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个很有名的关于“放手的爱”的公案,说有两个妇人在争一个两岁大的孩子,她们都说孩子是自己的,谁也不愿意让给另外一个。最后闹到了公堂之上,办案的官老爷为此也很伤脑筋,后来,师爷给他出了个主意,说让两个妇人用力拉这个孩子,谁若把孩子先拉到自己那边就把孩子断给她。
两个妇人果然开始用力拉扯孩子,谁都想把孩子拉到自己身边,结果,小小的孩子受不了拉扯,开始喊疼,最后大哭起来,这时,其中的一个妇人听到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她倏然停住了拉扯,接着含悲放开了自己的手。任凭另一个妇人得意地把孩子拉了过去。
这时候,办案的官老爷一拍惊堂木,把那个拉到了孩子的妇人给予重罚,而把孩子判给了那个放开孩子手臂的妇人。因为只有对孩子深爱着的母亲才会不忍心看到孩子受苦,甚至宁愿牺牲自己的爱。
这个故事至今读来仍是让人感到唏嘘不已,为那位母亲的至爱和放弃。
我有一个朋友,他现在就读于西安的一所法学院,明年就可以戴上硕士研究生的方帽子了。他曾经给我讲述过他的一段感情经历:
在就读法学院之前,他一直在一家工厂里打工。他的家境很清贫,因而他工作得很努力,再加上他天资聪慧,所以很快就被提拔为班长。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厂长的女儿,他们兴趣相投,在一起很谈得来,不久相互心生爱慕。但是他们的恋情遭到了女方家庭的坚决反对,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朋友的家境太过贫寒,他们担心女儿嫁给他以后会吃苦。
女孩不愿和他分开,他们偷偷地继续约会见面。后来被女孩的父母发现后,女孩被严加看管起来。他们只能以手机来相互联系,女孩每次打电话都会哀伤地啜泣,而他的心情也久久不能恢复过来。
终于有一天,朋友再也忍受不住这种折磨了,他果断地做了一个决定:离开那里,让女孩尽快的忘记他,以便开始重新生活。
在后来的日子里,他坚持一边打工一边考研,三年以后,他就读到了西安的那所法学院。朋友说:“我虽然离开了她,但是我的心中依然爱她,正是因为这份爱,所以我放手,因为我不愿意看到她为我饱受痛苦的折磨。”
我问朋友:“你们后来再没有见过面吗?”
朋友摇摇头,说:“我从以前的工友那里得知她已经嫁人了,那人的条件很不错,他们现在已经有一个儿子了,生活得很幸福。”
“你后悔吗?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我又问他。
朋友说:“为什么要后悔呢?我爱她就希望她幸福,既然现在娶她的人和我一样的爱她,我的心里已经很满足了,因为爱并不是一定要占有,有时候爱就是让你爱的那个人感到幸福。”
朋友的话让我很感动,也让我对于爱的涵义又有了一种新的认知。
其实在佛教里也有这样动人的故事:
我国著名的禅宗史上有寒山和拾得二位“和合二仙”,相传他们是文殊、普贤菩萨的化身。他们在出家前是情同手足的好朋友,他们同时爱上了一位姑娘,由于拾得和姑娘年龄相仿,所以姑娘便将芳心暗许于他,但是姑娘的家人却将她许配给了寒山。
一次偶然的机会,寒山得知了姑娘是拾得的心上人后,心中很是为难,因为他也深爱着那位姑娘,但是当他看到姑娘和拾得在一起有说有笑的甜蜜幸福的样子,他毅然打定主意离开,来成全拾得的姻缘。
没想到当拾得知道寒山是为了让他和姑娘能生活在一起而出家时,他为寒山的真情厚义而打动,便决定放弃自己和姑娘的姻缘而让寒山和姑娘成亲,于是他踏遍千山万水去寻找寒山回来,结果终于在苏州枫桥旁边的一座寺院里见到了寒山,但此时寒山出家的意愿已决,拾得百劝无用之下,自己也毅然断去诸般烦恼,入了佛门,从此二人互敬互助,更加亲密无间。而这一段佳话也在民间广为流传,他们被后人称为“和合二仙”,是相亲相爱、情深义长的见证,也是祥和、圆满的象征。
在这则故事里,同样说明了一个道理:爱不是占有,放手不是抛弃;爱,是为了让所爱的人得到幸福。
可是在现代的社会里我却常常听到有人说“爱是自私的,爱就是得到和拥有”,也曾在报端见到诸如为了爱和情而自杀或杀人的新闻,我想,这些思想和行为都陷入了偏执的妄念之中, 因为我们有了宝贵的生命是为了生活,如今却因为要处心积虑地想得到和占有,而完全遗忘了生活本身,为了爱而否定或牺牲了生活的乐趣乃至生命,这完全是错误的。
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爱的同时,也要有承担自己遭遇的勇气和豁达的心胸,可以追求幸福但不要追求完美。禅家认为一个心地稳健的人,总有一副好肚肠,他们能接纳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事物,正是因为接纳,才能够看清楚事物的本质,从而尽量避免人为地制造痛苦。
爱,就是慈悲平等,意味着付出和奉献,当一个人达到了“至爱无求”的思想境界时,他的人性一定得到提升,心灵也就达到了禅悟的境界,必然能找到生命的圆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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