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施爱东研究员、北京大学中文系的陈泳超教授、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的刘宗迪教授和刁统菊副教授、云南大学中文系董秀团教授则围绕“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展开讨论。施爱东对当下我国拟立法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展开条分缕析式的剖析,指出当前在我国仓促实施此法将带来诸多弊端,例如影响我国各民族民间文化的相互交流与团结、不利于我国现阶段推行的文化输出对外战略、加剧我国各地区之间的文化资源争夺等。民间文艺作品具有鲜明的共享性特点,为了促进文化商品的自由流通,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应该借鉴西方的“著作权穷竭”做法,唯有如此方可满足社会公众自由接触和继续利用民间文艺作品的需求。 民间文学的学科命运不仅受到外界的压力与挑战,其自身的研究范式也造成其当下岌岌可危的状态,对此,刘宗迪呼吁“超越语境回到文学”,改变所谓的科学客观的“田野调查”模式,民间文学不仅是为了学术研究和知识生产,也不仅是为了记录和保存真的民间文学文本,民间文学在于寓教于乐地教化民众,文学创造和文明传承,以及建设民族国家,如果意欲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重拾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采风”模式,通过文人的二次创作,重塑文学的审美性与诗意化。 陈泳超教授则对当下非遗保护中的“政府”角色扮演提出了“无为即保护”的观点。陈教授认为,民俗就像我们人类一样有其自己的生命周期,生老病死乃至衰亡消失都是自然现象,不必强求。当下社会中炙手可热的“非遗保护”要拆分成“保存”与“保护”两个概念,所谓“保存”,其目的在于“求真”,在于保留历史、为研究或任何形式的致用提供真实素材。学者和政府应多多参与此项工作,尤其是政府应该止步于树立和倡导某种价值观,资助一切正当的“保存”工作;而所谓“保护”则是借用外力延长某项文化的生命,这种行为对于文化本身的生命存在往往是可怜无补费精神,但是并不能完全否定“非遗保护”的价值与意义。具体的“保护”活动应由对该文化有特殊情怀和爱好的民间团体为主体去施为,政府越少“有为”越好。政府职能部门在确立价值观、做好资料保存工作之后,就不必过多干预其实际存在了,它的生生灭灭,与政府无关,政府部门也不必对其负责,任其自然,便是自由的最高境界。 董秀团教授与刁统菊副教授则对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的保护提出具体路径。董秀团以云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史诗为例,指出应该从传承仪式语境、再造文化空间、续接民俗链条等方面着手保证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她的观点与上述陈泳超教授的“无为即保护”观点形成鲜明对比。刁统菊在强调政府介入非遗保护的必要性的同时,更着重强调唤起传承主体文化自觉对于非遗保护的意义。她认为民间文学与生活相伴,要让它活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为了达到其永葆青春活力的目的,就不能仅仅关注非遗传承人,而应该关注区域内的每一个个体,唤起传承主体的文化自觉才是有效途径。 来自台湾大学的洪淑苓教授是我国牛郎织女传说研究的典型代表人物。上世纪80年代,她运用古典文献撰写的《牛郎织女研究》成为第一部牛女传说的研究专著,至今无人能出其右。此次会议她以19世纪至20世纪中叶(清代至日治时期)的台湾古典诗为例,分析其中所描绘的牛郎织女传说和七夕习俗,指出这些诗歌虽属节令诗、应景诗,却也表达了诗人的真实体验与感受。尤其是“七夕寄内”的诗作,既应景,又真实地传达出诗人的夫妻情感,这些诗歌更能体现诗人的伦理情怀。同样来自台湾的丘慧莹教授则以牛郎织女戏曲、曲艺为研究对象,著成《牛郎织女戏剧研究》一书,此书对于我们认识牛郎织女的叙事类型、转变都有重要作用。此次会议她以搜集到的四本江南地区的牛郎织女故事宝卷为分析对象,指出清末民初的江南地区不仅宣讲宝卷,而且随着石印技术的推行,还印制出大量供人阅读的宝卷,这些无论是宣讲还是阅读,牛郎织女宝卷与江南当地的牛郎织女信仰紧密结合,共同推进了牛郎织女故事在江南地区的流传与丰富。 牛郎织女传说作为中国民间文学经典中的经典,备受学者们的关注,此次召开的全国第三届牛郎织女传说学术研讨会,汇聚了海内外研究民俗、民间文学的顶尖学者,各位学者互动讨论后形成的真知灼见,必将深化对于牛郎织女传说的认识,对地方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也会提供好的建议,以供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领导们参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