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案:景颇丧礼祭词的空间脉络与脉络化 让我们先从我自己在云南景颇族的一类仪式-丧礼-的研究个案谈起。景颇族的丧、葬传统是不需要同时进行的。由于丧礼是需要很多的食物、牺牲准备的场合,所以人死后,过去常常先埋葬,隔一阵子,才会做丧礼。也就是说,先埋葬之后,再办没有尸体(但有尸体表征)在场的丧礼(Ho 1997: 226-304)。德宏盈江卡场地区这种葬礼、丧礼分开的传统甚至发展出丧礼中所建的坟,是底下没有埋人的坟的做法。我在1999年到卡场时仍见过此类习俗。 大体来说,景颇族的仪式都是伴随着各种牺牲进行的。牺牲越大,祭词越复杂、越长;而懂得念的人,或是有资格念的人就越有限。从这个逻辑出发,丧礼就是一定必须有很多由祭仪专家参与把牺牲祭献给死者的仪式。[3]也是这个道理,使得在中国少数民族国家化的过程中,牺牲被视为是落后、浪费的象征时,丧礼就有被迫简单化的趋势。丧礼的去仪式化-尤其是室外部份的仪式-以及室内化或家庭化都是这个国家介入后的发展(见下文)。《景颇族传统祭词译注》对于丧葬祭词的收集,就显示了这个去脉络化的痕迹(石2003)。译注者所收集的所有丧葬祭词与说明 (pp.300-402, 635-652),除了献猪的祭词是在坟地念的之外(pp.321-332, 638-640),其它表面上看来都是仅在室内念的祭词(但见下文)。[4]但在我从1989-1991博士论文田野以及陆续在1998,1999的田野中实地参加过的九场景颇丧礼(包括景颇族景颇语支、浪速语支与载瓦语支的丧葬数据)看来,虽然看似有同样牺牲祭献的内容-献鸡、献猪或献牛,但只要在家的范围内,就不会仅在一个室内或室外的地点。其中牵涉到牺牲中的「祭生」-牺牲物仍活着时的祭献与「献熟」-牺牲物煮熟后的祭献之问题,以及不同祭词念诵空间脉络的分辨。 由于本文是一篇讨论方法论的论文,所以我们暂时只以丧礼在家的范围内,包括室内与室外,所作的仪式空间脉络与脉络化的意义做讨论。[5]同时在仪式上仅限定在对于最重要牺牲-牛-的讨论。[6] (一)仪式与祭词-起灵与送魂仪式 景颇族丧礼中有很多祭仪专家的祭词可以收集,仅牵涉到牛的牺牲祭词,就有至少两处: (1),表示丧礼正式开始,「叫醒死者」(mang sharot 或bo sharot [j], mang是死者,bo是头, sharot 是起身或举起之意;shinau u tvu [z],shi是死者, u tvu是抬头之意)仪式中祭献给死者的「抬头牛」(u tvu no, no是牛之意) (Ho1997: 255-262)。[7]「叫醒死者」仪式相当于《景颇族传统祭词译注》所说的「起灵」仪式;(2),拆除家前荣耀死者的祭坛时,祭献死者的「立坟牛」(karoi baw nga[j], karoi 是家前荣耀死者的祭坛,baw是拆除,nga是牛之意;shimau no [z], shimau 是坟,no是牛之意)的仪式(Ho 1997: 267-276),约略相当于《景颇族传统祭词译注》中所说的「送魂」仪式所杀的牛。[8]事实是,这两场仪式奠定了景颇整个丧礼的架构。在丧、葬分开举行的状况下,「叫醒死者」的仪式把已经埋葬的,但在文化意义上却只是睡着的,死者叫醒,告知他的死亡事实。更重要的是在时空上公开标示此家为丧家的开始。这个时间的标示就是在杀「抬头牛」前的打枪。[9]枪声传播蔓延的很远,听到的人,马上就意识到丧礼要开始举行了。空间的标示就是在家前院场立起「室外荣耀死者的祭坛」,而在家内「堂屋」(do dap[j] or lupdo dap[j], lupdo是家里最重要的火塘,dap是火塘或是家的隔间之意;wap doq[z], wap 是火塘或隔间,doq 是上之意)设立「室内荣耀死者的祭坛」(以下简称屋内祭坛)。[10]某些载瓦姓Muiho(何)的家庭,由于其家神-yvum mu之缘故,而忌讳将「屋内祭坛」放在「堂屋」的后方,而放在主卧房的后方或是堂屋与主卧房中的走道上。[11]只能放在远远看到家屋院场前树起荣耀死者的祭坛,人们就知道哪家是丧家了。 「叫醒死者」仪式中「抬头牛」由丧家所出,但需要由此家娶进来女人的娘家,也就是丈人家代表操刀杀牛。通过此,正式确认死者文化与社会意义的死亡,魂与体的分离。从此以后,在丧礼进行的几天当中,整个家就是一个内外反转、颠倒的「丧家」。死者的魂即供奉在室内堂屋的祭坛上,接受所有家人、亲友祭品、舞蹈、哀歌的荣耀。死者的尸体或已埋在坟里,但其社会人意义的躯体则供奉在屋前院场的祭坛,接受家人、亲友的牺牲、舞蹈的荣耀。 祭献「立坟牛」拆家前祭坛的仪式则是在时空上开始为丧家脱丧的标示。它包含了拆除、送走、丢弃室外和室内祭坛,以及送魂。拆除家前祭坛祭献「立坟牛」仪式中所用的「立坟牛」,是由此家嫁出去女儿的姑爷家所出。白天家前祭坛拆除后,晚上即可开始「送魂」,拆除家内祭坛。所有拆除下的祭坛,或是随意丢在到坟地的半路谷中,或是堆在坟的上方成为坟的一部份。意味着死者已经离开家了。完成立坟、大家从坟地回家后,就在家中为所有去坟地的人「招魂」。丧家不再是丧家,而重新恢复日常的生活。 《景颇族传统祭词译注》中丧葬祭词所收集的「起灵」、「奉献鸡」、「奉献猪」、「奉献牛」、丈人家与姑爷家「祭篮」、「送魂」与「招魂」就是在上述这丧礼架构中,几个由祭师所诵的仪式文本。从文本内容与文字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是一场葬、丧合办的丧礼。而「起灵」(pp. 301-309) 祭词部份,无论是景颇语所记录的bo sharot 或是文本内容以及注释说明所写起灵的定义 (p. 307)[12],都有叫醒死者,从此以后死者的魂与体将分离开来,魂将坐在祭坛上的意思。所以此文本即笔者在丧礼现场中所见「叫醒死者」仪式中要祭献牺牲,可能是「抬头牛」时吟唱的文本。而「奉献牛」的祭词文本,从内容看来就是在送魂之前给死者的「立坟牛」仪式。但由于此仪式唱词对于此牛的性质并未交代,所以牠有可能是由姑爷家给的那头真正的「立坟牛」,也有可能是比较富裕的主人家为了要加菜款待参加送魂的客人而杀的牛。[13] 也就是说,从景颇丧礼一般仪式顺序的脉络看来,「起灵」和「奉献牛」的内容所记录的正是献「抬头牛」、「叫醒死者」与献「立坟牛」拆家外祭坛仪式时的文本。以下对祭词文本的讨论即尽量局限在对「起灵」和送魂时「奉献牛」的范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