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位于我国吉林省东陲,其东南与俄国接壤,西南隔图们江与朝鲜相望,为我国东北地区的边界重镇。清初,这里山林深密,野兽滋生,被清廷划为“禁山围场”,【《吉林地志·鸡林旧闻录》,1913年版,第17页。】属于宁古塔将军之辖境。康熙十五年(1676),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乌拉城,改为吉林将军,于宁古塔设置副都统,珲春隶属于宁古塔副都统管辖,尚无行政机构。至康熙五十三年(1714),始于珲春地方设置协领,管辖“东至海一百八十里,西至图们江二十里外朝鲜界,南至海一百一十里,北至佛思恒山一百二十里图们江界”【《盛京通志》卷24。】之境内人户。雍正五年(1727),设副协领。乾隆元年(1736),裁副协领。咸丰九年(1859),因边务事繁,将协领加副都统衔。光绪七年(1881),升设为副都统衙门,直属吉林将军统辖。光绪十年(1884),珲春副都统奏加帮办边务衔;光绪三十三年(1907),吉林改建行省,珲春副都统衙门仍暂保留,宣统元年(1909)裁撤。 珲春地方自清代康熙五十三年(1714)始设驻防衙门,至宣统元年(1909)驻防机构裁撤,历时195年。期间,清朝在此实行了切实有效的行政管理,形成了大量的衙署公文档案。这些历经清代9朝的衙门档案,是今人乃至后人研究清代珲春地方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第一手史料。然而由于历史上的战乱等原因,珲春衙门档案未能安稳地保存于当地,曾经几经辗转。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入侵我国时,将珲春副都统衙门烧毁,将包括珲春衙门档案在内的东北地区衙署档案劫往了俄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9月,中国、苏联两国经过交涉,将此部分档案交还给我国,保存在中央档案馆。1970年,中央档案馆将此部分档案连同其他明清档案移交给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即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前身)。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的珲春衙门档案始于乾隆二年(1737),止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光绪二十七年(1901)至宣统元年(1909)的档案现存于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档案馆。康熙五十三年(1714)至乾隆元年(1736)的档案下落不明。现仅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珲春衙门档案概述如下。 一、档案概况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珲春衙门档案名为“珲春副都统衙门全宗档案”,起自乾隆二年(1737),止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共计574册。档案以满、汉两种文字书写,满文档案约占全部档案的40%左右。这部分档案被“八国联军”中的帝俄军队运往俄国后,曾经按照文件形成的机构、文种进行了整理,编制了俄文目录,并将原档用深蓝色“漆纸包纸板”加做了四合套函套,每函套内置一册或数册不等(个别函内为零散折件),按册编号。此574册“珲春副都统衙门全宗档案”,仍然保留了俄国人整理、包装的原貌,以见证珲春衙门档案的这一历史。20世纪70年代,我国的俄文翻译将俄国人编制的俄文目录译成汉文,始将这部分档案对外提供利用。该珲春衙门档案由于曾与东北地区宁古塔副都统等衙门的档案一同运往俄国,期间难免交错混杂;加之这部分档案多系用满文书写,俄国人整理时难以分清,故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的574册珲春衙门档案中,也夹杂了宁古塔副都统衙门的档案;而珲春衙门档案中所缺年分的档案,也极有可能混迹于其他衙门的档案中了。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珲春衙门的档案构成,总体而言,除个别零散折件外,绝大部分为成册的档簿。这些档簿大致分为四种:一是收发文的汇抄册;二是呈堂稿汇订的簿册;三是下属报送的各种呈册,如户口册、存营官兵名册、银两、地亩清册等;四是登记收发文时间、事由的号簿。此外还有一些票据、执照等。现将主要簿册、档案介绍如下: 来文档———是珲春衙门抄录并汇集装订的收文簿册。由于抄录、收存该档的机关为珲春衙门,故原档以珲春衙门为主体,将汇抄的收文档簿称作“来文档”(满文为isinjiha danggse),并书于档簿的封页之上,来文档由此而得名。来文多为一年一册,也有半年或数月一册者;依收到来文的时间,按月逐日排列汇抄。其中有将上级、平级、下级机关的来文抄录分别成册者,也有将上级、平级、下级机关的来文合抄为一册者。档册之中的骑缝处钤有“珲春协领”或“珲春副都统”衙门的关防或印信。光绪七年(1881)设置珲春副都统衙门以后的来文档,由于珲春副都统下设左、右两司分管副都统衙门事务,左司掌兵、刑之事,右司掌户、礼、工之事,因此,来文档是按左、右两司分别抄录存档的。 行文档———是珲春衙门抄录并汇集装订的发文簿册。由于抄录存案的机关为珲春衙门,故原档以珲春衙门为主体,将汇抄的发文档簿称作“行文档”(满文为yabubuha danggse),并书于档簿的封页之上,行文档由此而得名。行文档多为一年一册,也有半年或数月一册者;依发文的时间,按月逐日排列汇抄。档册之中的骑缝处钤有“珲春协领关防”。行文档多为珲春协领衙门呈其上级机关宁古塔副都统衙门的文档。汇抄备查的行文档只存至咸丰九年(1859)本,自咸丰十年(1860)七月以后,所有发文档簿均以呈堂稿所替代。 呈堂稿———是衙署内办事机构所拟的呈送堂官(衙门的最高长官)判署“可否准发”意见的稿件,属于呈堂稿中的定稿。这些呈堂的稿件,经过堂官判行后,再缮写正式的文书发出,而将呈堂稿存查。所以汇集成册的呈堂稿,实际上可以作为存查的行文档看待。唯其形式与前述的行文档不同。行文档只是汇抄存查的文书抄本,是原文内容的转录,多不具备原来的文书格式;而呈堂稿则是文书格式正规、完整的文稿。文稿为折叠式,每一件文稿的两端皆有稿面,分为正稿面和背稿面(或称左稿面和右稿面),稿面之内则为按照正规发文的格式缮写的文稿,所用纸张为统一印刷的红色直格纸。呈堂稿正稿面的右上侧书有满文朝年月份,左上侧为文件的满文摘由,中间钤有机构关防,正稿面的下半部用满文写有办事机构所有的人员衔名,从左到右按官职的大小排列,凡值日的人员须在稿面上画押。背稿面的右上侧为文件的汉文摘由,中间为堂官的职衔及姓氏,姓氏之下,为堂官判署意见地方,有判“行”者(满文为yabubu),为“准予行文”之义,也有判“存”者(满文为songkoi依照),为“准照所呈存查”之义,背稿面的下半部为堂官所书判署意见的日期。珲春衙门的呈堂稿一般按年汇订一册,也有半年或数月一册者,基本上是按年月日顺序排列。光绪七年(1881)设置珲春副都统衙门后,下设左、右两司分管副都统衙门事务,呈堂稿按左、右两司分别立档,汇集成册,正稿面分别加钤“镇守珲春副 都统之印”和“珲春左司关防”或“珲春右司关防”两枚。 值得注意的是,珲春协领时期的文书没有呈堂稿,珲春衙门使用呈堂稿是自珲春协领加副都统衔始。以此推测,呈堂稿这种文书限于较高级别的衙署使用。 库稿———是呈堂稿的一种。为衙署办事机构呈送堂官判署“存”字的文稿,多为例行公事、只需存库备查的文稿。因稿面书有“库稿”而得名。库稿的其他程式与呈堂稿同。 户口册———满文为boigon anggala dangse,系以旗分———佐领为序编载的旗人户口册。每佐领下以户为单位,记载了旗人的身份(如披甲、闲散等)及姓名、年岁,之母的年岁,之妻的年岁,之子的行序、身份、名字及年岁,之女的行序、年岁等情况。 比丁册———满文为haha toloho cese,系以旗分———佐领为序编载的旗户之丁数目清册。该册以户为单位,记载了各户之丁的姓名及存亡情况。 奴仆册———满文为aha toloho cese,系以旗分———佐领为序编载的旗户家奴清册。该册以户为单位,记载了旗户户主的姓名,奴仆的姓名及祖、父名姓,奴仆的来源(系投充或购买者)等情况。 存营官兵名册———满文为ne bisire hafan cooha sai gebu ton i dangse,系向上级呈报的时有官兵的衔名、数目清册。多为衙门存留备查的未钤用关防印信的白册。该册因将所有官兵的姓名一一开列,每页仅书一行或数行人名,颇占篇幅,以至有的档册厚达16厘米。 号簿———系各种文件的登记册。号簿按不同的文种编制成册,如有“来文号簿”、“行文号簿”、“移文号簿”、“传票号簿”、“传单号簿”、“堂谕号簿”、“词讼号簿”、“存案号簿”、“章程号簿”等等。此外其他事项的登记簿册也称号簿,如有“厘捐号簿”、“行市号簿”、“发文时刻号簿”、“记名人员号簿”等。各类收发文号簿,收文按收到来文的时间排列登记、摘出事由,发文按发出行文的时间排列登记、摘出事由,即如同文件的目录一般。 除以上这些数目较多的档册外,还有各种呈册,如呈报的“库储各款银两动存数目簿”、“出入各项差徭银两并存数目簿”等“银两清册”及“招垦佃户地亩清册”、“厘捐税款清册”等,数量不多。 票据———有清票、存根两种,为印刷之浅蓝色票单,格式固定统一,仅为光绪一朝所有。清票有“垦民呈领地亩的清票”,为招垦局丈清土地后所填之票,每票记有领地人、田亩地段、地亩数目等项。存根有“垦民完纳地租的存根”、“民人承领地亩的存根”,记有地亩数目、纳租数目等项,与今日三联票的存根意义相同。 执照———为官署给发的证明文件。有珲春副都统衙门所发“承租官地人纳租之执照”、“承租官房人纳租之知照”。为印刷之单页,格式固定统一,仅为光绪一朝所有。 二、档簿的形成 这里所说的档簿主要是指珲春衙门的收发文档簿。具体而言,即为“来文档”、“行文档”及“呈堂稿”也。珲春衙门档案除个别零星原件外,绝大部分为档簿。其原件下落究系如何,是销毁了,抑或另存何处?不得而知。但将收发文件抄录存案,乃是清代各衙门必为之事。 那么,一般公文原件是何时被抄录成册,立为档簿的呢?在珲春衙门档案中,我们可以看到,一般“来文档”、“行文档”皆系“按年成册”,分别依收、发文的月日逐件排列抄录的,件与件之间排列紧密,像是集中抄录,一次成型的;且同一笔体的抄件相对集中,每册有几种笔体,估计是分由数人抄录的。“呈堂稿”一般也是“按年汇订成册”,依月日顺次排列的,也有半年或数月装订一册者,且既有将上行、平行、下行之文分别成册的,也有将其合集成一册者,显然是事后经过整理、编集的。再有,不少“来文档”、“呈堂稿”中,都有抄录者或文书整理者将上年原件的年分误写成本年年分而加更改者,惟被更改的痕迹仍然依稀可辨。如光绪五年(1879)的“来文档”中,“光绪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中的“五”字,就是由“六”字改写的;又光绪十七年(1891)“库稿档簿”封面上的“光绪十七年正月起至十二月底”中的“七”字,就是在“八”字上添加笔画改写而成的,其误写的年分均为正确年份的翌年,此乃抄录整理文书之人的下意识所为,将上年的时间顺手写作本年之故也。由此推断,“来文档”、“行文档”、“呈堂稿”的形成应在收文和发文的次年。据珲春衙门咸丰九年(1859)的满文号簿记载:“jakūci aniya isinjiha baita be gem u arame wajifi kiyalaha em u debtelin dangsede kadalan gidaki sere alibun de gidaha kadalan ilan……”(译文:“八年收到之事,缮写完毕,装订档簿一册,呈请加钤关防”一文钤用关防三颗……)。【珲春副都统衙门档—87册,三月十四日行文。】这里明确记载了咸丰八年(1858)的收文于咸丰九年(1859)缮写完毕,装订成册的实情。另据珲春衙门同治元年(1862)档册房呈稿记载:“dangse boo I aliburengge:gailan gidara jalin.baicaci g’ubci elgiyengge I juwan em uci aniya aniya biyaiice jorgon biyai dubede isibume em u aniya dolo,uheriisinjiha baita juwe tanggūgusin ilan hacin be arame wajifi,em u debtelin dangse kiyalafi,kadalan gidafi baita de belhebuki sem bi”(译文:档册房案呈:为钤用关防事。查得自咸丰十一年正月初一至十二月底一年内,共收到文案二百三十三件,现已写毕,订档一册,请钤用关防备查)。【珲春副都统衙门档—97册,第138页。】此件仍为次年抄录装订上一年文书的记载。故此,进一步证实了“档簿是于原文收发的次年形成的”这一推断。 由此看来,清代衙门承袭入关之前的抄档传统,实行“清档”制度,将各类重要文件抄成档册保存,【参见裴燕生等编著:《历史文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28页。】不仅在中央各衙门严格实行,而且在地方甚至基层驻防衙门中也得到了切实的施行。实行“清档”制度的益处在于,一是防止原件的遗失损毁,便于保管留存;二是方便查取利用,免于查找困难。而档簿形成于收发原文的翌年,则使原文得到了及时的清理、加工,既可免去文档的积年繁乱,又便于存案备查。同时也为后人留下了大量的珍贵史料。 三、“珲春副都统衙门全宗档案”名称的更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藏之珲春衙门档案依照前苏联移交时的俄文目录,命名为“珲春副都统衙门全宗档案”。但实际上这部分档案中包含了珲春协领衙门(包括珲春协领加副都统衔时期)和珲春副都统衙门两个衙门三个时期的档案。就档案文书形式上的变化而言,可以将珲春衙门档案划分为三个时期。 1珲春协领时期的档案 此时期的档案始于乾隆二年(1737),至咸丰十年(1860)六月。其文书档案的特点是,仅有“来文档”、“行文档”、“户口册”及“号簿”。没有“呈堂稿”簿册。主要是珲春协领与宁古塔副都统衙门的往来文书。且文字大部分为满文。尤其是乾隆、嘉庆两朝的档案,几乎全部是用满文书写;道光时期的档案,满文档案也在85%左右;至咸丰朝,汉文档案才渐渐多起来,不过满文档案仍占有60%的比例。 2珲春协领加副都统衔时期的档案 此时期的档案为咸丰十年(1860)七月至光绪七年(1881)六月。之所以将咸丰十年七月作为此时期的起点,是因为从咸丰十年七月开始,珲春衙门的档案发生了一些变化。此时期的档簿除了“来文档”仍延续前期之情未变外,存案备查的发文俱以“呈堂稿簿册”替代了抄本的“行文档”。据记载:“咸丰九年七月奉上谕,富明阿等奏,珲春边务事繁,请将该处协领赏加副都统衔,以资镇摄等语。珲春协领讷穆锦著加副都统衔。嗣后珲春协领一缺,即为副都统衔协领,永为定制”。【转引自李树田:《东疆文献汇编》,第27页。】依此上谕,珲春协领加副都统衔的时间应为咸丰九年(1859)七月,而现存的档案中,不知何故,咸丰九年七月至十年七月既没有行文档,也没有呈堂稿,故以咸丰十年七月为起点,将这一时期的档案归为珲春协领加副都统衔时期的档案。 此时期的档案较之前期,档簿文种有所增加,有“来文档”、“呈堂稿”、“户口册”、“比丁册”、“奴仆册”、“银两册”及“号簿”。满、汉文档案的比例,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汉文档案的数量日渐上升,已占此时期档案总量的70%左右。 需要说明的是,此时期的“呈堂稿”属于副都统衔协领衙门的“呈堂稿”。由于副都统衔协领衙门没有下设的办事机构,“呈堂稿”尚未分别机构立档,统一由副都统衔协领衙门的“档册房”办理文档,呈交具有副都统衔协领的“堂官”判署。稿面仍钤用“珲春协领关防”。 3珲春副都统衙门时期的档案 此时期的档案为光绪七年(1881)七月至光绪二十六年(1900)。珲春副都统衙门档案记载:“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内阁奉上谕:吉林珲春地方辽阔,向归宁古塔副都统管辖,相距遥远,该将军等请添大员以资统率,系为因地制宜起见,著照所请添设珲春副都统一员。其应铸关防并支给俸廉等项,改设官缺建造衙署各节,均著照所议办理”。【珲春副都统衙门档—162册。】并“命依克唐阿为珲春第一任副都统。依克唐阿于五月十九日到任,六月三十日将原珲春协领衙门改称为珲春副都统衙门”。【郭春芳:《清代珲春副都统衙门及其档案史料价值》,《历史档案》2004年第3期。】在一史馆现存的珲春衙门档案中,自光绪七年七月开始,所有珲春衙门的档案俱照副都统衙门的规格办理,按副都统衙门下属的左、右司两司分别立档。档案的种类也大为增加,有“来文档”、“呈堂稿”、“存营官兵名册”、“库稿”、“户口册”、“比丁册”、“银两清册”、“招垦佃户地亩清册”、“厘捐税款清册”、“清票、存根”、“执照”、“号簿”等。左、右司文档,一般在每册的稿面及册内钤有“镇守珲春副都统之印”和“珲春左司关防”或“珲春右司关防”两枚。此时期汉文档案的数量已占据了绝大部分,满文档案仅占总量的5%左右。 需要说明的是,此时期由于珲春衙门升级为副都统衙门,与其他衙门及下属的文书往来较以往增多,既有与上级衙署吉林将军的往来咨文,也有与平行机构往来之移文及发给下属之札文,它们有单独成册者,也有汇抄成一册者。在左、右司“呈堂稿”中,凡正稿开首书有“左司案呈”或“右司案呈”者,一般均为珲春副都统判署;而未书“左(右)司案呈”者,一般为左、右司掌关防协领判署,判署文稿的堂官不同。 鉴于以上对一史馆现藏珲春衙门档案的划分,原先的“珲春副都统衙门全宗档案”名称未能全面地反映出该档案的原貌,将其更改为“珲春协领副都统衙门全宗档案”,或“珲春衙门全宗档案”似更准确。 四、档案的内容及其史料价值 珲春衙门档案是目前国内保存的较为完整的清代八旗驻防衙门档案之一。它以数万件的衙署公文记述了清朝在该地方驻防、行政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进程。以往关于清代八旗驻防情况的记载,一般多凭借于《八旗通志》、《中枢政考》、《上谕八旗》、《谕行旗务奏议》及地方志等文献,以及零零散散的档案,大部分是将军、副都统等衙门的情况记载,鲜见基层驻防机构的史料;且多为骨架,而失于筋肉,使研究者难以勾勒出生动、完整的八旗驻防的历史画面。而在一史馆保存的珲春衙门档案中,详细记载了八旗基层驻防———珲春协领衙门的驻防的日常情况,以及从协领衙门向副都统衙门的演变历程。该档案中有各年呈报的八旗官兵数目、领取俸饷粮米的文件,有官兵伤亡赏给恤银及赏给红白事银两的文件,有八旗官兵日常训练、调遣出征、稽查私参私矿、解送贡品、缉拿命盗各犯的文件,有记载八旗生计、粮谷收成、被灾接济的文件,也有旗人外出请领路票及每年呈报旗丁、家奴有无外逃的文件。从中反映了珲春驻防官兵的日常生活情况。此外还有珲春驻防伊始,库雅喇佐领的源流、形成及其传承的文件,是研究珲春驻防八旗形成的较有价值的史料。 目前关于驻防八旗基层组织官制的研究也不够充分。在珲春衙门档案中有大量的记载八旗基层员弁升迁调补的文件,可以真实的反映出下层武弁的调补程序及其调补因由,是研究八旗基层驻防官制的第一手资料。此外,以往关于珲春副都统衙门属下机构的记载非常简略,一般仅有左、右二司及及印务处、边务承办处等所属机构。而在珲春衙门档案中,我们发现除上述的机构外,珲春副都统衙门之下还先后设立了中俄书院、文案处、招越垦局、电报局等机构,对于以往的研究无疑是一补充。 此外,关于珲春协领的名称问题,据《吉林地志》中记载,珲春地方“康熙五十三年始设协领”。【《吉林地志·鸡林旧闻录》,1913年版,第19页。】在《吉林通志》中记载:“康熙五十三年设珲春协领一人。”【《吉林通志》卷50《武备志》。】在《清史稿》中记载:“(康熙)五十三年设三姓、珲春协领一。”【《谱史稿》卷130《兵志一》。】以往的史料中均将珲春地方的协领统称为“珲春协领,”而在“珲春衙门档案”中,凡乾隆朝的档案(乾隆朝以前的档案下落不明),不论是“来文档”,还是“行文档”抑或“户口册”,都在各册的骑缝处钤有满、汉文的“珲春库雅喇地方协领关防”(满文为:huncun i kūyala bai gūsai da i guwan fang)。不过,乾隆十五年(1750)及其以前的档案,关防的字体,汉文为“九叠篆”,满文为初创原体字;自乾隆十六年(1751)始,关防字体汉文改为“钟鼎篆”,满文改用篆体字。但无论字体如何变化,其名称均为“珲春库雅喇地方协领”,可见此时期“珲春库雅喇地方协领”方为珲春协领的全称。自嘉庆以后关防的名称才改成“珲春协领关防”。这充分说明,珲春衙门档案作为有力的物证,足以弥补以往史料的缺陷与不足。 珲春衙门是清朝在该地方设立的驻防机构,也是军政合一的管理机构,其负责管辖着境内的一切事务,对该地区实行了切实有效的行政管理。因此在珲春衙门档案中载有大量的有关经济、文化、法制等方面的文件。如每年都有呈报雨雪、粮价的文件,有向商人征收厘税的文件,有报开矿、开烧锅酒酿的文件,有建义仓赈济灾民的文件,有招民垦荒的文件,有报外商入境购物的文件以及办理八旗官学、旗民应举考试、每年举办祭祀活动的文件。办理命盗案件及民事诉讼案件,在珲春衙门日常事务中,也占据了一定的位置。在珲春衙门此类档案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命案附有“验尸图格”及各种供招,案件的卷宗保持得比较完整。 珲春地处我国东北的边境,与俄国、朝鲜两国接壤,因此珲春衙门还担负着处理与俄、朝边界相关的外交事务的重任。在珲春衙门档案中即有每年派遣官兵巡查边界、岛屿的文件,有查报、补立中俄界碑的文件,有处理朝鲜民人越界垦地的文件,有互送各国拿获案犯的文件以及遣员前往朝鲜监督贸易等文件。是研究该地区边界外交事务的第一手史料。 此外,珲春衙门档案还载有珲春地方的各种章程,如《长春厘捐局应办一切条章》、《珲春地方举办团练章程》等,都是研究清代珲春地方社会生活的绝好材料。 总之,珲春衙门档案以往由于各种原因,长期沉睡于库房之中,未能被社会所利用。虽然也曾有选择出版者,但较之于约计5万件档案来说,也不过是凤毛麟角。尤其是乾隆、嘉庆、道光、咸丰等朝的档案大多用满文所书写,能使用此档案者,更属寥寥。所以珲春衙门的档案基本上可属尚未开垦的处女地,拥有无数的宝藏,极具开采的价值,值得研究人员及学者去开发、去利用! (原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