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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花笺记》:第一部中国“史诗”的西行之旅

http://www.newdu.com 2017-11-07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5年04月 王燕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花笺记》在明末清初的广东一带,曾是独领风骚的民间文学唱本,这本文学史上难得一见的木鱼书,却是“维多利亚时代”来临前夕,以中国式“史诗”率先走出国门的第一部长篇叙事诗,汤姆斯英译的Chinese Courtship是该作环游欧洲的启航之作。对于当时的英国汉学界来说,身为“印刷者”的汤姆斯染指文学翻译,难免越俎代庖;他的译作,也因用词粗俗、语法错误频仍而被讥为“反韵律的译作”。但在中国诗歌阙如的文化背景下,汤姆斯的坚持与努力,却为中国诗歌的海外译介迈出了艰难的一步。本文结合西方读者的反应和主流媒体的评论,着重分析了《花笺记》选译缘由、“以诗译诗”的文体选择,以及该作在中西文化史上的价值。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清代来华西士与中国古典小说的早期海外传播”(12CZW046)阶段性研究成果。
    

    木鱼书《花笺记》是产生于明末清初的广东说唱文学作品,在东南一隅以文笔声调冠绝一时,所谓“曲本有《西厢》,歌本有《花笺》”。该作全文三万余字,演绎梁亦沧与杨姚仙的才子佳人故事,就内容而言乏善可陈,近现代以来罕为人知,实属正常。不同凡响的是,这部方言作品,在19世纪,意外地搭上了西去列车,成为环球旅游的“世界文学”读本。《花笺记》开启这一国际旅程的发端之作是1824年英国人汤姆斯(Peter Perring Thoms)英译的Chinese Courtship。此后,德、荷兰、丹麦、法译本相继问世。据统计,在19世纪,仅目前所见西译本就有5种文字、6种全译本①。译作语种之夥、游历之广,在早期中国文学西译史上极为罕见。它在西方的影响,以德国诗人歌德(Goethe,1749—1832)的评价臻于至点,他称赞《花笺记》是“一部伟大的诗篇”,并据此创作了闻名遐迩的《中德四季晨昏吟咏》。美国学者梁启昌指出:严格地说,既然歌德看不懂中文,启发歌德灵感的并不是《花笺记》原文,而是汤译《花笺记》。“奇怪的是,虽然汤氏的译作对歌德有一定的影响,但至今似乎尚未有一位现代学者对Chinese Courtship 作一番深入的评价。”②梁氏此论,发表于2008年,几年过去了,关于汤译《花笺记》的研究,依然罕有力作。
    19世纪《花笺记》以多种文字“游历欧洲”,如果说这是它生命的第一春,那么20世纪的“荣归故里”,则可以看作是它生命的第二春。20世纪初期,随着郑振铎、柳存仁、陈铨等著名学者的海外访书与汉籍著录,《花笺记》这部在中国文学转型之际几乎被遗忘的作品,因海外藏本的丰富、歌德的赞赏峰回路转而屡被引述。最近几十年,竟先后出了三个校本。不知是有意的屏蔽,还是无意的忽略,在相关序言中,论其艺术成就,学者们不是引述郑振铎的赞词,就是借用歌德的嘉奖,对于该作在英语世界的真实处境,尤其是汤译本遭遇的种种尴尬,却始终没人提及,这显然不利于现代读者以平常心评估这部作品的真实价值。这种文学批评上“报喜不报忧”的情况,为笔者平添了一份责任,即,结合汤姆斯的努力与英语世界的反响,还原该作西行之旅的历史生态,进而反思它在中西文化交流中承受的重压、承担的使命。
    一 选译缘由:史诗、才子书、木鱼书
    尽管被歌德视为“一部伟大的诗篇”,但是,在明清通俗文学作品中,《花笺记》算不得上乘佳作,相比于《三国》、《红楼》等经典之作,更是叨陪末座、屈居下品。有趣的是,《花笺记》既非经典,何以在19世纪早期就搭上了西去列车,顺利地被引入西方语言系统?
    首先,汤姆斯欲藉《花笺记》这一长篇叙事诗弥补中国诗歌、尤其是史诗(Epic poems)在英语世界的阙如。
    “木鱼”作为一种地方说唱文学,一方面讲究韵律和节奏,具有诗歌的文体特点;同时又贯穿以多个人物和复杂情节,具有小说的文体特点。清代评点者钟戴苍评点《花笺记》时,在文体上将之定义为“歌本小说”③。这种文体上的双重属性,很早就被英语世界的读者捕获。第一位来华新教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在他编著的《华英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中指出:《花笺记》是一部用“诗体”(in Verse)创作的“中国小说”(Chinese Novel)④。汤姆斯在《花笺记》的英文书名中也表明该作以“诗体”翻译。何以采用“诗体”?汤姆斯在序言中说:“尽管关于中国的作品已出版了很多,但他们的诗歌却几乎无人问津,这主要是因为汉语带给外国人的困难。除了偶尔翻译的一个诗节或几句诗歌,汉语让所有的人知难而退。现有的译作不足以让欧洲人对中国诗歌形成一个正确的认识,于是我尝试着把《花笺,第八才子书》翻译过来。鉴于他们的多数诗歌仅由几句组成,可以想见,写起来或许一挥而就,相比之下,这部诗歌远长于一般的作品。尽管中国人喜欢诗歌,他们却没有史诗。”汤姆斯显然把《花笺记》看作是一首长篇叙事诗,将之比附为西方的“史诗”。
    “中国无史诗”这一判断是随着黑格尔的《美学》广为传播的,但黑格尔本人并不懂汉语,他对中国诗歌的认识应该来自早期来华西方人士的汉学研究。在英语世界,据笔者调查,除了汤姆斯,较早提出这一判断的还有马礼逊,他在1825年出版的《中国杂记》(Chinese Miscellany)中说: The Chinese,we believe,have nothing that can be called Epic Poetry(我们相信,中国人没有可以称之为史诗的作品)。在同一著作中,关于中国诗歌,马礼逊还提出:中国诗大多篇幅短小。又说,诗歌比任何其他东西都更能惊天地、泣鬼神。汤姆斯是为了印刷马礼逊编辑的《华英字典》而被东印度公司聘请到澳门的印刷者(printer),他对马礼逊的上述观点理应格外熟稔,这些观点无不促动粗通汉语的汤姆斯奋力一搏,尝试着翻译一部相当于“史诗”的长篇巨制,以弥补中国诗歌在英语世界的阙如。
    其次,汤姆斯译《花笺记》还在于他认识到这部作品在中国享有“第八才子书”的盛名。
    “才子书”这一概念在19世纪中期的欧洲格外风靡,它几乎是优秀的中国文学作品的代名词,它对于中国作品质量高下的品定,甚至是歌德的“世界文学”都不能取代或超越的。汤姆斯或许是第一个提到“才子书”的英国人。1820年,《亚洲杂志》(The Asiatic Journal)分四次连载了汤姆斯摘译的《三国志》(San-kwo-che),题名《著名丞相董卓之死》(The Death of the Celebrated Minister Tung-cho)⑤。汤姆斯首先翻译的是出自金人瑞(Kin-jin-suy)之手的一篇序言,据此推测,他采用的《三国演义》底本,应该是毛氏评改本,该版本在清代曾被称为“第一才子书”,汤姆斯把“第一才子”译作Te-yeh-tsae-tsze the work which evinces the highest literary talent,即“最具文采的书”。他虽然误把《三国演义》当成了史书,但却认为这是“描述中国内战的最著名的史书”,“它备受中国人青睐,不仅因为它的文学价值,还因为它对于彼时战争灾难的丰富而准确的描述”。显然,汤姆斯在译介《三国演义》的同时,也肯定了“才子书”这一评价体系自身的合理性。既然有所谓第一才子书,被钟戴苍推许为“第八才子书”(The Eighth's Chinese Literary Work)的《花笺记》自然值得翻译。
    需要注意的是,汤姆斯引入的“才子书”在西方世界不胫而走、广为流传。比如,1838年,德国传教士郭实腊(Charles Gutzlaff,1803—1851)在《中国开门》(China Opened)中将“十才子”理解为“十位天才的著述,精选小说集”⑥。1897年,美国传教士丁义华(E.W.Thwing)在《中国小说》(Chinese Fiction)中,把中国小说一分为二:历史小说和罗曼史,位列罗曼史之首的就是“十才子”。有趣的是他竟将“十才子”错译为“十个天才的儿子”(The Ten Sons of Talent)。其中第八种即《花笺》,英译名直接沿用了汤姆斯所译的Chinese Courtship⑦。直到1936年陈铨写作《中德文学研究》时,他还慨叹:“其实这十部书里面,真正够得上称才子书的,也不过《三国志演义》、《水浒传》、《西厢记》、《琵琶记》,其余比较相差太远。”但是,这个观念却被根深蒂固地沿用下来,以至于“最近德国人孔(Franz Kuhn)在他《好逑传》译本跋语里边,仍然把十才子书的标准来审定《好逑传》在中国文学上的地位”⑧。“才子书”这一概念影响如此深远,或许是汤姆斯始料未及的。
    再者,汤姆斯之所以选译《花笺记》还因为他当时身居澳门,作为广东说唱文学,该作在当时颇为流行。
    汤姆斯于1814年9月2日抵达澳门,迅速建立印刷所,很快研制出适合中英文合印的活字,这批活字被看作是“中国第一批铅合金活字”⑨。第二年他就用这批活字印出了《华英字典》第一部,这部字典的封面,除了编辑者马礼逊的名字,还赫然列着印刷者汤姆斯的名字。《华英字典》主要依据《康熙字典》编译而成,但某些字词例句却并没照搬原著。比如,马礼逊在“花”字下援引《花笺记》作为例证⑩。仅此一条,汤姆斯就不难注意到《花笺记》的存在。木鱼的演唱在当时非常盛行。1828年澳门出版了马礼逊编译的粤语方言词典《广东省土话字汇》(A Vocabulary of the Canton Dialect)。其中有一短语:“个头唱木鱼(They are there singing ballads)”(11)。在此,马礼逊把“木鱼”译作ballad,意思是民歌、情歌或叙事诗歌。这种说唱艺术如非喜闻乐见,马礼逊又何必将之纳入现行的汉语教材?汤姆斯说:《花笺记》“在中文中,其原来的文体,被称为木鱼(Mǔh-yu)”(12)。显然,虽然把《花笺记》译作“诗歌”,汤姆斯对其文体属性并不陌生,这或许正源于这一艺术形式本身的风靡。
    此外,《花笺记》在当时应该不难购得。根据杨宝霖的研究,《花笺记》作者乃广东东莞人,书成于明末清初,存世之本,始刻于清(13)。在地理方位上,东莞与马礼逊、汤姆斯所居澳门仅一江之隔,两人之于《花笺记》可谓近水楼台。清政府对于西人购买中国图书虽有禁令,但他们还是可以通过中国助手或佣人设法购得。马礼逊在华购买的部分书籍现收藏于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OAS)图书馆,笔者在特藏部发现了《静净斋第八才子书花笺记》和《第九才子书二荷花史》两种木鱼(14)。前者为“福文堂藏板”,这是清代中后期广州本地大量刊刻通俗文学作品的一家书坊。第二任香港总督德庇时(Sir John Francis Davis,1795—1890)翻译的《好逑传》(The Fortunate Union)所用底本,也是“福文堂藏板”。由此可见,木鱼的演唱与坊间唱本的印刷在当时都是极为寻常的。就此而言,汤姆斯选译《花笺记》确实带有就近取材的特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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