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维汉:羌族不是一神论者,也不是以色列人的后裔 关于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信仰,葛维汉得出了与陶然士截然相反的结论,他认为羌族宗教并非一神教。而对于许多羌人都自称是“以色列人的后裔”,并说他们所信仰的天神就是“上帝耶和华”这种说法,葛维汉在他有关羌族的著述中进行了驳斥,并指出羌族是多神信仰者,以色列后裔之说是受陶然士及其羌族助手的误导。他指出,在汶川的木上寨、龙溪寨和东门外等受基督教影响较深的村寨,当地天神“木巴瑟”又称做“阿爸齐”,暗示这是羌人接受陶然士等传教士“天父”之说的结果。他称羌族认为天神“木巴瑟”的地位与在中国民间被认为是主宰宇宙的至尊天神玉皇大帝等同,这是由于羌族受汉族道教影响的缘故。而他自己的观点是,“木巴瑟”的意思相当于“天”,“天”是古代周人的神,在历史上羌族(姜姓之族)又是周人的盟友。他强调:“羌族的‘木巴瑟’与汉族的天神相关,周人联合羌人反抗商人的统治,这个观念至今还存在于汉族之中。”显然,在此诠释中,葛维汉视当代羌族为周之羌或姜姓之族的后裔。对他而言,羌族的“天”信仰,证实此民族的历史延续性。 为了论证陶然士之说“羌民为一神教信徒”不成立,葛维汉列举了羌族的5个大神、12个小神和一些地方神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他指出,羌人家中大多祭祀5种主神。至于供奉哪些神以及各个神的名字,各地皆有不同。除了各家中所祭祀的神外,每个村寨地区都有当地的神。当然,他也不认为白石代表唯一的天神,羌族“一般不认为白色的神石不一定可以保佑什么。一些白石头或其它颜色的石头同样被作为神灵来敬奉。”他指出,白石在许多地方都被当做各种地方神祇的代表。如有的村寨以白石作为保护神来供奉,有的作为火神,有的作为山神,有的作为谷神,等等。他又称,汉人的神如玉皇大帝、观音菩萨、太上老君、送子娘娘、关圣人、鲁班、川祖和土地神等,被羌人视为自己的神。另外,葛维汉在其著述中还提到理番县的白空寺,他描述这庙中“有3块白石被作为神灵来供奉,4名汉族巫师负责照看庙神,为免灾除病,这一带的羌族、汉族和其他民族的人民都要到此地祭拜。”因此,有学者指出,所谓“羌民宗教”与“羌民”一样,只是汉、藏两大文化体系间一个模糊的混杂的边缘。而葛维汉提到的理番县白空寺的白石神被汉、羌、藏民族共同祭拜的现象,也预示所谓“羌族宗教”的多元混杂性。 由此葛维汉论定,羌族不是一神论者,也不是以色列人的后裔。羌族的某些特征不是闪族式的,例如他们并不禁止吃猪肉,祭祀用成年的山羊,而不是像陶然士所称的羔羊。此外,他还认为,如果把那些似乎与西伯来人的文化和宗教相似的特征视为中国西部少数民族的普遍做法,它们将更加容易得到解释。这些特征包括:固定的祭司阶层、用的器物或礼杖、在崇拜时所用的石头或当成崇拜对象的石头。同时,他还诉诸于汉文化强烈的历史感。对汉族来说,那么一大群以色列人涌入中国,他们不可能不把这一件事记录在史书中。关于这一点,他还补充说,羌族自己的传统也没有清楚地说明他们源于西伯来。有鉴于此,并考虑到他们自己的历史、语言、习俗和身体特征,表明羌族属于黄种人的藏缅支系。 西方传教士对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信仰作出不同的阐释 为研究羌族原始宗教文化及其变迁构建了广阔的平台 陶然士之子T·F·陶然士是研究圣经的著名学者,曾任教于爱丁堡大学。回忆起年轻时候陪同他的父亲和葛维汉的汶川之行,他注意到,葛维汉在旅行中很多的研究是在羌族和汉族杂居的地区进行的。在这些地方,羌族的外表明显地表现出蒙古族人的特征,而在偏远山坡上的、被他父亲称为“犹太人”的村庄里,则表现明显的闪族渊源。他也曾数次亲访他父亲当年传教的羌族地区。他注意到,在那些距离岷江和沱江较近的村庄,他们的宗教信仰接近于汉人,而那些较远的村庄则很不像汉人,即使在那些祭司已把异教成分掺入他们的崇拜之中的地方,所有这些都不能说明羌人不是一神论者。 当然,T·F·陶然士也指出他父亲和葛维汉确实有些不同。他称他父亲总是试图对灵性和宗教概念作出本质主义的、进化论式的解释。这样的解释方法会陷入如我们所知的“本质主义错误”之中。在他为他的父亲所作的辩护中,最有力的一点是“羌族和摩西五经记载的宗教仪式之间的几点相吻合之处可能被忽略了、被消解了,或者被视为邻近民族的影响。”然而,这一系列的“相合之处”所依赖的内在统一性却不应被轻易忽视。尤其是当该观察来自于这样一个人——他多年来一直与这个民族生活在一起,他们亲密的关系使他们愿意与他分享该民族最内在的信仰。 其实,基督教的圣灵观本质上是对上帝的信仰。信徒在心里对圣灵耕耘得越深,心灵就越接近上帝,从而圣灵完成带领信徒进入上帝真理的殿堂的使命,彰显主宰天国和人间之上帝的大能和智慧,实现基督教之普世性的终极价值取向。这种终极价值取向的宗教情怀实质上反映的是对万能之上帝的唯一的、独一无二的信仰。但是,费尔巴哈说得好,人们的愿望是怎样的,他们的神就是怎样的。对于羌民族来说,从远古走来的历史印在他们身上的烙印有着太多的神秘与离奇,这种神秘与离奇反映在宗教信仰上,就是该民族的宗教价值取向或宗教价值索求。如果说把宗教崇拜的神灵或圣灵理解为人格化的超自然存在是恰当的,从这一点讲,基督教的圣灵观与羌族原始宗教的神灵信仰有着共同的一面,那就是基督教把人格化的超自然存在称为“上帝”,而羌族原始宗教则把这种人格化的超自然的存在称为“天神”、“天父”或“山神”。然而,生活在高地上的羌民族,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普世性的终极关怀,在他们的宗教价值索求中,一个突出的特色是将宗教的价值作为生活的手段,表现出原始宗教信仰之现实的一面。在这个层面上,人对于神灵的物质奉献和心灵虔诚是娱神驱鬼、免灾祈福、修得来世,他们的宗教理念表现为信神信佛信道信巫合一,并列杂陈。所以,如果陶然士的观点是正确的,并且有大量证据来支持,在羌族人民中,原初的一神崇拜已被歪曲,并且只保持在少数的羌人中,那么,它在使基督教在羌民族中处境化的作用也是极其有限的。而陶然士真正想做的是要拾遗一个古老民族保持至今的原始宗教信仰的风貌,希望得出与基督教之上帝信仰一样的解释;葛维汉则注重羌民族原始宗教信仰之现状的采摘,从受汉藏文化的影响来梳理羌人原始宗教信仰之多元混杂的现象。二者各为其功,构建了研究羌族原始宗教文化及其变迁的广阔视角和平台。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政治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