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歷史人類學的理念與方法 在上述區域歷史研究實踐背後,蘊含著這一具有“歷史人類學”標籤的群體所共用的一些研究理念與方法。 從國家的歷史到人的歷史。傳統史學,無論是王朝史館制度下的修史還是20世紀後實證主義主導的學術潮流,無不是以國家,或者說集體行動者作為敘述主體,“人”的因素被不知不覺地埋沒了。具體表現為: 第一,內容上以治亂更替為中心或以進化論觀念下的文明“進步”為中心。這二者本質上是相通的,要麼是把王朝國家替換成了“中國”、“中華民族”或“中華文明”等概念,勾勒出其類似有機生物體的進化過程,要麼將其抽象為一種社會形態的進化。 第二,在史料上,以官方檔案、典籍(經史為主,子集輔之)為史料。 第三,在表達方式上,使用的是文人話語。易言之,研究者與其研究對象(文人士大夫寫作的史料)是思維同構的。 第四,在認識論上,將國家、文化等概念當作本質化的實體,而不是將其視作人的行為建構的結果。在這種認識論下所謂的人,被看作“人民”、“群眾”等抽象集體,而不是活生生的、有利害關係的、懂得運用文化策略的、具有歷史經驗、有矛盾的心理和情緒的“人”。 所以,傳統史學與新史學的根本區別不在於英雄還是人民、眼光向上還是眼光向下、王朝國家還是民間社會這種二元對立的選擇,而是究竟如何理解“人”。歷史人類學秉承的基本理念是要把作為能動者的人當作歷史的主體,以人的行為作為歷史解釋的邏輯出發點,而不是把國家等集體行動者作為歷史主體。 具體生活中人的行動,導致了各個區域社會不同的“結構過程”,它或可成為區域社會史研究的方法論平臺。 蕭鳳霞指出,過去的人類學家一直不必要地把“結構”和“變遷”這兩個概念截然二分,實際上社會文化結構應被理解為一個歷史過程。要明白能動者“人”的作用,必須探討“結構過程”(structuring)而不是“結構”(structure)。人透過他有目的的行動,織造了關係和意義結構的網絡,這網絡又進一步幫助或限制他們作出某些行動,這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 劉志偉進而指出,對歷史學家而言,一旦用一些固定化的概念去表述變動中的結構,就會影響人們對歷史事實的瞭解和歷史的敍述,史學家應該致力於展現了地域社會文化結構的動態過程。 儘管各個區域性研究所揭示的區域歷史面貌、特徵與機制不同,但它們卻有著共同的學術指向和方法論平臺,即都旨在揭示該區域的結構過程。正因如此,各個區域性研究才可以相互比較,並構成理解更大尺度的區域的組成部分。 在這樣的理念之下,為什麼歷史人類學的研究實踐一般體現為區域社會史這個問題也自然就有了答案。歷史人類學所言的區域,既不是一個沒有人的自然地理範圍,也不是以國家為基準劃分出來的“次國家單位”。區域是一個分析工具,而不可以簡單地外化為社會歷史的事實。 對“區域”的界定是與人的活動和認知相聯繫的,換言之,區域是能動者的人通過其行為建構並且藉由其認知表達的場域。既然區域是與人緊密相連,是作為探究人的分析工具來被考察,那麼“區域”是否典型、區域的“微觀”研究是否與“宏觀”的全國性討論具有同等價值之類問題就不再是問題,所謂跨區域也就是區域研究的應有之義而不是需要回應的挑戰。 從區域社會史研究出發,探討中國“既統一又差異”、地方傳統多元性和中國文化大一統之間的關係是近年來歷史人類學的重要課題,也是前述卓越領域計畫項目《中國社會的歷史人類學研究》的主題。在研究中,團隊成員圍繞著科大衛提出的一個重要分析概念——禮儀標籤(ritual markers),來分析明清時期各個區域的地方傳統如何整合起來。 地方信仰和儀式所體現地方傳統的延續,是一個不言而喻的事實。但地方傳統的歧異性,可以同樣是人們文化正統性認同標籤的多樣性。在不同的時空,通過師承關係、文字傳播和國家力量推行製造出來的正統化樣式在概念和行為上可以有相當大的差異,漫長的歷史過程製造了很多不同層面意識模型的迭合交錯,形成表現不一但同被接受的正統化的標籤。 我們要研究的,就不只是中國文化的“大一統”的結構本身,而是形成其結構的複雜歷史過程,尤其需要對不同地域歷史演變作比較的研究。不同於以法律為核心的歐洲社會,中國社會秩序是以“禮儀”為核心,建築形式、行政制度、產權代表、武裝力量等都是禮儀的表徵,因此可以作為理解統一性的切入點。 在這樣的理路下,歷史人類學重視民間文獻與田野調查的研究方法也就很好理解了。通過百姓日常生活中生產和使用的文獻,可以藉此發現歷史上官府與士人以外生活世界的思維與行為邏輯。在田野中不但可以搜集資料,還能在現實中尋找歷史的痕跡,幫助我們回到文字記錄的歷史現場或者說文本的語境,乃至理解我們文字傳統以外的世界。 “田野的意義絕不僅僅在於彌補歷史文獻的不足,對於一位有心的研究者,田野往往能夠呈現出另一個層面的歷史——普通百姓眼中的歷史,這種歷史在一個僅習慣于解讀文獻的史學工作者看來或許失於雅訓、甚至荒誕不經,但它卻是鄉民們心態的真實表達,是他們詮釋過去與現實的方式。”在這個意義上,田野也是歷史學者反思自身歷史認識的機會。 在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把歷史人類學研究表述為“在空間中理解時間”。即研究者總是從人們生活的某個具體的空間坐落入手,通過描述和理解這一空間坐落中的文化標籤(如上述形形色色的“禮儀標籤”)是如何生成和演變的,以重構其歷史過程。 趙世瑜曾以民國《宜章縣志》的地圖和談及當地人群分佈的描述為例,指出這樣的一個空間結構所呈現的,實際上是一個歷史的或時間的過程。在這個被敘述的空間結構中,北部的縣城以及章、武、黃岑三條河流域起初幾乎佔有了這個結構的中心和大部;因為這是這裡最早的漢人聚落地區,而中部的三堡地區則反映了明代中葉漢與傜此進彼退的歷史過程;至於南部的莽山、西山等傜人生活地區到清代中葉後才進入人們的視野。 把地理空間還原為一個時間過程,“這個過程中既有客觀的動力,也有主觀的因素,不僅一個縣如此,一個流域,一個國家乃至更大的區域,均是如此。區域社會史或歷史人類學所要做的,便是尋找造就這個空間結構之歷史過程的各種動力和要素”。 中國的歷史人類學研究雖已經歷了30年左右的時間,但如果按照這樣的做法,其實還有大量工作亟需進行。 首先,從空間的層面上說,其它各個地區的研究還很少做到珠江三角洲地區那樣的程度。就北方地區而言,不要說河北、河南、山東被觸及的地區很少,就是像山西、北京這樣的地方,相對其豐富的資料來說,所做研究還遠遠無法說是把握住了比如汾河流域、冀中平原之類區域的歷史脈搏。至於今天被特別重視的“內亞”地區,由於以往團隊中存在的語言文字及宗教、民族知識欠缺,也幾乎沒有任何涉及。在這樣的情況下,在區域研究基礎上的整體認識與把握是不太可能做到的。 其次,從時間的層面上說,假如我們以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結構過程”作為基準的話,其它地區可能經歷了若干個“前結構過程”,或者說,到了珠江三角洲的明清時期,其它地區已經是經歷“再結構過程”了。所以,對於不同的區域來說,比如江南,唐末五代到宋初這一段是很關鍵的;而對長江中游的兩湖地區以及江西來說,宋元時期的“湖區”開發是很重要的,都很像珠江三角洲的明代。但是,對這些地區的更早時段的研究,還沒有提煉出很好的方法,即趙世瑜所謂“文獻民族志”的方法。 但恰恰是因為存在這樣的問題,中國的歷史人類學的工作才有更為遠大的前景,還需要若干代人的辛勤努力。如果持之以恆,以一種開放的、尊重所有研究的風格,而非墨守成規、固步自封的方式來工作,這種研究是可以在國際歷史學術中佔有一席之地的。 本文作者:赵世瑜教授(北京大学历史系)、申斌博士(北京大学历史系) 本文收录于日本中国史学会《中国史学》第25卷,2015年10月。注释从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