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汕头2月27日电 题:百年碑文揭秘粤东南澳渔家风情元宵庙会历史 作者 李怡青 林楚南 陈妍 元宵期间南澳岛深澳镇田中央恩主庙社的庙会,蛟龙、麒麟八宝、鲤鱼、鱼灯等等精彩纷呈的表演,搅热了这个早在明代就享有“海上群仙岛”之称,今有“南中国海上明珠”之誉的海岛。这里独有的南国海天,迷人的古岛佳境,传统庙会节目让海岛民众津津乐道,吸引了上岛的香港、台湾、福建等海内外的游客和海外的游子。 笔者27日在南澳岛采访获悉,南澳县文化馆工作人员于当地东门洋的福德祠内发现了一块碑记。该碑长57厘米,宽23.5厘米,厚8.5厘米,系清道光14年(即1834年)由在这里耕作的农民所立,至今已有170多年的历史。 与岛上发现的其它碑文比较,该碑显得较小,碑文只有寥寥60多字。碑文内容十分有趣:“公议:每年凡遇福德老爷、夫人出游及演戏庆祝千秋,就东门外洋上下田亩匀捐每亩田捐五十文,按耕作亩数递加,立石以至永远。道光十四年八月公立”。据考证该碑文是由农民自撰的。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在这里劳作的庄稼人共同作此规定呢? 南澳岛地处粤东海面,是中国最大的海岛县,由37个大小岛屿所组成。根据南澳象山和东坑仔两处文化遗址出土的石器和陶器考证,南澳早在8000年前就开始有人类活动。 而作为明、清时期南澳政治文化中心的深澳,庙会活动十分活跃,当年深澳的18个社,每社都配有一个锣鼓班,每个社都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动物舞,如城隍庙的麒麟舞、武庙的狮舞、田中公的鲤鱼舞等,使每年的元宵灯会群舞汇聚、万人空巷。而社戏活动同样热闹非凡、人流如潮。 碑文记载的便是当时庙会活动中有关元宵出游及演戏的费用筹措等情况。从碑文中可以看出,为了落实每年的社区文化活动经费,东门洋的庄稼人把自发认捐的形式经“公议”后作了进一步的“决定”,并一致同意从每亩水田中抽出“五十文”作为相关费用,并“按田亩数递加”。 作为一个海岛,南澳的元宵灯会是渔民们对过去一年丰收的喜悦,祈望来年海上生产“出入平安”、“海利第一”,生活更好的美好追求。从碑文可以看出,当年的庙会及社区文化活动深入人心,人们是相当重视和热衷参与的。 由于坐落于田中央的缘故,福德祠内的土地神被当地人称为田中公。说起来,这“田中公”还有一段不凡的来历。当地人都说,“田中公”是“驸马”,而土地妈是“公主”。在当地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年玉皇大帝贴出公主出嫁的招榜,闻讯而来的各路神仙都跃跃欲试,却又不敢轻举妄动。这时,来自南澳岛上的“田中公”见状,赶忙虔诚地把榜揭下来。众仙见此,都在一旁准备看他的笑话,谁知,玉皇大帝见到揭榜的只有一人,不得不皱着眉头委屈地把公主许嫁给他。于是土地神摇身一变成了驸马爷。不信?你看,这里的土地妈还戴着凤冠哩! 岛上的文史专家认为,从170多年前农民兄弟所立的这块碑文,证实了南澳岛在此之前便有了鼎盛的庙会活动及发达的社区文化,而且这独具特色渔家风情的庙会代代相传,延续至今。(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