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场域的逻辑 行动者所拥有的习性和资本,必须有一个展开的领域。当布迪厄从传统社会转而研究发达社会主要是法国时,他认识到场域的概念是非常必要的。 何谓场域?布迪厄说:“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架。正是在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强加于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机构之上的决定性因素之中,这些位置得到了客观的界定,其根据是这些位置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占有这些权力就意味着把持了在这一场域中利害攸关的专门利润的得益权——的分配结构中实际的和潜在的处境,以及它们与其他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支配关系、屈从关系、结构上的对应关系,等等)。” 布迪厄认为,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伴随着帕森斯说的那种社会分化过程,出现了大量的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世界,这些布迪厄称之为场域的社会小世界拥有自身的逻辑和规律,并且不可化约为其他领域的决定因素。比如说,在一个具有相对自主性的文学场中,类似于经济场中的“生意就是生意”,它所遵循的游戏规则是“为艺术而艺术”,在其中,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甚至学术资本都不起作用,唯一起作用的就是文学资本。 社会行动者一旦进入场域,习性就会引导行动者将场域“建构成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一个被赋予了感觉和价值,值得你去投入、去尽力的世界。” 实际上,也就是建构为一种“幻象”,这种幻象——比如在司法场中对公平或正义等神圣观念的崇信——在各个场域具有不同的特定形式。它作为场域的所有成员集体性执著的信念,对于行动者而言,构成了场域的超验本质的某种东西,尽管这只不过是一种特定的利益形式,只是历史性建构的一种任意性。当然,场域也会塑造行动者的习性,特别是由于行动者所拥有的资本,以及随之而来他在场中所处的特定位置——一般说来,拥有的资本越多,就越可能在场域中占据支配地位;反之亦然——会在某种程度上建构他的位置感,也就是建构他的观物方式或基本立场。这就是说,行动者在他的位置空间和主观立场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因此,一些社会行动者如果立场接近,往往并非是他们主动协调的结果,而是他们习性相近、社会空间位置接近的结果。知识分子之所以常常站在被压迫者的立场上说话,乃是因为他们在权力场中处于被统治地位,与广大被支配者存在着结构上的对应关系。在《学术人》中,布迪厄指出,那些收入丰厚的法学、医学的教授之所以不赞成“五月风暴”的学生造反,而那些在大学场中处于边缘地位的人文科学的教授之所以同情学生,也同样是因为结构上的对应关系使然。 具体到一个场域本身的结构来看,由于资本的不平等的分配,因而,场域作为位置空间的结构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它是一个永恒斗争的场所。每个获准进入场域的行动者必然会受到场域逻辑的压力,也就是会认同场域的游戏规则,但另一方面,每个行动者都程度不同地谋求获得更多的资本,从而获得支配性位置。而这也就意味着,行动者最终的目的是通过分类斗争争夺制定场域的合法定义的权力。根据每个行动者自身的习性和拥有的资本,行动者的策略总的来说可分为三种:即保守、继承和颠覆。当一个场域基本上处于稳定或静止状态中时,保守或继承策略是行动者的主要选择;但是,当一个场域处于激烈的变革状态中时,保守策略和颠覆策略的符号斗争就成为场域一般特性。这后一种情况是布迪厄重点分析的。具体说来,布迪厄借用了韦伯宗教社会学的观点,将在场上拥有较多资本、具有统治地位的行动者比喻成牧师,他们强调传统、继承、连续性和再生产,并自居为正统;至于雄心勃勃的新秀则被比喻为先知,他们以回溯到场域的基本信念的根源的名义,宣判了场中现行游戏规则的死刑。他们强调断裂、反叛和挑战性,并以异端自命。正统与异端之争旨在争夺对于场域合法游戏规则的垄断权。而任何一方对于游戏规则的制定都是根据自己的位置和利益来进行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调节的。 场域的相对自主性是布迪厄场域理论的又一关键点。任何一个场域,其发生发展都经过了一个为自己的自主性而斗争的历程,这也就是摆脱政治、经济等外部因素控制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场域自身的逻辑逐渐获得独立性,也就是成为支配场域中一切行动者及其实践活动的逻辑。一个场域越是具有自主性,越是能够把自己的规则强加到每个场域的成员身上,而外部资源要想渗透到场域内部,必须“先通过场域特有形式和力量的特定中介环节,预先经历一次重新形塑的过程”, 即只有转换成场域本身的结构元素,才能发挥作用。但是,任何一个场域说到底都受到元场——即权力场,政治经济场——的制约。因此,上文提到的场域的符号革命得以实现,并不完全取决于新来者所制定的革命规划的内在合理性,而是某个场域之外的外部需要的变化或者历史机遇相契合的产物。比如说,印象画派的作品之所以最终成为经典,不仅仅是因为其美学逻辑使然,更重要的是外部因素与之发生相互作用,也就是他们发现自己的颠覆意图正好满足了一部分受众的美学期望,他们获得了为购买其画作而慷慨解囊的买主。 在具体的场域分析中,布迪厄要求我们首先分析某一特定场域与权力场之间的关系,例如文学场在权力场中的被支配地位;其次,分析场域内部的客观结构,例如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场中受支配的一极,即乔治·桑等人为代表的“社会艺术派”,处支配地位的一极即小仲马等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艺术”,以及谋取统治地位的一极,即福楼拜等为代表的“为艺术而艺术”派;最后,探讨场域中的行动者习性的发生及其与其位置空间、社会轨迹之间的关联。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布迪厄在场域的理论中采取了一种关系主义的思维方式, 借助于场域这一分析工具,布迪厄可以宣称他已经击败了本质主义,并超越了主客观二元对立:一方面,布迪厄用一种发展了的阿尔都塞多元决定论来对付种种线性的本质主义观点尤其是庸俗唯物论。庸俗唯物论将文学斗争直接化约为阶级斗争,直接化约为经济决定论。他指出,对外部条件过分简单的强调,使我们完全忘记了文学自身的规律,忘记了场域内部的调节功能;另一方面,每个行动者的实践及其成果是其习性引导的产物,而习性本身又是客观结构的主观化,它受制于行动者个人历史或社会轨迹的作用,受制于场域的塑造,在这个方面,布迪厄对萨特那种鼓吹个人主观能动作用、个人的天才、个人无限自由可能性的观点予以结构主义式的致命一击。以他着力颇深的对于文学场的分析为例,他指出,作家所宣扬的文学主张并不一定是文学自身发展的必然性的一个阶梯,实际上乃是为了强化自己所处的位置空间、为了争夺更多的文学资本的符号筹码的一种斗争策略的需要,因此,要了解文学史发展的逻辑,不能像俄国形式主义者那样,从剥离了社会历史语境的文学形式的角度进行就事论事的考察,而应该分析文学场中各种主要位置空间之间基本结构,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不仅仅要分析那些已经被文学史册分为经典的作家作品,而且要分析现在已经湮没无闻但是当年曾经享誉一时的次要作家作品,因为后者也参与了文学场客观结构的构建,而正是为了回应后者的挑战,经典作家作品才在这符号斗争中呈现出我们今天看到的面目。这关系论方法带来的非常接近解构主义者立场的一个副产品就是,类似于文学这样的东西并没有其内部规定性,我们所接受的文学的信念乃是一种由历史任意性所决定的幻象,因为对它的定义本身就是文学行动者在符号利益的驱动下进行分类斗争的筹码。这样,很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一种主张坚守文学/文化自主性的理论最后却谋杀了文学/文化的自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