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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玉林:1989年—1998年中国古代疆域理论问题研究综述 *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本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大量期刊发表了中国边疆史地研究论文,这一学科的学术著作也相继出版,特别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主办的期刊、丛书、丛刊成为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成果发表的主要园地,因而有关中国边疆史地的专题研究逐步摆脱了似乎有些萧索的状态。仅就发表于1991年创刊的《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的有关通代或断代中国边疆重大问题的论文而言,截止1998年共78篇,其数量之多,于此可见一斑。其内容覆盖面也较广,涉及疆域史、边界、边防、边疆研究史、边疆问题、历代王朝边疆政策、边疆理论、中国边疆学构筑以及海疆等。自1981年在北京召开的首次“中国民族关系史研究学术座谈会”提出“历史上的中国”以来,我国史学家围绕中国历史上的疆域问题纷纷展开讨论,把我国历来重视的中国古代疆域研究逐步推向深入。这些讨论,既涉及识史问题也涉及理论问题,既有学术价值也有现实意义。以下仅就有关研究成果涉及的一些理论问题逐一综述。
    一、古代“中国”、“疆域”的含义
    弄清古代“中国”和“疆域”两个概念及“历史上的中国”的含义是研究中国古代疆域问题的前提。
    马大正、刘逖认为:“最初的‘中国’就是‘国中’,邦国(有些学者称其为城邦国家)的国人住在城内(即国内),出城即是出国了(至于出行多远才算入另一国界则是另一个问题)。以后,国家不但包括国人所住的国,也包括附庸国人的‘野人’住的‘郊’,这时的国(即邦)已含有国野两部分。国家(作为共主或众邦之王的夏商周,有些学者称其为王国)不但包括共主本邦(或称王畿,即王的直辖地)之地,而且包括了从属于共主其他政治共同体(如诸侯国、附属国等)的领地。”[1]葛剑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认为,“中国”一词始见于西周初,普遍用于春秋时代。春秋前,天子所居京师称“中国”,即处于中枢地位之国。后又将地理上处于中心区的国称中国。秦汉时,被统一的诸侯国所在地区都可以称“中国”。他认为“一般说来,一个中原王朝建立了,它的主要统治区就可以被称为中国,而它所统治的边远地区以及统治范围之外就是夷、狄、蛮,就不是中国”,“中国也是一个文化概念,一般即指汉族文化区”。[2]作者在此后出版的另一部著作中以丰富的史实详尽地阐述了上述观点,并得出结论:“广义的‘中国’就等于中原王朝,凡是中原王朝的疆域范围都是‘中国’。狭义的‘中国’则只能是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汉族聚居区或汉文化区。”[3]为什么从夏商周到秦汉隋唐元明清,“中国”概念是“模糊的、不确切的”,没有一个王朝以“中国”为国号?刘宏煊解释说:“历史上的‘中国’并非指整个历史疆域或这一疆域内的政治统治,仅为一个地域或文化类型的区分”,由于数千年来中国各民族日益融合,没有遇到外来力量的威胁,未能自觉的认识到各民族内在联系与一体性,因而长期以来“‘中国’一般是指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相对应的地域而言”;“‘中国’正式成为整个历史疆域和政治管辖范围的概念”则始于近现代。[4]以上各种阐释都与谭其骧此前的观点相吻合。谭认为,“中国”一词的含义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用法,并引用魏源《圣武记》为例说明“‘中国’两个字表示我们国家主权所达到的范围,这个观念是鸦片战争之后才形成的”。[5]以上看法可以归纳为:“中国”概念有一个从古代地理、地域和文化概念向近现代整个历史疆域和政治管辖范围转化的过程。另外,有学者在阐释古代“中国”一词的广义用法时认为“是指整个国家的领土而言”,引《尚书·梓材》:“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文中所说的‘中国’是指全中国而言”,并指出“天下”、“四海”皆与广义的“中国”含义相一致。[6]许多研究成果还涉及古代中国“疆域”的含义、类型以及古代最早的疆域观念或学说等问题。葛剑雄从疆域与领土的区别阐释了疆域的含义,认为“所谓疆域,就是一个国家或政权实体的境界所达到的范围”。作者较详细地阐述了疆域与领土的区别:其境界不一定有非常完全的主权归属,疆域一般只指表层的陆地和水面,疆域的界线往往很不明确或很难判断,疆域的拥有者未必有明确的主权意识,疆域不像领土那样以国家的存在为前提,区域性、民族性的政权实体甚至部落及部落集团占有、控制的地域范围都可以称为疆域。[7]认识这些区别十分重要,有些学者在阐述中国古代疆域问题时往往从领土的概念入手,例如有学者认为疆域指“领土的覆盖面”和“领土的界限”。这类概括是否科学、是否能反映古代中国的实际尚有讨论的余地。作者还从正式行政区,特殊行政区,军事驻防、屯垦区,民族或地方自治区,实际统治区五个方面归纳了疆域的主要类型。[8]这种归纳,有助于学者从另一个角度正确的理解以何种标准判断历史上中国疆域的范围等问题,应当引起注意。
    关于古代最早的疆域观念或学说,鲜少专文论述,多散见于其他研究成果中。马大正、刘逖从边疆的角度阐述了古代传统疆域观,认为“服事观和华夷观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较为集中地反映了古人对边疆内外关系的认识”。认为五服说、九服说所反映的服事观虽然有理想化倾向,但反映了单一的政治统治核心的存在及作用,其政治结构由核心逐步向周边的扩散,即说明了服事观的影响。“华夷观是一种在古代中国具有深远影响的政治思想,也是古代中国传统边疆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古代中国的边疆问题最经常地同时也就是华夷问题”,但作者强调说明华夷问题既不是简单的民族问题也不是简单的边界问题。[9]张景贤认为夏商周时期“人们对于国家所管辖的领土范围基本上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认为这个范围被称为“天下、四海、九州、五服”,“它包括了夏商周王朝的领土以及中央王朝直接或间接管辖之下的众多诸侯国的领地”。[10]尽管《禹贡》记载的“九州”并非历史实事,仍有学者认为它是中国最早的行政区划。许多学者正确地指出,“九州”制和“五服”制仅是一种古代疆域的观念或学说而已。何瑜认为中国最早的疆域学说是《禹贡》畿服制,它是在中国从诸侯分立过渡到大一统国家产生的前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禹制九州、列五服的基础上产生的,并较详尽的说明了《禹贡》畿服说的核心思想是它的国家观和夷狄观。同时提出:“虽然在公元前几世纪的周朝时期,不可能有如此明确、规范的地理界线和贡赋标准”,“却为我们展示了2000多年前祖先对领土和疆域的认识”。[11]葛剑雄认为,不仅《禹贡》所论述的九州范围不可能是夏朝的事实,至多只有传说的价值,“只是当时学者对未来统一国家的一种规划,反映了他们一种政治理想”,而且《禹贡》记载的“五服”制也“从来没有哪一个君主或政治家有意实行过”。总之,“九州制是对未来的设想,五服制却是对过去的理想化。因为在西周和以前虽然采用过类似的分等级统治体制,却没有把每一等级固定为五百里,实际上也不存在这样的可能”。作者进而指出战国时齐国学者邹衍提出的大九州学说“与其说是对外部世界的了解,还不如说是出于臆想和推理”,“只具有理论和思辨上的意义”。[12]
    二、历史上中国的范围及其相关问题
    所谓“历史上中国的范围”是指用什么标准来判断中国古代疆域的范围。关于这个问题,以往大致有以下五种意见:一是以鸦片战争以前清朝的版图作为历史上中国疆域的范围;二是以今天的中国版图作为历史上中国疆域的范围;三是以历史上不同时期形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疆域作为历史上中国疆域的范围;四是以接受了汉族文化或儒家文化的地区作为中原王朝的疆域,即以文化标准来判断疆域的范围;五是以汉族建立的王朝的版图作为历史上中国疆域的范围。其中第四种意见近10年来很少听到了,最后一种意见已消声匿迹,绝大多数学者持第一种意见。以下仅就前三种有代表性的意见加以综述。
    第一种意见是谭其骧先生在1981年5月下旬召开的“中国民族关系史研究学术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后经谭先生修改以《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为篇名发表于《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1年第1期。他认为“处理历史上的中国的标准就这一条”,即“从18世纪5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前这个时期的中国版图作为我们历史时期的中国的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活动的民族和建立的政权都是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和政权。其理由有二:一是“不能以古人的‘中国’为历史上的中国”;二是“1840年以前的中国范围是我们几千年来历史发展所自然形成的中国,这就是我们历史上的中国”。他不赞成以今天的国土作为历史上中国的范围,认为这种主张等于承认沙俄通过《瑗珲条约》、《北京条约》割让的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以北的地方本来就不是我们的地方。换句话说,“现在的中国疆域,已经不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那个范围了,而是一百多年来资本主义列强、帝国主义侵略宰割我们的部分领土的结果,所以不能代表我们历史上的中国疆域了”。[13]他也详细地论述了“一定要与中原王朝发生联系才算中国的一部分”的观点可能造成的混乱。谭先生就上述问题的论述十分严密、极有说服力,因而被绝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但在一个具体问题上即历史上的高句丽问题上却容易受到质疑。有学者不赞成谭先生把高句丽于5世纪时“把首都搬到了平壤以后,就不能再把它看作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政权了,就得把它当作邻国处理。不仅它鸭绿江以南的领土,就是它的鸭绿江以北辽水以东的领土,也得作为邻国的领土”[14]的处理意见,认为“高句丽所由今集安迁都平壤,原是乐浪郡治所在地,高句丽最盛时其疆域也没有超出原郡县地区”,“从当时我国的疆域构成及高句丽活动的区域范围看”,“高句丽迁都平壤谈不上跨出当时我国东北的疆土而成为疆土外的邻国”。[15]迄今仍有类似这类质疑(如张碧波《高句丽研究中的误区》,载于《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9年第3期)。这种质疑是必要的,也是符合史实的,也说明以鸦片战争前清朝的版图作为历史上中国的范围还有值得斟酌的余地。
    与谭先生持同一种意见的学者较多,兹举一二。葛剑雄:“我们讲历史上的中国,应该以中国历史演变成一个统一的,也是最后的封建帝国———清朝所达到的最大疆域为范围。具体地说,就是今天的中国领土加上巴尔喀什湖和帕米尔高原以东,蒙古高原和外兴安岭以南的地区”,“它能比较全面地反映中国疆域发展变化”。[16]他不赞成以“今天的中国领土”为范围,其理由同谭文所述。[17]刘宏煊不仅赞同第一种意见,认为“将鸦片战争前的疆域界定为正式形成的中国历史疆域”“符合历史的客观实际”,并具体化为凡“在上下6000年、方圆1300多万平方公里的历史时限和地理空间内”“建立的政权及其统治地域,都属中国疆域”,而且还提出了以下理论根据和国际范例来加以论证:“其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解放的理论与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实践,都是以资本帝国主义破坏这些国家的独立以前的疆域,作为其历史疆域的”;“其二,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和疆域概念,是近代国际斗争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育的成果。因此,中国以元代或元代以前朝代疆域作为中国历史疆域也是不妥当的”;“其三,直到19世纪初,经过数千年发展的中国疆域,才有了一系列国际法(主要是边界条约)保障,成为举世公认的国家疆域”。[18]其中第二、第三点足以构成中国历史疆域正式形成的理由;而第一点则是确定中国历史疆域的最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二种意见即以今天或当代中国的版图作为历史上中国疆域的范围。白寿彝先生在50年代初就认为:“用皇朝疆域的观点来处理历史上的国土问题是错误的办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范围来处理历史的国土问题,是正确的办法。”[19] 30多年后仍坚持这种意见,这从他主编的《中国通史》第1卷有关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疆域的阐述中可知。徐亦亭完全赞同白先生的看法。他从三个方面阐论“历史上的中国”的含义:其一,历史上的中国是我国的古代疆域和国名,认为“历史上的中国首先是各族人民赖以生存、垦殖的疆域”,并赞同已故民族史专家翁独健先生“关于历史上的中国,首先是国名问题。中国一词从《诗经》上就可找到,不过古代‘中国’之称只是地域、文化的概念或者一种褒称,从夏、商、周一直到明、清都有自己的国号”的观点。其二,历史上的中国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植根土壤,有深刻的文化含义,是古代各族人民心目中的政治地位的概念。其三,历史上的中国是我国各民族繁衍的疆域。进而认为:“历史上的中国疆域,那就是在今天的中国境内,古代存在过几个不同民族的政权,他们或者自相更迭,或者彼此峙立,这些不同民族的政权,或以中原地区的汉族封建王朝为中央政权,对之纳贡称臣,维持中央王朝政治概念上的大一统,如唐代北方的突厥、回纥、薛延陀、契丹、奚、室韦、以及西域、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或是与中原地区的汉族封建王朝对峙抗争,各以江河山泽等自然标志或人工修建障塞为疆界,如宋与辽、金、西夏,明与北元政权等。这些少数民族政权的疆域,应作为历史上的中国疆域之一部分,其中有的还与今天的邻国相连,这就要求我们尊重历史事实,以今天中国的疆界和境内各民族历史活动为依据,才能正确地叙述历史上的中国疆域。”[20]
    周伟洲等学者持第三种意见,即以历史上不同时期形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疆域作为历史上中国疆域的范围,他通过较详细的阐述指出:“历史上各个时期的中国疆域决不会与现在的中国疆域一样。……如果我们以今天中国的疆域(或清初乾隆时的疆域)为准”,那么“实际上仍然是先用今天中国的疆域去套历史上中国的疆域,这样就基本上否定了今天中国的疆域是历史上中国疆域发展而来的事实”,“以今天中国疆域来确定历史上中国疆域和民族的论点,既否认了历史上的中国是一个国家,否认了历史上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又否认了历史上中国的发展过程,否定了历史上中国的统一和分裂的事实”。因此,他认为“历史上的中国就是历史上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历史上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存在着统一和分裂的情况。因此,当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处于统一时期,历史上的中国就是当时的统一的多民族政权,即由汉族或其它民族所建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管辖的民族和地区出现的政权,都应是当时中国的一部分。”[21]张博泉、魏存成从高句丽问题引伸出:“我认为判断历史上高句丽民族和政权归属的依据和标准不应是今天我国的版图范围,也不应是18世纪5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前我国版图的范围,而应是历史上不同时期版图的范围。”[22]
    以上三种意见都承认在“历史上的中国”的范围内,地方政权统治的地区和区域是我国古代疆域的组成部分。那么,如何判断某一地方是否属于某一中原王朝政权的疆域?这一具体问题,也为不少研究成果所涉及。林甘泉曾指出一个原则:“对于历史上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和中原王朝的关系,要按照历史的本来面目实事求是地加以阐述。是独立政权就不要说成是地方政权,是敌对关系就不要说成是友好相处。但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即它们都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谁也不能把一些地方割据政权排除在中国历史之外”。[23]针对有学者认为向中央王朝称臣纳贡的地区就算纳入中原王朝版图的认识,谭其骧指出:“朝鲜、越南是历来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接受中原王朝的封爵的”,但我们不能把它们算作中国的一部分。“他们跟明朝和清朝的关系只是大国与小国的关系、藩属国和宗主国的关系”,[24]不赞成将向某一政权“称臣纳贡”作为归属的标准。但是,“至今仍有不少人对此津津乐道”,[25]因有澄清的必要。葛剑雄指出:“确定一个地方是不是属于某一政权的疆域,不能只看名义,而应当看实质”。为此,他具体分析了历史上“称臣纳贡”的三种情况:一是“小国与大国的关系”,如向中国称臣纳贡的朝鲜与中国的关系。二是以称臣纳贡为手段的通商贸易,目的是迎合统治者的自大心理和得到赏赐、获利,不能说明这些国家是中原王朝的属国。三是“对方完全是以平等身分派来的外交使节或贸易代表,中原王朝却非要称之为朝贡”,不能因此认为这些人所在的国家是中国疆域的一部分。因此,他认为“对历史上的‘称臣纳贡’,一般不能作为归属的根据”。同时,他还对历史上存在的羁縻政区作了具体分析,指出“由于羁縻程度、时间长短、周围形势和历史背景等都不相同,所以有些羁縻政区实际已成为民族自治地区或特殊行政区;有的则仅仅处于称臣纳贡的阶段,不能作为疆域的一部分”。[26]几年后,他在另一部专著中更详细地阐述了上述问题。[27]周伟洲认为:“确定某一地方或民族是否属于历史上的中国”,“只能用一个国际上也通用的标准,即行政管辖,即只有历史上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管辖到的地方和民族,才是历史上中国的地方和民族”。[28]
    与“历史上的中国”相关的问题是“藩属”问题。藩属含属地和属国,中国历史上的藩属或以地方民族政权出现或表现为附属国。讨论这个问题有助于人们认识“历史上的中国”。张景全专门就藩属问题撰文,探讨了其性质、内涵及其演变等。他指出探讨藩属问题的根据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多元一体格局和行政上的多层次格局。他把历史上形成的以汉族为核心的中央帝国分为4个层次,从内向外依次为:“汉族省份,是该帝国的腹地,行政管理机构严密,直辖于中央”;“处于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地区的行政机构,较松散,一些少数民族的领袖人物被任命为地方官吏”;“邻接汉族地区少数民族区域的政权,主要通过本民族的世袭王公贵族、土司头人来治理”;“中原王朝的附属国”。认为“藩属恰恰处于外缘部分,因而具有游离性”,“随着各朝代对地方政权控制力的加强,藩属内涵亦发生转变,其居民渐渐固定、领土渐渐明确,政权组织日益严密,主权日益强化,但仍承认宗主国地位,接受封号,定期朝贡,尚不是独立国家或逐渐游离出去成为独立国家。”他得出的结论是:“藩属具有游离性,它在历史演进中具有不同的内涵,或表现为地方政权,或表现为附属国,但其屏藩作用、从属地位、外缘位置未变,始终成为宗主国体系的一环。”[29]这些表述说明了历史上曾在中国不同时期各王朝版图内的政权由内到外的转化过程,有助于正确认识中国疆域的变迁。
    与“历史上的中国”、中原王朝和其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关系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1998年叶自成提出的“地缘政治”问题。“地缘政治”本不是新问题,但将其引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发展史中则是一种新的学术现象。叶自成主要把中国的现有国土作为中国政治地缘的基础,提出了“内地缘”、“次外地缘”、“外地缘”。前两者与上面提出的问题有关。内地缘:“在今中国版图内,把不同时期出现的以中华文化为主体的国家之间的关系,看作是地缘政治的关系”;次外地缘:“指过去在很长时期内不在以汉族为中心的政权管辖之内,但又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后来与汉族融合为一体,成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它们与中央王朝和以汉族为主体的政权的关系,看作是地缘政治关系。”作者认为在内地缘和次外地缘发生的地缘政治关系中,曾彼此互称“外国”和外来民族的国家和民族,后来都成为中国和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0]这些看法,是对复杂的历史现象的一种抽象,值得重视。不过,作者在其著的许多章节里均在阐述史实之前以“地缘政治”冠之,这似乎过于简单,用“地缘政治”说明中国古代疆域的盈缩就显得勉强了。
    还要提一下近10年来鲜少研究却较重要的问题即疆域与人口的关系。葛剑雄曾指出:“人口也是对疆域范围的一项重要制约因素。人口太少,就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扩大疆域。”[31]但中国古代一些时期人口的增加或人口的压力是否成为扩张的动因?这个问题他在一篇专论中作了回答。他在详细讨论秦至清的疆域范围和人口的变化后,得出如下结论:“一、从秦始皇建立中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到清朝的疆域达到极盛,中国本身的人口压力从来没有成为向外扩张的原因,也不是开疆拓土的动力。二、虽然中国的人口从数千万增加到了上世纪中期的4亿多,但都是依靠本国生产的食物供养的,从未产生过向境外寻求生存条件的企图,因而中国的人口数量从来没有构成对外部世界的威胁。三、历史出现过的对外国、外族的战争和侵略,是统治者穷兵黩武的结果,与当时的人口数量没有必然的关系。四、近代以前对海外的移殖,大多不是由于中国国内迁出地的人口压力,数量也相当有限。19世纪中期后的海外移民虽然主要是出于人口压力的驱使,但对缓解中国总的人口压力并无显著作用。”[32]
    最后一个问题是与中国古代疆域及其理论密切相关的古代边防问题。毛振发主编的《边防论》和郑汕主编的《中国边防史》均提出了中国古代边防的一些理论问题。如前者阐述了边防概念的由来、中国古代边防的特征、古代中国边界的内涵等问题。认为中国古代表示边防地域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大量出现于秦代。而“唐朝确立的边防制度系统严密,其精要之处为以后历代所承袭,‘边防’的概念也一直沿用至今”;提出并论述中国古代边防的四大特征:其一,“中国古代疆域之边有‘内边’‘外边’之分”;其二,“中国古代边防通常以治理‘内边’为主”;其三,“中国古代边防的重点是应付来自北方游牧部族的威胁”;其四,“中国古代边防具有极大的不平衡、不稳定性”。认为“古代中国的边疆,与中原王朝的疆界,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古代中国的边界,不仅包括中原王朝的疆界,也包括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疆界”。[33]其中有关“中国古代边界”的范围界定是较复杂的问题,不是用其边界的外延所能概括清楚的。这个问题,值得深入讨论。
    三、中国疆域形成、发展规律问题
    这是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许多学者已经格外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何瑜从古代中国疆域的构成和政权设置阐述了古代疆域逐步稳定发展的一些理论问题。他指出,统一时期的疆域和分裂时期由多民族的政权疆域构成的中国疆域在民族构成、行政区域设置、风俗和文化上有所不同,但都有层次地发展变化或经过变夷从夏的途径向统一的中国转化。边境(四海)地区的发展过程也是如此,“在秦统一以前,一些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已变夷从夏”,“到秦统一后,斥四夷于郡县之外,结果从地理区域上严格了中外与华夷之分”。由于边境民族的不断发展,形成了地方民族政权或臣附于中原王朝或与之分庭抗礼,但它们并不是域外国家,而是通过种种途径,向以华夏文化为主的统一制度转化,最终形成了大一统的中国。[34]以上这些阐述说明了古代疆域不断组合调整,边境地区不断内向的趋势。葛剑雄从“各民族的共同奋斗”、“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统一”、“顺应历史潮流的政策巩固了中国疆域”三个方面论证了统一的中国疆域的形成是历史的必然。[35]刘宏煊将中国历史疆域的形成划分为五大历史时期。认为从传说中的炎黄战争到西周是中国疆域准备时期;从春秋战国到东汉王朝末年(约1000年)是中国疆域初步形成时期;从三国两晋南北朝到唐朝末年(为时700余年)是中国疆域发展时期;从唐末分裂割据到元明清大统一(为时900多年)是中国历史疆域正式形成时期;从中国人民在鸦片战争中抗击英国侵略至今(已为时150多年)是为保卫中国疆域完整统一而奋斗的时期。[36]同时,他还就中国边疆的形成、发展总结了“一系列独特的民族的与社会的、经济的与文化的、历史的与地理的规律”:其一,“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从来都是以中华民族的不断融合为根本前提”;其二,“实行维护中央集权的行政区划制度,是中国疆域巩固和发展的基本保证”;其三,正确的边疆政策是中国疆域得以稳固的重要条件;其四,“中国疆域的稳定与地理环境有关”。[37]这些论述虽未必全面,但就中国边疆形成、发展和稳固的原因而言确实总结了一些关键。就“规律”而言,似乎还有斟酌的余地。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学者都曾论述古代边疆地区政权在中国古代疆域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例如邱久荣的《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在全面论述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孕育、开端和发展过程时,充分肯定了历代边疆地区政权的上述作用。特别指出了北部匈奴单于国、突厥汗国、回鹘汗国,东北的渤海国,西部的吐蕃王朝、黑汗王朝,西南的南诏、大理国等在逐步奠定中国疆域中的突出贡献。[38]并以元朝为例,指出其统一与“秦汉以来边疆地区多次出现区域性统一政权不无关系”。[39]刘宏煊在其专著中也高度评价少数民族政权在奠定中国疆域中的作用。如阐述辽统一东北、西夏统一西北局部地区、女真再次统一东北、蒙古统一整个北方均反映了民众对国家统一、疆域完整的要求,从而迎来了中国疆域史的又一个黄金时代。[40]在探讨中国古代疆域的形成和发展规律时,都应当对如上阐述的大量史实进行理论上的说明和概括。
    四、统一与分裂以及中华一体问题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国际上流行一种反对我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观点,指古代中国的分裂是“常态”、统一是“变态”。[41]因此,研究统一与分裂及其相互关系问题,恢复历史真相是许多学者的注意点之一。
    就历史上的中国而言,何谓“统一”、何谓“分裂”?方国瑜认为:“统一的概念,主要指政治而言,即由一个政权统治时期谓之统一;由几个政权统治时期谓之不统一。”[42]萧君和等阐述得更为具体:“作为政治概念,作为国家价值取向意义上的政治概念,‘统一’的含义就是:国家政权是统一的,只有一个政令统一的中央政府,不允许任何人在任何地方搞分裂活动,脱离中央闹独立或半独立,更不允许割裂国土、破坏领土的完整。”[43]葛剑雄认为:“我们所要讨论的统一是指国家之间、一个国家或一个政权内部在政治上的一致、集中及结合为一个整体,而不是文化、民族、语言、风俗、经济、思想、宗教、血统甚至地理环境等等的一致性或整体性”;[44] “分裂是对统一而言的,如果没有统一,也就谈不上分裂。已经统一了的政权变成几个,或原来属于该政权的一部分脱离了,独立了,可以称为分裂。但从来就存在的、不属于该政权的地区或政权就谈不上是什么分裂。”[45]白寿彝指出“统一”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不断发展的一个历史行程,它不是一个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僵化概念,“不能认为从远古起就已统一成今天这个样子了,那就不免有些忽视了各族人民千百年来经过开发、战斗的艰辛而曲折的历程才终于造成这个‘统一’”。[46]关于统一的规模和形式,白寿彝在一次讲话中提出三种:一种是单一民族内部的统一,例如秦的统一、成吉思汗对蒙古的统一、努尔哈赤对满族的统一;其二是地方性的多民族统一,例如在南北朝分裂时期中,北朝是由原来的汉族同北方的一些南下民族的统一,南朝也是汉族同南方各族联合起来的政权;其三是全国性的多民族统一,如汉、唐、元、明、清。[47]
    关于统一的标准和影响统一与分裂的因素,一些学者各有精辟的理论阐述。其中,我们要特别提到葛剑雄先生,他的专著《统一与分裂》从疆域盈缩、经济文化、地理环境、统治政策以及历史人物等多种角度阐述了统一与分裂的各种趋势、两者的辩证关系,以及两者的标准问题。特别是对统一行动及统一时期的消极方面的批判,对分裂社会中某些积极因素的肯定,既没有否定统一本身也没有赞扬分裂本身的思想和理论令人耳目一新。葛剑雄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以大量的史实说明:“不能认为某一皇帝登位建元,统一就已经实现,也不能将某一朝代的残余势力存在的时间当作统一的延续”;“统一应该是实质性的,而不是名义上的。应该是统一者和被统一者双方都接受的,包括被统一者被迫接受的;而不是一厢情愿的,或者是后人承认的”;“统一的主要标准应当是政治上的服从和一致,而不能仅仅根据制度上的相似和文化上的类同”;“统一也不是兵威所及或短期的军事占领”,“只要没有实行有效的占领与统治,就不能认为这些地区已经纳入了征服者的领土”。[48]关于影响统一与分裂的因素,葛剑雄从史实中总结出以下各点:其一,“地理环境对人类的制约作用因生产力而异,对统一国家的形成同样如此”,“影响统一和分治、分裂的因素很多,地理环境不是唯一的,更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尽管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它可能起决定性的作用”;其二,“在中国基本农业区内,交通越便利,手工业和商业越发达,地区间的依赖性就越大;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越分离,统一的因素就越大,反之则越容易引起分裂”;其三,“在一个国家中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政制度(包括经济、赋税、刑法等制度),并不妨碍国家的统一。相反,只要应用得当,结果必然会维护和加强统一”;其四,“制度的一致和文化的相同,有其有利于统一的一面,但并不是统一的先决条件,更不会必定导致统一”。[49]显而易见,这些论述既有学术价值也有现实意义。刘宏煊则从其他侧面表述了促进统一的条件:其一,“民族大融合和民族内聚力的加强,是中华民族和中国疆域‘大一统’的先决条件”;其二,“人民群众推动统一”,例如,“在500余年的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发动了无休止的战争”,“战争教育了人民,人民厌恶战争,渴望和平与统一。因而出现了‘箪食壶浆,以迎王师’,支持统一战争的场面”;其三,“‘大一统’的思想呼唤和推动‘大一统’实践”,“推动着统一的历史趋势向前发展”。如战国末期统一趋势出现的大一统观念表明当时人民要求统一、各国新兴地主阶级也迫切希望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封建政权,以巩固封建生产关系和维护其阶级利益。[50]秦和西汉时期统一成为历史发展的主流,其原因之一就是自秦始皇实践了“大一统”学说、汉武帝将“大一统”思想确立为最高原则,并在“大一统”思想指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旨在统一的措施。[51]萧君和等以30余万言论述了我国古代11次声势浩大的统一运动,得出“统一是中华历史的主流”、“中华统一巨流行进的轨迹是波浪式前进”等结论。其中,不仅指出“作为思想理论体系的‘大一统’,是中华整体思想或华夏整体主义的延伸、结晶或集中表现”,而且详细论述了“大一统”的起因和历程。关于起因,认为有三:“地理环境的对外结构完整,自成一体”、“人种血缘上的单纯、亲近”、“生存环境的恶劣”。关于历程(古代):“大一统”的思想萌芽出现于夏商时期;“大一统”理论体系的雏形出现在西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法家“大一统”理论是“大一统”理论体系的重要发展阶段;秦朝时期的秦始皇“大一统”理论是我国古代“大一统”理论发展的高峰;西汉时期我国古代“大一统”理论发展到又一高峰;西汉以后我国古代“大一统”理论一直在向前发展。[52]
    一些学者在专题论文中都具体阐述了促进和巩固统一的各种因素。王宗维在论述秦汉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时指出:在包括数以百计的民族,他们各自有独特的语言、习俗和生产方式,社会发展水平相差很大的情况下,秦汉王朝实现、巩固和发展了大统一,其原因何在?作者通过大量史实,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各地区、各少数民族的人民有着强烈的统一要求。从夏商周以来相互进行的经济、文化交流,已经把各族人民联系起来,开始出现了相互依赖,相互了解和相互信任的关系”;其二,“秦、汉王朝为实现统一所采取的政策、策略,对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也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53]白寿彝更重视统一意识对促进统一的作用。他指出:“历史上的某一阶段某一时期在政治上是分裂的,在经济上是分散的,但是这种分裂和分散并不妨碍统一意识的存在,而且有时这种统一的意识反映很强烈”,比如三国时期“无论哪一国,都自认为是正统,都要统一中国。这就是说,三国时期,尽管三国鼎立,但统一的意识却是共同的。南北朝时期也是如此”。[54]
    如何看待统一与分裂的关系,也是很多学者阐论的问题。林荣贵从辽朝“基本上统一了燕云至北疆地区”、北宋“基本上统一了中原及南方大部分地区”、西夏“巩固了河套至河西地区的统一”等方面,以较丰富的史料依据论述了北宋与辽并立时期160余年中,“中国境内的政局由严重分立转向局部统一”的过程。[55]葛剑雄认为:“无论是中国的地域概念,还是中原王朝的疆域,总的趋势是逐渐扩大的,但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变化,这些变化就不是用统一和分裂这样简单而绝对的划分所能归纳的”。因此,他作了如下具体分析:其一,“合中之分”。认为“在公元3世纪晚期以前,就总体而言,中国和中原地区经历了一个无数小国逐步合并,最终统一于一个国家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分裂过程”,详细论证了春秋战国是“一个由高度分裂发展到统一的过程”。其二,以秦至清最终完成统一中国之前存在的对中国而言属于自治或分治政权和地区最终成为中原王朝的一部分论证了“分中之合”。其三,“分中之分”,即“一个政权的一部分脱离了它的统治,成为一个独立政权;或者一个政权解体了,分成若干个互不统属的政权,不管它们的历史意义如何,也不管它们的最终结果如何,这就是分裂”,但在分裂时期也有一部分地区和政权是属于自治或分治的,其对其他政权而言就无所谓分裂;“有些政权开始时是以分裂形式出现的,但以后却发展成为一种分治”。[56]以上论述有助于人们认识中国的地域和中原王朝的疆域之间的区别及两者不断扩大的历史进程。
    有些论述从更宏观的角度阐论了统一与分裂的辩证关系。周伟洲认为:“在如何看待历史上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一和分裂问题时,应首先将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当成一个整体来看,不能割断历史,抽出其中一段来孤立的分析,这样势必对分裂时期的中国各政权作出片面的结论。其次,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和分裂都是相对的,绝没有与今天疆域一致的绝对统一;统一和分裂又是互相渗透,统一之中也可能出现小的、暂时的分裂割据(如明时北方的蒙古、瓦剌等),分裂之中也有局部的统一(如南北朝等)。”[57]除了未涉及两者的转化问题外,把统一与分裂的辩证关系讲得较透彻。其中关于矛盾统一体即统一与分裂都存在于“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的这个“整体”,张博泉概括得更为精到:“统一有不同时期的统一,统一与分裂对言,都离不开一体,一体是最大的统一体,统一是在一体中的统一,分裂也是在一体中的分裂,一体是个最大的前提。”[58]白寿彝以“南北朝时期”分析了统一与分裂的辩证关系:南北朝“从全国看,是‘分裂’,但它们各自统一了南、北,‘分裂’酝酿了‘统一’,‘分裂’为‘统一’铺平了道路”,“南朝的宋齐梁陈、北朝的北魏北齐北周是矛盾统一体的组成部分,互为存在的条件,同为迟早走向统一的原料”。[59]在中国历史上,常常在同一时期存在两个以上互不统属的政权或称之为并峙的国家,它们在当时虽然不是中原王朝的一部分,其疆域也不是该中原王朝的疆域,但它们及其疆域无疑是历史上中国的一部分。就此而言,前列各学者所谓“整体”、“矛盾统一体”、“一体”概念的提出和运用是很有识史意义和理论价值的。特别是张博泉提出的“统一就是一体”、“一体是最大的统一体”更显明、生动,更能反映古今中国的实际。不仅如此,他还进而提出“中华一体论”并论述了“中华一体论”提出的针对性、根据与应用。其主要观点为:其一,历史的依据:“我国古代由天下一体发展为中华一体。天一下体分为秦统一前的前天下一体和秦统一后到唐的天下一体。中华一体分元统一前的辽、宋、夏、金时的前中华一体和元、明、清的中华一体”,“前天下一体是由王权统一的天下一体中的中国变为分裂的列国和战国,并进而发展为中国统一和分中外、分华夷的‘天下一体国家’。中华一体是由皇权统一的天下经过中原多层次的分裂和统一出现全国范围内的多中国王朝和列国之后发展为全国统一的中华一体国家”,因而“中华一体是高于天下一体的一体”。其二,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也就是矛盾规律。我国的历史实际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体和多元是不可分割的,一体是讲历史上的国家统一体,多元是讲一体中的诸种矛盾着的事物。完整的提法是多元一体和一体多元,多元一体有两重意思:一指来源多元;二指由多元的来源结合在一体之中。一体多元也有两重意思:一指在一体中诸事物的并存,二指在一体中并存的多元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发展变化和转化”。其三,现实基础:“现实基础与历史是不可分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就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提出来的”,“一体国家内的多民族大家庭、多民族区域自治和一国两制或一国多制”“来源和并存于一体内的多民族国家”。[60]可见,作者在论述以上三个依据时,重在一体和多元的统一。特别是其中关于“中华一体是高于天下一体的一体”的阐述,为区分我国古代两种不同的统一,如秦与元的统一提供了最为简炼和科学的标准。在张博泉提出上述看法后,何瑜从政体的角度说明在“天下一体”期间,“天下的疆域被分为中国(中原)与四海(边疆)”,“我国政治区域的整体”“是指中原一地,并不包括居住四海的蛮夷”;“我国的政体已不再是‘天下一体’,而是‘中华一体’”的“最显著标志,便是以蒙古贵族为主体的元朝的一统天下”。[61]
    这里就历史上中国统一与分裂在时间上何者长何者短的问题介绍葛剑雄的观点。许多研究成果包括此综述前面提到的成果,都认为统一的时间长、分裂的时间短,但葛剑雄的看法正与此相反。他根据“分合标准”的详细论述作出统计,认为:“如果以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疆域为范围,统一的时间是八十一年。如果把基本上恢复前代的疆域、维持中原地区的和平安定作为标准,统一的时间是九百五十年”,“这九百五十年中有若干年,严格说是不能算统一的,如东汉的中期、明崇祯后期等”。[62]由此,他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真正的统一是在1795年实现的,持续了81年”,“对中国而言,分裂、分治的时间是主要的,统一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对中原王朝而言,统一的时间略少于分裂时间。但在元朝之前分裂的时间多于统一时间,元朝以后则基本上是统一的。”[63]
    五、有关海疆的一些理论
    10年来,海疆研究空前活跃,研究成果很多,但海疆理论研究仍很薄弱。自1994年11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后,一些学者联系该公约与我国海疆的实际发表了一些专论,其中毛振发对海疆理论的阐述较多,归纳起来有以下诸点。一是“海疆”概念。他认为“‘海疆’可全称为‘国家的海洋疆域’,是一个能鲜明体现国家利益、民族意志和法律规范的动态概念”。[64]后来,他又进一步阐释:“海疆是属于或置于一个沿海国家主权或主权权利所辖的地域空间的海域部分,是陆地国土(包括岛屿)向海洋的延续,是沿海国家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范围“包括内海水域(如海港、河口湾、海湾、海峡等)、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等”。[65]海疆是否可以称为“海洋国土”,学术界有争论。他肯定上述提法,并提出两个理由:其一,“当前国人普遍将国家管辖海域称之为‘海洋领土’,这是一种比拟提法,目的是唤起人们热爱海洋、重视海权和捍卫海疆的海洋意识”;其二,“将大陆架、专属经济区视为‘海洋领土’,与《公约》的相关准则并行不悖”。关于“海防”的完整定义,他简释为“对国家海疆的保卫和管理”,并非专指“海上的军事防卫,主要任务是海上对敌军事斗争”。对“海防”概念的两个内涵,他分别解释为:“海疆防卫的内涵是:为保卫国家管辖海域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所采取的军事措施。其主要任务是防范和打击来自海上的入侵之敌,主要由国家的海上的武装力量,通过手段来实施”;“海疆管理”的内涵是“为保卫国家的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沿海地区的安全与稳定,依据有关法规在沿岸和管辖海域所采取的各种治理措施。主要任务是保卫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沿海岛岸和海疆的良好秩序,保卫海岸带和海上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66]在上述阐释中,值得注意的是对当代“海疆”的阐释更为准确和规范,其原因在于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准则。
    从以上综述可见:1998年前的10年间,学者更加重视中国古代疆域理论的探讨,其重要标志是出版了涉及上述理论的专著如《中国疆域史》、《中华统一史》、《统一与分裂》等。对“历史上的中国”的某些意见有所扬弃,争论的问题更为集中和深入。系统地阐述了诸如“中华一体”、统一与分裂的标准及各自的时间、古代疆域变迁与人口的关系等许多新问题。海疆理论的研究虽有进展但仍显薄弱。
    


    *  本文是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重点课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89—1998年”课题的一部分。
    [1] 马大正、刘逖:《二十世纪的中国边疆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9页。
    [2] 葛剑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引言。
    [3]见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9—34页。
    [4]刘宏煊:《中国疆域史》,武汉出版社1995年版,第316—317页。
    [5]谭其骧:《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1年第1期。
    [6]张景贤:《论中国古代领土观的形成》,《历史与教学》1998年第5期。
    [7]葛剑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第6—10页。
    [8]葛剑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第10—13页。
    [9]见马大正、刘逖:《二十世纪的中国边疆研究》,第34—40页。
    [10]张景贤:《论中国古代领土观的形成》,《历史与教学》1998年第5期。
    [11]何瑜:《寸寸河山寸寸金———面对着神圣的国土》,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5—136页。
    [12]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10—14页。
    [13]详见谭其骧:《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1年第1期。
    [14]详见谭其骧:《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1年第1期。
    [15]张博泉、魏存成主编:《东北古代民族·考古与疆域》,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页。
    [16]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39—40页。
    [17]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39页。
    [18]刘宏煊:《中国疆域史》,绪论。
    [19]转引自马大正、刘逖:《二十世纪的中国边疆研究》,第167页。
    [20]徐亦亭:《对“历史上的中国”几个问题的探讨》,《北方文物》1990年第1期
    [21]周伟洲:《历史上的中国及其疆域、民族问题》,《云南社会科学》1989年第2期。
    [22]张博泉、魏存成主编:《东北古代民族·考古与疆域》,第14页。
    [23]林甘泉:《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与爱国主义教育》,《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2年第2期。
    [24]谭其骧:《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
    [25]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86页。
    [26]葛剑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第14—16页。
    [27]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86—91页。
    [28]周伟洲:《历史上的中国及其疆域、民族问题》。
    [29]张景全:《藩属问题浅议》,《长白学圃》1994年第10期。
    [30]叶自成:《地缘政治与中国外交》,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序论。
    [31]葛剑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第103页。
    [32]葛剑雄:《人口与疆域的变迁———兼论中国人口对外部世界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5年夏季卷。
    [33]分见毛振发主编:《边防论》,军事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7—100页。
    [34]见何瑜:《寸寸河山寸寸金———面对着神圣的国土》,第139—140页。
    [35]见葛剑雄:《中国历史疆域的变迁》,第98—109页。
    [36]刘宏煊:《中国疆域史》,绪论,第6—9页。
    [37]刘宏煊:《中国疆域史》,绪论,第9—15页。
    [38]邱久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辽宁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8页。
    [39]邱久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第209页。
    [40]见刘宏煊:《中国疆域史》,第195—198页。
    [41]见张博泉:《中华一体论与中国地方史学》,《史学集刊》1993年第4期。
    [42]木芹:《中华民族历史整体发展论》,民族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
    [43]萧君和主编、彭年副主编:《中华统一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前言。
    [44]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84页。
    [45]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95页。
    [46]武尚清:《白寿彝先生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史学史研究》1996年第1期。
    [47]白寿彝:《关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几点体会》,《史学史研究》1991年第2期。
    [48]详见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85—94页。
    [49]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123—169页。
    [50]详见刘宏煊:《中国疆域史》,第76—81页。
    [51]刘宏煊:《中国疆域史》,第131页。
    [52] 详见萧君和主编、彭年副主编:《中华统一史》,第13—32页。
    [53]王宗维:《论秦汉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西北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
    [54]白寿彝:《关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几点体会》。
    [55]林荣贵:《北宋与辽并立时期的疆域格局》,《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8年第3期。
    [56]详见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95—100页。
    [57]周伟洲:《历史上的中国及其疆域、民族问题》。
    [58]张博泉:《中华一体论与中国地方史学》。
    [59]武尚清:《白寿彝先生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
    [60]张博泉:《中华一体论与中国地方史学》。
    [61]何瑜:《寸寸河山寸寸金———面对着神圣的国土》,第137—138页。
    [62]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19页。
    [63]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100页。
    [64]毛振发:《海疆、海防与海洋权益》,《中国边疆研究通报》,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65]毛振发:《边防论》,第208页。
    [66]毛振发:《海疆、海防与海洋权益》,《中国边疆研究通报》,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作者简介:刑玉林: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研究员)
    (原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1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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