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作为中华民族最为隆重的节日,自上个世纪以来,其处境在传统节日中算是比较好的:除了1928年5月至1934年初民国政府曾强行禁止一切场所使用旧历,“文革”期间曾停止春节假期,春节在大部分时间里是享有公假的,至今春节还过得比较热闹。但是自1912年民国政府开始使用西历以来,春节“过年”的意义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事实上其地位与过法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夏历年古书上称“元日”“三朝”“元旦”“新年”等,老百姓口头上就叫“年”“大年”,而“春节”一词其实是民国以来的官称。1914年,民国政府内务部上了一道呈文:“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并获批准。从此这个名称沿用下来,而“元旦”这个名称就让位给了公历年。现在“春节“一词在城市里人们的口头也经常使用了。名称的改换不只是简单的语词问题,而是意味着这个节日的性质发生了某种微妙的重要的变化。毕竟,西历已经成为城市地区习用的历法,农村地区虽然主要用农历,但是也要使用西历。这就使得西历年的辞旧迎新有了实质上的年节意义,而夏历年辞旧迎新的年节意义逐渐减弱了。近年来,西历元旦的庆贺活动越来越多,表明人们在一定程度上也认可元旦有一定的“年”的意味,民俗学者高丙中就撰文认为现在中国城市人群实际上是过两个年。这种局面还会继续下去,旧历年辞旧迎新的功能将会越来越多地转移到公历元旦去。但这应不会从根本上损及春节的大节地位。 节日文化内涵的现代性与部分传统习俗的合理存续并不矛盾。一方面,部分特色古旧习俗在现代社会本身就有展演和纪念的意义,另一方面,这些旧俗也会转生出新的意义。如放鞭炮,本来是通神或驱邪的一种仪式,现在则成为一种欢庆的方式。过年的原始意义主要是在新旧年交替之际祭祀神灵、施行巫术,一方面感谢在过去一年中神灵的佑助,庆贺丰收;一方面祈祷神灵保佑来年风调雨顺,祈福禳灾。这种习俗和内涵在现代必然逐渐衰减,而其少量的相关遗俗则成为营造隆重、欢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的手段,成为民众对安定富足红火生活的理想和追求的表达方式。贴对联、守岁、拜年、压岁等其他年节习俗也都可做类似的解释。 春节最重要的日子是两天:年三十和大年初一。而带有辞旧迎新意味的活动不只是在这两天里搞。一年的最后一个月有多个日子的多种活动在“辞旧”,一年的第一个月也有多个日子的多种活动在“迎新”,这些日子在古代被当作多个各自独立的节日,到了现代,被我们当成了一个大节:“年”。我们现在过年从腊月初八开始,到正月十五结束,前后有一个多月。其中可分作几个环节:腊八节、祭灶节、除夕、大年初一、“破五”、元宵节。 元宵节是春节的结尾和高潮。它本来是个独立的节日,后来逐渐演化为春节的一部分。其实,如果把它看作一个单独的节日,其隆重程度不亚于中秋节。在上古时期,元宵节文化内涵的核心是祭祀太一神(即北极星神),祈求丰收和子嗣。当代社会,元宵节祭星、祈年、祈子的习俗都已衰落,其节俗精神可归结为珍爱生命、热爱生活,表达民众繁荣兴旺、团圆美满的意愿。人们在腊月二十三到春节前忙于准备节令物品,除夕到初十左右忙于祭祀、团圆、拜年,这些活动大都是出于礼俗要求和功利驱动而在家院内忙碌,都是庄重严肃或依照礼俗规范而进行的,到了十五前后,这些依礼而行的活动都已完成,剩下的就是近乎完全的娱乐游戏了。所以元宵节的主要欢庆活动转向户外,以大规模的游艺娱乐活动为重。 唐宋以来的元宵节可看作中国的狂欢节,各种声势浩大的欢庆娱乐活动洋溢着民间的狂欢精神,故有“闹元宵“之说。元宵节的节庆活动集中了几乎所有大型的传统娱乐庆贺方式:张灯结彩、敲锣打鼓、舞龙舞狮、扭秧歌、唱戏、猜谜等。元宵节的灯会、唱戏、扭秧歌、舞龙舞狮等欢庆活动是在社区内举行的群体性公共活动。通过良好有序的公共庆贺活动,可以加强民众的公共意识、社区认同感、集体荣誉感,有助于创建社区的和谐氛围。中国传统节日的庆贺活动大多在家族、家庭的私人生活空间举行,而元宵节的节俗活动主要是在公共空间举行的公共活动,这点也是元宵节的特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