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巫术习俗中的应用 数字“七”在巫术习俗中的应用极其广泛,这里摘引数例。 《敦煌掇锁》九零:“五月五日以未嫁女子发二七物作绳系脚,必有时人爱敬。” 又曰:“常以八月社日取酒清和饭,七日,令人不被贼,宜子孙。” 敦煌文书伯二六一○《攘女子婚人述秘法》:“凡欲令夫爱敬,妇人自取目下毛二七枚,烧作灰,和酒服之,验。 《增补秘传万法归宗》卷四《止妒法》:“用薏苡仁七枚,作索雌雄像,止妇人发贯,纳衣领中,即不妒。” 禹罡式 巫师们作法之时,少不了要“踏罡步斗”,这“步斗”就是“走禹步”。程道生《遁甲演义》称之为“禹罡式”,形如北斗七星,以七步为率。 (四)在孕育习俗方面的应用 明代田艺衡《春雨逸响》说:“人之初生,以七日为腊;人之初死,以七日为忌。一腊而一魄成,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具矣。一忌而一魄散,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泯矣。”此说前者与民间贺生习俗有关,后者则与七七丧俗有关。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载杭州育子风俗:“杭城人家育子,……三朝与儿落脐灸囱。七日名一腊,十四日为之二腊,廿一日名三腊,女家与亲朋俱送膳食,如猪腰肚蹄脚之物。” (五)在祭祀与丧葬习俗方面的应用 数字“七”在祭祀与丧葬习俗方面的应用至为广泛。如: 天子有七庙。《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后来,七庙即成为封建王朝的代称。贾谊《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隳。”① 王者七祀。《礼记·祭法》∶“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大夫立三祀,……适士立二祀,……庶士庶人立一祀。" 天子七月而葬。《礼记·王制》:“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士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 诸侯有七虞之礼。周时有“三虞”之礼。《仪礼·士虞礼》曰:“始虞,用柔日。……再虞皆如初。……三虞卒哭。”《既夕礼》郑玄注“三虞”:“虞,丧祭名。虞,安也。骨肉归于土,精气无所不之,孝子为其彷徨,三祭以安之。朝葬,日中而虞,不忍一日离。”士人是三虞,大夫是五虞,诸侯是七虞。《礼记·杂记下》:“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赵冀《陔余丛考》考证云:“王棠谓古礼诸侯七虞,以七日为节。春秋末,大夫皆僭用七虞。今逢七必祭,凡七祭,盖因虞礼而误用也。”认为后世七七丧俗源于古七虞之礼。 魏晋以后,民间丧事流行“斋七”之俗,也叫作“七七斋”。逢七则斋,称为首七、二七、三七,至七七而止。这一习俗在我国传承极其久远,钟文已述。这里想再说明一点:七七丧俗与古代斋戒风俗似有关联。古人在举行重大祭祀之前,要沐浴更衣,忌除晕辛,不饮酒,吃素,禁止房事,静养数日,整洁身心,以示虔敬,称为斋戒。《礼记·曲礼上》云:“斋戒以告鬼神。”《六部成语·礼部斋戒》注云:“变食曰斋禁,除不洁曰戒。祭神之前,必行之三日,以申虔示禁也。”斋有散斋、致斋之别。“致斋于内,散斋于外。”②散斋正好就是七天。《礼记·祭统》说:“故散斋七日以定之,致斋三日以齐之。”斋戒的核心是“变食”和禁房事。后世做七七斋,大多是延请僧道作法,或是逢七则为设“百僧斋”、“千僧斋”或“万僧斋”。佛教禁杀生、肉食;道教此禁不严,但作法前必行斋戒。故二者的内在联系是显而易见的。 (六)瑶族祭祀及信仰习俗中数字“七”的应用 蒲朝军、过竹主编《中国瑶族风土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10月出版)一书,谓瑶族在举行祭盘王愿、祭密洛陀还愿及还大愿时,均以七日为律。其书曰: 还盘王愿“是一种集体愿,三年或五年一次,仪式较为复杂,时间为七天七夜,由巫师主祭”;(第280页) 祭密陀洛还愿时,“一般都要请十二位师公分主客两方歌手连唱七天七夜《密陀洛》。”(第283页) 师公在还愿和度戒时,都要使用“神书”,现在所见者主要有《归(鬼)脚科》、《开山科》、《大会科》、《天桥书》、《倒置书》等五种。“还一次大愿,需七天七夜,依次念完所列的前五本神书。”(第307页) 广西十万大山山子瑶为亡灵举行的第二次超度法事叫做“修醮”,分为大、小两种。“大醮时间为七昼夜,小醮时间为一天两夜。”(第292-293页) 瑶族还长期流传始祖神盘瓠七天七夜可以变成人的传说,由于多情公主担心它饿死,等不及七天,到第六天即打开金钟看,致使盘瓠一直留着个狗头。(第316-317页) 应该说,以上所列,只能算是数字“七”在民俗应用中的一个部分。如果将中国五十六个民族,以及全世界各民族有关数字“七”的所有民俗事象尽行胪列,写成一本小册子,应当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只是篇小文章,就此打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