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分化大整合”的西北部落村庄 “逐草而居”是西北部落村庄的存在形态。中华文明是在农业文明与游牧文明互动中形成的。游牧文明主要发生和存在于西北区域。游牧是一种不同于农耕的生产方式,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不可控性。以游牧为生的人通过一个个部落群体组织起来,共同应对外部挑战。一个个部落逐草而居,分布于茫茫草原上。在农业文明与游牧文明互动中,游牧部落会受到农耕家户的影响,农耕家户也会受到游牧部落的影响。如黄河区域的集体性既有古典的宗族社会影响,也有游牧部落的影响。西北区域主要包括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牧区,其典型特征是部落村庄。 “小分化大整合”是西北部落村庄的鲜明特征。家庭是部落构成的微小单元,但家户寓于部落之中,部落的地位远高于家户,其内部的分化程度非常小。同时,为了应对恶劣的环境,部落之间还会形成联盟,由此形成大整合。这种整合不同于黄河区域以村庄为单位的整合,而经常会超越一个个部落单位,从而获得更为强大的整体性和集体行动能力。传统游牧部落以“十户长、百户长、千户长”作为组织建制,反映了大整合的特点。这也是游牧民族得以经常战胜农业民族的重要组织原因。 西北部落村庄在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中有其独特地位,并形成鲜明特色。农村村庄本来是固定在一个地域上的农民聚落。而部落村庄的特点是流动性,并在流动中形成整体性和共同性。长江区域家户村庄因“随水而居”产生的是分散性、个体性,西北区域部落村庄则因“逐草而居”产生的是集聚性和整体性。同时,西北部落村庄位于国家边陲的浩瀚草原中,流动性强,特点突出,治理难度大。如何针对这一特点,“因地制宜”进行“分类指导”,是国家治理的重大问题。如在流动性的西北区域,实行与内地“包产到户”类似的农业政策,其难度就较大。 (五)“低分化自整合”的西南村寨村庄 “靠山而居”是西南村寨村庄的存在形态。中华文明是由核心向边缘不断扩展形成的。除了黄河、长江等核心区域以外,还有广阔的边缘区域。与茫茫草原和沙漠地带的西北边缘区域不同,处于崇山峻岭和山峰林立之中的西南边缘区域与核心区域的互动较少,相对封闭,主要包括广西、贵州、云南,以及四川、重庆、湖北与湖南部分被称为少数民族的地区。这些区域远离政治中心,自然条件恶劣、文明发育程度较缓,有自己独特的自然、社会、文化与政治形态。为了应对环境,人们大多“靠山而居”,以山区村寨的小集居、大散居的方式居住、生活,村庄大多以“寨”“屯”之类的集居聚落命名。尽管家庭是基本单元,但村寨共同体的地位高于个体家户。因此,西南区域村庄组织形态是村寨社会。 “低分化自整合”是西南村寨村庄的鲜明特征。由于自然、社会和历史条件的同一性,西南村寨的社会分化程度很低,人们世世代代过着相同的生活,与外部交往很少。正是在封闭的生活空间里,形成了独特的习俗,人们根据世代传承的习俗进行自我调节,其自我整合的自治性强。与此同时,由于位置偏远,中央政府对于这些地区实行“因俗而治”的政策,使得村庄自我调节得以长期存续。 与黄河区域村户村庄的集体性主要是外力推动不同,西南村寨的合作与集体性主要源于内在的动力与机制,是人们长期共同生活中获得的一种自我认同。这种基于村民自我认同的集体性比较容易达成一致,进行有效的自我治理。人民公社体制废除以后,中国在村一级实行村民自治,其制度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合寨村。在西南区域,实行自治更多带来的是团结,而不像社会分化程度比较高的地方,实行自治往往带来的是进一步的分裂、分散。当然,西南区域村寨的“低分化自整合”与其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相关,随着交通和通讯条件的改善,其对外开放程度提高,“低分化自整合”的形态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六)“高分化高整合”的东南农工村庄 “逐市而居”是东南农工村庄的存在形态。文明可以分为原生、次生、再生等不同层次。再生即在原生文明基础上再生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中国的东南区域,包括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本属于南方农耕区域,具有农业社会底色,且属于农业文明非常发达的地区,如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曾经有“苏常熟,天下足”之说,江苏和浙江更号称“天下粮仓”。但这些地方属于沿海地带。随着文明的进步,人们除了以农业获得生存资料以外,还试图通过工业和商业获取生存和发展,而东南沿海赋予这一地带优越的条件,使得这一区域的人们率先挣脱土地和农业的束缚,形成农业与工业、与商业相结合的村庄。工商业与市场和城市相关。人们“逐市而居”,尽管仍然是农村聚落,但与城市和市场联系非常紧密。这与“小村庄小集市”的长江家户村庄形成明显的差异。 “高分化高整合”是东南农工村庄的鲜明特征。农工村庄的商品经济较为发达,开放度高,与市场和城市联系紧密,社会分化程度高。这种分化不再限于农业村庄,而是跨越村庄,与城市和市场相关。如1949年前,东南区域出现许多城居地主和工商业地主,这与其他区域主要是在村的“土地主”有所不同。伴随高分化的是高整合,这种整合也不再只是局限于村庄内部,而是跨城乡,以市场为中心的整合。人们之间的横向联系不仅仅限于乡土人情,更重要的是市场理性网络。村庄只是整个市场社会之中的一个环节。 东南农工村庄在整个中国农村变迁中处于领先地位。除了领先于农业文明以外,也领先于工业文明。在中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率先崛起的就是东南农工村庄。费孝通先生在其著名的《江村经济》中提出了通过“草根工业”解决中国农村农民问题的超前思路,得益于他在其家乡——江苏吴江的调查。改革开放以来领先于中国的“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和“珠三角模式”都位于东南区域。只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这一区域的农业底色逐渐消退,但其底色却规制着这一区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如“小城镇大市场”。 (七)“强分化弱整合”的东北大农村庄 “因垦而居”是东北大农村庄的存在形态。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及部分内蒙古地方的东北区域,原属于非农耕区,且是满族圈禁的地带。只是在数百年前,这一地方因为地广人稀、土地肥沃,导致大量来自山海关内的农民迁移到那里开荒垦殖,将其变为农耕区,俗称“闯关东”。在金其铭看来,“东北的农村聚落实际上是华北聚落的一个分支”(22)。这一地带是狩猎、游牧、农耕的混合文明区域,又属于边疆地区,具有晚开发、跳跃性、移动性特性,农耕文明的历史短暂,但地域辽阔,人少地多,与核心地带的“人多地少”形成鲜明的区别。广阔的大平原、广袤的大草原、广大的大森林,使这里以“大”为特色(当地称“大”为“海”),并为“大农业”“大农村”“大农民”提供了基础,与长江地带的小农有着明显的区别。农村社会成员“因垦而居”,属于集村村庄,大多以“屯、堡”之类的集聚村落命名。 “强分化弱整合”是东北大农村庄的鲜明特征。开荒垦殖意味着原地荒无人烟,人们依靠强力获得土地而定居,并产生社会分化。这种分化不是长期历史自然形成的,而是具有很显著的突然性、人为性和强力性。同时,国家治理的缺失也造成了社会的强力占有和争夺,“匪气”和“匪患”严重。正因为如此,尽管东北村庄以集居方式存在,但相互间的横向联系纽带缺失,村庄犹如一个“拼盘”,人虽在一起,但缺乏共同财产和共同心理认同,村庄整合度弱。 由于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东北可以在大农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如新中国建立以后,东北的“北大荒”成为“北大仓”。改革开放以来,东北成为村民自治“海选”的发源地。但是,“人心不齐”的弱整合也制约着东北大农村庄的发展。人们难以通过村庄提供大农业发展需要的社会服务。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仍然占主导地位。而东北的“海选”恰恰是因为缺乏村庄共同性而产生的不得已的行为,也正因为缺乏共同的心理基础,“海选”之后的治理仍然困难。 (原文载于:《山东社会科学》(2016),注释省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