国历史,当然又有精粗高下之别,其间的一大分歧是:在近似的生产力水平上,是否一定产生同样的社会形态。斯大林肯认此点,郭沫若一派中国学者服膺其说,认定“自然经济、农业生产方式”既然普遍存在于东西方中古时代,故东西方中古的社会形态必然属于封建制这同一范式。郭沫若将历来确认为非封建的秦至清称封建社会,原因正在于此。而反论者以为,在近似的生产力水平上,由于存在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制度性差异,世界各地形成大相异趣的社会形态,如中国的中古社会明显区别于西欧、日本,俄罗斯又自成一格,凡此种种,皆不应归于同一社会形态类别。
    泛化封建观成形于唯物史观的语境之中,每每被中外人士认作唯物史观的产物,而当我们重温唯物史观创始人的相关原论,会发现这样的判定十分可疑。
    第一,通览马克思、恩格斯全部论著可以发现,他们从来不曾把中国、印度等绝大多数东方国家的前近代社会以“封建”相称,与后来流行的泛化封建观大相径庭。对于经典文本的这一现象,应当深长思之。
    第二,马克思早年提出“亚细亚生产方式”一说(普列汉诺夫等力加发挥),兼具时间视域和空间视域,后之论者诠释此说常常各执一端,然平心而论,此说意在对西欧历史与非欧历史作出区分,以走出僵化的单线直进历史模式,此一精义有助于解构泛化封建观。
    第三,马克思1877年拒绝俄国民粹派米海洛夫斯基对《资本论》的谬赞,声明《资本论》从西欧历史概括出的封建社会通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路径,不能套用于俄国等非西欧地区,因为那里的前近代并不“封建”。1881年在致函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时,马克思再次重申此点。可见,马克思晚年更明确地否定滥用西欧模式的作法。半个世纪后,斯大林将从西欧历史概括出的“五种生产方式”单线递进说抬举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历史方程式(其实多数西方学者并不认同这一公式),恰恰重新陷入马克思严厉批评过的米海洛夫斯基的泥淖。而泛化封建观正是从“五种生产方式”单线直进说派生出来的。
    第四,马克思1879~1883年撰写篇幅浩繁的人类学、社会学笔记,其中对俄国人类学家柯瓦列夫斯基论著的摘要及评论,解剖印度11~17世纪社会,指出此间的印度在穆斯林统治下,土地可以让渡、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确立,故不是封建社会,从而完整、系统地展现了马克思概念明晰的封建观,这对于我们认识前近代中国的社会形态,有着直接的、特别真切的启示:如果说,前近代印度并非封建社会,那么,土地可以让渡、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发展得更加充分的秦至清的中国,就更不能归属封建社会了。
    综论之,马克思前期在建立唯物史观基本架构时,主要揭示历史普遍规律,后期注意到人们对唯物史观的简单化处理,于是更用力于掘发世界历史进程的多样性,从而在更高的层级、更深广的背景上展现历史发展的规律。中国新史学的一些学人较为注意马克思的前期论点,而忽略后期论点,这在唯物史观初传中国的20世纪上中叶,是可以理解与谅解的,因为马克思阐发历史多样性的论述有的当时尚未披露(如人类学、社会学笔记),有些零星论述则并未引起重视,故不应苛责前贤。但时至今日,如果我们继续忽略历史的多样性发展,坚持单线直进史观,则实在无法自圆其说了。
    三、这是救正忽视概念辨析积习的一次努力
    名学在先秦曾一度繁荣,儒、墨、道、法、名诸家都有关于考析名相生成演变的睿哲之论。荀况(约公元前313~公元前238)说: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荀子·正名》,诸子集成本,上海书店1986年版)荀子指出了厘清概念、正定名称的重要性。然而,先秦的名学传统在专制一统时代未能得到承续,秦汉以下,名学渐被视作“无用之辨”,甚至以“屠龙术”相讥,忽视概念辨析渐成习俗,这导致思维欠严密,甚至逻辑混乱。延至近代,虽有章士钊、刘师培等倡导“名学”(逻辑学),翻译家严复为译创汉字新名呕心沥血,“一名之立,旬月踟蹰”(《天演论译例言》,《严复集》第5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22页),此为夫子自道,然而,在概念古今演绎、中外对接的近现代,名相之辨如果被忽略、被认为“很无意义”,“滥用名词”的现象必然蔓延,中国社会史论战诸派随意使用“封建”即为显例。1935年,陶希圣夸奖胡适在新文化运动期间的“反封建”勋绩,胡适当即拒斥此种褒扬,声明他不承认当下中国仍然封建,故他所反对的并非“封建”。胡适把陶氏一类的滥用概念评之为“今日思想界的一大弊病”,指出“在思想上,它造成懒惰笼统的思想习惯;在文字上,它造成铿锵空洞的八股文章”(胡适:《今日思想界的一大弊病》,《独立评论》1935年5月27日,第一五三号)。
    诸如“封建”这样的新名发生概念误植,均非偶然,有其历史、社会及文化的原因。追究其根源,是一项相当浩繁而又兴味盎然的工作,其价值与意义至少有如下两项:
    第一,考究概念误植的原因,相当于发现人体疾患的病灶,有助于救正既成错讹,亡羊补牢;
    第二,对概念误植成因的具体考察,有助于发现汉字术语健康的生成机制,从而为今后新语的创制指引正途,以防止新的不确切术语的出现与滥用。这在新名纷至沓来、目不暇接的今天(人称“知识爆炸、信息爆炸、词汇爆炸”时代),尤为重要。
    诸如“封建”这样的“关键词”发生概念误植,并非仅仅是汉语语境内的现象,英国经济史家迈克尔·波斯坦1961年在为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会》作序时,曾论及拟定“概括性词语”的危险性:
    在某些情况下,赋予一些完整的时代以一种概括性名词的做法甚至是危险的。它可能会诱使使用者陷入唯名论的极可怕的泥潭中,而且也许会鼓励他们把真实的存在强加于自己的词语之上,从这个用来描述现实的词语的语源中推论出一个时代的特征,或者仅仅以语义上的牵强附会来建立历史论证的大厦。(马克·布洛赫著,张绪山译:《封建社会》,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3~24页)
    然而,波斯坦指出这种“概括性词语”虽具“危险性”,却又是十分必要的:
    所有概括性的词语都存在同样的危险性。如果有人坚持对概括性词语的这种异议,那么就有充分理由反对使用诸如战争、和平、国家、财产、等级、工业、农业这类老生常谈的概念。实际上,没有代表整个一组现象的概括性词语,不仅历史学无从谈起,而且一切知识领域的论说都无法进行。(马克·布洛赫著,张绪山译:《封建社会》,第24页)
    总之,表述大的历史时段的“概括性词语”的拟定,既富于挑战性和危险性,又必不可少、无法回避。
    术语厘定是观念进步的集结点,每一领域内的现代化进程都是用该学科的术语加以界说的。史学术语(尤其是涵盖广大的史学术语)的厘定,直接关系着史学(并旁及诸多学科领域)的现代化进程,我们应当为此尽心用力。诸如“封建”概念被滥用的驳正,首先需要学理层面的论析,揭示不可靠术语构成的旧范式的误处及产生根源,重建新范式,然后通过教科书、工具书等普及读物及其他传媒,使新范式逐步成为大众的语用实践。这里有一个从学术探讨转化为公共知识的过程。
    有些朋友认为,泛化“封建”固然不妥,但已经“约定俗成”,难以变更,只能将就用下去。笔者也曾持此种看法(见拙文:《中国前资本主义研究中的三个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随着研习的深入,进而认识到,惯性力量固然顽强,但约定俗成又并非不可撼动,如果所“定”所“成”偏误严重,已经并继续干扰中国历史叙事的古今承袭和中外对接,我们便应当循名责实,花气力将其纠正过来。而且,纵览古今史典即可发现:“封建”的古义(封土建国及各种分权举措)自《左传》等书确立下来,直至清末民初,沿用两千余年,虽然内涵、外延有所引申,但语义方向未变,这应当说是历时更加久远的“约定俗成”,我们应予必要的尊重,不能随意抛弃;而且,自19世纪中叶以降,中日两国学者以“封建”对译feudalism,“封建”在西周、福泽谕吉等日本学者,严复、梁启超、孙中山等中国启蒙思想家那里,兼容古义与西义,其内涵(领主经济、贵族政治)与外延(中国三代、西欧中世纪、日本三个幕府时期)较为准确、合理,这种订定“封建”的努力,时间已逾百年,也是弥足珍视的“约定俗成”,可以作为前进基点;而“封建”被泛化、滥用,自五四以来不过大半个世纪,成为主流话语则稍逾半个世纪。故从历史长时段观之,对泛化“封建”的“约定俗成”性不必估计过高。以汉字文化的丰富与精密,以今人的智慧和能力,将滥用的“封建”厘正过来,以增进历史叙事的合理性,并不存在无法逾越的难关。
    四、“封建”名实之辨的现代意义
    “封建”名实考辨,并非仅仅是名词概念之争,它关涉到历史宏大叙事的准确性,进而涉及对中国现代化进程起点的把握。正如一位中年学者在其新作中所说:
    “封建主义”和“中央集权专制主义”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是两种不同的政治权力的配置系统,是不同的社会构成方式,也必将经历不同的社会发展和向现代转型的变迁模式。(荣剑:《中国史学的前提性批判》,未刊稿)
    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区别于欧美日本,与中国的前现代社会(“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区别于欧美日本的前现代社会(“封建主义”)直接相关。泛化封建观的误处,在于将“中央集权专制主义”与“封建主义”混为一谈,硬塞入同一模式中,这当然有碍于我们认识社会现代转型的世界多样性,尤其有碍于认识现代化进程的中国特色(优势与缺陷皆寓于特色之中)。正如一位西方的中国学学者所说,泛化封建观将一种单线直进的欧式历史序列强加于中国历史———结果是对理论概念和中国历史解释的双重简化。(阿里夫·德里克著,翁贺凯译:《革命与历史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起源,1919—1937》,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99页)
    这种对理论和历史双重简化的结果,导致关于中国历史宏大叙事的紊乱,该书已有详细披露。问题还不仅于此,日裔美籍政治学学者、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教授弗朗西斯·福山(1952~ )在苏东变政、冷战结束之际,提出“历史终结论”(弗朗西斯·福山著,黄胜强、许铭原译:《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将西方自由民主制度称之为人类意识形态进化的终结点。此论一出,反响强烈,仅就批评意见而论,便有来自左右两翼的反驳,概言之,批评者不赞成将辩证发展的历史固定为某种“终结”,尤其不赞成将西方历史的某种形态认定为世界历史的“终结”。时过20年,弗朗西斯·福山对原来的西方中心主义的历史观有所补正,2009年8月,他在接受日本关西大学名誉博士学位时,作题为《日本要直面中国世纪》的演讲,肯定中国近30年改革开放的成绩,并把中国的现代化进展与其历史传统联系起来看待,指出中国较早“发展了官僚行政制度,渐渐地放弃原先的那种中国历史上典型的世袭家臣制度,代之以由根据能力选拔出来的官僚主导的行政。这个过程最早的结果就是秦朝(中国最早的中央集权国家)”(转引自刘擎:《“历史终结论”面对中国模式》,《东方早报》2009年9月20日)。据访谈福山的采访者会田弘继所写按语称,福山正在撰写的新著《政治发展》有一题旨———把“中国的兴起”放在跟西欧现代政治思想不同的脉络中来展望人类社会的未来。(转引自刘擎:《“历史终结论”面对中国模式》)
    显然,2009年的福山与1989年写《历史的终结》一文和1992年写《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一书时有所改变,他没有继续将欧美现代化发展模式说成是唯一必经模式,而是同时肯认东亚模式的存在合理性,并追溯其前史,把秦以下的中国作为“非封建”的典型,以与作为“封建”典型的西欧相比照、相区别:(1)中央集权国家,国家机器由中央政府掌握,而不是像西欧中世纪那样由封建领主和教会控制;(2)完备的官僚体制,官员通过考选录用,而不是像西欧中世纪那样由世袭贵族充任。福山认为,承袭中华文明传统的东亚各国现代化成功是有历史根据的:在权威主义体制下推进现代化并且成功的例子,事实上都集中在东亚。韩国、台湾(地区)、新加坡、越南,还有中国(大陆),都在历史上受过中华文明的影响。(转引自刘擎:《“历史终结论”面对中国模式》)
    这里所谓的“中华文明的影响”,即指这种文明传统不仅导致东亚中古社会的统一、稳定与文明先进性,而且有助于现代化进程。福山2009年的新论发表后,在中国赢得广泛报道与喝采,因为一位曾经力主西方自由民主是人类文明终极模式的学者似乎改弦更张,肯认中国道路。我以为,这种评论似有一厢情愿之偏,综观福山2009年的语境,我们可以发现:他并没有放弃对西方自由民主的高调崇仰,而是在保持此种崇仰的同时,对东亚传统给予肯认,并对东亚文明传统作出赞许与批评的双重评估,这当然是一种值得重视的变化,但并非方向性变化。福山说:
    看到这些国家(指中国与“四小龙”及越南———引者注)和印度那样的民主国家的民主决策过程,很多人赞赏中国的那种权威主义所具备的比较迅速的决策能力。不过,那种权威主义的政体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因为没有法治,也没有选举进行监督,所以其问责,只是面向上面即共产党和中央。中国给整个东亚创造了强大而有能力的现代性统治机构,这是支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东亚经济奇迹的宝贵传统。不过真正的现代政治制度除了强大的有能力的国家机构外,还需要同时具备“法治”和“问责”。政治的发展并非停止在公元前221年。要建立起同时具备“法治”和“问责”的现代政治秩序有时会经历挫折,是很费时间的过程。不过为了建立起好的统治制度,需要放长眼光,这样的过程是必须的。(转引自刘擎:《“历史终结论”面对中国模式》)
    福山的“历史终结论”是可疑的,因为它陷入单线史观的独断主义,而福山2009年8月的演讲《日本要直面中国世纪》却在一定程度上走出西方中心论的故辙,从全球视角肯认东方文明的历史价值和现代意义,也指出东方文明需要改善的方向,展现东西方文明互补互动的前景,故此论不乏可取之处。
    值得注意的是,福山在讨论东亚现代化的成就与不足时,保有一种历史的维度:将这种成就与不足与中华文明“非封建”的前近代形态联系起来考察,文中所说“中国给整个东亚创造了强大而有能力的现代性统治机构,这是支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东亚经济奇迹的宝贵传统”。这里所说的“强大而有能力的现代性统治机构”,即指秦至清两千年间非封建的君主集权体制。这种体制对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发生重大影响(积极的与消极的),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事实提醒我们,区分东西方前近代社会的差异性,不仅是一个历史认识问题,而且关系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认识问题,因而“封建”名实之辨既是一个古史论题,也是一个现实性、前瞻性颇强的论题。
    “封建”名实之辨,涉及古今中外多层级论题,是一个需要细致用心、放宽眼界的学术课目,笔者近二十年来梳理群籍,请益师友,探究不辍,力求获得深解,故不敢止步,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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