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东北史地》2013年第4期,第10—15页 作者简介:李治亭,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传记组副组长 北京 100086 摘要:明朝 的 治 边 思 想 与 治 边 政 策 ,皆沿袭 历代 传 统 ,不 但 没 有 变 化 ,反 而更 趋 于 落 后 ,尤 其 是民族观或称为华夷观更为守旧。明坚持守旧的治边思想和过时的治边政策,导致它无法弥合同蒙古、女真(满)等民族的矛盾,最终将自己送进坟墓。清朝的民族观,与明及前代完全不同,把各少数民族与汉族视同“一家”,行政管理如同“一体”。因此,它采取的治边政策都是大破明及历代之传统,提出并实行新的治边对策及新的管理体制,无疑是治国治边思想的新发展,实具划时代意义。 关键词:明清;东北;治边方略 中国历代治边思想、 治边政策或概称治边方略,是一个重大学术,又极具现实意义,在长时间被忽略后,于近年受到学术界关注。边疆史地及地方史的学者,陆续发表了一批学术论文,亦有少量的专门研究的著作问世①。填补了这方面研究的长期空白。 本文以明清两朝在东北地区的治边思想及其政策为题,作比较研究。现将这一研究的具体结果,书之如下。 一 中国历代治边思想与治边政策, 不仅是边疆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也是正确揭示中国历史演变的关键问题之一。 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巩固,中国“大一统”的扩大和最终实现,将取决于边疆地区及其各民族的归属, 即是否真正纳入到封建国家的行政管理系统。 这正是中国历史发展独特规律,体现出独有的特色。不这样认识问题,就不能真正了解中国历史,当然,也就不能科学地阐明中国历史进程的演变。 明清是我国封建社会最后两代王朝, 两朝合计长达 540 余年, 占中国历史封建社会的四分之一,无论对中国古代或对现代的影响,都远远超过了明以前的任何时代。 特别是清朝距离我们这个时代最近,如同我们的昨天,对我们的影响尤其明显。它的许多经验教训,对我们具有直接的借鉴价值。 东北地区,在我国“四面八方”的边疆地区中,长久处于特殊的战略地位。 早在尧舜禹的传说时代,东北地区的南部即今之辽宁大部(含与今辽宁西部接壤的内蒙部分地区)已被划入九州之一部。如果说,商周至秦与两汉时代,驰骋于西北与北部的戎翟及匈奴等占据北疆的主导地位;那么,到了东晋时,以东北的鲜卑进入黄河流域、建立北魏为开端, 东北地区就显示出它的战略地位。 自此以后,直至清代,它一直保持不变,诸如契丹、女真、蒙古、满洲等民族,无不从东北崛起,逐步走向中原,走向全国。还有一些民族,如扶余、高句丽、靺鞨等,虽没有进据中原,却称雄东北,建立地方性政权,与同时期的中原几代王朝并驱争雄,同样显示出东北地区的战略地位。历代王朝防边,东北地区首当其冲,成为重点防御之区。历代治边,也重在东北。特别是在明清两朝,东北地区在这两个历史时代的政治与军事格局中, 完全处于首要的战略地位。 明经营东北主要是在辽东地区, 不遗余力,倾注了大量国家的财力、物力与人力,将辽东建成一军事重镇,列“九边”之首。清朝勃兴于东北,这里是它的“龙兴”之地,至进关后,东北成了它的政治“特区”,受到特殊保护,以特殊的政策治理。 研究明清在东北的治边政策, 应当从理论上回答以下二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如何认识东北地区。这指的是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人文包括民族的状况,东北历史演变的特点,进行综合考察,以确立东北地区的历史地位。 正确认识东北地区的自然地理及人文地理,是正确阐述东北史的必要前提。谁也不能否认,自然地理包括其所处位置、国际环境对一个地区乃致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发展所起的作用。 我们反对“地理决定论”,也不赞成“地理无用论”,任何忽视地理环境的观点, 都将使历史失去存在的根据。如前已指出,东北地区以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使它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长久地居于战略地位,特别是明清时期,东北地区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因而将东北(辽东)分别建成它们各自的军事重镇或政治特区。否则,我们就不能正确认识或理解明清两朝在东北地区的苦心经营。 现今已出版的多种东北通史、断代史、专题史,几乎都避而不谈东北的地理环境,更不计东北是否处于战略地位,开门见山,从远古人类产生为开端,按时间顺序叙述各朝各代的东北历史过程, 使东北史失去了自己的特点,变得平平淡淡,也失去了它在中国历史中独有的历史地位。 第二个问题,正确概括明清两朝的治边思想,做出科学地立论。究竟什么是治边思想?它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学术界对此认识不一。我认为,思想属于意识形态,是一种观念或称为世界观,是指对治理边疆所持的一种思想观念。 具体说到中国历代的治边思想,应包括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国家“大一统”的观念、边疆的政治地理观念、对少数民族所持民族观念等。国家“大一统”的政治观念,原属儒家的政治理想,秦始皇第一次实践“大一统”的理论,废分封,创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建立了空前“大一统”的封建国家政权。其后,历代承袭秦制,都把国家的统一作为治国的最终目标。尽管不断出现分裂局面,但有“大一统”的政治原则为指导,总会归于一统。环绕中原的“四夷”即边疆地区,是国家疆域的一部分,必归于中央王朝的控制之下。对边疆地区的统一与否,是我们衡量一代王朝实践“大一统”的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历代的民族观念,在明以前,坚持“华夷之辨”与“严华夷之防”,即严格区分华夏(汉)与夷人,不得混淆。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必严加防范。秦始皇修筑长城,为后世所沿用。以长城为限,区分内外,分别华夷。历代坚持贵华夏、贱夷狄的民族观念,对边疆民族地区采取不同于中原的统治方式, 在中原设郡县,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羁縻制”,“因俗而治”,利用当地酋长、头人或部落长,封以官职,管理地方。他们按规定向中原王朝朝贡,保持政治的隶属关系。这种松散的近似联盟的关系,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边疆及其民族的统一问题。 这一限制和隔离的民族政策却导致边疆各民族与中央王朝的矛盾与冲突。我们看到,明以前,民族矛盾、武装冲突及大规模战争不断,或持续几年或十几年,有的持续几十年。故延续至明代,并没有真正完全实现国家的“大一统”。明以前,“大一统”的时间是很有限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历代王朝固守传统的“华夷之辨”的民族观念,以长城为民族的分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各民族“大一统”,国家的真正统一,不能不受到严重的局限。 明代的治边思想完全继承了历代传统的治边思想,在此基础上,又有所发展,更趋于保守、落后。这就是顽固坚持“华夷之辨”与“严华夷之防”,贵华夏、贱夷狄,对边疆少数民族采取对立甚至敌视的立场。终明之世,先后遇到蒙古与女真(满洲)两个强大的民族,明朝均将其视同敌人,称他们为“夷狄而禽兽 ”,即“夷狄人面兽心 ,贪而好利 ”②,“彼狼子野心 ,终存夷性 。”③称蒙古为“虏,犬羊也”④,把蒙古、女真人看成“为中国祸害”。诸如此类的思想主张,不一而足。这些出自明朝统治集团的论述和观点,力主严“内夏外夷之限”⑤,加强备边,“以捍御夷虏”⑥。他们要求朝廷,如“圣人”的主张,对“夷虏”应“以禽兽畜之”,当其来犯,即“惩而御之”;当其退走,则“守而备之”,这才是“为社稷生民之虑”的长远之计⑦。无须征引,这些言论足以反映明朝的治边思想, 充斥了鄙视少数民族并与之对立的民族观念。在东北地区,针对蒙古、女真人,明朝不间断地修长城,筑辽东边墙,大建军事台堡、城镇,一则限隔,示华夷有别;一则加强防范,如明人所说:“障以重一旦,限以深堑,警以烽燧,戍心守重兵。”⑧明中叶以前,明朝把“北虏”即蒙古作为主要敌人,采取“以东夷制北虏”的战略,利用“东夷”即女真人来牵制蒙古,使之“互攻”;而在女真人内部,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就是分别给各部女真酋长赐以官职,使其彼此制约,甚至互相攻杀,两败俱伤,明朝坐收渔人之利,达到既控制蒙古,又控制女真人的政治目的。 明朝在东北地区的治边思想是十分明确的,从其主张到具体政策, 无不继承了历代的治边思想,甚至比明以前各朝更坚决、更彻底。有的学者认为,明朝继承了历代“守在四夷”的治边思想。“守在四夷”,是守住四方疆域的意思,严格地说,不能看成是古代的治边思想, 不过是表明其治国的目标,与治边思想不完全是一回事。所以,将古代的治边思想概括为“守在夷”,同样不正确。如前已指出,“华夷之辨”与“严华夷之防”,“贵中华,贱夷狄”, 这才是明以前传统的治边思想。“以夷治夷”、“分而治之”等,既是治边思想,又可以看成是治理夷狄的基本政策和策略。显然,我们在研究中国古代治边思想的问题时, 并未完全弄懂治边思想的内涵。 清朝的治边思想包括在东北地区的治边思想, 是对明朝的治边思想的继承还是进行了重大变革?有的学者认为是前者,把“守中治边”和“守在四夷”视为“清朝统治者治边思想思的核心”。这一论断,完全不符合清朝的实际情况。显然,持此论断者并不了解清史,作出了不恰当的结论,有悖于清史的真实。 与此完全相反,清朝真正突破了历代“内诸夏而外夷狄”以及“贵华夏,贱夷狄”的传统的治边思想, 不是继承而是否定了明代以及明以前历代的治边思想和治边政策, 提出了一套新的治边思想和新的治边政策。 历代治边思想的核心, 就是如何对待边疆少数民族的问题。清朝的民族新观念,始于入关前皇太极时期。他首先提出“满汉之人,均属一体”的新思想,进而又发展成“满洲、蒙古、汉人视同一体”⑨并付诸实践,是前无古人的民族新观念。这一思想成为清立国的基石,为他的子孙所恪守。入关后,世祖说:“历代帝王,大率专治汉人,朕兼治满汉,必使各得其所,家给人足。”⑩诸如“天下一统,满汉无别”、“满汉官民,俱为一家”、“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等思想主张。⑪力主“天下一家”的新思想,都是对皇太极”满汉一体“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革, 还是康熙皇帝进一步发展了“天下一家”的思想,于康熙三十年(1691)宣布废除为历代沿用两千余年的万里长城, 提出“中外(指长城外)一视”、“中外一体”的重大思想,是对历代传统的民族观念的一次历史性的大突破。世宗继其后,对圣祖的民族新观念进行了理论阐发。他论证“天下一统,华夷一家” ⑫,无疑是对传统的“华夷之辨”的彻底批判和否定,具有理论创新的巨大意义。世宗以后,高宗等皇帝不仅继续阐发前辈的民族新思想,而且身体力行、具体实践。这些新思想、新观念、新政策,保证了满、汉、蒙古及其他各民族和睦相处, 使国家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民族“大一统”,边疆安宁,达到了国家长治久安的目标。只要比较一下, 清朝所主张的民族思想和治边思想,与明及历代并无共同之处。看不到这一巨大变化,就不能正确认识清史。 二 明清在东北地区的治边思想不同, 其政策也有着巨大的差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管理体制不同:明主张“华夷之辨”,故建边墙、边镇,将华夷隔离,实行华夷分治;在汉人居住的辽东地区,以迫近“夷虏”,不设州县,而实行都司管辖下的卫所制,本属军事管理体制,以适应与女真人、蒙古人进行军事斗争的需要。辽东为明代“九边”军事重镇之首,京师的“左臂”,故其地位重要,成为明代一军事特区。在今辽宁东部即辽东之东,今开原以北,直至黑龙江流域,相当今之吉林、黑龙江两省,皆为女真人居地,明人称之为海西女真、“野人”女真。明朝在这一广大地广设卫所,包括路、站等,共 400 余个。设奴儿干都司于黑龙江畔之特林,统辖这一地区的卫所。与辽东不同的是,这些卫所都属羁縻卫所,任命当地酋长或头人为卫所长官,治理地方,这就是“以夷治夷”、“因俗而治”,规定他们定期到北京朝贡。这就是千百年来所行之朝贡制的羁縻统治。可见,明区分华夷, 采取不同的统治方式, 或不同的行政管理体制。明在女真内部,培殖“拥明派”,孤立、打击“反明派”,如发现其中有违背朝贡制,不能如时朝贡,或侵入边墙内抢掠,明朝必出兵镇压。奴儿干都司所辖卫所,处于明朝的严密监控之下。 清朝坚持“天下一家”的治国方针,对少数民族实行“华夷一家”的治边政策。在辽东,废明之辽东边墙、堡台、烽燧等军事防御工程,取消辽东与原女真居地之间的界限, 使辽东与原女真居地吉林、黑龙江等地,形成一完整的政治、文化与各民族的共同体。统一设治:在沈阳设盛京将军衙门,在吉林设吉林将军衙门, 在齐齐哈尔设黑龙江将军衙门⑬,分管三省军政事务。后增设部分州县,以管理汉人;三省所设都统,专管旗人事务。至光绪时改制, 正式称行省。 不管机构设置和名称之变化, 都打破了明代及明以前汉人与少数民族分治的体制,真正体现了清朝“中外一家”、“天下一家”的治边思想,在东北实现了不分华夷、不分内外的真正“大一统”。 这正是清朝的治边政策与明的治边政策的本质区别。如果看不到这一重大变化,仍坚持说清继承明制,显然是对清史缺乏起码的了解。 二是经济政策之比较。可以看出,明在辽东农耕区,仍推行“重农”之策,鼓励发展农业。采取屯田的方式,以“军屯”为主,“民屯”为辅。至于在女真人居住区,其经济如何发展,不在明朝的管理范围,听任女真人自行经营本民族的经济,明朝不参与其任何经济活动。清朝与此不同,在东北地区,不分内外,不论华夷,实行经济“一体化”,制定统一的政策,因地制宜,发展东北各地区的经济。这是清朝在东北治边的经济政策与明朝的的又一重大区别。除此,两朝还有几个不同:首先,自康熙朝以后,清朝为保护它在东北的“龙兴之地”不受破坏,保护满洲习俗不被汉文化所影响,还为保护清皇室及满洲贵族在东北独享的经济利益, 对东北地区实行封禁,即严禁关内汉人出关谋生,是不准他们到关外东北地区定居。 正式封禁始于乾隆年间,在实行了近 200 年后,迟至光绪末年才正式废除。尽管禁令甚严,仍然挡不住关内如山东、河北、河南、山西的农民,连远在江苏、浙江的受灾农民及其他破产的劳动者,都纷纷偷偷出关。如山东等地,人多地少,难以生存,常年累月想尽办法,出关谋生。史称“流民”。他们成为清代开发东北的拓荒者。明朝对东北没有实行过封禁,但对辽东以东、以北的女真人进入辽东,经山海关而至北京,实行严格限制,必持明朝颁发的勅书,并由指定的关口如开原附近的南关、北关进入辽东,才能准许经山海关赴京。这也是历代一贯执行的政策,严格限制“三北”地区的少数民族随意进入中原。以今天的语言表达,中原地区不向少数民族开放。其结果,严重阻碍内地与边疆地区的真正统一。 清朝不准汉人出关垦荒种地, 也延缓了对东北地区的经济开发, 但另方面却又起到了保护东北自然资源不致过分开发或破坏的积极作用。 其次,在经济开发的规模与广度上,两朝差异明显。明朝在东北的经济开发,仅限于辽东地区。清则在整个东北地区进行经济开发; 流民进入东北,不能驱赶他们回籍,被迫承认,准予落籍,他们就地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以畜牧为业的,照旧从事牧业。组织特产生产,如人参、各种貂皮、特殊鱼类、木耳、蘑菇、榛子、东珠等各类土特产,特成立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负责组织生产, 供给皇室宫廷日常生活需要。在盛京、吉林等地开辟围场,作为皇室及满洲贵族狩猎的场所。总之,清朝虽对东北实行封禁, 其经济却是全面而逐步地得到开发,随着封禁逐渐松驰,流民日增,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在封禁时期,东北既是清朝的经济特区,也以留都沈阳的政治地位及其“龙兴之地”的特殊地位,成为清朝的一个政治特区。 三是民族政策,明清也大不相同。东北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明固守“华夷之辨”,坚持华夷分治、以夷治夷的民族政策,已如前述。清朝在东北实行“满汉一体”、“华夷一家”或“天下一家”的民族政策,“中外一视”,不搞民族歧视,汉人由州县管理,旗人则由都统管理,互不相扰。各民族和平共处,维持了东北地区的长治久安,与清朝相终始。 四是文化政策,两朝的区别是:明朝实行其文化政策,仅限于辽东地区,其少数民族如女真、蒙古居住区,则由其自行发展,明朝不予过问。而在辽东地区,明朝在文化方面的建树,主要表现在广设学校,从乡村到城镇,开办各级学校,培养人才;士大夫包括官吏、儒生等,也从事文化创作活动,留下了较为丰富的诗歌、文集等⑭。总体看,明在辽东的文化政策受军事斗争的制约, 没有显著的建树,比起中原,显得落后。清朝在东北的文化政策,入关初,因忙于统一全国的战争,未及实施。清迁都北京,满洲、蒙古与汉军八旗及其家属等大批人员“从龙”入关,东北地区主要是辽东地区人口锐减,土地荒芜,大批城镇废弃,文化萧条。至康熙中期以后,文化渐有起色。一方面,清朝向东北发遣大量流徙的犯人, 主要是文字狱或政治失意的士大夫、官员,免死减等,皆被流放到盛京、吉林乌拉,更远至宁古塔(黑龙江省宁安)、三姓(黑龙江省依兰)等地,时称“汉人”。他们大都来自江南诗书之家,流放到东北地区,在艰难的生活中,不废吟咏, 写下了大量诗篇。 他们将书籍与文化带到这里,成为文化的传播者;还有的被当地官宦请至家中,任其子女的教师,也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一文化现象,称为“流人文化”。随着全国形势日趋稳定,清朝的统治巩固,开始关注东北地区的文化,其政策鼓励办教育,在各府州县设立学校,倡导儒家文化。这主要是在汉人集中的辽东地区,实行文化鼓励的政策。但另一方面,力图保护满洲传统的文化习俗,免致被汉人同化。世宗明令禁止在乌拉(吉林)、宁古塔(宁安)等处开设学校 ,也不准建文庙。他说:满洲人现居汉人之地,“不得已与本习日以相远,惟赖乌拉、宁古塔等处兵丁,不改易满洲本习耳。”⑮其意甚明:对今吉林与黑龙江两地区的文化制定特殊政策,力图保护满洲尚武、骑射等纯朴习俗,不被汉文化所改变,逐禁止在这两地区开设学校, 不得建祭祀孔子的文庙。 这一特殊政策, 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吉林与黑龙江地区的文化发展,但自乾隆以后,东北地区的文化首先是教育已经发展起来,盛京地区为辽东旧地,是汉人聚居地,其教育发展很快,盛京所属如辽阳、锦州、海城、宁远(辽宁兴城)等地普遍设立学校,再扩展至吉林、长春等地也相继设立各类学校,促进了文化发展。咸丰、同治以后,黑龙江地区也突破雍正时的禁令,教育也有所发展。清朝在东北实行的文化政策,与明的区别是,它是因民族主要是汉满分别实行不同的政策; 而明朝在东北的文化政策主要是对辽东的汉人而实施的。清朝的文化政策,面向东北地区,虽然发展有迟速之分,但各有政策,而明朝则完全局限在辽东地区。 故清代东北的文化发展,从总体上远远超过明代的发展水平。 最后,明清在东北的治边政策的差别,还表现在对国际关系的具体的外交政策。 明清各自经略东北,所处国际环境却大不相同。明时东北地区只与李氏朝鲜王国山水相依, 而李氏朝鲜是明朝的附属国,明待以“外藩”,双方为君臣关系,不存在任何问题, 和睦相处, 维持了长期睦邻友好的局面。其次就是日本,与东北地区是一衣带水,虽不属唇齿相依,却也算东北地区的一个近邻。明待以友好,没有发生直接的外交交涉或武装冲突。但日本对朝鲜抱有野心,曾发动军事侵略。朝鲜求助明朝援助,明即从辽东派出军队入朝作战,将“倭寇”逐出朝鲜,这就是中国史书所称的“壬辰援朝”之战。此即明万历二十年(1959)之事。这大抵是明代东北唯一的一次出国作战。除日本,明时东北再无别的国家与之为邻, 故其外交关系及其外交政策都较之简单,终明之世,论国际关系,东北没有遇到任何风险。 后金崛起时,与明争夺朝鲜,明在东北的国际关系为之一巨变。后金(清)视朝鲜为其后顾之忧,直接牵制它向明朝的军事进攻, 必欲切断明与朝鲜的所属关系,将朝鲜拉到自己一方,以此孤立明朝,更便于它对明实施军事打击。努尔哈赤时,曾与朝鲜多次交涉,诱其弃明,与后金建立关系。朝鲜鄙视夷狄,断然拒绝后金的要求,公开声明,它决不叛明。努尔哈赤顾虑自身力量不足,始终没有对朝鲜发动军事进攻。后金天命三年(1619),在明朝发动对后金的大规模军事进攻时, 朝鲜奉明朝之命,派军队参战,助明攻后金。明四路大军皆败,朝鲜军队向后金投降。努尔哈赤待以宾礼,以此示好于朝鲜。但朝鲜不为所动,仍然坚定不移地站在明朝一边,以粮饷支持明将毛文龙打击后金。至皇太极时,后金(清)与朝鲜的矛盾日益尖锐,为彻底解除其后顾之忧,遂于天聪元年(1627)、崇德元年(1636)先后两次伐朝鲜 ,皆获成功 ,从兄弟之盟一跃而变为君臣之盟, 迫使李氏朝鲜与明朝脱离关系,自此归属清朝,成为它的附属国。明朝在东北唯一的国际关系就此结束。 清朝入关后,它在东北的国际关系变得复杂,所处国际环境比明时险恶。这就是沙俄向东扩张,推进至黑龙江地区,这个新崛起的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沙俄就成了清在东北的邻国, 构成了清朝的一大威胁。 这是明朝所未曾遇到的一个外交难题。康熙时,为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同沙俄展开了坚决斗争。在和谈失败后,清朝毅然出兵,分别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四月、二十五年七月两度发起雅克萨自卫反击战⑯,击败沙俄,于是,迫使其回到谈判桌,遂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双方签定了《尼布楚条约》, 维持了中俄东段边界 160 余年和平局面。如所周知,近代以后,清朝衰弱,帝国主义列强任意宰割中国,沙俄胁迫清朝割让领土。清朝不敢与之对抗, 遂分两次割让中国东北领土,共达 100 余万平方公里,比现今辽、吉、黑三省的领土总和还多出 20 余万平方公里。至于中日甲午战争、日俄战争,都发生在东北,清朝都无力阻止,并连遭失败。东北已成为列强瓜分的对象,是国内矛盾与国际矛盾的焦点之一。近代时期,东北面对两个强敌,一是沙俄,一是日本。尤以日本更为危险,因为它的目标首先夺取东北,然后以此为开端,发动对华战争,企图吞并全中国。后来的事变,使日本的这种野心得到了完全的证实。 近代东北所发生的一切事变,以及早期的中俄之战,在明时都不存在。 这也正是明清在东北的国际关系及其外交政策的巨大差异。 应当指出,明清东北所处国际环境完全不同,时代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历史条件也相差悬殊,就外交政策与治边的问题, 明清两朝确已失去可比性,就是说,无法进行比较,也无须比较了。假如明朝继续在东北统治,仍然实行羁縻制,那么,今吉林、黑龙江两省的广阔疆域就很难为我所有。毕竟清朝实行行省制,不分华夷和中外,将东北地区归处中央直接管辖之下, 使之真正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清朝则担负起保卫领土与主权的责任,做了力所能及的抵抗, 关键是清朝在东北的实际管辖,列强亦不敢否认其主权,这就使列强主要是沙俄、日本不敢全部吞并东北为己有。这应得益于清朝的治边政策所造成的既定事实。 明清两朝在东北地区的治边思想及所制定实施的治边政策,通过比较,人们看到格外清楚,不难得出结论:明朝的治边思想与治边政策,皆沿袭历代传统,不但没有变化,反而更趋于落后,尤其是民族观或称为华夷观更为守旧, 没有什么进步可言。明坚持守旧的治边思想和过时的治边政策,导致它无法弥合同蒙古、女真(满)等民族的矛盾,换言之,它也无法处理好它与蒙古、女真(满)的民族关系,因此,它与蒙古的冲突,直到大规模战争,持续不断;中后期,又与女真人进行战争,遭到惨败,最终将明朝自己送进坟墓。 清朝的民族观,与明与历代完全不同,把各少数民族与汉族视同“一家”,行政管理如同“一体”。因此, 它采取的治边政策都是大破明及历代之传统,提出并实行新的治边对策及新的管理体制,无疑是治国治边思想的新发展,实具划时代意义。与明及历代相比, 清朝在东北治边的开拓意义是不容怀疑的。 一些学者完全看不出清代治边思想与政策的变化,作出了错误的结论,是没有根据的。 东北是地疆地区,亟待强化行政管理,加速建设,事关国家“大一统”。明清提供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值得总结,从中提炼出新思想和认识,对于我们今天的治边思想与治边政策实有巨大的参考与借鉴作用。 [注 释] ① 马大正主编:《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年;《清代的边疆政策》,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年; 马大正:《中国边疆研究论稿》,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 年。 ② 《明经世文编》卷 36《李文达文集》。 ③ 《明经世文编》卷 64《马端肃公奏疏三》。 ④ 《明经世文编》429《侯给谏奏疏二》。 ⑤ 《明经世文编》卷 73《丘文庄公集三》。 ⑥ 《明经世文编》64《马端肃公奏疏三》。 ⑦ 《明经世文编》卷 36《李文达文集》。 ⑧ 《明经世文编》卷 229,陈时明:“严武备以壮国威疏”。 ⑨ 《清太宗实录》卷 1,卷 42。 ⑩ 《清世祖实录》卷 90。 ⑪分别参见《清史稿》卷 245《冯铨传》,《清世宗实录》卷 15,《清世宗实录》卷 43。 ⑫《清世宗实录》卷 90。 ⑬ 三将军衙门设置时间不同,名称也有变化,治所亦经变动。这里省略,以最后确定的机构名称和治所为准。 ⑭《辽东志》、《全辽志》之“艺文”,刊载明辽东部分诗文。 ⑮ 《清世宗实录》卷 22。 ⑯ 两次战役,详见《平定罗刹方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