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时期本土的道教经典也记录了伏羲女娲洪水故事,进一步证明了伏羲女娲兄妹婚型洪水故事的本土古老性质。 唐代,伏羲女娲兄妹婚洪水故事流传极其广泛,李冗的《独异志》留下了其中之一种“初创世型”的记录本,至今学者经常引用。 除了李冗《独异志》采录的文本,唐代后期还记录了伏羲女娲故事的其它两种异文,这两种异文都只各有一个片断,但对《独异志》的文本具有极大的补充作用。 其一,见于唐人所撰的地理志书《十道要录》。这是一篇重要的异文。说明伏羲女娲二人是站在两座山头上抛物占婚的,这在 现代 采录的兄妹婚洪水神话中是一个常见的细节。焚香气合的情节与李冗《独异志》所录亦十分接近。 其二,见于晚唐五代杜光庭的《录异记》。该记载虽未明确“抟土为人民”的是谁,但从伏羲庙和女娲庙同在一处来看,抟土造人的很可能正是他们二人;其次,该记录虽然也未提到兄妹婚的情节,但据当代采录的一些同类型伏羲女娲兄妹婚民间故事有吸收汉代女娲单独抟土造人传说,使之成为兄妹婚神话故事中情节之一的现象,我们不能排除这种移借在唐代就已出现的可能。 四 广泛流传于东南亚洲的同胞配偶型洪水故事发生的“族属” 问题 ,至今难以确定, 目前 仍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在 中国 本土该故事从一个民族或地区向另一个民族或地区传播的具体路线,因此这个问题仍然是一未解之谜。但从目前所掌握的材料看,伏羲女娲兄妹婚洪水故事作为世界性洪水神话的中国生成方式,首先完善于中国本部的中原地区,还是较为谨慎的结论。 使用现代采录的口传文本构拟古典神话阙失部分时需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因为口传文本不一定就是该文本原始形态的忠实“遗留物”。因此全世界同胞配偶型洪水故事本身的基本结构的原初性仍须考古材料的支持方可得到终极证明。目前,中国考古学正在取得重大进展,而终极证明之可能即存在于中、外考古学的比较 研究 之中,而中国的材料将对这一世界性课题的研究作出独到的贡献,当年芮逸夫提出的问题有望获得一圆满的解答。 (原载《文学遗产》1996年第1期,署名“吕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