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约瑟夫·皮珀所说,“节日的庆祝活动可以说正是闲暇的起源,也是闲暇最内在且是最核心的根源[5]。”可以说,民俗节日就是古人的“礼拜天”,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集中、集体消遣娱乐的机会和空间。节日活动中,人们暂时从日常生活中解脱出来,完全沉浸在娱乐之中。自古以来我国民间体育活动就与各种民俗节日娱乐活动有机地融和在一起,元宵节观灯、踏歌、舞龙舞狮,端午节竞渡,重阳节登高,蒙古那达慕(蒙古语,意思是娱乐或游戏)大会的赛马、摔跤、射箭等,侗族花炮节的抢花炮,哈萨克族库尔班节的“克孜库互尔”(追姑娘),傣族泼水节的龙船比赛,黎族三月三的跳竹竿、荡秋千等,不一而足。清明时节正是“春风不热不寒天”,是生气旺盛的时节,所以在古代清明节期间的民间体育活动最为繁盛,有郊游踏青、蹴鞠、荡秋千、拔河、踢毽子、放风筝等。清明节前后放风筝又是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北方地区的千年不变的习俗。歌谣云:“放鸢清明日,斗鸡寒食天”。(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盛·清明》上说:“清明扫墓,倾城男女,纷出四郊。提酌挈盆,轮毂相望。各携纸鸢线轴。祭扫毕,即于坟前放较胜[6]。”清道光年间潍县诗人郭鳞在《潍县竹枝词》中写道:“一百四日小寒食,冶游争上白浪河。纸鸢儿子秋千女,乱比新来春燕多”,记载了清代潍县民间于清明时节在白浪河沙滩放风筝、荡秋千的热闹情景。民俗节日之民间体育娱乐活动的融入,使节日的气氛更加活跃,娱乐性更为增强,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娱乐需求。 3.2 民间体育对当代休闲需求的应答 源远流长的五千年中华文明孕育了独具魅力和特色的民间体育文化,它以其浓重乡土气息和鲜明民族特色的娱乐性极大地丰富了古代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民间体育是我国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努力继承、弘扬和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使其重放光彩,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休闲娱乐的心理需求,这是我们应该也必须拥有的态度。 3.2.1 广泛宣传,引导参与 民间体育要对现代人的休闲需求作出应答必须面对一个现实,那就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民间体育在近现代有较长时间的“失语”阶段,群众基础受到很大影响,以至到现在还有许多民间体育活动以不合时代潮流、不规范为由被人们所忽视。正因为如此,所以对包括其休闲娱乐价值,活动内容、形式,运动技术技巧等各方面进行广泛宣传是非常有必要的。宣传的目的在于唤起记忆,促进现代人对民间体育的文化认同,引发人们的兴趣,引导人们积极参与。显然,就目前而言,严重点说,民间体育在大众媒体中很难找到自己的身影,是“失语者”。因此,在这一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无论是在宣传力度、宣传深度、宣传广度、宣传路径、宣传思路上,还是在宣传的人力物力的投入上,都需要有根本性的改善和提高。 3.2.2 组织活动,创设环境 大力推进民间体育活动的开展,可以为促进人们的广泛参与创设良好的环境,同时活动本身也是扩大宣传的有效工具和满足人们休闲娱乐的具体过程。近些年各地开展的像龙舟赛、风筝赛,还有民运会、农运会中传统的民间体育项目比赛或表演等,都证明了这一观点。以风筝为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风筝邀请赛、锦标赛、精英赛、全国风筝比赛,还有国际邀请赛等,形式繁多,活动频率高。这些经常性的比赛活动把风筝运动推向了高潮,风筝运动在大江南北全国各地得到广泛的开展,成为人们尤其是众多老年朋友特别钟爱的一项休闲娱乐活动。潍坊地区风筝运动的广泛开展,除了历史文化传统因素外,不能不说与每年一届的潍坊国际风筝会直接相关。风筝会不仅促进了风筝运动的发展,丰富了人们的文化娱乐生活,而且发展了地方经济,提高了城市知名度,可谓双赢。还有我们少数民族地区广泛开展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比如景颇族春节期间举行的“吉达”游乐集会,立秋之天苗族人的“赶秋”社交娱乐活动,蒙古的那达慕大会等,都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主要方式。因此,无论是在城市社区还是在农村社区,根据季节特点或地方习惯和具体条件,应当经常性地组织各种类型的民间体育活动,尤其应根据中国的文化传统,重视在传统民俗节日中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让活动成为“助推器”,以直接推动民间体育的发展,丰富群众的休闲娱乐生活。但是,目前一些比赛活动中存在的“锦标主义”的做法,把应当是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简化为少数人的金牌、奖金大战,这应当引起高度的关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