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神灵等级,所谓标本式的“原始多神教”满族萨满教在其被认为是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的诸神们就不平等,如阿不卡赫赫(满族的女性天神)的法力就远比其他诸神强,是“不可战胜的大神”,多龙格格、奥都妈妈、塔拉伊罕等女性战神皆身怀绝技而不为其他小神战胜⑧。正如马克思所说:“女神的地位,乃是关于妇女以前更自由和更有势力的地位的回忆”⑨。其实“更有势力”就是更有权威,同时也就会有无势力和无权威的。有了这些差别,难道还能平等?再如鄂伦春人跳神治病时,要由小神到大神逐个地请也是很好的例证⑩。 说到原始宗教中神神之间“不互相统辖”,我们不妨再看看鄂伦春猎民的诸神,本来狍子有狍子神、犴有犴神,可为什么猎民们猎获狍子或犴后却只感谢山神白那恰的赐与呢?原因就是狍子神和犴神都归白那恰统辖11。 第四、关于组织规则和活动规律 前书《结束语》中说:“一神教都有教会组织,入教者必须遵守教规,定期参加宗教活动。……而原始的宗教是在原始社会土壤上成长起来的,没有任何政治经济制度和机构去约束人们,因而在他们的宗教领域中也就没有、也不可能有让人们去遵守人为制定的教规,也就没有教会等组织去管理和约束宗教信徒。虽然当时血缘组织的成员人人都虔诚地信仰着宗教(这一点也和一神教不同,许多一神教,其信徒只能是包括一部分人,而不可能包括社会的全体成员——原注),但最初的宗教仪式却极其简单。原始社会后期虽渐趋复杂,也是远远不能和阶级社会里一神教的要求相比拟”。 这似乎是说各民族传统宗教的信徒们是一盘散沙,其实不然。以保存比较原始的鄂伦春人的萨满教为例,不仅穆昆萨满、德勒库萨满、巴克西、查尔巴来钦、阿嘎钦、屋托钦的候选人应绝对具备各自规定的血统和经历,而且决不是说当就当,还要认真完成一定时间的学习任务并通过严格的考试方能录用;另外,萨满们也各有自己的职能和严密的分工,家族的祭礼就非穆昆萨满主持而莫属;祭祀的施行及规模或是有时间的规定或完全是事出有因,并非随便行祭;祭礼的程序也都有绝对明确的规定,决非兴之所至;说到必须遵守教规,鄂伦春人的诸多禁忌已规定的很明了,哪个鄂伦春人敢斗胆冒犯呢12?根本用不着铭文的规法,严密繁琐的家规族训就够人们受用了!再说传统宗教中的仪式简单,那么耶稣在死海附近四处传教的仪式又有何繁琐呢? 第五、关于神庙和偶像 前书《结束语》中说:“一神教往往建有祭祀神灵的庙宇、教堂,作为教徒们宗教活动的场所。……拿佛教来说,不少名山胜地,常有规模宏伟的庙字和栩栩如生的壁画、石刻,佛教的庙宇内部所供奉的佛像,又大都金光闪闪,高大庄严,……原始多神教所崇拜的神灵,最初大部无神像,有的则以一定的实物代替,以后虽然用人工制作一些,也都极其简单粗糙,……宗教活动,多在村边的森林里举行,……赫哲等民族受了周围民族的影响,在解放以前虽然也建立起来木板小屋用以供奉神灵,但还是很简陋”。 其实,神庙和神像的有无及规模或工艺如何,根本不是区分宗教种类的标准,它们完全取决于信徒的生活习俗、生活环境和经济水准。说到神像,西伯利亚的旧石器时代遗存中,就遗留有数以百计的、做工精细的女神像13;我国辽西也发现了两尊五千年前的女神像和众多的女神像残块14,而至今又有谁在清真寺里见到过一尊神像呢?再说神庙,不管是上述辽西女神庙和大兴安岭的鲜卑祖庙,还是金代的“朝日坛”15等,就连努尔哈赤刚于赫图阿拉称雄时,便“立一堂宇,缭以垣墙,为礼天之所”16。且不说耶稣至死连个庙也没有,释迦牟尼最初也不过是有个山洞,也不说前文所提距今才两千年左右、朱迪亚荒原艾赛尼教派的山洞,如有兴去黑龙江省著名的五大连池市,就会在楼台亭阁遍及的药泉山后,见到一尊十分粗陋的、水泥雕塑成的、虽然大慈大悲却要立于室外的风雨寒暑中再度修炼的观音菩萨,也会见到佛教徒为化缘建庙而住的小铁棚。 再如鄂伦春人是典型的游猎民族,每日里漂泊不定,要是给他们建一座宏伟的大庙,再给塑上高大的神像,他们背得走吗? 有人曾奇怪有清一代曾在承德避暑山庄修建了那么多、那么宏伟的外八庙,而宫中祭祀自己祖先的堂子却那么小?这些笔者在后文将详述,但我们不妨先说一句,因清皇帝家祭只限部分皇族参加,只那么少的人要是搞一座大庙,不将会使人觉得冷冷清清? 也有人因努尔哈赤在辽东时“祀神祭祖的体面去处……为五间盖草的草房”,而围墙、院门等却为砖、瓦建筑而觉得“令人费解”17,其实道理很简单,除因东北天寒土墙草盖易保暖外,更主要的是这些民族祀神祭祖的一切都要尽量依祖宗旧制,如鄂伦春的祭祀所用的撮罗子(帐篷),一定要搭在依山傍水的树林边,而努尔哈赤的祖先们一定是在草房中祭神,所以他开始也要用草房,以后诸子孙们也随着成了天子,代天行事了,便可有权改动。 第六、关于神职人员及等级和报酬 前书《结束语》中说:“阶级社会中的一神教,都有一批完全脱离生产劳动的专职神职人员,如佛教的僧侣,基督教的牧师,伊斯兰教的阿訇等。这些神职人员之间,存在着森严的等级。而原始多神教在其开初的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则完全没有巫师之类的人员,到祖先崇拜时期产生人神之间的“使者”——巫师,例如萨满教的萨满,也完全不脱离生产劳动。……进行宗教活动,……不需要任何报酬。……无任何特权。” 其实,上述并非尽然。神职人员是否参加生产劳动完全取决于其自身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如早期所谓三大宗教中的传道者也不完全脱离劳动,而今佛寺里还有专司扫地、做饭、看门、护院之僧,清真寺的阿訇也要杀牛宰羊;早在唐代,安禄山之“母阿史德氏,亦突厥巫师”,便专门“以卜为业”了18;而到了蒙元时期,阔阔出、斡惕赤斤、豁尔赤等人不但完全脱离生产劳动和拥有极高的地位及财产,甚至连皇帝的名号也要听其所告19。其实,在历代都有许多少数民族传统宗教中的神职人员脱离生产而为统治阶级服务,尤其在军队中更甚,他们通过法术来决定军队出发的时间,路线乃至派遣的人数、领兵的将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