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近代以来世界范围内语言、文学革命的重要理念之一体现为语音对文字、口头文学对书面文学的造反。但是,由于前者对后者的颠覆仍然是一种等级关系内部的权力循环,因此,在打破传统意识形态之后,又建构了新的语言和文学意识形态。索绪尔的“内在语言学”思想为我们反思学术意识形态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思路,而民间文学研究的田野作业和比较文学研究的跨文化视野都为我们摒弃文学内部的等级观念,并克服“一国文学史”写作的“学术——政治”悖论提供了可能的途径。 关键词:文学史;民间文学;现代性 一 文学史写作是一个现代性的事件,特别是在20世纪的中国,“中国文学史”始终是最受政府和学者青睐的学术样式,而近二十年来由于“重写文学史”口号的提出,各种“中国文学史”著作更是层出不穷。造成“中国文学史”写作之繁荣昌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或许是:文学生成为自律性生活领域的现代现象,以及史学作为本土传统的和现代普遍的认同方式,二者相结合,就造就了文学史写作在现代中国的学术景观。换言之,人们通过写作文学史从一个生活侧面重建了现代与传统的关联,从而为现代生活提供了基于传统资源的合法性。[2] 既然文学史的写作是以一种现代方式重建了现代与传统的联系,那么文学史写作的现代方式究竟怎样呢?通过对文学史研究对象(或曰“取材角度”)的考察,可以发现,文学史的写作实际上是对历史遗传的“文”的材料的重新取舍和编排,入选文学史的文献,我们称之为“文学作品”(已舍弃了“文学性”不强的作品)。其次,还可以发现,被我们现代人认定为是文学作品的文本,不仅有属于“文”(书面)的材料,也有原本属于“语”(口头)的材料,这些“语”的文本被现代学者用文字记录下来并转换成“文”的文本以后,同样进入了文学史的圣殿。所以,“语音”和“文字”的并置应当被确认为文学史写作的重要现代理念之一。[3]而这些被认为原本是“语”的材料,借用“五四”以来的学术语言表述大多可被定义为“口头文学”或“民间文学”。 本文主要是从民间文学的学科立场着重讨论文学史写作之现代理念之一的“语音和文字的并置”或者极端地说是“语音对文字的颠覆”的问题,在指出文学史写作是以象征方式体现了现代主体性的内涵之后,笔者还要指出“语音对文字的颠覆” 这一文学史写作之现代理念的问题性所在。 二 自从“五四”歌谣运动引进现代西方民间文学学术以来,中国学者为理解、把握民间文学现象(从译介现代西方学者的观点开始)已经进行了近一个世纪的讨论。在上个世纪80年代大陆出版的高等学校文科教材《民间文学概论》一书中,参与写作的学者们对民间文学的性质和特征曾做出过如下表述:在阶级社会里,民间文学是传承于下层阶级——劳动人民中间的文学,而口头性和集体性则是最能显示民间文学本质的外在特征。[4]正是通过下层民众的主体属性以及口头性和集体性等载体特征,民间社会的口头文学与上层阶级的书面文学最终被区别开来。 但是,根据今天的学术史知识,我们已经了解到,给予民间文学的上述定义并不完全是对于一种客观现象的忠实描述,当时的定义曾深深地受制于特定历史语境下某些外在因素的影响。所谓“外在因素”我在此指的是“五四”时代的启蒙先驱者们对于民主社会和民族国家的郑重许诺和浪漫想象。“五四”的先驱者们认为,既然传统的阶级统治是靠书写经典所维持的,那么为了建构现代民主社会和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很自然地也就应当而且可以诉诸下层民间社会的集体、口头文本。尽管“五四”先驱自己并不属于下层社会,但这些现代精英们坚信,蕴藏于下层民间的、集体传承的口头文本可以代替传统经典成为现代性之合法性论证的有效资源。由于相对于书面文学的口头文学在现代文学和政治革命中所发挥的意识形态功能,因此口头性和集体性这些能够确证民间文学之阶级主体性的文学载体性特征就为现代学者所特别坚持,因为任何对于民间文学口头性和集体性特征的质疑都将有损于现代主体性的合法基础,至少是在抽象的象征领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