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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鄂君”、“鄂縣”綜考

http://www.newdu.com 2017-11-05 武汉大学简帛网 鄭威 参加讨论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
    自鄂君啓金節于1957年在安徽壽縣出土以來,研究成果十分豐碩,這些成果對金節所記銘文進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討論,對鄂君身份及鄂地地望也多有研究。近年來,隨著新出簡牘和青銅銘文材料的陸續公布,其中新見的鄂君、鄂縣等問題引起了學術界的重視,但迄今未見有關于這一問題的綜合分析。因此,本文擬結合傳世、出土文獻和考古材料,就此略作探討,以就正于方家。
    傳世文獻中記載有鄂君子晰(或作晰),爲楚國封君之一,其事見于《說苑》卷11《善說》:
    襄成君始封之日,……莊辛遷延盥手而稱曰:“君獨不聞夫鄂君子晰之泛舟于新波之中也?乘青翰之舟,……榜枻越人擁楫而歌,……鄂君子晰,親楚王母弟也。官爲令尹,爵爲執圭,……”
    #此爲頃襄王時楚大夫莊辛之語。所言之鄂君,字子晰,乃楚王之子,封于鄂。
    除鄂君之外,楚共王之子、靈王之弟公子黑肱的字也是子晰,在靈王末年的軍事政變中,其兄子幹曾稱王,子晰爲令尹,旋即畏罪自殺。有些學者認爲鄂君子晰即公子黑肱,[1]此說恐不當。首先,子晰(公子黑肱)爲令尹時間非常短,據《史記》卷40《楚世家》:“子比爲王十餘日,子晰不得立,又俱誅。”子晰爲令尹估計僅有十餘天;又,子比死後被稱作“訾敖”,幷無謚號,也就沒有合法的地位,同樣,子晰令尹的地位恐亦不合楚之禮法。其次,從現有材料看,楚封君的出現應不會早于春秋晚期,傳世和出土文獻也無明確能證明子晰(公子黑肱)曾受封爲鄂君的證據。所以我們認爲《說苑》所載的鄂君子晰與楚共王子子晰無涉,當爲楚惠王至頃襄王間某楚王之子。莊辛爲頃襄王時期的老臣,在《善說》中他勸襄成君時說“君獨不聞夫鄂君子晰之泛舟于新波之中也?”“獨不聞”三字似乎體現出鄂君子晰在當時影響頗大,他有可能和莊辛、襄成君爲同時期之人,或略早一些。
    出土文獻方面,“鄂君啓金節”的製作時間是“大司馬昭陽敗晋師于襄陵之歲”,該年份也見于包山楚簡,一般認爲指公元前322年,[2]由此可知鄂君啓是楚懷王時期的封君。
    包山簡文也記有“鄂君”,作“噩君”、“君”,相關簡文如下:
    簡76:十月乙未之日,噩君之司敗舒丹受期,爨月辛醜之日不……,阩門又敗。……
    簡164 :……君之人……
    簡193:……噩君之人……
    #簡文整理者說:“噩,讀作鄂。鄂君,楚國封君。”[3]噩、咢、、鄂字均可互通,何浩、劉彬徽先生也有詳論。[4]鄂君啓和包山簡所載之鄂君均爲楚懷王時封君,不少學者認爲可能是同一個人。[5]此說應該是可信的。
    鄂君封邑“鄂”之地望,說法不一。
    (一)東鄂說。郭沫若先生認爲“鄂即今之武昌”,[6]混淆了今古武昌的差別,譚其驤先生已予以糾正,指出“鄂是現今湖北的鄂城縣”,[7]故城在鄂城縣治,即今之鄂州市所在,幷有詳論。[8]黃盛璋先生認爲故城在“鄂城縣西南郊西山下的鄂王城”。[9]何浩、劉彬徽、劉和惠等先生均贊同東鄂說。[10]
    (二)西鄂說(南陽說)。日本學者船越昭生先生認爲鄂指西鄂,在今河南省鄧縣一帶。[11]陳偉先生將舊釋“沽(湖)”字者改釋作“油”,讀作淯,古淯水過南陽西鄂故城,城址在今南陽市北。[12]朱德熙、湯余惠、何琳儀、顔世鉉等先生贊同此說。[13]
    (三)中鄂說。谷口滿先生對前兩說作了細緻的辨析,他將包山第76簡中的“十月乙未之日”和“爨月辛醜之日”分別記爲第一期日與第二期日,第一期日是左尹官署向鄂君官署發出命令的日期,第二期日是命令中規定的出廷日期,加起來共七天(間隔六天),暗示從郢都(紀南城)到鄂君封邑七天內可以往返,按每天行30公里計,鄂君封邑當距郢都不遠,可能在120公里範圍內,又結合鄂君啓節,他提出“鄂”當在漢水中游一條支流流域的某個地方,而非遠至今鄂州或南陽。[14]
    (四)其他說法。張中一先生認爲鄂君是楚王熊渠所封中子“鄂王”紅之後裔,鄂在長江、湘江匯合處的洞庭湖畔。[15]
    今按,受期簡兩個日期的間隔對推算楚都與受期人所在地之間的大致距離有一定的幫助,可以作爲考定地望的參考,但運用時需要謹慎。從包山簡的相關記載來看,同一個受期人所在地,相關的時間間隔有時候差距很大。
    如簡59和簡78,受期人所在地應該都是長沙, 其地望在今湖南省長沙市一帶,[16]簡59記載的兩個日期分別是九月戊午之日和十月壬午之日,間隔24天,而簡78記載的兩個日期是爨月己亥之日和甲辰之日,間隔只有五天。若當時的左尹官署在今江陵紀南城,則距今長沙直綫距離約有250公里,按照谷口先生設定的每天30公里的速度,24天往返是可能的,而五天內則應該沒有可能性。另外,簡34和簡39,受期人爲同一人,所在地也一致,受期的內容也大致相同,簡34記載的兩個日期是八月辛巳之日和己醜之日,間隔8天,而簡39記載的是八月己醜之日和九月戊申之日,間隔19天,從這兩支簡的內容似乎很難判斷受期人所在地與左尹官署之間的距離遠近。[17]
    所以我們認爲,依據受期簡兩個日期之間的間隔來推算受期人所在地與楚都之間的距離需要十分謹慎,在受期人所在地相同的情况下,至少兩條簡文記載的間隔時間相差不大,才可作爲論證的依據。如受期人所在地位于邸陽君之州的情况,根據簡27和簡32的記載,兩個日期間隔分別是兩天和三天,相差不大,是可以作爲判斷距離楚都遠近的論據的。受期地爲鄂君封地的記載僅見于簡76,包括兩個日期的話共計七日,正如不宜認爲從楚都至長沙只需要五天一樣,似乎不宜據此認爲從楚都至鄂君封地往返只需要七日。所以對于中鄂說,我們認爲論據還比較薄弱。
    綜合比較其他說法,不少學者認爲依據西鄂說,可以對鄂君啓節記載的地名和交通路綫圖有一個比較恰當的解釋,本文也認爲此說有較强的可信性,可以將鄂君啓,可能也是包山簡所見的鄂君的封邑定于此。此處原爲西周鄂國都城所在,在今南陽市北40余里,白河(古淯水)西岸一帶。[18]鄂曾聯合夷人伐周,周夷王滅之。楚興之後,據有鄂地。懷王晚期垂沙之戰後,宛、葉之地先屬韓,後入秦,位于宛、葉之西的鄂地也當不復屬楚,鄂君啓可能因此喪失位于今南陽北的封邑。
    另外,關于鄂君啓和子晰之間的關係,殷滌非先生從《說苑》所載《越人歌》的歌詞內容分析,認爲當爲楚懷王時作品,幷說:“疑鄂君子皙與鄂君啓當系一人,或啓爲王子之名,子晰爲王子之字,……大約啓即楚懷王的兒子。”[19]楊寬先生贊同這一說法,說:“鄂君子晰和鄂君啓可能是一人,啓是名,子晰是字,‘啓’和‘晰’的字義相通,時代又相當。”[20]何浩先生則推測鄂君啓可能是子晰之子。[21]
    今按,《說苑·善說》中莊辛說鄂君子晰曾“泛舟于新波之中”,“越人擁楫而歌”,這段描述很有可能發生在鄂君子晰的封地之內,若然,則表明其封地附近水域不少,且有大量越人雜居其間。從戰國中後期的民族文化狀况來看,南陽附近不可能有大量的越人,而東鄂所在的今鄂州一帶當時河湖不少,也有越人分布。[22]今鄂州附近的大冶縣銅綠山古銅礦遺址,有學者認爲在西周至春秋早期是由越人開采的,[23]而鄂州至大冶一帶也有不少戰國中晚期的楚墓和城址,[24]如大冶鄂王城遺址就可能是“戰國時期楚人利用當地越人先進銅礦生産技術,所建立的銅礦生産活動的重要場所。”[25]由此看來,今鄂州至大冶一帶在戰國中後期應該還有不少越人,楚越雜居必不少見,也許鄂君子晰的封地在此區域。
    關于鄂君子晰和鄂君啓的關係,估計有兩種可能。其一,或許果如殷滌非、楊寬等先生所言,二者爲同一人,垂沙之戰前,其封地“鄂”位于今南陽市北。垂沙之戰後,喪失封地的鄂君啓(子晰)家族及其封地內的楚人輾轉播遷,可能被重新分封在今鄂州市一帶,仍稱鄂君,幷以地名“鄂”,其泛舟新波,邂逅越人的故事發生在遷邑後的鄂地。《史記》張守節《正義》引劉伯莊云:“(鄂,)地名,在楚之西,後徙楚,今東鄂州是也。”[26]似乎反映了鄂君遷邑的史實。秦漢統一後,爲了區別,故將南陽之鄂稱西鄂,《漢志》南陽郡西鄂縣下應劭注曰“江夏有鄂,故加西也”反映了這一現象。其二,如果鄂君子晰和啓不是同一人,那麽前者可能是後者的後人,同屬鄂君家族,在垂沙之戰後鄂君遷邑至今鄂州一帶。
    此外,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經濟開發區河家坪村的寨子嶺一號楚墓曾出土一枚“噩大夫鉨” 銅印。發掘報告稱,銅印“無論從印章或印文看,製作都不規整,應爲死後倉促仿鑄一印用作隨葬,以此證明墓主生前曾有過的身份。”“從墓室的規模,棺椁的層數及殘存的仿銅陶禮器組合和其他隨葬品看,均與士大夫級的墓相當。” [27]同墓還出土有針刻銘文的扣器漆盒,龍朝彬先生據此推斷該墓時代應是在前265年之後,屬戰國晚期中段,幷認爲“噩大夫”當爲鄂君之屬官,在白起拔郢,鄂君喪失封邑後,“以其不低的爵位做爲軍事、行政長官留駐于常德。”[28]陳松長先生也認爲該墓是戰國晚期的楚墓,幷說“這里所謂鄂邑,當指楚國大夫的家邑”。[29]周世榮先生說“”也可能是“邑”,與印文中的“噩”組成“(鄂)”字。[30]
    今按,從印文字形看,第二字釋“”無誤。出土文獻和青銅銘文中多見此字,常以“地名+”的形式出現,當爲地理單位名。關于它的具體性質,學界尚有爭論。陳偉先生談到,將“”“這級政區看作戰國時的楚縣,應該說問題不大”。[31]羅運環先生認爲,“是一種比州大的食稅性質的大邑(也包含中等大的邑)”。[32]朴俸柱先生認爲,“‘縣’和‘’似是同級統治組織,但因爲兩者的來源、內部結構、在楚國地方統治中的作用等相异,所以似按各自的性質、情况區別使用。”[33]趙平安先生將該字釋爲“宛”,讀爲“縣”。[34]我們傾向于認同“”、“縣”同級,性質基本一致的觀點,將其歸入縣一級政區,仍寫作“”。
    據此,“噩大夫”當非鄂君之屬官,可以看作是楚鄂縣縣尹(大夫)。楚鄂縣地望,也許在 “東鄂”。從現有材料看,楚國封君的封邑與楚縣重名的現象比較普遍,且大多數可能同處一地,它們名稱有別,涇渭分明,當時的人應該不會混淆,故鄂縣與鄂君啓封邑同在今南陽市北也有一定的可能,然這種可能性幷不大。垂沙之戰後楚失南陽之鄂,楚鄂縣若在南陽則已不復存在;前278年白起拔郢,東至竟陵,幷未到達今鄂州一帶,楚鄂縣在此方能爲楚所控。墓主“噩大夫”當爲今常德人,死後歸葬故里,故銅印出土于此。若這一推測可以成立的話,鄂君家族遷邑後的封地和楚鄂縣的關係估計有兩種可能:其一,二者幷存于同一地域;其二,鄂君家族的封地可能後來被收回,改設鄂縣。
    綜合以上的分析,我們認爲,懷王時期的鄂君啓,也即見于包山楚簡的鄂君,受封時其封邑應該在西鄂,今河南南陽市以北一帶。垂沙之戰,鄂君家族喪失封邑後,可能又被重新封于今鄂州市一帶,遷邑之後的新封地仍稱鄂。鄂君子晰和鄂君啓可能爲同一人,或前者爲後者的後人。《說苑》所載的鄂君子晰所在之地可能是家族播遷後重新受封的鄂地,即今鄂州市一帶。出土銅印所見的“噩大夫”,指鄂縣大夫,管理今鄂州至大冶一帶的鄂縣。
    此外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就是東鄂說所說的東鄂的具體位置。黃盛璋先生提到在鄂州附近有兩個鄂王城,都是先秦城址,其一在鄂城縣(今鄂州市)西南二里,其二是馬迹鄉的鄂王城,即前文已經提到的位于今大冶市高河鄉胡彥貴村的鄂王城。[35]從近年來的考古調查和發掘情况來看,在鄂州市鄂城區南兩公里的地方曾發掘出三十座墓葬,大部分爲楚墓,其時代從戰國中期一直延續到秦漢之際或西漢初,但未提及周圍是否有城址。[36]如果鄂州西南二里果真存在一戰國城址的話,這些墓葬安葬的應該是此城的貴族、居民。在大冶市高河鄉的鄂王城,城址見存,面積約12萬平方米,以戰國遺存居多。[37]兩處相距約40公里,幷不太遠,可能都是鄂地所在,或許其中之一爲鄂君封邑,另一個爲楚鄂縣城址。
    附記:本文曾提交2009年9月舉行的“湘鄂豫皖楚文化研究會第十一次年會”,幷發表于《楚文化研究論集》(第九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7月版。
    (編者按:    
[1]如游國恩:《楚辭概論》談到:“據《楚世家》:‘(楚)康立,十五年卒,……康王寵弟公子圍、子比、子晰、弃疾。’《說苑》謂鄂君子晰是楚王的母弟,官爲令尹,爵爲執珪,然則這楚王必是楚康王無疑。”(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 1985年,第30頁)又如盧元駿注譯:《說苑今注今譯》卷11《善說》注:“鄂君子皙,楚共王之子,曾爲令尹,封于鄂。”(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85年, 第367頁)
    [2]劉彬徽:《從包山楚簡紀時材料論及楚國紀年與楚曆》,載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533-547頁。
    [3]劉彬徽等:《包山二號楚墓簡牘釋文與考釋》,載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44頁。
    [4]何浩、劉彬徽:《包山楚簡“封君”釋地》,載《包山楚墓》,第569-579頁。
    [5]參閱何浩、劉彬徽:《包山楚簡“封君”釋地》;顔世鉉:《包山楚簡地名研究》,臺北: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1997年,第98-100頁;劉信芳:《包山楚簡解詁》,臺北:藝文印書館,2003年,第73-74頁。
    [6]郭沫若:《關于鄂君啓節的研究》,《文物參考資料》1958年第4期。。
    [7]譚其驤:《鄂君啓節銘文釋地》,收入所著《長水集》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93-211頁。
    [8]譚其驤:《再論鄂君啓節地理答黃盛璋同志》,收入所著《長水集》下,第212-232頁。
    [9]黃盛璋:《再論鄂君啓節交通路綫復原與地理問題》,《安徽史學》1988年第2期。
    [10]何浩、劉彬徽:《包山楚簡“封君”釋地》;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345-346頁;劉和惠:《楚文化的東漸》,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41頁。
    [11]船越昭生:《鄂君啓節について》,(日)《東方學報》第43册,1972年。
    [12]陳偉:《〈鄂君啓節〉之“鄂”地探討》,《江漢考古》1986年第2期。
    [13]參閱朱德熙:《鄂君啓節考釋(八篇)》,收入朱德熙:《朱德熙文集》第五卷《古文字論集》,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年,第189-202頁;湯余惠:《戰國銘文選》,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46頁;何琳儀:《鄂君啓舟節釋地三則》,《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輯,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141頁;顔世鉉;《包山楚簡地名研究》,第99頁。近有學者認爲位于今南陽的鄂國地望不在西鄂故城,而在南陽市區東北部的十里廟一帶,參閱柴中慶:《南陽鄂國地望考》,載《楚文化研究論集》第七集,第46-50頁。可爲一說。
    [14]參閱谷口滿:《鄂君啓節鄂地探索》,(日)《歷史》第 89輯《東北史學會50周年記念號》,1997年,第158-177頁。另請參閱其文《再論楚郢都的地望問題——紀南城是否春秋時期的郢都?》,載《楚文化研究論集》第六集,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463-475頁。
    [15]張中一:《〈鄂君啓金節〉路綫新探》,《求索》1989年第3期。
    [16]參閱徐少華:《包山楚簡釋地八則》,《中國歷史地理論叢》1996年第4期;顔世鉉:《包山楚簡地名研究》,第146-149頁。
    [17]按,藤田勝久先生談到除了距離遠近外,處理案件時間的長短對間隔的天數也有影響。參閱藤田勝久:《包山楚簡及其傳遞的楚國信息——紀年與社會體系》,載蔔憲群、楊振紅主編《簡帛研究二〇〇四》,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13-34頁。
    [18]徐少華:《周代南土歷史地理與文化》,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25-26頁。
    [19]殷滌非、羅長銘:《壽縣出土的“鄂君啓金節”》,《文物參考資料》1958年第4期。
    [20]楊寬:《戰國史》附錄二《戰國封君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92頁;又見楊寬、吳浩坤主編:《戰國會要》卷66《職官十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80頁。
    [21]何浩:《戰國時期楚封君初探》,《歷史研究》1984年第5期。
    [22]參閱劉玉堂:《論湖北境內古越族的若干問題》,《民族研究》1987年第2期;劉玉堂:《揚越與楚國》,載張正明主編《楚學論叢》,《江漢論壇》專刊,1990年,第203-272頁。
    [23]參閱舒之梅:《試論越文化對楚文化的影響》,《民族研究》1986年第4期。
    [24]參閱湖北省鄂城縣博物館:《鄂城楚墓》,《考古學報》1983年第3期;大冶縣博物館:《鄂王城遺址調查簡報》,《江漢考古》1983年第3期。
    [25]朱繼平:《鄂東楚文化的歷史進程與特徵》,武漢:武漢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年,第41頁;另參朱繼平:《“鄂王城”考》,《中國歷史文物》2006年第5期。
    [26]司馬遷:《史記》卷40《楚世家》張守節《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1692頁。
    [27]常德市文物處:《湖南常德寨子嶺一號楚墓》,載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省考古學會合編:《湖南考古2002》,長沙:岳麓書社,2004年,第402-410頁。
    [28]龍朝彬:《湖南常德出土“秦十七年太后”扣器漆盒及相關問題探討》,《考古與文物》2002年第5期。
    [29]陳松長:《湖南新出戰國楚璽考略(四則)》,載張光裕主編:《第四届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2003年,第597-602頁。
    [30]周世榮:《〈湖南常德寨子嶺一號楚墓〉幾個問題補正》,載《楚文化研究論集》第七集,第458-464頁。
    [31]陳偉:《包山楚簡初探》,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00頁。
    [32]羅運環:《釋包山楚簡敔三字及其相關制度》,載《簡帛研究二〇〇二、二〇〇三》,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11頁。
    [33]樸俸柱:《戰國楚的地方統治體制》,載《簡帛研究二〇〇二、二〇〇三》,第15頁。
    [34]趙平安:《戰國文字中的“宛”及其相關問題研究(附補記)》,“簡帛網”(www.bsm.org),2006年4月10日。
    [35]黃盛璋:《再論鄂君啓節交通路綫復原與地理問題》,《安徽史學》1988年第2期。
    [36]參閱湖北省鄂城縣博物館:《鄂城楚墓》,《考古學報》1983年第3期。
    [37]參閱大冶縣博物館:《鄂王城遺址調查簡報》,《江漢考古》1983年第3期;國家文物局主編:《中國文物地圖集(湖北分册)》“大冶市文物圖”,西安:西安地圖出版社,2002年,圖版第128-129頁,《文物單位簡介》第47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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