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间信仰对于城市文化建设功能的认识,保护民间信仰的物理空间, 保护拆迁居民的社区结构,将是民间信仰健康发展的基本途径。 在过去的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文化传统有一个重要的来源,即乡村的文化传统。乡村文化积淀到城市里,城乡间构成一种和谐的联系性主体。但是,现在的城市化发展却完全不同了。城市的动迁会突然把一个巨大的城市社区迁到郊区农村,而郊区农民因为动迁,寻找居所四散而去,原有的村落结构被破坏了。他们再也难以聚集起来完成相同的信仰仪式,因此,原有的乡村的信仰很可能在新形势下难以在城市留下痕迹了。 我们在上海宝山区的一个村子调查,发现这个村子有较为完整的宅神祭祀仪式。宅神,既是家宅之神,又是村宅之神,是一个对象比较含混的神灵,有人将其理解为“老祖宗”,有人认为是独立的宅神,是管理家宅和村宅的神。2000年前后,该村开始来了一批外来的人员借住村民的房屋,而村民因为土地被征用失去收入来源,住宅出租成为一个主要的收入来源。由于借住者往往有夫妻同住,或者其他形式的男女同居的情况发生,引起了当地人的不安。因为当地有一个禁忌:家中不容许外来的男女同居。假如外来的男女同居,就会给家里带来祸殃。这个民俗禁忌,在江南地区很多的省份都存在,长江以北的部分地区也有此禁忌。于是,借房获取经济收入与乡村的传统禁忌发生矛盾,村民陷入焦虑之中。他们既想获得经济收入,又不想触犯传统禁忌。就在焦虑持续的时候,村里又连续死掉两位老人。本来老人都算正常死亡,但是在这种非常的情况下,人们将这种死亡看作了非正常事件,认为这是因为村里借房,外人男女同居得罪了宅神的缘故。一时间,该村人心惶惶,觉得要大祸临头。那些没有借房的人埋怨借房的人家,借了房的人则心理压力倍增,不知如何是好。对面一所大学的师生在该村调查,给他们讲再多的破除迷信的话都没有用,他们的焦虑依然。这时,村里几位老人说起了50多年前的宅神祭祀的事情。他们认为,既然是得罪了宅神,那请道士或者是和尚来做一场法事,事情不就结了吗?这事迅速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村委会从村企业里面拿出3000元钱来,每家再凑出几十元的份子钱,请来一班道士,做了一天安宅神的法事,村里人遂心安理得了。 该事件可以理解为是民间信仰在解决现代性与传统禁忌之间张力的特别功能。面对传统的禁忌,简单用科学知识来教育是难以奏效的,因为一项禁忌往往有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积淀,人们的心理一时难以解决,带着这样的心理压力生活是不幸福的。当这样一项仪式活动举办以后,能够带来村寨的心理平和,这就是民间信仰的社会和谐功能之一。 这种宅神祭祀要连续举行三年,当然此后的两次祭祀不需要再请道士或者是和尚来操办,大家在村口道路上供奉叩拜一下就行。三年结束,可以等十二年后再行祭祀。这样一种祭祀制度,成本不是很高,也不是很频繁。十二年的期限,只是为了不忘记这种礼仪而已。祭祀制度的理性安排充分照顾了村落民众的负担能力。显然,宅神祭祀是一项与村落集团相协调的信仰制度。在当下,它有效地在传统与现代性之间充当了调停者,以其特有的方式促进了现代性的发展,又不至于与传统刚性冲突。该村子很方便地组织起来一场宅神祭祀,也充分说明长期共同生活积累的社会结构对于公共事件的处理是十分有效的。 但是很快,这个村子动迁了。村子的57户人家无序地迁到了多个城市居民小区,彻底离散了社会关系网络,因此,宅神祭祀这样一种民间信仰的仪式可能就在未来的城市里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基础。那些乡村生活其间朝夕相处的生活改变了,邻里关系改变了,管理者改变了,谁还会来组织这样的祭祀活动呢?不同的群体居住在同一空间,即使是一部分人有着举办民间信仰活动的需求,也有能力举办相关活动,但是如果妨碍了其他人的生活,这也是现代城市生活不容许的。 这就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农村城市化,农民不仅失去自己的物质遗产,如土地房屋,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能将在这一过程中失去。中国农业社会几千年的文化遗产能否带入城市,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中国的农业文明发育成熟,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据2010年底文化部公布的统计数据,现列为县级以上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7万项,而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目达到惊人的87万项之多。这其中,农业文化遗产占据了主导地位。假如城市化快速实现,几十万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陷入濒危甚至消失的境地。 这是城市化造成民间信仰遗产危机的一个案例,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因为农民失去自己原来的生活空间,离散其生活环境与邻里关系,他们不具备传承原有的民间信仰遗产的条件了。因此,在城市化过程中,给民间信仰以生存的物理空间至关重要;同时,给乡村和城市里的拆迁民众的社区结构予以制度性保护,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只有文化遗产持有者的合力才是城市民间信仰传承的保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