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子书具有说理、记言与记事相结合的特征,子书采“故事”,必定是为了满足其“叙事”功能的需要,进而达到“说理”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故事”之真伪与准确性成为次要的事情,而借“故事”来“说理”则上升为主要目的。 笔者认为,《孔丛子·记义》记载的“公父文伯死”事,多见于《国语·鲁语下》、《战国策·赵策》、《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礼记·檀弓下》、《韩诗外传》、刘向《古列女传》与《新序·善谋》等书,但它们记载的人物的名字、口吻与叙事的详略各有侧重,这显然与各书撰述目的不同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子书对“故事”的转述,往往不如史书翔实,大多简化故事情节,甚至一句话将整个故事引出来,而重在由此出发去阐发义理,在阐发道理过程中,有时候还会再引其他“故事”以佐证。史书或其他以“故事”题名的著作则不然,它们非常关注故事的完整性与情节的曲折性,往往重在叙述一个故事,而不关注说理。例如《孔丛子》和《汉武故事》都有“子杀母”故事。 《孔丛子》以“梁人取后妻,后妻杀夫,其子又杀之”一句话就将整个“故事”的主要内容说清楚了,季彦与梁相的对话,重在说理。其中,季彦为了进一步说明自己的观点,还引用了《左传》“文姜与杀鲁桓”故事,但也是简明扼要,毫不复沓。而《汉武故事》则不同,由于该故事重点在塑造汉武帝聪敏过人,故通过“帝疑之”、“帝命问之”、“太子答曰”等关键词,将整个故事叙述得曲折,具有传奇色彩。前者显然属于子书的撰述体例,后者则具有“小说”的性质。但二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非常重视“叙事”技巧。可以说,子书之“叙事”,很大程度上是史书“实录”向文学“虚构”发展的一个关节点。 秦汉子书的“叙事”与史书“故事”有着很大的内在联系,子书之编撰亦与史书“故事”具有直接的关系,尤其是以“春秋”题名的子书,更是如此。例如《晏子春秋》中的“故事”与一般的子书相比,更具“小说”性质。《孔丛子·诘墨》“孔子之齐,见景公,公悦之,封之以尼溪”故事,就能说明这个问题。这个故事同时见于《孔丛子》、《墨子》、《晏子春秋》与《史记》,但亦有小殊: 《孔丛子·诘墨》“墨子曰孔子之齐,见景公,公悦之,封之以尼溪”事,《晏子春秋》叙述字数最多,说明特别重视故事情节的完整性。《墨子》与此大同小异,且二书叙事结构与表达方式十分接近。如首句《晏子春秋》为:“仲尼之齐,见景公,景公说之,欲封之以尔稽,以告晏子。晏子对曰:‘不可。夫儒,彼浩裾自顺,不可以教下。’”[5]《墨子·非儒》为:“孔某之齐,见景公。景公说,欲封之以尼溪,以告晏子。晏子曰:‘不可。夫儒,浩居而自顺者也,不可以教下。’”[6]除了封孔子的地点不同,其余毫无差别。这说明《墨子》作为子书,虽然主要是为了“非儒”说理的需要,但也不是不重视对“故事”的详细介绍,但毕竟还是为了“说理”,有些情节,《晏子春秋》表述比《墨子》繁富,有的文字为《墨子》所无。这说明《晏子春秋》更重视故事的完整性与曲折性,更强调“叙事”。 《孔丛子·诘墨》中,晏子说儒者“倨法而自顺”、“崇丧遂哀”、“其道不可以治国,其学不可以导家”,与《史记·孔子世家》的表达方式极为接近。由于《诘墨》是转述墨家之语,故《史记》的记载,部分可能直接来自儒家的说法。 这个故事中,《墨子》重在“非儒”,《孔丛子》重在“诘墨”,二者对“故事”的叙事不太重视,而是将重点放在说理上。《晏子春秋》重在通过对话塑造孔子与晏子的形象,对故事情节特别重视。《史记》既重视叙事,也重视说理,情节更为完整。 可见,子书虽然重在“说理”,但有时候也非常重视“故事”的叙述技巧,并且为了说理需要,不十分在意故事的真伪。这是后世文学“叙事”进程中“虚构”的先导,也符合文学审美功能的需要。史书虽然重在“实录”,但在“叙事”过程中,为了“说理”需要,有时候会简化不必要的故事情节,这就为子书补充史书的故事“断链”提供了可能。另外,史书中的这种“简化”会带来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就是为后世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续写、虚构的空间,从而大大丰富了文学的表现力。总体上看,这种既不同于史书“实录”,又不完全等同于文学“虚构”,并且主要与史书“故事”有关的撰作特征,基本上算是秦汉子书“叙事”的一个基本传统。 由此,笔者想到一个问题,即古代子书、史书与文学文本中的共同材料,互有同异,与各种文本的撰写目的、叙事需要有很大关系。我们在研究古代文学的时候,一方面不能将各种文本相同的材料单纯地放在一起进行“一锅烩”式的思考;另一方面,也不能刻意夸大它们之间的差异。简单地以孰是孰非、孰真孰伪来界定不同文本中的相同文献,是研究者的大忌。也就是说,后世虽然以“四部分类法”将中国古书分为四类,但其中必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些书目的分类,未必完全准确。在学术研究中,除了讲究学术方法上的“打通”、“融通”,尤其要重视从更细致的材料入手,从“异”中找到“同”,进而总结其“异”、“同”产生之原因,为学术研究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总之,秦汉子书中大量的“故事”、“旧事”,与汉代史书记载的“故事”有很大内在联系,也是秦汉子书“叙事传统”的典型表现。子书“叙事”体现的与史书不同的学术特征,是后世文学文本“叙事”产生的关节点。一方面,古代文学创作的某些手法与技巧,很大程度上起源于中国古代不同文本之间对相同材料取舍、运用时的不平衡发展。另一个方面,中国古代某种文体的产生,可能来源于不同的文学体式;同一种文学体式,有时候也能衍化出不同的文体形式。通过对某一“范畴”的深入研究,以往未知或较少关注的文学样式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轨迹,完全可以尽可能得以还原。无限夸大“历史还原”的作用,当然不符合辩证法,但以历史事件发生之后不可能“完全还原”而彻底否定“历史还原”的研究价值,同样是学术僵化的表现。 【参考文献】 [1]孙少华.孔丛子研究[J].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孙少华.诸子“短书”与汉代小说的早期生成[J].吉林大学学报,2013(3). [3]范文澜.文心雕龙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406. [4]朱谦之.新辑本桓谭新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9: 43. [5]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2: 491. [6]孙诒让.墨子间诂[M].北京:中华书局,2001: 299. 【作者简介】孙少华,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先秦两汉文学文献学。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