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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枚]“歌”与“谣”源流辨析(3)

http://www.newdu.com 2017-11-07 金月芽期刊网 郑小枚 参加讨论

    三、歌的形制
    由“谣”的传播情形可知,人自身在早期诗歌中扮演了既简单又复杂的角色:其简单在于,仅凭借人体与生俱来天然条件便可实现;其复杂处是,人角色的多重性——创作主体、传播媒体、接受主体,每一个人都可能是这三重角色的承担者,“谣”在各个主体间传递,缔结了最早的主体间性关系。可以想象,在初古先民社会中,“谣”可能曾经是那个文学概念尚未出现时代的主流体式。
    比“谣”后出的“歌”,在它产生之初,因为所附着的音乐性和所承担的社会功能超越了原始的主体间结构关系,未能在当时的条件下成为民间文化记忆的主体,因此,在那段历史中亡佚的可能不只是一部“葛天氏之乐”。但是,这种后起的艺术形式与人的社会化程度相偕而来,它预示了此后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和伦理化进程,所以,它必将在人的社会化进程中,在与它相匹配的诸种工具产生和成熟时,逐渐变得稳固和日臻兴盛,最终取代“谣”而成为诗歌主流。在流传意义的延续关系上,“歌”是“谣”的接续,是“谣”由民间进入氏族乃至民族之正声合唱的变体。或者可以这样说,“谣”与“歌”起源于不同的诗歌需要,出身于不同的社会阶层,“歌”所附加的种种条件显然出现在“谣”流传之后,因此,谣体所创造的节奏和语言方式,可能被“歌”以不同的形式接续。即“歌”对“谣”的挤占,是以支流的逐渐变深变阔而实现的。
    这是诗歌领域的第一次代谢。通过这次代谢,“谣”把一种洗心革面的基因遗传给了后来的每一次蜕变,使中国诗歌的成长始终伴随着音乐形式的更迭、时代媒介的更新和诗性思维的衍变,一路延宕。
    顾颉刚对“谣”的徒歌性质有着无意却含深意的阐述,他借回应魏建功的批评发挥道:“徒歌是什么,是里巷间妇人女子贩夫走卒发抒情感的东西,他们在形式上所要求的只在声调的自然谐和,不像士大夫与乐工们有固定的乐律可以遵守。”
    这里,徒歌的民间游走性,因其作者主体“里巷间妇人女子贩夫走卒”而亦显突出。“里巷间妇人女子”,自是家长里短、飞短流长的口耳传播者,歌谣、民谣既是她们发抒情绪的方式,也是她们传递信息的工具;至于“贩夫走卒”,这些蹿行于巷里乡间或阡陌洲口的食力者,则是民间传奇、野史的津津乐道者和不余遗力的贩运者。为此,“谣”是一种随个体行脚传播的口头程式,它注定与“歌”仪式曲目的官方传播方式截然不同,而可能是随意随兴的,随时随地的,无人留意的,渠道多元的,不留痕迹的。因此,顾颉刚不无感慨地说:“我们一从历史上观察,便可知道收集徒歌是现代学术界上的事情,以前是绝对没有这一个 问题的。以前的人尽可以会唱许多徒歌,尽可以听到许多徒歌,但除了与政治人物发生关系的几首视为值得注意之外,是随它澌灭的……总之,自人类始有文化以来,直到十九世纪的初叶,徒歌是没有一天间断的,但是全世界人对于它却是一例的不注意。”
    在对民谣的收集中,顾颉刚并没有走人民谣论的偏狭中,没有在民谣运动的自执一词中悖离《诗经》文本的研究,相反,疑古的态度使他在《风》诗的反复吟唱形式中,找到了“歌”区别于“谣”的特征:回环复沓。
    顾颉刚认为:“徒歌中的回环复沓,只限于练习说话的‘儿歌’……所有的成人抒情之歌大多是直抒胸臆,话说完时歌就唱完,不用回环复沓的形式来编制”。其言外之意为,回环复沓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一种乐曲形制,是需要专业乐工利用乐曲技能和音律手段进行“编制”的。因此,徒歌偶有的回环复沓,并不是编歌的需要,而“只在作者的内心情绪的不得已”,即“里巷间妇人女子贩夫走卒”们兴致未毕,意犹未尽。他认为,至于乐歌,乐工们在进行这种“编制”时,是有专业要求和职业习惯的,因为“乐歌是乐工为了职业而编制的,他看乐谱的规律比内心的情绪更重要;他为听者计,所以需要整齐的歌词而奏复沓的乐调。他的复沓并不是他内心情绪必要他再三咏叹,乃是出于奏乐时的不得已。”
    此处,乐工编制乐歌,不是出于情绪的宣泄,而是职业使然。即乐工们所食的俸禄,是王室或诸侯对他们的供养,他们是具有音律专长的职业乐人,是宗庙郊祭、庭院燕享不可缺少的演唱者或助兴者。在这种职业中,作为王侯的听者之听觉感受是他们首先要考虑的因素(“为听者计”),因而这种编制工作中的听觉审美规律是乐工必须掌握的职业技能,一唱三叹的音韵要求,是回环复沓的“不得已”,而不必是这些奏乐者内心情绪的表达需要。“因乐谱复奏关系,即使内心情绪的宣泄已尽于一章,但也必敷衍成为若干章,所以它的复沓是极整齐的复沓;这些复沓,有的在意境上尚可分出些深浅,有的竟是全同。”以此勘察《诗经》,回环复沓比比皆是,据此,顾颉刚得出的结论是:《诗经》所录全为乐歌。
    同是“不得已”,徒歌为的是情绪的宣泄,乐歌则为音律所需,因而,徒歌的回环复沓极少,它没有音律制式的强制,即便出现,也是偶然;乐歌的回环复沓重叠,并不是诗歌内容的需要,而出于对曲式的顺应、屈服,是乐歌的性质使然。音律在这里看似对形式的强调,但从诗歌的发展史程看,这种强调在本质上是抒隋的,它以回环复沓的形制完成一种情绪的抒发和展演。因此,“歌”的曲式比起“谣”的言说,离抒隋更近,也更多地体现了诗的本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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