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对傈僳族传统的社会思想进行研究,从中分析了其主要特征及其形成的历史原因,探讨了现代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对该民族社会观念的变化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具有一定的学术参考价值。 关键词:傈僳族;社会思想;传统;演变 中图分类号:K2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13(2000)05-0039-05 傈僳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勤劳勇敢的民族,也是一个跨境而居的民族。1996年在中国境内共有625900人(人口数参见《云南少数民族概览》本279页),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州(有23万余人)、丽江地区、 迪庆州、保山地区、德宏州及楚雄州的部分地区以及大理州的云龙县和宾川县。省外部分主要居于四川省的盐源、盐边、木里、西昌等地。傈僳族大多数居住在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两岸的河谷山坡台地上,故傈僳族人民自豪地称其为“三江的主人”。除怒江州的傈僳族有较大的聚居区外,分布在其他地区的傈僳族多与汉、白、彝、纳西、藏、普米、景颇、傣等民族交错杂居或小块聚居,因而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在其社会实践逐步扩大、认识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傈僳族人民对自然界及人类社会的一系列事物的发生、发展进行探索,产生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社会思想的萌芽。傈僳族传统社会思想在其发展过程中,曾受到汉、白、彝、纳西等民族的社会思想影响,傈僳族兼收并蓄,取他人之长,丰富发展了本民族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其传统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演变有利于傈僳族人民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具有积极进步的作用。 一、传统社会思想及其特征 历史上,在长期共耕制下的经济生活中,傈僳族人民形成了原始的平均主义思想。人们在共耕地(即几户人家共有耕地)上共同劳动,互相不计较出工时间的多寡,秋后平均分配粮食,一家缺粮,全家族互助。全家族缺粮,大家一起上山采集、狩猎。家中杀鸡或吃肉的时候,不论大人、小孩每人平均分给一份,家中来了客人也同样分一份。村寨中有人家杀猪宰羊或上山打到猎物,习惯上将肉分成若干份,每户送一份。外地亲戚来访,所带礼物要平均分给本寨亲戚。氏族共有荒地卖出部分所得到的财、物,也是全氏族平分,任何人不能独占。通过共同的经济及生活,人们相互之间取得密切的联系。平均主义思想在过去生存状况恶劣、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环境中曾起到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增强民族内聚力的作用。 在过去以血缘为纽带的傈僳族社会里,人口的增殖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人口增殖是氏族战斗力增强及氏族得以存在的重要保障。家庭形成后,人口的增殖关系到一个家族、家庭的兴衰,故傈僳族传统习俗重视多子。过去,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生存不易,婴儿的死亡率较高。为了保护婴儿顺利诞生,妇女怀孕后须遵守许多禁忌,而且孩子从怀孕到出生均有一套完整的生育礼俗。 无论生男生女,傈僳族家庭都很高兴。但因家业主要靠男子继承,狩猎、犁地、开荒等均需男子承担,故习惯上重视儿子和多子。少子或无子会被人看不起,形成了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孩子生下后要给孩子取名定命,认为好的名字会给人带来福气,给命名赋予了特殊的理想藉慰,体现傈僳族生育礼俗的社会思想主要侧重于关心人口增殖方面的强烈欲望。傈僳族的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但在1949年以前,仍保留有群婚制和转房制的残余,并具有买卖婚姻的性质。 青年男女的婚姻多由父母在其年幼时就已订婚,有的甚至指腹为婚,少数通过自由恋爱,但也需经双方父母同意。无论是什么形式的婚姻都具有买卖婚姻的性质,男方送女方家的聘礼为数不等,聘礼的多少有时不完全在于女子的能干、漂亮,有的还要看这个女子有多少首饰而定价值。(注:怒江州民委、怒江州志编纂委员会编:《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志》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年版第20~30页。)由于买卖婚姻的性质,决定了妇女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在家庭中,妇女的主要任务是烧饭、织麻、生儿育女、采集及从事某些田间生产劳动。家庭中的经济大权则掌握在父系家长手中。举凡交换、祭祀、讨论村社内的公共事务等,妇女均无权参与。 荣耀观念在傈僳族的生产生活中也有很大的影响。过去在他们古老的遗风中认为“血亲复仇”是一种神圣的义务和光荣的行为。如果本氏族成员受到伤害,大家就要挺身而出,让对方“以血还血”,这种互相打杀傈僳语称为“奢来合”。1949年以前,怒江傈僳族地区的械斗事件时有发生,仇杀使双方男子常处于敌对状态,不敢远离家门搞生产,使得田园荒芜,人们的生活受到影响。(注:《傈僳族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0~111页。) (责任编辑:admin) |