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走百病与元宵 由于时间上的接近,也由于求子仪式的接近,“走百病”与元宵节开灯习俗也出现了融合。这种混同,在唐代“照耗”习俗形成时期,就已经出现。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二云:“张灯之始上元,初唐也,……上元三夜灯之始,盛唐也,玄宗正月十五前后二夜,金吾弛禁,开市燃灯,永为式。”如前所述,唐代正月十六日为“耗磨日”,灯照是禳除虚耗的主要形式,而唐代又有“上元三夜灯”的习俗,二者时间相连,仪式相似,因而出现了混合。另一方面,因为“灯”与“丁”谐音,所以赏灯求子的文化内涵十分突出。如浙江省的金华、兰溪、衢州、浦江等地,每年正月都有盛大的“迎桥灯”活动,有接灯(丁)、分子息等与祈嗣深切相关的仪式细节的设计与表演。闽粤部分地区谓女子元宵观灯有繁衍子孙的神力,盖“灯”与“丁”谐音,因男称“丁”,女称“口”,更引申为生男的吉兆。故而尚未生育与未生男孩的妇女,元宵节观灯尤为踊跃,而且专看有生子好口彩的灯,如贵子麒麟灯、送子娘娘灯、五子登科灯、观音送子灯。 在北京、河北、山东、福建等地,在元宵节走桥观灯的同时,则有摸门钉以为祈嗣吉兆的民俗。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二记载妇女“走桥”之后,又“至城各门,手暗触钉,谓男人祥,曰‘摸钉儿’。”又《长安客话》云:“京都元夕,游人火树沿路竞发,而妇女多集玄武门(前门)抹金铺。俚俗以为抹则却病产子。”清窦光鼐、朱筠《日下旧闻考》引《陈检讨集》云:“燕京风俗,元夜妇女竞往前门摸钉为戏,相传谶宜男也。”古城门门钉为九行九列计八十一枚,九为最大阳数;又,门钉形像阳具,俗或以为摸之宜男。《日下旧闻考》引《北京岁华记》云:正月十六日妇女出门走桥,并“手携钱贿门军摸门锁,云即生男。”徐釚《词苑丛谈》卷九:“京师旧俗,妇人多以元宵一夜出游,名‘走桥’。摸正阳门钉,以袚除不祥,亦名‘走百病’。予向欲填一词记之,近见《青城集》中《木兰花令》正咏此也。句颇雅丽,词云:‘元宵昨夜嬉游路,今夕还从桥下去。名香新暖绣罗襦,翠带低垂金线缕。回头姊妹多私语,鱼钥沈沈纤手拄。钗横軃影参差,一片花光无处所。”又录女词人徐灿《燕京元夜词》云:“华灯看罢移香屧,正御陌,游尘绝,素裳粉袂玉为容,人月都无分别。丹楼云淡,金门霜冷,纎手摩娑怯。三桥宛转凌波蹑,敛翠黛,低回说。年年长向凤城游,曾望蕊珠宫阙。星桥云烂,火城日近,踏遍天街月。”“钉”与“丁”同音,而“丁”又象征男子,所以妇女特别是未有身孕的妇女必须诚心“摸钉”,以求子嗣,使家业兴旺,有传宗接代之人。妇女们热衷于去正阳门“摸钉”,因正阳门秉“正阳之气”,摸了正阳门的门钉,宜生男丁,消灾祛病。《清稗类钞·迷信类》甚至记载了摸秀才的“宜男”民俗:“科举时代,江苏之常州各属院试,必于江阴。凡赁庑者,一衿既青,门前屋角,必有妇女于暗中牵襟弄裾,名曰摸秀,谓可得佳壻,兆宜男。又或于院试奖赏之日,小家新妇联袂出游,故与新秀才摩肩而过,则曰轧秀。” 摸丁习俗,还有其他变形,如摩狮子、摸乌龟等,与摸门钉同出一意。清同治《保靖志稿辑要》云:“(正月)十三夜,乡间老少妇女入城,在各寺庙观灯,谓之‘走百病’。参府署前狮子系明宣慰司遗制,乡俗每于元霄(宵)各备香烛,群相祷祝,头痛摸头,腹痛摸腹,耳目手足亦然,俗谓之‘摩狮子’,盖祈以治病也。”仔细推究这项民俗活动的原初意义,它最初应该与过桥时摸桥栏一样,源于古代人们对于集团活动生殖力的一种信仰崇拜观念。潘光旦先生曾在为蔼理斯《性心理学》所作的译者注中指出:“性与触觉的关系,方面甚多,……一个女子,要她在日常环境之下,和男子的生殖器官发生触觉的关系,当然有种种的顾忌,但若和它的象征发生接触,就没有顾忌了。不但没有顾忌,并且往往是一件公认为吉利的事;至于吉利何在,就得看当时当地社会的说词了。……徐灿所作的词里有句说,‘丹楼云淡,金门霜冷,纤手摩娑怯’,指的就是摸钉这回事。说‘宜男兆’,说 ‘走百病’,都是所谓说词了,要紧的还是那黝摸。换言之,摸钉,其实是在摸男性生殖器的象征物,其实是民间巫术思维相似律和接触律的反映。 由于与元宵节俗的合流,各地走百病还出现了狂欢的趋向。前面提到唐代虚耗日有“不事事”和“饮酒”作乐的习俗,已包含狂欢的意味在内。成书于五代时期的《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都人士女每至正月半后,各乘车跨马,供帐于园囿或郊野中,为探春之宴。”光绪《抚宁县志》载“‘上元’张灯,放烟火,戏秋千,妇女走百病,时则有春宴。”上述材料都明确记载走百病和探春宴习俗出现合流。 在“走百病”民俗中,求子群体以妇女为主体,但对于祛病和春宴来说,则可以是男女同欢、老少皆宜了。之所以对女子出游大开绿灯,首先是为了祛病。封建社会里的女性,特别是年轻女子,受妇德的束缚,终年禁锢家中;大户人家的女儿更是深居闺阁,连楼都不得轻易下。元宵节却是例外,能得放飞出门且是夜游,踏街观灯走百病。年轻妇女梳妆打扮后,三五成群,健步行走,其信仰基础是因为相传这一天夜晚鬼穴空,百病都归尘土,所以此夜外出可以避疫,可避百病,否则的话就会终年手臂疼痛、头昏眼花。其次,元宵节赏花灯正好是一个交谊的机会,未婚男女借着赏花灯也顺便可以为自己物色对象。欧阳修《生查子》云:“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书;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就是描述元宵夜男女青年与情人相会的情境。传统戏曲陈三和五娘是在元宵节赏花灯进相遇而一见钟情,《春灯谜》中宇文彦和影娘在元宵定情,都反映了这一民俗。有学者指出:“‘走桥’其实不过是个形式,‘盛妆出游’才是正经。”宋代以来,在宋明理学的影响下,开始讲究男女授受不亲,所以出现男女不同游的讲究。如正德《江宁县志》载:“箫鼓声闻,灯火迷望,士女以类夜行。”意思是男女分别结伴而行。但是也有一些地方,仍是男女俱出。如安徽全椒、山东邹城等地都是这样。还有一些地方“走百病”时则出现了身份阶层的分别。如民国《翼城县志》卷十六载: “(元宵)士女夜游不禁,至十六日亦然。此二日间乡村男女观剧、观灯,恣意游玩。亦多来城,周历街巷,名曰‘走百病’,谓此一走而百病可除也。然亦庶民小户如此,绅士之家则否矣。”士绅之家不参与,其实因为封建礼教认为女子应该足不出户,男女更不应同游。但是,作为一种风俗论述与实践,“走百病”为妇女元夕出游以及男女同游提供了暂时越界的正当性。走百病以日夜接续、城乡交通、男女杂处、官民同乐、以及雅俗并陈的方式,颠覆“礼典”与“法度”所调控定位的日常(ev-erydayness)——从日夜之差、城乡之隔、贵贱之别到男女之防。而这种暂时性的越界与乌托邦里的狂欢,可以解释成盛世太平中民间活力的展现,也可以功能性地视为岁时生活的调节,或是积郁力量的抒解,但也可能被判定为对礼教规范与法律秩序的扭曲与破坏。因此尽管历代不乏士人从统治阶层的立场衡量,尝试祛除、禁绝所有非礼不经的行为。但衡诸历史,尽管民间狂欢的活动内容因时因地而演进分化,但究其基调,显然从未在元宵嘉年华会里褪色消失。 不过,由于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妇女解放和妇女地位的提升、生育观念的转变以及狂欢娱乐手段的多样化以及一些偶发事件,晚清民国以来,不少地方的“走百病”的驱鬼度厄和求子生育内涵逐渐弱化,或者隐没于元宵节俗之中,甚至而渐渐消失了。如据张江裁《北平岁时志》载,走桥摸锁的习俗至庚子(公元1900)年正阳门被灾后才完全消失。《津门杂谈》指出:“原来在津卫里一般老根旧底大宅门的妇女们,一向是讲究大门不过,二门不出,规规矩矩的深藏在在家里。就是有时候到亲友家里‘出门’,也是车来轿去,轻易不肯随便的出现在街上。当年一般妇女,尤其是青年的妇女们,受了多年沿传下来的旧礼教所束缚,是处处不能像男子般那样自由行动。所谓正月十六这天,要巧立一个名目,叫做‘走百病’的日子,是一般妇女借题发挥的一个公开解放日子而已。时至今日,民智大开,潮流日趋摩登。一般时髦妇女,无论是千金小姐,或者小家碧玉们日夜可以出入各娱乐场所,或是在马路上游逛。早已是打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旧俗,冲开礼教束缚圈,不像从前那样受拘束了。所以这妇女界一年一度的正月十六‘走百病’日子,在今日津卫里已不像从前那样为一般妇女所重视了,当做一种习俗罢了。” 综上所述,走百病习俗其实是一个多民族、多源流的,兼具累积沉淀型和合流变形型类型特点的民俗,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在历史学、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及文学等方面均具有重要价值,值得深入研究。 (注释与参考文献请见原文) 本文原载:《民俗研究》2017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