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看第二种说法,即西夏秃发是推行党项羌的传统发式。这一说法的最基本前提是党项族原来就是“秃发”,但是,我们从现存的文献材料中还找不到在西夏秃发令颁布之前,党项羌之发式为“秃发”的材料。李蔚先生根据1965年宁夏石咀山西夏城址挖掘出的一个“秃发状瓷人头像”,即断言西夏秃发早在李德明时期即已开始,(注:李蔚.简明西夏史[M]第3章.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106~107.)如此则可进一步证明,党项原本就是秃发。这座西夏城据考证即省嵬城,省嵬城始建于李德明时期。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在这座城址里挖出了一个“秃发状瓷人头像”,就可证明西夏秃发始于李德明时期,难道省嵬城始建于德明时期,也毁坏于德明时期吗?据考古报告,该城址内还出土了南宋的“建炎通宝”与金代的“正隆元宝”,(注:宁夏自治区展览馆.宁夏石咀山西夏城址试掘[J].考古,1981,(1).)这就说明,该城在南宋初年仍然保存。为什么就不可以说这个“秃发状瓷人头像”是南宋时期的西夏产品呢?或干脆就是金人的产品呢?因为金人之俗也是“髡发”。所以西夏秃发始于德明时期的说法明显证据不足。那么,在西夏秃发令颁布之前党项民族是否“秃发”呢?回答是否定的。用两条材料即足以证明。如果在秃发令颁布之前党项族就是秃发,就不可能出现元昊“先自秃发”。元昊“先自秃发”即是给不愿意改变本民族原来发式的人做个榜样,但亦证明,在“秃法令”颁布前,元昊不是秃发,更不可能出现“民争秃其发”。本来就是“秃发”,还为什么“争秃其发”?可证,西夏秃发是推行党项羌的传统发式这一说法也是错误的提法。 最后再看第一种说法,即西夏秃发是为了恢复鲜卑的旧俗,也就是说,党项本就是鲜卑,秃发乃其原有之习俗。我赞同这一说法,但须作一些较详细的辨析。我们先看看在西夏秃发令颁布之前党项族是什么样的发式。文献中保留的材料极少,阎立本《西域图》载弥药人(弥药为西藏人对党项人的称呼)的发式是: 一王皮韬小髻,余发垂双辫如缕,皮袭玄靴,解衽交手按膝。一奴皮韬,发余垂独辫,朱袭玄靴者。(注:戴表元.剡源文集[M]卷四《唐画〈西域图〉》.) 《长编》卷三十五: 保忠(拓跋继捧)方寝,闻难作,单衣披发,仅以身免。(注:李焘.长编[M]卷三十五淳化五年三月戊辰条.) 《西域图》弥药人是辫发,《长编》拓跋氏是披发。其实,辫发即编发即披发,解辫则披也。此与西羌“被发覆面”(后汉书[M]卷八十七《西羌传》.)之“被发”相同,与吐蕃“辫发而萦之”(注:新唐书[M]卷二一六《吐蕃传》上.)的“辫发”亦相同。据此可知,在西夏秃发令之前党项人的发式为“辫发”与“披发”,与羌人的发式相同。 我们再看看有哪些民族的发式习俗为“秃发”和“髡发”。《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乌桓者,本东胡也。……父子男女相对踞蹲,以髡头为轻便。”(注:后汉书[M]卷九十《乌桓鲜卑列传》.)鲜卑,“其言语、习俗与乌桓同,唯婚姻先髡头。”(注:后汉书[M]卷九十《乌桓鲜卑列传》.)宋琪论契丹境内奚、霫、渤海民族时亦称:“并髡发左衽。”(注:宋会要辑稿[M]一九六册《蕃夷》.)契丹人无论男女,均为“髡发”,沈括使辽时,记载“其人剪发,妥其两髦。”(注:永乐大典[M]卷一○八七七引宋沈存中《西溪集·熙宁使虏图抄》.)苏颂使辽诗自注:“虏中多掠燕蓟之人,杂居番界,皆削顶垂发以从其俗。”(注:苏颂.苏魏公文集[M]卷十三《前使辽诗·和晨发柳河馆憩长源邮舍》.)耶律倍《骑射图》上的契丹男子都是剃光了头顶,四周留一圈头发,额前的头发较短,两鬓头发较长,头发的后部还梳了两根细辫。(注:耶律倍.骑射图[Z].转引韩世明.辽金生活掠影[M].沈阳:沈阳出版社,2002.116.)女真之发式则是“男子髡顶”,(注:无名氏.大金吊伐录[M]卷三《枢密院告谕两路指挥》.)《大金吊伐录》卷三载:“金元帅府禁民汉服,又下髡发,不如式者杀之。”(注:无名氏.大金吊伐录[M]卷三《枢密院告谕两路指挥》.)可见,东北地区鲜卑系统之民族均为“髡发”。髡发即秃发。 既知西夏秃发令之前党项民族的发式为“辫发”与“披发”,又知“秃发”或“髡发”为鲜卑系统民族之发式,则元昊的秃发令的政治目的,就是要把羌人的风俗习惯变为鲜卑的风俗习惯。为什么要这样?只有一种解释。党项民族原来就是东北地区鲜卑系统的民族,由于迁到西北地区居住,与羌族混居。进入羌地之鲜卑人遂逐渐“羌化”,到唐宋之时,原属于鲜卑系统的党项民族的风俗习惯已基本上“羌化”,或称“吐蕃化”。(注:参阅汤开建.关于西夏拓跋氏族属的几个问题[J].中国史研究,1986,(4).及汤开建.党项源流新证[J].西北民族研究[J].1995,(2).)元昊建国,为了唤醒党项民族的民族自尊,加强党项民族内部的凝聚力,故以恢复鲜卑旧俗——“秃发”为号召,并在姓氏上废除唐宋王朝的赐姓,恢复鲜卑旧姓“嵬名(元)”。(注:欧阳修.归田录[M]卷一第6页.)恢复鲜卑姓与恢复鲜卑习俗相辅相成,为元昊重建党项——鲜卑系统新王朝作准备。这就是西夏秃发令的主要政治目的。其次,就是以秃发为标志,统一境内各民族对鲜卑党项的认同。不管是汉人、吐蕃、回鹘、鞑靼,均要统一在“鲜卑党项”的旗帜下,秃不秃发则是检验每一民族部落对鲜卑党项族的态度,违者则处以死刑。一方面,秃发令的颁布在西夏获得广大党项部族民众的拥护,故有“民争秃其发”的记载;另一方面,“秃发令”的颁布也伤害了西夏境内其他民族的自尊,如汉人、吐蕃、回鹘,故必有对秃发令抵制的部族与地方,因此,元昊亦不得不以严酷的法令来强制推行,“三日不从令,许众杀之”。这样,西夏境内的秃发之风才逐渐普遍起来,甚至远被到西部的瓜沙州、北部的黑水城。 (本文原载《西北民族研究》2003年02期,第21~30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