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前沿》2014 年第7期,第220—221页。 作者简介:潘勇勇(1988— ),男,甘肃泾川人,新疆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专门史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新疆民族史。新疆大学 人文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830046 基金项目:本文系新疆大学世川良一优秀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明朝与帖木儿王朝的朝贡贸易研究”(项目编号:XJU - SYLLF1301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要: 朝贡贸易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种特殊形式的商业贸易。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对其研究颇多,本文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结合社会交换理论的相关原理,并以明朝与帖木儿王朝为例来分析明代的朝贡贸易,以期从深层次上来重新审视明代朝贡贸易的经济根源。 关键词:明朝; 帖木儿王朝; 朝贡贸易 “朝贡”最初是边疆地区民族、部落在政治上服从于中原王朝国家的一种表现形式,即通过向中原王朝贡献方物的形式,来表示对中原王朝国家的臣服。但实际上,朝贡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关系,而且包括相互之间一定的经济、文化交流。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我国周边各个少数民族政权与中原正统王朝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是以 “进贡”和“赏赐”的形式出现,即所谓的朝贡贸易,以明代最盛。其实,朝贡贸易的内涵不仅仅局限于朝贡者的献纳和受贡者赏赐间所构成的交易关系,其还有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贡赐关系之外的贸易活动。朝贡使团实际上多数是由商人来充当的,他们往往打着朝贡的旗号,以贡献方物为名,来到中原 “通货市买”,这几乎是周边各族商人进入中原王朝进行商业活动的一个合法理由。 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对于朝贡贸易的研究多从外交史、国际关系史和中外交通史的角度去研究。近几十年以来,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被引入历史学研究领域,一些学者对朝贡贸易作出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并提出了一些阐释和分析朝贡关系的代表性理论,主要有美国学者费正清的 “中国的世界秩序”论[1]、日本学者滨下武志的 “朝贡贸易体系”论[2]、美国政治人类学家 A·I·伯希茨的 “贡奉剥削”论[3]、台湾学者高明士的 “中国的天下秩序”论[4]、何芳川的 “华夷秩序论”[5]和蒋俊的 “赠礼论”[6]。不难看出,上述学者们的这些理论也未能从根本上反映出朝贡贸易的经济根源。其实,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恰恰是朝贡贸易得以长期维系并繁荣发展的关键所在。鉴于此,本文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结合社会交换理论的相关原理,并以明朝与帖木儿王朝为例来分析明代的朝贡贸易,以期从深层次上来重新审视明代朝贡贸易的经济根源。 一、互惠模式的朝贡贸易 互惠是朝贡贸易得以长期维系和繁荣发展的基础。在明朝与帖木儿王朝的双边关系中,明朝皇帝深深感受到“诸蛮夷酋长来朝,涉履山海,动经数万里,彼既慕义来归,则赍予之物宜厚,以示朝廷怀柔之意。”[11]可知,明朝想通过这种 “厚往薄来” “重义轻利”的贸易来实现对帖木儿王朝的 “怀柔”和 “羁縻”,进而塑造一种 “远方万国无不臣服”的盛世景象。实际上,朝贡贸易对明帖双方都是有利的,一方面,明朝通过丰厚的回赐,使得帖木儿王朝获利颇丰,进而得到了其尊重,如沙哈鲁对明朝 “恭敬的态度”正说明了明朝确实在双边关系中树立了自己的威望; 此外,明朝通过朝贡贸易获得了不少稀缺资源,如大批西域良马通过朝贡贸易输入中原,缓解了明朝战马紧缺的问题,为抵御北方蒙古势力的不断侵袭提供了保障。同时,一些异国风味的奢侈品输入宫廷,也进一步满足了皇室显贵的奢侈享受的欲望。而另一方面,帖木儿王朝从朝贡贸易中可谓 “获利百倍”,他们向明朝进贡物品的同时,获得了远比所贡物品实际价值更大的回赐品,包括钞、彩币、绢布、茶叶、铁器等中原产物,既满足了他们日常生活所需,又成为他们不畏艰难险阻前来朝贡的动力。同时,正是由于中原地区大量的物品流入撒马尔罕,也为帖木儿不断地征服四域提供了物质保障。正因为此,在明代中国则出现了 “贡使络绎乎道,驼马迭贡于廷”[12]的繁盛陆上丝绸之路。 二、再分配模式的朝贡贸易 对于明朝与帖木儿王朝的朝贡贸易而言,帖木儿王朝在政治上是以 “明朝”为其想象中的中心,他通过朝贡的方式把自己国内的土特产品进贡到明朝,然后明朝再根据进贡的具体情况赏赐,其赏赐物品中既有中原地区的特产,如茶叶、丝绸、瓷器等,也有从别的国家进贡过来的各种生活用品等。显然,明朝在不知不觉中就充当了物品 “中转站”的角色,使得整个朝贡圈中的物品得到了流通,解决了某些物品在一定国家的稀缺情况,如明朝战马的紧缺、西域各国茶叶、丝绸、铁器的紧缺等等。李金明进一步明确指出: “朝贡贸易中的附进物贸易本身就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长途贩运贸易,它具有不等价交换、贱买贵卖的特点,朝贡国既可把海外奇珍当作奢侈品运到中国来,又把中国的一般商品运回本国而转化为奢侈品。[13]可见,在朝贡贸易过程中,双方都获得了高额利润,而这种收益正是朝贡贸易得以长期维系和持续发展的根源所在。此外,朝贡贸易不仅丰富了朝贡圈中大多数国家的物质文化生活,而且在整个亚洲地区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经济作用。 三、市场交换下的朝贡贸易 帖木儿王朝的朝贡使团从嘉峪关入关后,由甘肃镇的主管官员按照朝廷的规定将其分为 “起送”和 “存留”两类。“起送”指的是从使团当中选取一小部分经过河西走廊前往北京觐见皇帝的成员。非起送者,便是存留,存留使臣分别留居在甘州、肃州二城。[14]“起送”使团到达北京朝贡完毕后,明朝允许贡使可以将带来的物品在京师会同馆开市三天或五天进行自由贸易。同时,明朝规定 “凡远夷之人,或有长行头匹,及诸般物货,不系贡献之数,附带到京,愿入官者,照依官例具奏,关给钞锭,酬其价值”。[15]在交易时,各种行铺和官吏都可以来会同馆公平交易,如果有拖欠贡使金钱而延误贡使归期者,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存留使臣也会在甘州、肃州两地的市场上把所携带物品销售出去。葡萄牙旅行家曾德昭在 《大中国志》中说道: 陕西行省西境的两个城市甘州和肃州如同广州省南端的澳门一样, “全国各地成千的商旅,从那里到来”,“使团大多在上述两个城市驻留进行商品交易”。[16]实际上,甘州、肃州等地由于受到朝贡贸易的影响,商业十分繁荣,出现了从事各种商品销售的专门店铺。由此可知,在明朝与帖木儿王朝的朝贡贸易中,的确存在着以明朝国内市场为基础的比较发达的价格形成体系,正是这种经济上的动因促使帖木儿王朝比较积极地参与到具有市场交换性质的朝贡贸易中,进一步促进了明代朝贡贸易的鼎盛和地域经济的繁荣。 总体而言,互惠、再分配和市场交换三种模式的社会交换理论原理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相互协调,共生于朝贡贸易的整个过程。事实上,在明朝与帖木儿王朝的朝贡贸易中,这三种模式的交换形式都是真实存在的,并且与政治、外交、礼仪等因素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毋庸置疑,朝贡贸易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商业贸易,在古代中国周边各族与内地中原的交往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满足了周边游各族游牧经济自身的内在需求,而且中原王朝也通过朝贡在内的各种民族贸易的形式,从周边地区输入了大量的畜产品和其他土特产品。这既有力地促进了周边地区和中原王朝之间资源的优化配置,丰富了内地人民的物质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社会经济的交流乃至互补。当然,朝贡贸易也存有一定的局限性,即仅仅是周边民族中上层统治者与他们有密切联系的少数富商大贾的一种经济特权,真正受益的也是他们,很难惠及平民。 特别注意的是,朝贡贸易是以周边各族政权与中原统一王朝的进贡与赏赐的为主要贸易形式,而对于沿途经过地区来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过境性贸易活动的性质,虽然朝贡贸易也对沿途地区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但其对沿途地区社会经济的带动也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朝贡使团在返回途中的贸易活动,是相当活跃的,不仅规模大,而且有一定中原王朝命令禁止的商品也在购买之中,这实际上有一定的走私贸易的性质。但毋庸置疑,朝贡贸易正是依赖这种经济上的互惠而得以长期维系和繁荣发展,这对我们当今重建 “丝绸之路经济带”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美]费正清. 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M].杜继东,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1 -17. [2][日]滨下武志. 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M]. 朱荫贵,欧阳菲,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29 -44. [3][美]A·I·伯希茨. 汤大华,译. 民族间的贡奉关系[J]. 民族译丛,1990(04). [4]高明士. 天下秩序与文化圈的探索———以东亚古代的政治与教育为中心[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3 -17. [5]何芳川. 华夷秩序论[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06). [6]蒋俊. 从人类学视野看明代封贡体系:关于礼物的分析[J]. 哈尔滨学院学报,2004(09). [7]明太祖实录(卷154) [M]. 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8]明英宗实录(卷 204) [M]. 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9]李金明. 明代海外朝贡贸易实质初探[J].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02). [10] 田澍. 明代河西走廊境内的西域贡使[J].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1(03). [11][明]申时行,等重修. 明会典(卷 113)[M]. 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2389. [12][葡]曾德昭.大中国志[M]. 何高济,译.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20 -2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