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西北少数民族日常交往的社会心态源于民族共同体的宗教信仰、传统习惯、地域环境、性格气质、心理素质,其最鲜明的特色是民族性与宗教性的结合、民族性与地域性的结合、民族性与心理倾向性的结合。在内容方面显示了丰富的民族历史文化内涵、民族传统习俗底蕴。在形式方面具有规则性、活泼性与包容性结合的特征。在功能上具有定位、定情、定向的作用。其结果是形成了融民族宗教信仰、民族历史文化意识、民族思想感情、民族日常交往仪式为一体的“善行”,这个善行把对宗教的敬仰从神坛转移到日常生活中来,构成了西北少数民族日常交往的社会心态的客观实用的风格。 关键词:日常交往;社会心态;西北少数民族;特点功能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09)05-0053-06 举凡民族共同体所涉及的大至政治、经济、文化、思想领域的变化,小至每天的见面问候、礼尚往来、工作学习尽被囊括在各民族日常交往的社会心态的范围内。日常交往的社会心态是民族共同体生存、发展、繁衍的基础,是民族关系的连续性、多样性、丰富性和互动性的最为重要的内容。研究西北少数民族日常交往的社会心态的深刻含义、独特面貌和别具一格的表现形式,不仅可以认识和理解西北少数民族日常交往的特殊性,也有利于拓展、深化、开辟民族关系研究的领域,体现“在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表现形式是复杂多样”[1]的学术理念。 一、对西北少数民族日常交往的社会心态的诠释 日常交往指在日常生活中的最基本、最经常、最频繁的交往关系,其特点是“视角互易性”为最常见的交往,“变形的自我”为这种交往的主题。“视角互易性”、“变形的自我”均为美国社会学家舒茨所提出。前者的意思是面对面的反复重复的交往,后者的意思是在交往中互相认识和理解。面对面的交往构成了人与人的最基本、最普遍、最经常的社会关系。互相认识和理解是自我深层地融入社会和进一步展开日常交往的过程。 对于日常生活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的观点如下:其一,日常生活就是维持社会的生产与再生产。匈牙利的马克思主义学者阿格尼丝·赫勒是代表,她认为,日常生活就是“为那些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的要素的集合。”在赫勒看来,个人的日常生活就是个人和社会再生产的过程,“个人只有通过再生产作为个人的自身,才能再生产社会。”[2]赫勒认为:日常交往的形式有四种:偶然随机交往、习惯性交往、依恋、有组织的交往。其二,日常生活就是我们之外的客观的社会现实。现象学社会学的代表人物伯格和勒克曼在《实在的社会建构》一书中认为,日常生活是由语言维持的秩序井然的实在界[3]254。其三,日常交往就是交往行动。交往行动理论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认为,日常生活就是人与人的交往,就是人与社会的互动,这种互动首先是作为一种交往的行动而存在,交往行动包括支配这个行动的动机、兴趣和由此表现出来的行动类型。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动由三个部分构成,即交往行动的兴趣、交往行动的方式、交往行动的类型,包括目的性行动、循规性行动、戏剧性行动、沟通性行动[3]317-318。其四,日常生活就是对社会的适应。实证主义代表人物斯宾塞认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唯一的目就是追求幸福,每个人只有在实现他人的幸福中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所以,每个人只有适应社会的现实,遵循社会的规范,才能得到幸福,否则只能得到痛苦。斯宾塞写到:“他过去,现在,并将长时处于适应过程中,对于人类可完善的信念,只不过是人类将通过这一过程最终成为完全适应其生活方式的信念。”[4]27其五,日常生活就是精神对现实的态度。元伦理学的代表人物摩尔认为精神对生活有三种态度,日常生活就是对实在所采取的态度。摩尔在《伦理学原理》一书中说:“从康德以来,人们习惯于断言:认识、意志与感觉是精神对实在的三种基本态度。它们是经验的三种不同方式,其中每一种都告诉我们一种样式,可以用来思索实在。”[5]西方学者对日常生活定义的五种观点的共同点可以表述为日常生活就是社会的互动、沟通、交换,就是各种共同体、各类人群互相适应、互相依赖的循环往复的认识理解的深化过程。 “心态”一词17世纪就开始出现在英国。英国为什么最先出现“心态”一词,是有其必然性的原因的。根据科学社会学的代表人物默顿在《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一书的看法,由于当时英国,社会各个领域都以清教的价值观作为衡量对错、是非、善恶的标准,造成人们的心态也发生了难以想象的变化。默顿认为:“清教主要是明显地与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价值相结合的宗教运动。正因为如此,它可以作为测量不同社会运动价值的杠杆。”[6]当时的人们很想知道为什么清教的作用大到连人的内在的心理状态都可以改变。19世纪中叶,法国年鉴学派所创立的心态史学将社会心态作为正式的研究领域确立下来,以社会心态表示一个时期普遍存在于法国社会中的主流习俗,以概括和反映法国社会新出现的文化共同现象。在法国年鉴学派的影响下,西方学者多把社会心态等同于一个社会中普遍流行的占主导地位的文化趋势。真正开始心态研究的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托马斯在1918年对波兰移民的研究。在我国,对社会心态的最有代表性的定义有两个。王雅君认为:“社会心态是某一社会时期社会群众普遍存在的心理状态,表现为人心民气或者社情民意,简单说就是指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意见、态度或情趣,因人们所处的生活环境和社会阶层的不同产生差异。”[7]杨宜音认为:“社会心态一般指在一段时间内,弥散在整个社会或者社会群体、社会类别中社会共识、社会情趣和感受以及社会价值取向。”[8]我国学者对社会心态的表述可以概括为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所提出的“集体意识”。集体意识是一个社会里普遍存在的为大多数人所拥有的意识,是社会共有的思想感情、感觉感受。综合中外关于社会心态的观点,社会心态可以表述为社会共同体的心理共识,是共同的思想感情、共同的价值取向、共同的社会生活、共同的符号体系的产物。 西北少数民族日常交往的社会心态指西北少数民族在日常生活里进行交往时所具有的心理状态。是社会认知和社会心理的统一,也是历时性和共时性的统一、个人心态与族群心态的统一、文化心态与历史心态的统一,同时还是跨民族、跨文化、跨地域心态的统一,是系统化、功能化和有机化的心理状态。社会心态包括三个要件:认知、感情、行为。认知就是对日常交往意义和价值的理解和把握,包括对民族共同体的生存环境和条件、民族历史文化、传统习惯的理解和把握,主要指以什么样的思想意识、思维方式、感情投入对待和处理日常交往。西北少数民族认知的最大特点,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直觉思维与情感思维的统一、社会的自我与民族宗教自我的统一。西北少数民族的认知通常以民族宗教的视角、以直觉直观的感受分析判断对待日常交往的意义和价值。认知所产生的是对民族共同体的维护、巩固和加强的思想观念。爱憎分明、敢爱敢恨是西北少数民族日常交往认知感情的最大特点和基本表现形式,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则是西北少数民族的认知行为的最大特点和基本表现形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